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四点钟,不,准确的来说是下午的十六点,人要死了就会对于时间特别的敏感,而这份敏感也反映了生者对于死的渴望,自己是几点死的,以何种方式,缘由为何,这些都将在死的笼罩下焕发更加神秘的光彩。
楼顶,楼顶总是发生许多故事,在这里选择死是个不错的想法,楼顶有个大水箱,漏水,没人来补,嫌麻烦,没有发现,谁知道呢,人活着就是这么麻烦。为了麻烦去死,这个死因有失颜面,如果被人看到会牵累自己的家人,在活着的最后一刻不能给家人添上困扰,这应该是显得崇高的事吧,我说过,死亡升华一切。
郡朗站在楼顶,从这里俯瞰自己生活了三十年的城市,目光落到了城北的小巷,他就出生在那里,没有去医院,结果剪脐带感染在肚子上留了一个难看的疤痕。不过也有人喜欢这疤痕,一个女人,妓女,长得相当漂亮,一天会接触许多客人,让他们满足,郡朗就是一位,她因为他肚子上的疤痕记住了他,并会在高潮的时候抚摸这个疤痕,它会变红,变得肿胀,就像是女人的乳头。这个妓女的名字叫做音,声音的音,到现在还会萦绕在他耳边。
说回那条小巷,郡朗在那条小巷生活了十五年,他生命的一半。出了小巷,走上百米,就是他所在的学校,一个不大不小,不新不旧,不怎么知名却也有学生就读的学校,郡朗在这里生活了三年,这三年与其他二十七年无异。郡朗十分契合这所学校,他同样也是个不高不低的学生,没有拔尖的成绩,没有斑斑劣习,老师记得他吗,他不确定,要不要在死之前打个电话过去,应该要的,他想。
拨通了电话,那边的声音有些倦怠,“老师,我是郡朗,您还记得我吗?”
“郡朗?没印象,抱歉了。”声音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一点的愧疚。
“没关系,谢谢,我只是心血来潮而已。”俊朗挂了电话,他料到结果会是这样,自己的语言是那么的愚蠢,他并没有为此多一份想死的心,因为总是只有死一条路。不过,如果那个老师在电视上得知了自己死亡的消息,他会出现怎样的表情呢,还能无动于衷,说记不得了吗?他想,不会的,死变得更有趣了。
上述的想法牵扯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让自己的死登上媒体,他想到了把所有事记录下来,口袋里到插了一支笔,可是身边没有纸,他把自己的衬衫脱下来,解领带的时候差点勒了喉咙。他写下自己的名字:郡朗。这个名字到底有点意思,这个姓也较为少见,而这个名字的组合也让他在少时充满了优越感,每次一有人叫他的名字,他都会大声的说:“我就是,我就是郡朗。”这是停留在小学时候的事情了,到他上了中学,他就再也不敢大声回应了,因为他并不俊朗,这不是他的父母告诉他的,而是他的同学,他们笑他,甚至一起合伙欺负他,说他没有自知之明,反抗了几天后,他自己也承认了,在镜子里时又确认了一番:丹凤眼,葱头鼻,薄嘴唇,招风耳,胡子有些浓密,除去胡子覆盖的部分,余下的皮肤长了青春痘,一张丑脸,一张鬼脸。因为长了这么张丑脸,他没有交过女朋友,那些女孩子都躲着他,好像他是病菌一样。倒是男孩子喜欢他,准确的说,喜欢欺负他,用水泼他,用石头砸他,在老师面前陷害他,都是些小孩子的把戏,可也弄得他伤横累累,不敢上学了。
俗话说“祸兮福所依”,在被男孩子欺负了两年半之后,一个女孩子走进了他的生活,自然没有偶像剧的成分,那个女孩子长得不漂亮,有些龅牙,除此,五官模糊,一张大众脸而已。可她说喜欢他,这让郡朗受宠若惊,那个时候他的表情肯定是很狰狞的,不过他忘了,他还得把这个爱情故事继续下去。与其他男女恋爱时没什么差别,他们一起回家,一起学习,周末约出来一起看电影,他们就缩在班级的一脚,没人来欺负郡朗,觉得可能没什么意思了吧,或者他们只是想静静地看戏。一个丑陋平庸的男生与一个普通的女生的恋爱就是一出喜剧,其中任何温馨的场面都会变的滑稽,他们的恋爱每天都给其他人制造笑点。当事人浑然不知,还沉浸在少男少女的欢愉之中。记得第一次接吻的时候,他只吻到了她的牙。牙上还有黄黄的污渍,他不觉得恶心,脸上的痘痘都因为兴奋显得更红了呢。
