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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

时间:2014/7/2 作者: 浣溪 热度: 78073

前言

     人生短短数十载,而曾经停驻在我们生命中的那些美好、忧伤、失落有时会伴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迷失,我们每个人都在匆忙地应对这个世界留给我们的生存问题,来不及去收拾那些曾经单纯美好的小幸福,就让它们在心里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生灰,等到年华老去,只能在躺椅或病床上呆着的时候,想来那些曾经费劲追寻到手的财富名誉并非是你所想到的,恰恰是儿时、年少的青春时光,那些没有功名利禄的引诱,没有生存不易的负担,只有那些似阳光照耀的笑容,孩子气的打闹是弥足珍贵的。

     一直想写一部小说,以一种美好的方式来记录我们90后的青春, 第一次有这种想法是高考结束的时候,却因为懒惰没有去执行;这次刚考完一次被大多人认为属于人生又一转折点的考试,突然在等待结果的空暇,想到这个行动,我想我现在的立刻执行多半的原因是大学这几年太过安逸的我一直都在想,却没有开始做,但是现在我想做了,有梦就去追,有想法就去做,不停留在想的阶段,这就是我现在的想法。小说没有特定的男主角,一直以女主角林雨熏的成长足迹为主线,将少年间的爱恋以及各种琐事穿插其中,本部小说以记叙的方式记录一段青春岁月,给予那些曾经经历过青春的成年人、老年人一些共有的青春回忆。

正文 

 第一章  孩童时期的我们

   如果存在一台时光机,我希望我能回到孩童时期,依旧是幼小的我们,却明白了这份童真的珍贵,不再浪费时间小气、吵架,我们会手牵手去我们的秘密乐园,会大声呼喊着从陡坡上滑下来,不顾擦破的衣服会让我们回去吃“竹排肉”,但是我知道回不去了,因为我们没有时光机。

“小薰,还没吃完饭啊,大家都等着你呢!”童童不耐烦地向我叫唤。

童童,大名刘童,我的发小,从我记事开始我们就穿一样的衣服,梳一样的发型,做一样的事情,那个时候的我天真地以为真的可以用“山无陵,天地合,才敢与尔绝”来形容我们坚定不移的友情,直到时间告诉我残酷的事实,除了至亲的父母兄妹,任何人都可能与你由挚友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我与童童就是这样的,坚固的友情只存在于我们的孩童,只有那时天真的我们才是心灵相通的。我咬着半块馒头,一边含糊不清地应答“马上,”不顾妈妈的苦口婆心地归劝,就飞似的跑出了家门。

 我,林雨熏,无名孩童一枚,生活在北方的一座无名村庄,现在的我每天的想法就是玩游戏,吃美食,睡足觉,因为我还在学前班呢。我出门一看,果然门口早就有了守候的伙伴,童童一句“出发”大家又一溜烟地跑到了那个“滑梯”处。所谓的滑梯,并非是现在公园的那种滑梯,而是一段极陡的坡,因为十几年的人为踩踏,很是平坦,更适合我们从顶部滑落至底,这儿就是我们的娱乐天堂。

玩闹开始,我们排好队,一个个地滑,那时正值春风拂面的时节,“滑梯”的四周从土缝中挣扎求生的小草已经有了一定的高度,正在摇曳着自己的身姿为我们摇旗呐喊,耳边春风轻轻拂过脸颊,像在亲吻我似的,轮到我了,我一屁股蹲在坡上,然后两手着地向后一撑,两只脚一抬,就开始往下滑,然后俯冲速度越来越快,只听耳边的风呼呼地越过脸颊,有些生疼,边滑边喊,感觉棒极了,只是这样的时光总是很短暂,不一会儿就到底了。等到我们玩了几个轮回,全身都沾满了泥土,才哈哈大笑,坐在石磨上将腿随意耷拉在半空摇摆玩闹。

那时天空还很蓝,屏住呼吸,你会闻到空气中夹杂的那份清新,听到风的韵律,感受着那份有别于城市喧嚣的宁静,手边是随手可以触及的不掺任何杂质的纯粹友情,而这些我当时最为珍贵的东西,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一点点地消失了。直到我全部的失去,我的心止不住地开始疼,泪水也浸湿了我的衣衫。

初夏的一个晌午,我跟童童走在上学的路上,童童越走越慢,最后用胖胖的小手拉着我的衣角“小薰,我们今天不要去上学了,好吗?” 我看着她那略带期盼的小眼神,我说“好啊。”于是那天下午我们就在一个冬天冷藏白菜的坑里玩了一下午的土。

等晚上,带着满身泥土回家的我被老妈热情洋溢地请吃了一顿“竹板烤肉”那是我第一次挨打,也是最后一次。老妈把我请进了“私人公寓”还限电,对黑暗的恐惧加上身体的疼痛,我很坚定地向老妈发誓“从此我好好学习,不逃学了。”

之后虽然还跟童童一起上下学,却从没再逃过学。于是那年九月,未满规定年龄升学的我被提前允许上了一年级,童童依然在上学前班,我们就这样被分开了,之后再没有一起上下学。我想也许那时就已经注定了我们是有缘无分,不是同路人,注定不会在彼此的人生中长期存在。

一至三年级,我还是以前的我,许是年纪较小,那时的我根本不知道“知识就是力量,”更不知道名次为何物,只以为它的优劣就跟数字一样,越大越好。所以那时期末考试成绩出来,我老哥考了班里第四,老爸问我的时候,我笑嘻嘻地说“哈哈,我比哥哥考得好,我考得班里十七哦。”说完后我还等着老爸把我抛起来庆贺呢,结果老爸和老哥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俱都大笑起来,老爸一把搂我到怀里“我们家丫头真是太小了。”那是稚气的我当然不知道父亲是在用宠溺的语气在说这句话。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父亲之于儿时的我确实是有力的屏障,制止母亲对我的责骂,训斥哥哥对我的欺负,答应我所有无理的要求,会在出远门的时候在我额上留下一吻,回来时给我带各种稀有的零食。那时的父亲就是我的天,有他在,我从来都不会惧怕任何事,我可以当家里的小公主,小霸王。长大后,心思细腻的我发觉了父亲的不足甚至是我不愿接受的一些事实,他的形象在我心中悄然变更,他的宠溺依旧,我却有所躲避,他的懦弱,他的不担当,他的欺骗以及人到中年仍是一副孩童的心态让我无法忍受,但他是父亲,是一直将爱我,宠我视作人生职业的人,我不能因为这些就规避他是爱我的事实,只是我想说:父亲,其实你可以更男人一点。

四年级开学初,我很雀跃,因为我们要上二楼上课了哦,同时学生规模加大,有邻村的小伙伴也要来了,我们在楼下整队,等待老师的开学演讲,眼光不经意的一瞥,我竟然看到二楼栏杆上倒立着一张板凳,棕色的木质板凳,我一直在想到底是谁这么有能耐,竟然能够将板凳放栏杆上。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这张板凳的主人竟会是我的同桌,同时也是我第一个两小无猜的对象,算是“初恋”吧。(嘿嘿)

