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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3/5 作者: 小金鱼儿 热度: 88826

    我喜欢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十年前。

    十年前,他还是一个青葱少年,我正值豆蔻年华。十年前,没有多少人知道他,我也不了解;十年前,他是小四,四仔,如今他是四爷,四董。

这么多年来,有无数的人厌恶他,也有无数的人喜欢他,我属于无数人中的后者。有些朋友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那么那么的喜欢他。许多人说他矫情,骂他炫富,传他毒舌,讽他矮小,黑他不具备男人应有的气质......无所谓,他身上的其他优点已经足够让我喜欢。人无完人,十全十美的事物世界上或许并不存在。

十年,真的会改变许多。前阵子和一许久未联系的朋友聊天,他突然说道:我们认识有10年了吧~何止呢!10年前,我们都单纯得无可救药。那时候说过的话,写过的信,都成为青春记忆里最美好的部分。到现在,我还记得他的生日和星座,还有他最爱的信纸。也是在十年之前的某一天,我从同学那儿偶然借到那本有着精美插画的小说用以打发无聊的时间。我从此爱上了它,也从此开始了一个无止尽的梦,一发不可收拾。

双子座

新概念作文大赛冠军

性格一半忧伤一半明媚

喜欢用45度角仰望天空

孤单但并不寂寞......

他在写《幻城》的时候是他最孤单的时候。因为给人一种孤僻的感觉,所以他的朋友很少。也因为他的朋友很少,那些仅有的朋友都极度的包容和迁就他。以至于,在他后来的作品中友情占了很大的比重。一个人在孤独的时候最能生出许多奇异的想法,也最能直面自己的内心。有一朋友说,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常常一个人在校园里闲逛,然后独坐,就那样一个人静静坐着,到了天黑就一个人看星星。第一次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嘲笑他很有情调嘛~再次听他说的时候,我开始想,这该是有多么孤独啊。于是,某一天我也尝试着一个人在校园的湖边独坐。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成都有了难得的好天气。我是一个不喜独处的人,那天独坐的时候却让我享受了久违的平静。也是在那一刻,我做了一个决定.......

如今,看他小说的人很多,看他散文的人却很少。而我,喜欢他的散文多于他的小说,喜欢他这个人也从他的散文开始。他自己也说,其实自己更加擅长的是散文这种文体,而小说只是一个意外而已。相比于小说的华丽诙谐、跌宕曲折,他的散文更加质朴真实、深刻动人。我之所以迷恋《幻城》更多的是因为他写在《幻城》后的那篇不是后记的后记。那篇后记,陪我度过了我的整个高中时期,一遍一遍的阅读,一遍一遍的回忆。

我总是告诉自己,就算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

我的朋友是我活下去的勇气,他们给我苟且的能力,让我面对这个世界不会仓皇。

深夜一大群人在街道上晃,一直摇晃到人迹全无的深夜或者凌晨。晃到最后一般都只剩下很少的几个人,都是很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们,是高三时给我最多温暖和安慰的人。

那时候,我总是问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同桌:我们会不会也像他们一样?高中结束,就会分离。那时候我很怕自己和朋友分离,也很怕一个人走在风里,很怕某一天听到熟悉的声音然后在电话那头哭泣。我并不孤僻,但像他一样得到了朋友们的包容和迁就。我和同桌一起喜欢他,我把我喜欢的句子写在他的书上一起送给她,我觉得我们有着他和他的朋友们一样的友谊。可是,毕业后,我们就再没见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看他的小说,看到的满是奢侈品牌的logo和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女主角不是清新可爱的校园女神,就是画着精致的妆、踩着10厘米高跟鞋穿梭于高楼之间的OL;男主角一个个都有着俊朗的面孔,完美得近乎假人......他是双子座,有着双重人格。看他的散文,你才能看到那个真实的,柔软的,平凡的,有血有肉的郭敬明。他的小说和散文仿佛是他生活写照的两极。他从四川一个偏远的县城走出去,通过自己的打拼,在没有任何背景和关系的情况下,立足于上海这座充满欲望的城市。他被鄙夷,被嘲笑,被遗弃;他忍受贫穷,忍受孤独,忍受排挤;一天工作20多个小时,写字写到手抽筋.......然后他终于有了成就,但是他依然孤独。

上帝在关上一道门的时候,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他因从小身体虚弱,所以童年时候过得并不快乐。他不能像其他小朋友一样在室外奔跑,因为大部分时间都是呆在医院里。所以,为了消磨大部分住院的时间,他总是选择阅读。也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文学的种子在他身上有了萌芽,也造就了他与众不同的文学天赋。长年的病痛使他身躯娇小,但长年的阅读却使他成为思想的巨人。他拥有了比别人更敏感的心,也拥有了别人缺少的洞察力,于是他凭着上帝赐予他的这些天赋取得了出人意料的成功,无论是在文学上还是在商业上。这样一个励志的人,有什么理由不崇拜呢!

他曾和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所以我总是期许着,某一天在街上遇见他,然后和他笑着打招呼:嘿,小四,喜欢你很久了!你的书,你的电影,你的人,我都喜欢~看了他的散文,后来知道他喜欢王菲、喜欢王家卫、喜欢苏童、喜欢安妮宝贝。于是,我的手机里就多了许多王菲的歌,他提到过的电影我都记在本子上打算以后找来看,还有苏童和安妮宝贝的作品我也开始留意。爱屋及乌,也不过如此。因为太想了解他,太想走近他,太想懂他,于是我听他听过的歌,看他看过的电影,读他读过得书,甚至是去经历他所经历过的风景。我的喜欢,有那么点偏执。

无所谓,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他永远也不会认识我,这都没关系,喜欢一个人,自己喜欢他就好了。这不是告白,只是我的序言。

                                                                                               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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