结果是自然而然的,他们分手了,准确的说,她把他给甩了,她喜欢上了另一个男生,一个体格魁梧的流氓,手臂上文着蝎子样的文身。她说,她喜欢这样有男子气概的人,俊朗苦苦挽留她,可也没什么好结果,之后他去找那个流氓,被打了一顿,断了三根肋骨,没敢跟爸妈说,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回到学校后,每天都会被人打,听说是那个流氓吩咐的,有时候他被打的时候,那个丑陋的女孩也会看见,但眼里已经很冷漠了。他情不自禁的想要笑,笑命运的逻辑,他们在一起是因为她可怜他,他现在那么可怜,她却不管他了。那个女孩叫做红,火红的红,火焰不会一直燃烧的。
毕业的那一天,大家都沉浸伤感之中,郡朗似乎没有那么恨那些同学了,毕竟已经分开了,分开了就没什么好记恨的了,分开了可能对自己来说更好点,反正也不会在看见他们,挤出点笑脸吧。
不过之后那届的同学邀请他参加同学会,这是十五年的再聚首,似乎没什么理由不参加,他有那么点失望,以为不会再见的,还是会再见的。这应当是“福兮祸所伏”吧,想不到“伏”了十五年。他不知道那帮同学变成了什么样子,不过他在电视上看到了那个流氓,他开了家地产公司,另一个经常欺负他的人已经变成了主持人,怎么有名说不上,可是至少是个体面职业,看看自己,什么都不是。同学会,表面上是对往昔岁月的缅怀,可实际上确是对于熟悉的人的炫耀,这可真是难过,尤其是对于没本事,没钱的人来说。
俊朗想好好打扮打扮,他的痘痘已经变成了疤,他的每个部位都膨胀了一倍,长相到了年纪前面,生活就是这么累人的事情。为了赴宴,俊朗特地买了一套西装,名牌,撑门面,晚上特地打了个车到酒店,门口一看,宝马,奔驰,他闭上了眼睛,混的不如意,没办法,强颜欢笑,像在工作的时候一样,他的老板是个人过五十的女强人,性欲强,好像跟公司里过半的男同事都搞过了,想到这里,他有些失落,跟别人搞,不跟自己搞。他拍了拍脸,把这些事情都排出了脑袋,说不定今天能看到红呢,这样想着,他又有力气了。
吃饭的花销是那个流氓出的,郡朗坐在一个位置上,像个孩子一样,不敢看周围人的眼睛,西装本来是给自己自信的,现在让他觉得自己是个伪君子。别人似乎也没在乎他,都巴结的跟那个流氓说话,一些女的也骚里骚气往上贴,说些“早知道你这么有本事,我就跟你了。”这些不痛不痒的话。流氓有良心一点,记起了郡朗,端起一杯酒“兄弟,当初对不住了,不懂事。”咕噜的一饮而尽,那份豪气让郡朗有些钦佩,那是钱带来的吧,他这么想,也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两杯酒下了肚,大家话匣子都打开了,话题也渐渐地往俊朗这边靠,男的忙说对不起,女的只是捂着嘴笑。然后,不知是谁提到了红,环席而视,红却不在,一个与她现在还有联系的女同学说她去做鸡了,满座哄然,把它当作了一个笑话,却不知深深扎在了俊朗的心上,自己曾经爱过的女人现在竟是所有肯付钱男人的玩物。提到红,所有人的目光转向了郡朗,眼中的笑真是让人难堪,“林哥,”那个流氓姓林,“红喜欢过你呢,你知道不?”“我知道,就她那个样子,我怕会做噩梦,郡朗,我没别的意思,你跟她还是挺般配的。”说完哈哈大笑,其余人也都哈哈大笑,这跟许多年前的情景简直一模一样,原来有些东西岁月也带不走。
酒喝多了,大家醉意起了,就有些胡言乱语起来,原本藏着掖着的话也都说了出来,原本的自己也暴露出来,那个流氓,也就是林哥抱着一瓶酒跳起舞来,边跳边说:“你们这些废物,读书有个鸟用,钱,钱才实际,有钱比什么都重要,你看我身上穿的是什么,阿玛尼,你们这些穷鬼,要不是我,这个鸟同学会办个屁啊。”大家附和道“对啊,对啊,我们是个鸟东西。”“老子这么多年,女人不要太多,一个个都是骚货,都他妈的盯着老子兜里的钱。我什么美女没见过,电视上那些明星,我也玩得起。什么红啊,绿啊,什么东西,丑东西,丑东西。”郡朗脸上的疤痕红了起来,摇摇晃晃的走到林哥面前,一拳打掉了一颗牙,大家一激灵,眼睛瞪得大大的,忙着把两人拉开。“不准你骂小红,你再骂,我弄死你。”“大家听听,这家伙还对小红念念不忘呢,真是个专一的狗东西,可是人家现在去做鸡了,是个男人给个钱就给操,不过她倒贴我,我也不要。”说完,大家又哄的笑了起来,那笑声就像是飞机起飞的轰鸣声,郡朗一下子被击倒了,大口大口的吐着秽物。