到达班里,第一件事就是排座位,别看我现在有170CM,当时的我属于班里年龄小,个子小的同学,从升入小学,第一排就是我的专属位置,所以我早早地坐在我的位置上,等待我的新同桌。来了来了,竟然是个男生。剃了个平头,穿着淡蓝色的T恤,下身是条浅灰色的短裤,搬着个棕色的板凳,等等,棕色!就是在二楼栏杆倒立的那张,我一把抓住那张板凳,仔仔细细地又看了一遍,只听头顶有个哑哑的声音在问“同学,你在干嘛?”我这才发觉自己在抓着人家的凳子,而当事人显然是被震住了,我立马撒手,迎上那个瞳孔放大的眼神,告诉他“没事,就是看看你的板凳。”

“哦”说完放下板凳,摘下书包,开始低头看书,我端详了他一下,长得有点儿婴儿肥的脸,耳朵是招风耳,跟我家老哥一样,都说这样的人很聪明,确实我家老哥的数学不是盖得,真的好的不得了,我与他在数学方面一比,简直就是白痴。而之后一年的相处,也证实我的同桌确实是智商很高的一名,只是那时的我们还没有“一帮一”的学习小组,所以占据优良资源却不利用的结果就是我仍然是倒数,而他稳坐第一宝座,我们相距甚远。

若干年后我终于明白那句所谓的“门当户对”并非是对于那些权势,财富,对于当事人而言,或许他们更想要的是价值观人生观的一致,有共同的文化底蕴,直白点也就是至少学历,知识水平相当。只有这样,当有问题需要解决的时候,不是有人在身旁轻声安慰“别着急,慢慢来”而是有人在安慰的同时,蹲下身来与他一起携手解决。不需言语,只用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要干嘛,而不是对方苦口婆心地解释半天,你却还在云雾缭绕。所以这段不算恋爱的恋情,最终以一种沉默的方式结束是意料之中的事,因为他的未来是在远方,而那时的我还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童话世界里,试问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有以后。虽然现在我的未来也已经朝着某个远方前行,却已是“轻舟已过万重山。”到不了的明天,何必还要强求。

虽然我这时候还被当做孩子看待,但是女孩早熟这充分在我的身上印证下来。我在更小的时候曾经目睹因为我的出生(当时的计划生育有二胎需要罚钱)有一辆卡车把我们家所有值钱的家当都拉走了,那时只是有些零碎的片段在我的记忆残存。等到慢慢醒悟,我后来对财富评定的标准大抵取决于那次事件,让我明白贫穷是件很可悲的事情,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撑,连最起码的生活都无法保障,何谈幸福?

所以我很确定我很喜欢他,那时的喜欢很简单,没有所谓的情感纠缠,只是单纯的喜欢他刷刷几笔,一个对于我复杂无比的数学难题就这样简单明了的跃然纸上,喜欢他得意时轻佻的眉梢,喜欢他骑车时潇洒的背影,喜欢他思考数学题的认真模样,好多好多的喜欢只是因为那时在我的眼中他是最耀眼的星辰,而女生总是会为有光亮的东西所迷醉。

       相对于同班同学,似乎同桌的关系更为亲近,我真的很庆幸那时能与他成为同桌,所以才会在那个年纪留下我初次美好的回忆来点缀我日后的甜蜜时光。他,寇海洋,长着一张婴儿肥且白白净净的脸的一个男生,喜欢数学,最喜欢的事情就是骑着那辆深蓝色的自行车“急速”行驶在乡间小路上,这就是我对他的概括。

与他一年的相处,短暂且有趣。我们是邻村,最不可思议的地方在于我们家位于村子的最东头,而他们村与我们毗邻,我家与他家的距离只是隔着一条水渠和几户人家。爬上我家的房顶,可以看到他家的大门。当你开始关注一个人的时候,所有的举动都会不受自己大脑控制,于是在那时候,我,林雨熏成为了喜欢爬房顶的女孩,每天放学,飞一般地跑回家,然后将书包往沙发上一扔,就朝梯子走去,目的就是为了多看一眼寇海洋骑车的潇洒背影。

第一次知道我们之间存在这样机缘其实是无意之中,那天我被老妈命令上去收玉米,十万个不愿意的我也抵挡不了老妈的唠叨,于是就认命地上了房。结果不经意的一瞥,竟然看到了寇海洋。他很享受一个人骑车的感觉,从来不会成群结伴地回家,这时正背着他那个灰色的双肩包,秋风吹起他的衣角,屁股离开了车座,正在奋力踩蹬自行车,然后在他家的门口戛然而止,身体稍向前倾了一下,下车,用车子的前轱辘推开了家门。我心里想:原来你离我那么近啊!

第二天到学校就有了以下的对话:

“寇海洋,你家住在村边上啊,我昨天在我家的房上看到你了,竟然就在那儿,我怎么没见过你啊,我平时很喜欢上房的啊。”

寇海洋瞥了我一眼,“你昨天有看到我吗?你家在哪呢?我怎么没见,到你呢?”

我白了他一眼,“你要是能看到我,就你那车速估计就该掉到渠里了还得让我帮忙喊救命去,反正告诉你我昨天有看到你,原来我们离得这么近啊,可以算得上邻居。”

寇海洋习惯了我平时的说话方式,也没有生气我打趣他,“既然你有看到我的话,那我也要看到你,看你说的是不是真的,今天放学,你上你家房上跟我打招呼,我瞅瞅。”

“好啊,那有什么难的,我会骗你吗?”我不屑地看了他一眼,心想:这么不信任我,我今天必须让你看到我,我不是个骗子。那时的我当然不会想到,寇海洋这样的提议其实也已经表示了少年羞涩的喜欢,不然那张婴儿肥的脸怎么会在提出之后显现出一丝的红晕,只是那时的我们都还太小,对于这样模糊的喜欢只能停留在心里,谁都不会去刻意打破那层薄膜,因为知道有些事说出来不一定会有期望的结果出现。

于是在那个秋风萧瑟的下午,我爬上了家里的房,一直注视着寇海洋回家的地方,没过一会儿,我就听到一阵口哨声,旋即那辆深蓝色的自行车已经停在了路旁,当然车的主人也是不能忽视的,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所在的方向,我大喊着“寇海洋,我没骗你吧,你看到我了哦。”

“你家原来在这里啊。”由于还隔着一定的距离,他扯着嗓子跟我喊话。

“对啊,很近吧,我们以后就是邻居了。”我大叫着回应他。

“恩恩,我们明天学校见喽,我先回家了。”说着已经开始踩车蹬子了。

“恩恩,好的。”好一段苍白的对话,那时候我还真的很想撬开寇海洋的脑子看看里面是不是都是算数题。

我没有立即下去,而是一直看着他在家门口下了车,然后,他朝我挥了挥手,我回应他一个“驱赶”的手势,就见他推车进去了。

我坐在房顶上,看着西边即将隐在山后的日落,感觉好美,耳边是秋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在我听来却是一串优美的乐符,感受着周围静谧的一切,突然感觉有种溢满的幸福感充斥在心里,直到最后一抹落日全部隐没,我才下去。

之后的日子,我跟寇海洋有了除了学校之外再见的地点,我也不再老是上房,很多时候我们俩分别占据水渠边两侧的石墩,就这样坐在各自的对面进行辩论。别看寇海洋在学校看着很稳重的一个男孩,每每跟我辩论的时候,那个气势完全颠覆了他的形象,也确实是,人家本来智商就超群,思维自然敏捷,很多时候我会败下阵来,但丝毫不影响我迎战的精神。那时候,如果你在渠边走过,一定会看到这样的场景,听到这样的对话

“林雨熏,你说你怎么就这么笨呢?连那么简单的数学题都算不出来,还要求助老师?”轻蔑的语气让人真想扇他一耳光。

“你多聪明啊,等我下讲台的时候都已经算出来了,但是为什么结果会出现偏差呢?我是根本不知道怎么算,你呢,是知道竟然还把余数算错,连最基本的加减法都不会算,还敢说我,来告诉姐姐,9减5多少啊。是6吗?”哈哈。。。。,我反唇相讥,然后就看到对面的男生涨红的脸颊,心里那叫一个爽啊,谁让你说我,活该!

“林雨熏,别得意,我只是一时疏忽,到时候考试的话也就扣一两分,谁像你连怎么做都不知道,那可是零蛋啊,你吃了那个,就不用吃饭了,还节约粮食呢?”寇海洋漂亮的眉毛一挑,煞是好看。

我一时无语了,确实我对数学是真的提不起兴趣,纵然有对面这个数学天才做我的同桌,也弥补不了我三年来对数学知识的错过。于是这个时候我只能用我恶狠狠的眼神予以回击,表达我此时的愤懑。

寇海洋丝毫没有受到任何恐吓,笑眯眯地看向我,我气得感觉两颊像在被烧一样,一摸,果然很烫,我想我的脸一定很红。

于是有了这样的情景,冬日的一个下午,两个少年坐在水渠的两侧,两人都在指手画脚地描述什么,偶尔会出现想要去揪住对方衣领的动作,奈何却被那条水渠生生阻挡,经常是男生把女生气得脸颊发红,女生用凶狠的眼光看着他,而男生一副欠揍的模样,远处即将坠下的落日照亮了寂寥的天地,像是一层光晕,烘托着幸福的气氛,让人不由感叹单纯真好!

“寇海洋,你皮痒了吧,竟然把我的本子弄成这样。”我气呼呼地盯着旁边正在削铅笔的寇海洋,课桌上是被寇海洋画得潦草无比的练习本。

寇海洋看都没看我一眼,将笔屑收拾了一下,站起来扔进了教室后边的垃圾桶,然后坐回到座位上,转了半个身子过来,轻笑着说“不就是一个练习本吗?我当时看错了,以为是我的,就画了,直到我画到你的名字那,才知道拿错了,大不了我赔你一个呗。”他一脸的不屑地说。

看到他那一副不屑的样子,我气不打一处来,说道“赔,说得轻快,你脸上那两个眼睛是窟窿吗?这么大的名字写在那儿,竟然当空气了。”我生气地说。

“那你到底怎么样嘛,难道真的想打我一顿来出气吗?要是这样的话,那就打吧。”说着把脸凑了过来。

我气结,看着他凑近的脸我真的很无语,但是不想这样败下阵来,于是很郑重地说“寇海洋,这可是你让我打的啊,别到时候怪我。”其实我就是想吓吓他,我哪敢真打,但是往往有些东西是不跟想法一致的。就像此时,他越来越近的脸和嘴里那句“恩恩,我保证”时那句轻笑,于是那个时候时间静止了,只看到我的右手缓缓地抬起来,我们俩都是侧着身子相对着坐着,我清晰地看到我的手落到了他的脸上,发出一声很轻的“啪”一声,其实与其说打,到不如说是我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脸,只是拍过之后,就见对面人的脸刷一下红了,而我只是怔怔地看着他,几秒之后,我咳了一声“喂,这可是你让我打的啊,别怪我。”说完我就立刻转正了身体,看起了书来。半天没有听到回答,我抬头,却见他那张脸还是红红的,心里想:该,谁让你惹我。

那是我跟他最亲近的一次接触,也是我对异性扇的第一次耳光,现在有时候回忆起来还是会想到那张泛红的婴儿脸,然后唇边就会牵起一个小小的弧度,当时真的好单纯啊!

最后一个有关于他的记忆,定格在那个秋天的假日,依稀记得那天天很蓝,阳光倾泻在大地上,照在人的身上,暖暖的。父亲带我哥跟我到房上搓玉米棒子,其实拉上我根本不是干活,只是为了让我陪他们。在房上我被我哥抱着在搓好的玉米粒上打滚,边上是用机器搅动玉米的父亲,清楚记得那天我穿着一声跟玉米粒一样的金黄色的衣服,我就被哥哥抛在玉米粒上,发出咯咯的笑声,父亲不加以阻止,任凭我们把玉米粒弄得到处都是。

我不经意地一瞥,竟然被怔住了,我竟然看到了寇海洋,他正在水渠对面的那条路上骑着那辆熟悉不过的自行车朝南边疾驰,我心想:去那边做什么,那边可是一大片荒凉的田地,又不是种庄稼的季节,不会有家人去那边的,为什么他要去那边呢?还没想通,我已经又被我哥挠得求饶不断了。片刻休息时我又想:或许他在练车吧,于是也就不再往深的猜测了。那天我们在房上呆了多久寇海洋就骑了多少个来回,我没有再做过多的猜想,只是在他经过的时候,我会笑得很大声,或许那个时候我只想他能够注意到我吧,但是最后的最后,直到我们下去,他都没有朝我们看一眼,更别提看到我了,臭小子!