城市的路灯冰冰冷冷,没有给予失意人任何任何的关怀,俊朗的西装脏了,他的心也脏了,耳朵边还回响着“狗东西”“神经病”“林哥,别理他,就是个疯子。”这些话,他讽刺似得大笑,也在笑自己,干嘛为了一个女人跟别人闹不愉快,可能因为这是他到现在为止唯一的女朋友吧,他妈的还是个婊子,真是…哈哈。
(二)
同学会是在两个月前了,可是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郡朗点燃了一根香烟,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他把想到的事情写在衬衫上,字尽可能小的,虽然他的一生是平庸的一生,可还是会有很多事情的,比如在同学会结束后,他去找了红,在城里的小巷里,他想,红的样貌只能混迹于这种角落,能满足的男人只能是那些民工吧。
为此,他还特地请了假,说是自己的母亲病了,为了找一个妓女诅咒自己的母亲。不过,心情还是有着雷同之处,就是他非常想见到她,如果她能不收钱的话,那就更好了。郡朗每天骑着车子,不是开着,穿梭在这个城市阴暗的角落里,从他旁边一闪而过的妩媚的模样不能撩拨他心绪半分,他像个虔诚的圣徒一样(不看目的的话)寻找着,寻找着一种能够止渴的东西,或者是一种与自己类似的东西,能够聊得上天的,互相能够坦诚不虚伪的。红可能是最适合的人选了,因为他们一样的丑陋,一样被生活的漩涡卷到了深渊里,每天活在巨大的黑暗里,可还是选择活下去。郡朗这么想着的时候,力气便会多一分,好像马上就能看见红似得,可是转悠下来几天,一无所获,眼看着请的假快要耗尽。
他拨通了那个女同学的电话,想问问红在哪,“我是郡朗,你能告诉我红在哪里做事吗?”对面的声音窃笑着,笑声在他心里被无限的放大了,他压住火气,脸既然已经丢了,那就不怕再丢一点,他只想知道红在哪里。
“红啊,在我们市最大的夜总会里,她现在可是混的好呢,我是羡慕死了,就是做不来。”郡朗暗暗骂了一句“你个卖屄的!”就把电话给挂掉了。
晚上,郡朗到了那家夜总会,据他所知这里的最低消费是他一个月的工资。但他也不在乎了,里面果然是灯红酒绿的,里面的男男女女也穿的花枝招展的,把所有颜色都穿在身上,而且一些女的穿的还没沙滩上的多呢。这就是郡朗所不了解的另外一个世界,有钱人的世界,他不是有钱人,只是一个普通职员,谁也不认识自己,也没有人会巴结自己,今天老子也当一回有钱人,他想。这里是个挺正规的场所,可他知道正规的底下就是犯罪了,他看见一个鬼头鬼脑的中年人在客人中间穿来穿去,脸上是让人恶心的笑容,郡朗知道他就是那个牵头的啦,于是大声的叫了一声,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他身上了,他觉得很受用。
“先生,需要什么服务啊?我们这里什么都有。”说到什么都有的时候,他还特地加了重音,唯恐别人不知道这里还有别的勾当呢。
“他妈的,老子要女人,你们这有没有一个叫红的女人,我就要她。”郡朗的手插在胳肢窝里,腿直挺挺的搭在桌子上。
“老板,我们这里可没什么叫做红的女人,她们都改过名字的,不过有个满堂红,名字俗点,可是身材火辣,先生是不是试一试啊?”他的下巴似乎快要掉下来了。
“老子花钱,我要什么是你决定的,我就要红。”
中年人看着拗不过,就把郡朗请到了楼上的一个房间里,把“小姐”的“名片”拿来给俊朗看,俊朗一张张的看过去,女人丛中看见了有些龅牙的一个,郡朗激动地把名片捧起来亲了又亲,说:“就是她,就是她。”
约莫等了十五分钟,红来了,可她真的变了不少呢。她有了双眼皮,皮肤在涂得火红的嘴唇的映衬下显得极白,她的牙齿也白极了,原来是缺点的牙齿现在反而让她变得更加妩媚。她的一席长发柔顺的搭在肩上,人也顺着头发偏的方向倾斜着,她的腰细极了,往上看去,是一对别致的乳房,今天她穿着一身火红的长裙,真是衬她啊。
显然红认出了眼前这个丑陋的男人,可表情是相当大方的,拿出一瓶红酒,拿出两个杯子,分别在里面到了三分之一杯酒,大大方方的递给郡朗,一双媚眼妖精似得盯着郡朗。郡朗借着酒精壮胆,想说些什么,不知从何说起,想要跟她一起回忆学生时代的事情,可又觉得很愚蠢,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可不是一个嫖客和一个小姐该有的角色。
“你要直接开始,还是去洗个澡。”
“不用了,不用洗了。”
红听见以后,麻利的把郡朗脱得一丝不挂,逗弄着他的生殖器,就像一个纯真的孩子似得。可郡朗却无法勃起,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他没有勃起的欲望。
“我可告诉你,即使你不搞我,钱还是得照付,这里的消费很高呢。”
“没关系,我们说说话吧。”
“说什么?”“聊聊以前的事情吧,摁,比如我们恋爱的时候。”女人扑哧笑了,她没有想到眼前的男人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她已经忘了以前的事了,自从到了这里,她连每天躺在她身上的男人的样子都不记得了。“那都是小孩子的事情了,没什么可聊的,聊聊我吧,你看我变漂亮了吧,我的眼睛,我的胸,我的屁股都是花大价钱整的呢,你看我现在的生活,浑身上下都是名牌,我已经忘了穷日子了,有钱了才知道没钱的恼。”郡朗不知道如何说,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一种利益的关系,回忆并不足以唤回任何东西,可该死的竟然勃不起来,我是来找小姐的啊,不是来拉家常的。
红提醒他,还有半个小时,超过时间是要再加钱的,一千元半个小时,刚刚的那瓶红酒也算在郡朗的账上,五百元。郡朗看着红,只是静静地看着,想看出个所以然来,想把以前的红看出来,可是白费功夫,他掏空了钱包,像一条丧家犬一样从夜总会里出来,是屈辱,是悲哀,是痛苦,又或者是无可奈何的无助。一个人竟然能变化到自己不再认识她为止,她完完全全像个小姐跟他说话,炫耀自己的这份工作,还提醒他还剩半个小时了,的确现在离十二点还剩半个小时了。
至此之后的几天,郡朗变得失魂落魄,想到那张脸,心就会刺痛一下,良好的嫖客与小姐的关系就被他破坏了,他不能心安理得的跟她做爱,然后留下钱离开,他做不到。郡朗重新回到公司上班,没人觉得有什么异样,没人关心他的情况,他只能尴尬的与见到的所有人打招呼,然后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天天的度过,看着生命一点点的流过。这一天,他去找了音,爽快的与她做爱,他是否喜欢音,他也不知道,他觉得音是喜欢他的,因此对音就有了一份特殊的感觉,甚至想把她从那个毒窝里救出来。但总归是想想,即使把她救出来那又怎么样,他也不能给她一个像样的生活,可能她还是会去做鸡,那么就算了吧,让她一直这样好了,自己只能多光顾她,对她温柔些吧。
(三)
郡朗已经把学生时代的事情忘记了大半,可还是能记起一篇考试时曾经出现过的小说,那是美国人普莱斯。戴伊写的《四点钟》,那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克兰格的人说在四点钟时所有的坏人的身高都会缩减一半,而到了四点钟他自己的身高却缩减了一半的故事。当时,郡朗气的把笔都丢在一边,大骂这个克兰格是个神经病,什么事不想,尽想些乱七八糟的,结果那次的考试,郡朗成了垫底。因为对它怀恨之心,所以郡朗一直记得它,到现在也没忘记过,再快要死的这一刻,他愈发记起了,四点钟,现在也是四点钟,那么他会不会缩减一半,他的衣服会不会对于他变成了长裙。如果他的身高缩减一半,那么只有八十五公分,孩子的身高,妈妈抱在手里,自己可以吮吸妈妈的乳头,自己可以做一切无理的事情,可以在长辈的脖子上撒尿,得来的却还是他们的笑容,这就是八十五公分的好处。不过即使克兰格的话得到印证,郡朗也不可能再回到妈妈的怀里了,他的妈妈死了,不,是过世了,在郡朗从音那里回来的时候。
妈妈在的院子里再也没了妈妈的声音,那一条晾衣绳也没了洗干净的衣服,打开门再也不能看见妈妈在等自己,当然还有爸爸,他们坐在矮凳上,互相摇着扇子。死结束常态的一切,郡朗第一次这么真切的感受到,院子里静极了,与这座城市不相称的安静,要窒息一样,妈妈现在就躺在床上,刚从医院回来,白布盖了一次,又掀掉了,妈妈想死在家里,这是他的意愿,妈妈最大的遗憾是没能再见她的儿子一面,这是后来他听他的“爸爸“说的,那一刻,他才真正想到了死。