多年以后,当我午夜梦回,又一次梦到那天的场景,被风吹起的衣角,那潇洒的背影,一次次的来回,我终于想明白了,他其实在他家的门口看到了我,只是无法告诉我,于是他采用那样的方式一次次的在我的眼前晃悠,期望我能看到他,他跟我一样,心里都有对彼此的好感,只是无法表达,少年的爱恋表达只能是这样蠢蠢的方式,做一些超乎常理的举动,就像我们相约在水渠边斗嘴,我喜欢爬房顶看到他,而他为了看到我,一遍遍地骑车去那片荒凉的田地。所以我终于可以释怀,当时不是我的单恋而是彼此的喜欢,当时当地,只要这样就好了,人生那么长,有好多东西总是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出现转折,我们不能因为胆怯就放弃一些我们想做的,为了人生的美好回忆,我们必须在每一个阶段都留下足迹用来铭记,这就是青春,这就是人生。

我与寇海洋就这样平静地度过了我们的四年级,即将升到五年级的夏天,老妈到学校说情让我留了级,我确实也应该留级,因为我本身就小一岁,加上后半年出生和天生的胆怯,所以成绩很不理想,老师也是有这样的建议的,我停留在了四年级,看着寇海洋以及同班同学升进了五年级,没说一句再见的话,我跟寇海洋结束了。

此后,寇海洋那一届在我们学校又呆了一年,之后去了别的学校上六年级,奇怪的是即使在一个学校我也没再见过寇海洋,好像消失了一样,一方面是因为我的自尊很重要,在我看来留级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我无法面对寇海洋以及那些同学;另一方面,好像寇海洋也躲我一样,自从我开学,只在没留级前的教室见过一次,之后就再没见过。看来我们都打算将这份记忆尘封,因为没有了继续的理由。

在我上高二的时候曾经在街上与寇海洋擦肩而过,可是没有上前打招呼,因为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那个曾经与他在石墩上海侃的女生。他婴儿肥的脸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瘦削的脸庞,原来的平头也成了毛寸,个头也已经有一米八了,但是依旧喜欢眉梢上扬,那副轻佻的模样还是没变,我怔怔地站在那儿看着他,突然想到一句话是写异地恋的,但是我觉得改善一下用于这儿也很恰当:你的个头长了这么高,我感觉自己离开你很久了,但是你的眉梢一挑,我笑了,感觉自己只是下楼买了一瓶水。寇海洋没有看到我,此时他正在搂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生,面对着她,一脸的宠溺,早已不是当年被我气到涨红脸的小男生了,我微微一笑:臭小子,现在也能交女朋友了。然后,与他们擦肩而过,越过了他,也越过了那段属于我们俩的记忆。

其实在刚留级的时候,我曾经在那天爬上了房顶,等了好久都没有见过他,不知道是不是他刻意躲藏了起来,之后我也上过几次,去等,但是每次都会希望落空,最后失望变成绝望,我再也不喜欢上房顶了。

我们就这样结束了,没有一句解释,没有一句挽留,彼此没有说一句再见,就这样退出了彼此的世界,从此按着不同的轨迹运行我们的人生,却永远不会相交。如果我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我没能与他说一声“寇海洋,再见,以后要幸福啊!”和我所期望的“林雨熏,再见,你也一样,要幸福啊!”

回归四年级,我需要重新建立我的朋友圈,好在童童在我的身边,有她的帮助,我更快地适应了这个班级,班主任还是之前的,对于我依旧很照顾,我终于不再是坐在第一排了,而是倒数第二排,可见我的身高增长了不少。

因为学过一次,所以我学习起来相对轻松了一些,同时我在第一学期末的时候以绝对的优势拿到了班级第一,老妈顿时觉得自己的决定英明无比,而我也觉得其实这样也很好,我可以不再拖班级的后腿,可以被当做好学生看待,最重要的是我可以和童童在一起,因为我之前没义气地将童童丢在学前班,童童一直很生气,这几年都跟我接触少了,如此一来,我可以和童童再续前缘,这可是一举三得的,我当然高兴了。

因为成绩的优异,一些“有心人”开始向我献殷勤,但是家庭的一些原因,让我很早就已经感受到人情冷暖,所以对于他们,我很少主动搭讪,只有他们主动找我的时候。

“林雨熏,你的数学作业呢,我昨天没做,你让我抄一下,好吗?”

“林雨熏,你说这题怎么就这么难呢?我怎么也解不出来,我看一下你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在心里都会轻视他们很久,但是面上我会很友好地将作业给他们,然后还会告诉他们如果看不懂可以找我问。

他们一脸感激地看着我,就像我是普度众生的观音似的。其实之前我不是这样的,我会耐心地给他们进行解释,但是没有几分钟的热度,他们就以各种理由搪塞我,最后对于这样的人我只能采取一种方法来对待,因为他们的不领情。

在这样优越与失落并存的环境下,我也遇到除童童之外的同路人。她叫徐聪慧,人如其名,是个漂亮聪明的女孩,跟我是前后桌,学习成绩一直很优异,即使我现在已经很不错的成绩却还是距离她一大截的。我一直以为她是上帝的宠儿,有靓丽的外表,玲珑的内心,聪慧的大脑,她的未来一片光明,是我永远无法企及的高度,然而她的结局却告诉我,上帝从来都是公平的,只是选择了不同的方式让我们了解。

我与她成为好朋友,一是我们同属于好学生,经常会一起给老师帮忙,长时间的相处我们都对彼此的印象不错;二是我们无意中聊到自己的嗜好,竟然会相同,喜欢同样曲风的音乐,同样类型的书籍以及狗血的偶像剧。基于以上两点,我们一拍即合,成为了好友。她陪伴了我三年,之后离开一年,重新又在一起一年,只是那时的感觉和关系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时间真的是我们最大的敌人。

仿佛我真的应该是留级一样,留级之后我遇到了好友,遇到了良师,更重要的是为我的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那时起我不再是所谓的学渣,一跃成为好学生,之后也是中上游学生,再没有回到那个位置去。

第二章  青涩年少的时光

年少的时光总是如此的短暂,不知不觉我们升初中了。徐聪慧

由于家庭条件原因,选择了为她全免学费的学校,而我跟大部分的人一样,选择镇上最好的初中,我们因此分开。虽然离家不远,但是考虑到自己是女生,父母还是决定让我住宿,当然还有童童。虽然童童在住了半年之后就改为走读生,但那时我们还是一起开始第一次的住宿生涯。

     游子远走他乡,为那个未知的将来和心中伟大的梦想,迫切地想要远离家庭——这个无时无刻温暖无比的港湾,等到终于厌倦了这一切,想要回到眷恋的怀抱,回头却发现已是沧海桑田。那时的我根本不知道住宿对我意味着什么,只想着体验那种新奇。等到现在参加工作,被繁重的各种责任压身,在某个节日为报表挑灯夜战,躲避远处那份浓郁的亲情和温暖的灯光,恍惚之间我终于明白,那时是我开启未来征程的开始,而这段旅途我终究是丢了父母以及那份温情,这些年我走得太快,快到我都忘了背后父母的炙热目光,忘记了他们的想念,离家将近二十载,回家的天数屈指可数,终究是愧对了父母的恩情,如果你还年少,那么请你多陪伴一下父母,因为你的征程终有一天会开启,从此将会一发不可收拾,父母追随不了你的步伐,所以年少时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光,也是跟你最亲密的时候,不要吝啬,否则你会后悔。

     初中生活由军训开始,作为来自不同地方的我们,最容易建立亲密关系的当然隶属于舍友之间。八个人一个宿舍,经过几天的磨合,大家都不再拘谨,同时也开始结交与自己性情差不多的同学,宿舍也被分派。我其实是双重性格,在亲密朋友面前,我是个开朗的的女生,但是在普通同学、陌生人以及厌恶的人面前我变得很文静,擅于沉默寡言,似乎多说一句话都会累死一样,没有人知道是为什么,这其实很简单,这是一种自我防御的方法,因为你的冷淡不会有人来接近你,人人都喜欢被阿谀奉承,有热情似火的红玫瑰,谁会想要满身长刺的仙人掌?

许是都排行家中老二,都有些被娇惯的毛病,我跟宿舍的文珊关系最好,文珊有个家境殷实的家庭,虽有娇小姐的一些小毛病,但是无伤大雅,我虽然父母是农民,但是他们的宠爱丝毫没有减少,我同样有些被娇惯的小毛病,但也无伤大雅。我跟文珊床铺挨得近,所以在“卧谈会”的时候交流比较多,那时候因为处在陌生的环境,所以急切地想要寻找到自己的一个“革命战友”,所以我俩彼此观念一致,轻而易举地达成共识,我们就是彼此寻找的那个人,从此我们开始形影不离。

什么时候我们都需要有个好学生的帮衬,所以在那个时候作为学习委员的伊伊就被我相中。伊伊——人不如其名,她浑身散发着“学霸”的气息,一看就是现在“女汉子”的典型,正如她的入学分数一般,她真的很厉害。恰好她跟我在一个宿舍,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们套套近乎,就成为了同一战线。

初一的我们还是孩子般的心理,除却学习外,我们仍然还保持着那份纯真。但是我们尽力在纯真的保护圈中进行我们的生活,却忘记了为它安一扇门。是的,初一的男生开始萌动了,初三的男生开始教育我们早恋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

文珊被她的小学同学告白了,那个腼腆的男生第一次抛开束缚,亲自跑上女生宿舍楼踹开我们宿舍的大门,瞬间惊呆我们一屋子的人。到底是当事人反应灵敏,“咣”一声饭盆摔到桌子上,跟着那男生下楼了。虽然不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但是后来那个男生再没有来找过文珊。

没过几天,我闲着无聊,问文珊“哎,那天你到底是怎么处理的那件事,他再没来找过你?”边上伊伊也在盯着文珊,其实跟伊伊相处久了你会发现一个定律:无论是怎样的女生,都喜欢八卦。

文珊斜我一眼,轻飘飘地一句话,让我瞳孔放大号几倍“我扇了他一巴掌,并且告诉他我有喜欢的人了,还例数了他无数的缺点,尤其是黑如焦炭的皮肤,我最受不了。他最不能面对的就是这一点,所以我说到他的痛处,当然就解决了呀!”对于文珊的毒舌我也是佩服无比的。

我也接下话开始损人“其实,我也接受不了人黑,说实话,那天他踹开我们宿舍的门,我只感觉来了堆黑炭堵在我们门口,自始至终我都没有看清他长得样子。”文珊用一副“还是你懂我”的表情回应了我。

伊伊说道“虽然人家黑吧,但是勇气可嘉啊,能有这样的勇气也不错啊,至少证明他是真得喜欢文珊你的,但是早恋就不对了。”文珊用枕巾蒙住了脸,我去了阳台收衣服,我们最受不了的就是伊伊的说教。

几个月后,这个男生都让我们大跌了眼镜,他,他。。。竟然追到了我们初一的校花,一位刚上初一,身高已经达到170CM,皮肤水嫩,身姿窈窕,一头柔顺的及腰长发,气质极佳的美女。最重要的是两人的肤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黑如焦炭,一个肤白如雪,真正的黑白配啊,我问文珊“后悔不?”文珊斜视我,冷淡地说“谈不上,我倒是庆幸自己没有答应他,要不然也会是这样的匹配,不成为笑柄才怪,只是可惜了咱的校花,你说她是不是高度近视啊!”

我附和道:“何止啊,我觉得她只是在他巨大的焦炭面目之下成了盲人,需要有个人来为她引路,所以忽略了这一项。”说完我还自我肯定地点了点头。

文珊嘴角一扯“雨熏啊,原来你的毒舌也是登封造级的程度啊!“

我邪邪一笑“承让承让,不及你啊!”

文珊的告白刚一结束,我们还沉浸在这个桥段嬉笑时,对面初三的反光镜以及荧光笔齐齐朝我射来,无论是下午还是晚上,因为身高的问题,我坐在教室后方靠窗的位置,正好是可以被初三生看到的位置。我的烦恼开始了。。。

当我还在襁褓中时,以极其黝黑的皮肤被邻居的一位老人称之为“其丑无比,”我妈现在还在以这个作为笑话,说我黑不溜秋的时候她都不敢带我出门,只有老爸不嫌弃我,天天带我出去显摆,我回报老爸的往往是一裤子的“印迹”(嘿嘿,刚降临人家的天使,你懂得吧)直到我满月之后,塌鼻子不见,皮肤白皙无比,更是继承家族的“大眼睛、双眼皮”的优势,一跃成为街坊四邻眼中的“漂亮小公主,”

这个一直延续到我长成少年都没有改变过,所以即将到来的事件似乎也是很恰当地发生,丝毫没有可以避免的理由。

     当镜子的反光打在我脸上的时候,我只是眨着眼睛条件反射地朝那个光源看了一下,丝毫没有感觉这是一种暗示,只是单纯地认为是出了差错,所以才会照到自己。于是继续低头沉浸在老师的讲课过程中。接连几天,那束光源一直会“不小心”地照到我,我心里一颤:原来如此。对待感情我向来很迟钝,但并不代表我是个傻瓜,那时我们也已经到了追随爱情偶像剧的年龄,对于爱情也懵懂一些,对于这种真实的赤裸的暗示,我不知所措,只是静观其变,但是我的内心已经告诉我:这不是爱情,只是懵懂少年对漂亮女生的自然反应,无须理睬。我一如既往地被镜子照,却已经不再去理会。

直到有一天,我所在的窗户被拉开,一张带有邪气的脸印入我的眼帘:“你叫什么名字?”我的视力一直很好,所以即使隔着几十米我还是清晰记得那个拿镜子的人,就是他,以前可以很淡然地对待他拿镜子照我,是因为我们所在的距离遥远,而如今距离太过近,我竟然有一丝慌乱,我知道我不是激动而是一种惧怕,我一直生活在父母和朋友的保护圈中,我的那些欢笑眼泪都是亲情堆积而成,我从来没有会预想到我会与一个陌生人以其他的感情进行交流,即使想也是在遥远的将来,绝不是在少年时期刚刚起步的时刻,所以我是害怕了。

我感觉自己的脸像被烧过一样,我肯定已经发红了,我是个在陌生人面前很害羞的人,只要说话就会脸红,直到现在我已经步入社会多年也是一样,但是脸红的好处就在于给别人一种善良、诚实的印象,而公司是需要这样诚实的员工为自己做坚实后盾的。但是当时却给人一种错觉,以为我是因为见到他,内心狂喜导致脸红的,看着他的脸上堆满一副“明了”的表情,我真是欲哭无泪。正在这时,救命女神伊伊驾到,其实她是看出我的紧张过来要一探究竟的,没想到走进却发现对面的那个家伙竟然是邻居大哥哥,她亲切地与那个“大哥哥”交谈了一番,然后“大哥哥”的眼神不停地在我的脸上和学生证间游走,最后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走了。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气急败坏地质问“伊伊,你为什么不早点儿告诉我你认识他?”