妈妈显得平静极了,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郡朗看着这张熟悉的脸想起了很多很多事,在小时候她会接送他上学,会在他的脸上轻轻地啄一下,放学时也一样,就像是一个仪式一样,后来他长大一些,不再让妈妈这么做了,觉得很丢脸,他跟妈妈之间的争吵也越来越多了,没有一刻是能好好地说话的,除了争吵就没有其他说话的机会了,爸爸死了许多年了,妈妈又再找了一个,他为这件事一直记恨着,认为妈妈背叛了他。他觉得心安理得,觉得妈妈所有的忍让都是应该的,他也不会给他的继父任何好脸色,可今天他破例的喊了他爸爸。睡吧,睡吧,你的儿子在你死之前就像个畜生一样躺在一个女人身上,用嘴唇亲吻每一寸肌肤,可想想母亲的吻多年不曾感觉得到,自己主动放弃了这种权利,现在让他轻轻地吻下去,妈妈,不要介意我嘴里的酒气。
郡朗的世界空空的,今天不能请假了,老板不会同意的,她最讨厌别人用同样的理由请第二次假,他不能对老板说他妈妈的死,这是一种亵渎。不知道为什么,眼前一片灰暗,每个人都成了灰色的人物,每个人心里的他似乎都能看出来,这个世界不是单纯的白,也不是单纯的黑,它是灰色的,每个人身上都有灰色的气质。他在上班,为了必要的生存,他看见油腻的老板,只能闭上眼睛去抗争,其他的都不能做,他没有这样的力量,只能在生活中漂流着。
穷人的葬礼简朴的很,没有音乐,也没有汽车,可人还是很多的,妈妈被烧成了灰,火葬比较便宜,他买不起墓地。死者已矣,可还是会留下些麻烦事,他们家留着一间房子(四合院),是郡朗的爸爸的,当然是亲生的,这间房子原本是留给郡朗的,可她的妈妈跟他的继父给他生下了一个弟弟,这间房就应当再分过了。俊朗把这间房留给了继父和弟弟,他没有像大多数人为自己争取合理的权益,他觉得这样更好吧,彻彻底底的做一个了断,从此就不再是什么亲人了,毕竟连维系亲情的纽带也断了,算了,算了。
郡朗搬出了四合院,在离自己公司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房子,比起之前当然逼仄的多,可俊朗却很安心。郡朗把自己原来的电视机抱了过来,继父自然没有阻止,因为毕竟一间房都给他了嘛,他还叫郡朗常回来看看,这是客气话,谁都听得出来。一天在看电视的时候,他看见了一条新闻:小姐遭嫖客杀害,身上财物被取走。俊朗看看,地点很熟悉,是音的那家店,音被杀了,被躺在自己身上的男人。郡朗颤抖的站起身,手扶着洗脸池,看着镜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看到了背后的音,音正在看着他,也在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音似乎有些怨,怨他为什么不去接她,怨他怎么没有爱上自己,她把手搭在郡朗的肩上,慢慢的把手伸向他的腰间,抱住了他,他在镜中看见,自己哭了。
第二天,他带着两个黑眼圈去了公司,走进老板的办公室,如此坦荡的。老板没有正眼看他一眼,只是用笔在纸上画着,按道理说,他这么个低微的职位,是没有必要亲自向老板辞职的,可是他还是来了。准确的说,他想要指着她的鼻子好好骂她一顿“你这头老母猪,你这个只知道要男人的老骚货,老婊子…”他想骂的话有很多,都是极其粗俗的,可他到底没有骂出口,他更想在老板面前裸露自己的阳具,让她好好看看,自己不比她养的那些小白脸差,可向她证明有什么用呢,他放弃了自己的想法,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感谢老板的照顾。”就甩门走了,在收拾东西的时候,他的手机接收到一条信息,大意是:公安部门近来捣毁了一个有卖淫服务的夜总会,这是本市治理淫秽色情的一个巨大胜利。他关上了手机,今天辞职还真对啊,什么事都撞在了一起,红,火红,火焰是不会一直燃烧的。他也该熄灭了。
现在他在楼顶,他的白衬衫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这只不过是他两个月的生活却也有着一部小说的篇幅,而这两个月所发生的事情都有着根源,没有一件事情是平白无故发生的,没有一件事情会毫无痕迹的隐去,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活着也是一样,自己有病吗?没有,那么就得活下去,因为生命的自然并没有发出你得死的信号。现在已经过了四点,自己并没有缩减一半,也没有体会到恢复正常的感觉,他退了几步,离开危险的边沿,有了活下去的希望,自己的人生还会发生什么呢,究竟是什么才能彻底击倒自己呢,不知道,他不能预测命运,所以得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见证一些事情。他搓了搓脸,并没有新生的感觉,只不过在即将走上岔路的时候回到了生活这条路上而已,他只是继续活下去,作为一个普通人,作为自己的主角,没有伟大,仅此而已。现在他迫切的想要去做一件事情:
买上几束花去看看自己的妈妈。
四点钟,不,准确的来说是下午的十六点,人要死了就会对于时间特别的敏感,而这份敏感也反映了生者对于死的渴望,自己是几点死的,以何种方式,缘由为何,这些都将在死的笼罩下焕发更加神秘的光彩。
楼顶,楼顶总是发生许多故事,在这里选择死是个不错的想法,楼顶有个大水箱,漏水,没人来补,嫌麻烦,没有发现,谁知道呢,人活着就是这么麻烦。为了麻烦去死,这个死因有失颜面,如果被人看到会牵累自己的家人,在活着的最后一刻不能给家人添上困扰,这应该是显得崇高的事吧,我说过,死亡升华一切。
郡朗站在楼顶,从这里俯瞰自己生活了三十年的城市,目光落到了城北的小巷,他就出生在那里,没有去医院,结果剪脐带感染在肚子上留了一个难看的疤痕。不过也有人喜欢这疤痕,一个女人,妓女,长得相当漂亮,一天会接触许多客人,让他们满足,郡朗就是一位,她因为他肚子上的疤痕记住了他,并会在高潮的时候抚摸这个疤痕,它会变红,变得肿胀,就像是女人的乳头。这个妓女的名字叫做音,声音的音,到现在还会萦绕在他耳边。
说回那条小巷,郡朗在那条小巷生活了十五年,他生命的一半。出了小巷,走上百米,就是他所在的学校,一个不大不小,不新不旧,不怎么知名却也有学生就读的学校,郡朗在这里生活了三年,这三年与其他二十七年无异。郡朗十分契合这所学校,他同样也是个不高不低的学生,没有拔尖的成绩,没有斑斑劣习,老师记得他吗,他不确定,要不要在死之前打个电话过去,应该要的,他想。
拨通了电话,那边的声音有些倦怠,“老师,我是郡朗,您还记得我吗?”
“郡朗?没印象,抱歉了。”声音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一点的愧疚。
“没关系,谢谢,我只是心血来潮而已。”俊朗挂了电话,他料到结果会是这样,自己的语言是那么的愚蠢,他并没有为此多一份想死的心,因为总是只有死一条路。不过,如果那个老师在电视上得知了自己死亡的消息,他会出现怎样的表情呢,还能无动于衷,说记不得了吗?他想,不会的,死变得更有趣了。
上述的想法牵扯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让自己的死登上媒体,他想到了把所有事记录下来,口袋里到插了一支笔,可是身边没有纸,他把自己的衬衫脱下来,解领带的时候差点勒了喉咙。他写下自己的名字:郡朗。这个名字到底有点意思,这个姓也较为少见,而这个名字的组合也让他在少时充满了优越感,每次一有人叫他的名字,他都会大声的说:“我就是,我就是郡朗。”这是停留在小学时候的事情了,到他上了中学,他就再也不敢大声回应了,因为他并不俊朗,这不是他的父母告诉他的,而是他的同学,他们笑他,甚至一起合伙欺负他,说他没有自知之明,反抗了几天后,他自己也承认了,在镜子里时又确认了一番:丹凤眼,葱头鼻,薄嘴唇,招风耳,胡子有些浓密,除去胡子覆盖的部分,余下的皮肤长了青春痘,一张丑脸,一张鬼脸。因为长了这么张丑脸,他没有交过女朋友,那些女孩子都躲着他,好像他是病菌一样。倒是男孩子喜欢他,准确的说,喜欢欺负他,用水泼他,用石头砸他,在老师面前陷害他,都是些小孩子的把戏,可也弄得他伤横累累,不敢上学了。
俗话说“祸兮福所依”,在被男孩子欺负了两年半之后,一个女孩子走进了他的生活,自然没有偶像剧的成分,那个女孩子长得不漂亮,有些龅牙,除此,五官模糊,一张大众脸而已。可她说喜欢他,这让郡朗受宠若惊,那个时候他的表情肯定是很狰狞的,不过他忘了,他还得把这个爱情故事继续下去。与其他男女恋爱时没什么差别,他们一起回家,一起学习,周末约出来一起看电影,他们就缩在班级的一脚,没人来欺负郡朗,觉得可能没什么意思了吧,或者他们只是想静静地看戏。一个丑陋平庸的男生与一个普通的女生的恋爱就是一出喜剧,其中任何温馨的场面都会变的滑稽,他们的恋爱每天都给其他人制造笑点。当事人浑然不知,还沉浸在少男少女的欢愉之中。记得第一次接吻的时候,他只吻到了她的牙。牙上还有黄黄的污渍,他不觉得恶心,脸上的痘痘都因为兴奋显得更红了呢。