伊伊云淡风轻地说“告诉你干嘛,就是一邻居,有什么好说的吗?再说你也没告诉我有人对你有意思啊?”

“啊!你说什么,伊伊?”本来在一旁看书的文珊瞬间抛下书本急切地问道。

我斜了她们两一眼,“我没有想到他回来找我,再说我觉得那只是他们觉得好玩,我也懒得理,没想到今天他会过来啊!”

文珊不满地说道“你说得好听,其实是怕我们笑话你吧,别以为我不知道。”她见我低下了头,继续说道“其实没什么,这个年纪遇到这样的事情很正常,谁让咱们雨熏长得好看呢?”

我抬起头,和伊伊一样,回敬文珊一个白眼。。。

之后的日子,直到我们升到初二,再没有出现那束光源,或许是因为我的冷漠,也或许有了新的猎奇对象,这些都不了了之,我继续过我单纯的初一生活,继续和文珊她们一起聊八卦,一起去畅想我们的将来以及我们遥不可及的白马王子。

有天我们在闲聊中说到关于什么时候找对象的事,我们都一致决定不会在初中找对象,并且勾手发誓,结果我却是最先违背了这份誓言,文珊她们后来知道后也没有怪我,因为如果她们当时也碰到一个百分百对自己好的人,说不定也会像我一样不顾那些誓言,那些传闻,那些早恋,那些纪律,让自己的青春放肆一次,为将来不留遗憾。是的,你没有想错,我——林雨熏,在初二的冬季恋爱了,同时也是早恋了。

当你一直被禁锢在亲情的保卫圈中,你其实会对圈外的世界保持极大的好奇心,就像围城,围城里的人们都想走出来,而从未进过围城的人却对它的一切保持新奇。当一个人帮你轻轻拉开了一个缝隙,你透过仅有的视野看到那些令自己向往的东西,你就会努力地将缝隙拉到足够自己穿梭的程度。早恋其实就是这样,大家一直都在做父母老师眼中的乖乖女,乖乖仔,心中却涌动着无法抑制的激情,只差一个外力推动便一发不可收拾。而这个外力来自于那些调皮捣蛋学生青春期的躁动。他们引领早恋,将恋爱的悲欢离合酣畅淋漓地展现在那些乖乖生面前,让他们随着恋爱主角恋情的跌宕起伏喜忧参半,使乖乖生好奇为何一个简单的微笑就可以让对方整日将笑容挂在脸上,为什么一个冷淡的眼神就可以让整个人颓废整天,又是怎样的交流可以让一个啼哭许久的女生瞬间转变为挂有甜美笑容的幸福女子。这些都是需要自己轻轻揣摩的,更加激起了自己的好奇心和跃跃欲试。于是当有一个你平时不注意的人开始无事献殷勤,开始时不时带给你一些意外的惊喜,日复一日的,你开始动摇了,于是一场早恋开始了。

每一场早恋都是一场纯真的爱恋,这里面没有所谓的权势相争,没有所谓的善恶美丑,只是单纯喜欢某个笑容,某个动作,或是只是某句话,某个身影,却足以撼动少年的心灵,早恋是两个少年心灵的靠近,是对爱情懵懂的探索,虽然行为有些不恰当,却是内心最为真实的写照。所以当某天你遇到了,千万不要躲避,虽然有时不能让它开出绚丽的花朵,至少让它生成一株小草,把根留住,来提醒自己曾经年少时我经历过最为纯真的感情。

初一的日子就这样轻轻地在我们的指尖流走,开学却成为一个晴天霹雳,我们分班了,也就意味着我即将进入一个新的班级,没有文珊和伊伊的陪伴,上帝很会开玩笑,文珊留在我们原班,伊伊是她的邻班,而我在一个新的班级,我与她们所在的班级按照班级排列不远,但实际却是她们搬迁在其他的楼上课,而我只是在原来的一楼改为三楼。

我们很平静地收拾自己的行装去新的宿舍,彼此相约有空会相聚,事实却是由于时间以及空间的距离,我们鲜少见面,更因为彼此学业以及新的朋友圈的维护,我们无瑕顾及彼此,于是我们就这样疏远了彼此,只剩一个空白的约会在那里苦苦等待重逢那天的到来。

这次的事件也让我对以后的交友更为慎重和珍惜,能拥抱的时候就不要牵手,能交流的时候就不要沉默,能相伴的时候就不要独行,遇见相似品性人的可能性本来就微乎其微,遇见后却又擦肩而过,这无疑是人生一大痛事。有时候上帝的玩笑会开得很大,或许曾经形影不离的两个人,因为某些原因分开,一转身,可能今生都会不复相见,虽然如今通讯技术如此发达,但是生活节奏的加快,负担的加重,无疑加大了彼此之间的距离,冰冷的屏幕以及冷清的按键声是无法传达那份情谊的。所以我们要且行且珍惜!

进入新的班级,开始适应新的授课方式,新的班级氛围,我更愿意以一株小草的形态适应这片新自然的露水恩情,不与人过分亲近,也不与人疏远,一切保持在游刃有余的状态,我的朋友圈定义很严格,没有过多地了解,我更愿意以同学的方式相处。

新的班级有初一就已闻名全校的最为狂野的女生,据说我们班主任去哪都会带上她,因为她有一定的影响力,无论男生还是女生对她都很听她的话,也许这就是管理中所讲到的个人魅力吧!当然对我而言,她就是她,与我无关,我不是惹是生非的人,但秉持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生存原则,只要没有触及我的底线,我是可以视若无睹的。当然这个跟那女生没有任何关系,她没有与我发生过矛盾,相反我却很欣赏她。

其实我很喜欢探究人,之后我修习心理学估计与这个有关。上帝安排了这场相遇,于是我坐在了那个女生的前排,很多年后我才意识其实她就是那个引路人,因为她,我遇到了我那段青涩爱恋的男主角,又是因为她,我结识了这辈子无法变成恋人却可以以一种暧昧的姿态走完余生的他——一个我将一辈子记住的男生。

她是一个能歌善舞的女生,满身的活力总是那么鲜明动人,她的周边经常围绕着些跟班,有男有女,她一视同仁,没有性别的隔阂,不像我们这样的女生,偶尔和男生说话也会脸红。也许这就是她的人格魅力吧,当跨越了性别这个障碍,她可以被当做一个同性人被倾诉,一起欢笑,一起冲破困难的阻碍,因为能同甘共苦,所以可以被当做亲人对待。虽然和她说话不多,但是仅在平常细节我就知道那些八卦其实是有些夸大其词了。她待人处事很友好,因为对于舞蹈的热爱,她很注重细节,她可以为了在晚会出彩,一个个教肢体僵硬的同伴,没有丝毫怨言,对于同学不小心的冲撞她也可以以微笑面对,她很友好地对待班里的每个人,让我们这些原本不了解她的人开始喜欢上她,不再产生畏惧。

他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始料未及。对于他的模糊印象只记得他是那个女生的朋友,经常会在下课的时候来到女生的课桌旁聊天打闹,我对于这种男生其实是没有什么好感的,虽然知道那个女生的价值观,但是我依然是对这种关系心存芥蒂的,我内心深处其实是很保守的,认为男女生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才是最好的方式,而他们时不时将自己的肩膀搭在女生的肩膀,女生走过道的时候如果有人站那,不管是男是女都会扶着人家的腰过去,这个我很受不了。上高中时,我已经化为一名女汉子,记得有天一个调皮的男生在走过道的时候自然反应扶了我的腰,我一记狠戾的眼神过去,他讪讪地离开了,可见我对这样的行为是多难以忍受。

认识之后我曾经问过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我的,他说是那时的开学典礼,我原来的班级得了第一名,我一开始雀跃地开始鼓掌,随后却撅着嘴一副不满的样子,那时在他的眼里我就像个精灵,拥有简单的喜怒哀乐,从来不会顾忌场合,一切都是随心在动,这些都是他所不具备的,所以我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从此也成为他生命中一道绚丽的彩虹。

我依稀记得那天,湛蓝的天空,巨大的条幅随风飞扬,台上领导在滔滔不绝地讲话,我跟同学在轻轻低语,旁边便是他。只听到一句“荣获团体第一名的班级有XX班,有请班主任到台前领奖。”我瞬间振奋了,感觉就像是自己得奖一般,因为曾经一起努力,曾经一起奋斗,有过欢笑,有过艰辛,如今得到这样丰硕的果实,即使早已成为过眼云烟,仍然为之激动万分,但却又忽然想到与它现在的距离,继而黯然神伤,习惯性地撅嘴表示内心的不满,却没想到却成就了我的早恋。

原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即使我们现在没有相遇,却还是会因为某段奇缘去相知相许,只是或许时间再长一些,我们再成熟一些,也就不会造成如今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的地步,学会彼此忍让,彼此理解,明白生活的不易也不应该抛却对爱情的向往,并非腰缠万贯才叫幸福,其实对于女生而言,幸福并非是白天光鲜出入公众场合,享受众人的膜拜,夜晚却独自守在空荡的洋房品味香槟的苦涩;真正的幸福是当你难过时想要一个拥抱,只要转身便可实现;当你开心需要与人分享时,无论他在做什么都会停下来耐心听你描述你简单的快乐;当你生气时,他会放下男性的自尊对你惟命是从;他有小孩子一样的脾气;有哥哥一样的严肃;却又有父亲一样的宠溺。要相信世上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或许在你身边,或许距离很远,但是相信他跟你一样也在茫茫人海寻觅你的身影。所以,女孩儿,请你保护好自己,静静等待他的来到,不要灰心,因为一切已是命中注定。

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开始了,利用身高的优势,我被选为了彩旗手,进场仪式结束后我们可以将彩旗拿回自己的班级,于是我就拿着我的旗子回去了。我喜静,不喜欢运动之类的,对于这个运动会感觉意兴阑珊,所以我就拿了个凳子坐在了班级的最后无所事事地张望。

运动会对于我们而言无非是无聊学习时光中短暂的小憩时刻,大家都格外珍惜宝贵的时间,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聊八卦、打闹,我抬头看到操场上正在挥汗如雨奔跑的同学,心中不由心生一种敬佩。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有的舞台绚丽夺目,拥有璀璨星光;有的舞台黯淡无光,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所有付出艰辛所展现在舞台上的表演,舞者与听众都只有自己一人,但这从来都不是停止努力拼搏的理由,我们那份渴望还在心中燃烧,我们的未来还在不远处的地方等待着,所以我们忘却所有的痛苦,坚持一个人的独舞,终于有天吸引了一个目光,紧接着我们将这些年所有的辛劳成果都发挥得淋漓尽致,终于感动了上苍,于是我们也拥有了那个星光璀璨的舞台。在那一刻,那位同学就是在一个无人舞台奔跑,而我相信他的未来会很美好,因为他有一颗敢于承受孤独、坦然面对的心。

我看着那位同学微笑,丝毫没有注意到他在靠近我。只听到凳子落地地响声,我抬头看到他若有所思地盯着我,我被看得有些窘迫,虽然家里哥哥众多,但是我自小学起就无法与男生自然地沟通交流,可以跟哥哥们一起打闹玩耍,却从来不会在其他男生面前展露自己调皮的一面,永远都是一副文静像。所以对于他赤裸裸的目光,我有些不知所措,只是条件反射地将凳子往外拉了拉,与他隔开一定的距离。似乎是看出我的不自在,他往边上靠了靠,但依旧跟我并肩站在一起,对此我也只能是保持缄默,只是目光却再也无法专注在操场上,一直感觉身边有双炙热的目光注视着我,或许人们天性其实是希望自己被一个人认真注视地,那种感觉就像你是件被人捧在手心的稀世珍宝,从此不再担心外面的风吹雨打,不再惊恐外人的千锤百炼,因为相信这位捧你在手心的人他会替你遮挡一切灾难,成为你有力的依靠。如今想来真希望那时一晃一世就这样走过,停留在云端,感受那份纯净与爱恋,只可惜一切都是自己的幻想,生活在继续,我们也在离别的轨道上。。。。

运动会过后他开始采取行动了,他叫林磊,一副瘦高白净的模样,却总是一副很疲惫的样子,丝毫与阳光不沾边,但是就像惯性一样,一个人一直无处不在地围绕在你的身边,你不经意地抬头就会看到他在对你笑,那样纯粹的笑容是成年之后的我们永远无法再拥有的,就像柔和的月光倾泻在身上的那种柔美,永远无法言喻的那种宁静之美。他习惯在下课间隙靠近离我很近的窗户,利用镜子的反光原理观察我的一举一动,我根本看不到他的正面,但是可以再倾斜的镜子中看到他满足的笑容,而我永远都只是轻扯一下嘴角,表现自己的无可奈何,转而与邻桌嬉笑打闹,那时的我根本不知道这样无休止的纠缠真的能够换来一段青涩的初恋,使我在未来的日子每每回想都沉浸其中,感受那份遥远的青春滋味。