结果是自然而然的,他们分手了,准确的说,她把他给甩了,她喜欢上了另一个男生,一个体格魁梧的流氓,手臂上文着蝎子样的文身。她说,她喜欢这样有男子气概的人,俊朗苦苦挽留她,可也没什么好结果,之后他去找那个流氓,被打了一顿,断了三根肋骨,没敢跟爸妈说,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回到学校后,每天都会被人打,听说是那个流氓吩咐的,有时候他被打的时候,那个丑陋的女孩也会看见,但眼里已经很冷漠了。他情不自禁的想要笑,笑命运的逻辑,他们在一起是因为她可怜他,他现在那么可怜,她却不管他了。那个女孩叫做红,火红的红,火焰不会一直燃烧的。
毕业的那一天,大家都沉浸伤感之中,郡朗似乎没有那么恨那些同学了,毕竟已经分开了,分开了就没什么好记恨的了,分开了可能对自己来说更好点,反正也不会在看见他们,挤出点笑脸吧。
不过之后那届的同学邀请他参加同学会,这是十五年的再聚首,似乎没什么理由不参加,他有那么点失望,以为不会再见的,还是会再见的。这应当是“福兮祸所伏”吧,想不到“伏”了十五年。他不知道那帮同学变成了什么样子,不过他在电视上看到了那个流氓,他开了家地产公司,另一个经常欺负他的人已经变成了主持人,怎么有名说不上,可是至少是个体面职业,看看自己,什么都不是。同学会,表面上是对往昔岁月的缅怀,可实际上确是对于熟悉的人的炫耀,这可真是难过,尤其是对于没本事,没钱的人来说。
俊朗想好好打扮打扮,他的痘痘已经变成了疤,他的每个部位都膨胀了一倍,长相到了年纪前面,生活就是这么累人的事情。为了赴宴,俊朗特地买了一套西装,名牌,撑门面,晚上特地打了个车到酒店,门口一看,宝马,奔驰,他闭上了眼睛,混的不如意,没办法,强颜欢笑,像在工作的时候一样,他的老板是个人过五十的女强人,性欲强,好像跟公司里过半的男同事都搞过了,想到这里,他有些失落,跟别人搞,不跟自己搞。他拍了拍脸,把这些事情都排出了脑袋,说不定今天能看到红呢,这样想着,他又有力气了。
吃饭的花销是那个流氓出的,郡朗坐在一个位置上,像个孩子一样,不敢看周围人的眼睛,西装本来是给自己自信的,现在让他觉得自己是个伪君子。别人似乎也没在乎他,都巴结的跟那个流氓说话,一些女的也骚里骚气往上贴,说些“早知道你这么有本事,我就跟你了。”这些不痛不痒的话。流氓有良心一点,记起了郡朗,端起一杯酒“兄弟,当初对不住了,不懂事。”咕噜的一饮而尽,那份豪气让郡朗有些钦佩,那是钱带来的吧,他这么想,也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两杯酒下了肚,大家话匣子都打开了,话题也渐渐地往俊朗这边靠,男的忙说对不起,女的只是捂着嘴笑。然后,不知是谁提到了红,环席而视,红却不在,一个与她现在还有联系的女同学说她去做鸡了,满座哄然,把它当作了一个笑话,却不知深深扎在了俊朗的心上,自己曾经爱过的女人现在竟是所有肯付钱男人的玩物。提到红,所有人的目光转向了郡朗,眼中的笑真是让人难堪,“林哥,”那个流氓姓林,“红喜欢过你呢,你知道不?”“我知道,就她那个样子,我怕会做噩梦,郡朗,我没别的意思,你跟她还是挺般配的。”说完哈哈大笑,其余人也都哈哈大笑,这跟许多年前的情景简直一模一样,原来有些东西岁月也带不走。
酒喝多了,大家醉意起了,就有些胡言乱语起来,原本藏着掖着的话也都说了出来,原本的自己也暴露出来,那个流氓,也就是林哥抱着一瓶酒跳起舞来,边跳边说:“你们这些废物,读书有个鸟用,钱,钱才实际,有钱比什么都重要,你看我身上穿的是什么,阿玛尼,你们这些穷鬼,要不是我,这个鸟同学会办个屁啊。”大家附和道“对啊,对啊,我们是个鸟东西。”“老子这么多年,女人不要太多,一个个都是骚货,都他妈的盯着老子兜里的钱。我什么美女没见过,电视上那些明星,我也玩得起。什么红啊,绿啊,什么东西,丑东西,丑东西。”郡朗脸上的疤痕红了起来,摇摇晃晃的走到林哥面前,一拳打掉了一颗牙,大家一激灵,眼睛瞪得大大的,忙着把两人拉开。“不准你骂小红,你再骂,我弄死你。”“大家听听,这家伙还对小红念念不忘呢,真是个专一的狗东西,可是人家现在去做鸡了,是个男人给个钱就给操,不过她倒贴我,我也不要。”说完,大家又哄的笑了起来,那笑声就像是飞机起飞的轰鸣声,郡朗一下子被击倒了,大口大口的吐着秽物。