我们其实很简单,他时刻对我表示无微不至的关心,没事喜欢坐在我的身后,班里所有的同学都知道他喜欢我,当然我也不是爱情白痴,只是那时的我真的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当时年纪尚小,早恋是学校明令禁止的,我其实是个胆小的孩子,从来不会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而他,忘了介绍一下,他不学上进,并且很喜欢吹嘘,总之我们的性格完全是天壤之别,但是那时的喜欢是不会考虑太多的因素,只要你的心指给你方向,你就会朝着奔去,丝毫不畏惧即将到来的是惊喜还是恐惧,那时的我们就是这样的状态。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让自己与她极其匹配,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够让自己和对方拥有安全感,你会想要成为跟她一样的人,即使过程很艰辛,你仍然确信自己可以做到。林磊就这样做到了,了解自己和我的差距,他开始挑灯夜读,他妈妈是我们初中部的主任,晚上看到不上进的儿子竟然在奋笔疾书,瞬间感到很欣慰,随之与我们班主任开始夸奖,老师上课的时刻刻意表扬了林磊的学习态度,只有我知道他真正的原因,因为我也曾那样追随过寇海洋的脚步,那种想要与喜欢的人并肩行进的渴望是一种巨大的支撑力,撑起我们本该颓废的身躯。

林磊就这样一步步通过点点滴滴的小事进驻我的内心,在我还未察觉的时候。晚自习下课,他会一直跟在我的身后保持一定的距离,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走过无数个夜晚,后来当我在看某部电影的时候看到相似场景时,我终于可以体会到林磊当时的心境,因为各种规则的束缚没有人去打破那道屏障,但是并不代表需要放弃,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不要给她造成困扰,只要站在她的身后,看着她的背影,在她回头那一刻,第一眼看到的是你就够了,欲望过多最后都会变成一种奢望。

 人最怕的就是对一件事持之以恒,终于我在林磊半年多死缠烂打地强烈追求之下妥协了,临近新年的某个晚自习间隙我点头答应,没有错过那一脸的不可置信和明亮的眼眸,就像是夜间不经意绽放的璀璨烟花,像冬季瑞雪过后世界的那片纯洁、宁静;那是真诚的汇聚,执着的赠予;而如今的我们再也无法遇到一双那样的眼眸,因为太过于强烈的感情已经不再是我们这些经历过生活磨难的人所承受的,现实太过残酷,我们只想平平淡淡地度过。。。。

与林磊建立关系后,确实对自己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我还是少言寡语的自己,不敢看他的眼睛,因为我知道我的答应只是好奇恋爱这两个字而不在乎恋爱的对象,我害怕在那双眼睛中读到质疑和失落,面对他无微不至地关心,我忐忐忑忑地接受。周围的人都说他很好,对我百依百顺,分手之后我时常会回忆那段时光,确实在我以后的生活中真的再没有出现过一个像他对我那么好的人,而我从最初的不适应到最后的释怀也终于知道那只是一段青涩的恋爱时光,当我们逐渐变得成熟,会发现其实人首先是爱自己的,那些能够很爱别人的,我只能说他们已经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不会担心每天的吃穿住行,有一份稳定且前途良好的事业,开始寻求心灵上爱的寄托。而对于每天都在耗费大量的精力为生活奔波劳碌的人们,他们想要的只是一个大度宽容的伴侣,能够理解他的辛苦,虽然憧憬浪漫但是更注重现实,不再每天把爱不爱挂在嘴边,而是携手一起支撑一个温馨的爱巢,在彼此疲惫的时候相拥互慰,这就是大部分人最大的幸福。

交往的两年中,我是被幸福包围着的,我凌乱的书桌有人会收拾,漆黑的夜晚我们会并肩走在一起,其实我们共同的话题不多,但是真的很奇怪,我们能够在安静的氛围中感觉不到一丝的尴尬,冬天我的手冰冷时林磊会握着放在他的口袋中,那里一直很温暖,初三我们分班,成为邻班,每个晚自习下课,他都会在我们教室的门口等我,然后一起送我到宿舍楼下,平安夜时的大苹果,扔在我课桌上的粉色月季,月考时殷勤地帮我搬书,他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地进驻到我的内心以悄无声息的姿态,等到我终于惊醒自己其实已经很喜欢他的时候已经成为陌路人。

“丫头,我们可以这样一辈子吗?”林磊唤我丫头,他说这样显得亲切,此时我在为一道数学题绞尽脑汁。我们已经成为即将中考的初三学生,我们被分在不同的班,但是是邻居,他会逮到机会就找我,坐在我同桌的座位上。

“嗯?林磊,你想那么长远干什么,我们还这么小。”我漫不经心地说到。

林磊的脸色一变,但随即恢复正常,“嗯,确实,我想得有点儿远了。快上课了,我先走了啊。”他小声地说道。

我没抬头答应了一句,继续与我的题搏斗。我的同桌马上回来了,他总是很识趣地在该离开的时候离开,他猜不透我为什么会搞对象,而且对象还是林磊,他说我看起来是个很文静的人,只是在之后一年的相处中他最后的评判是自己错了。他叫任宇,刚成为同桌的时候我就发现他有点儿娘,但是丝毫不影响我跟他的相处,因为他的智商很不错,数学更是好上加好,我总是这么幸运地遇到一些学习上的良友,像在现在的这个班级我遇到我初一的死党两枚,文珊和楠楠,天意安排的座位让我又相逢了数学天分很高的男生两个,幽默男生一枚,所以在没有林磊每时每刻地监督之下,我结交了很多朋友,从没有跟林磊说过,一如我从来不去询问他的朋友以及近况,不见时我们都生活在自己的天地中,一起时我们只有不多的牵手,彼此相对无言。从开始到结束,我们中一直都是林磊在调和气氛,像我不断地付出,逗我开心,我理所当然地接受,那时的我丝毫没有一点儿需要自己主动一下的意识,而当我在见证我哥的恋情时我才知道林磊当时是有多累,对这份感情的不确定和珍视,对我的喜欢,得不到回应的无奈,却一直在我的身边不离不弃,而当我突如其来的那句分开,他毫不犹豫地接受,自己心中又有多么悲痛,这都是当时的我和现在的我都无法知晓的,我将自尊放在第一位,即使再爱也不会屈服,所以我永远不会那么卑微地去爱一个人。也永远不会体会到那种无奈的心境。

话题跑远了,任宇回来后,说:“林雨熏,你跟林磊说什么了,人家看起来很不高兴啊!”我回头,看到任宇一脸微笑地看着我。

“没什么啊,林磊生气或者不生气你都能看出来啊,是不是盯上人家好久啦!”我开玩笑地说道。

“林雨薰,你。。。你。。。你说什么呢?怎么可能这样呢?”任宇一脸地气急败坏。

我笑笑,不再说话,林磊莫名其妙地问这么一句,我也只当他是发神经。

几天后,我跟林磊的第一次不愉快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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