城市的路灯冰冰冷冷,没有给予失意人任何任何的关怀,俊朗的西装脏了,他的心也脏了,耳朵边还回响着“狗东西”“神经病”“林哥,别理他,就是个疯子。”这些话,他讽刺似得大笑,也在笑自己,干嘛为了一个女人跟别人闹不愉快,可能因为这是他到现在为止唯一的女朋友吧,他妈的还是个婊子,真是…哈哈。
(二)
同学会是在两个月前了,可是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郡朗点燃了一根香烟,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他把想到的事情写在衬衫上,字尽可能小的,虽然他的一生是平庸的一生,可还是会有很多事情的,比如在同学会结束后,他去找了红,在城里的小巷里,他想,红的样貌只能混迹于这种角落,能满足的男人只能是那些民工吧。
为此,他还特地请了假,说是自己的母亲病了,为了找一个妓女诅咒自己的母亲。不过,心情还是有着雷同之处,就是他非常想见到她,如果她能不收钱的话,那就更好了。郡朗每天骑着车子,不是开着,穿梭在这个城市阴暗的角落里,从他旁边一闪而过的妩媚的模样不能撩拨他心绪半分,他像个虔诚的圣徒一样(不看目的的话)寻找着,寻找着一种能够止渴的东西,或者是一种与自己类似的东西,能够聊得上天的,互相能够坦诚不虚伪的。红可能是最适合的人选了,因为他们一样的丑陋,一样被生活的漩涡卷到了深渊里,每天活在巨大的黑暗里,可还是选择活下去。郡朗这么想着的时候,力气便会多一分,好像马上就能看见红似得,可是转悠下来几天,一无所获,眼看着请的假快要耗尽。
他拨通了那个女同学的电话,想问问红在哪,“我是郡朗,你能告诉我红在哪里做事吗?”对面的声音窃笑着,笑声在他心里被无限的放大了,他压住火气,脸既然已经丢了,那就不怕再丢一点,他只想知道红在哪里。
“红啊,在我们市最大的夜总会里,她现在可是混的好呢,我是羡慕死了,就是做不来。”郡朗暗暗骂了一句“你个卖屄的!”就把电话给挂掉了。
晚上,郡朗到了那家夜总会,据他所知这里的最低消费是他一个月的工资。但他也不在乎了,里面果然是灯红酒绿的,里面的男男女女也穿的花枝招展的,把所有颜色都穿在身上,而且一些女的穿的还没沙滩上的多呢。这就是郡朗所不了解的另外一个世界,有钱人的世界,他不是有钱人,只是一个普通职员,谁也不认识自己,也没有人会巴结自己,今天老子也当一回有钱人,他想。这里是个挺正规的场所,可他知道正规的底下就是犯罪了,他看见一个鬼头鬼脑的中年人在客人中间穿来穿去,脸上是让人恶心的笑容,郡朗知道他就是那个牵头的啦,于是大声的叫了一声,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他身上了,他觉得很受用。
“先生,需要什么服务啊?我们这里什么都有。”说到什么都有的时候,他还特地加了重音,唯恐别人不知道这里还有别的勾当呢。
“他妈的,老子要女人,你们这有没有一个叫红的女人,我就要她。”郡朗的手插在胳肢窝里,腿直挺挺的搭在桌子上。
“老板,我们这里可没什么叫做红的女人,她们都改过名字的,不过有个满堂红,名字俗点,可是身材火辣,先生是不是试一试啊?”他的下巴似乎快要掉下来了。
“老子花钱,我要什么是你决定的,我就要红。”
中年人看着拗不过,就把郡朗请到了楼上的一个房间里,把“小姐”的“名片”拿来给俊朗看,俊朗一张张的看过去,女人丛中看见了有些龅牙的一个,郡朗激动地把名片捧起来亲了又亲,说:“就是她,就是她。”
约莫等了十五分钟,红来了,可她真的变了不少呢。她有了双眼皮,皮肤在涂得火红的嘴唇的映衬下显得极白,她的牙齿也白极了,原来是缺点的牙齿现在反而让她变得更加妩媚。她的一席长发柔顺的搭在肩上,人也顺着头发偏的方向倾斜着,她的腰细极了,往上看去,是一对别致的乳房,今天她穿着一身火红的长裙,真是衬她啊。
显然红认出了眼前这个丑陋的男人,可表情是相当大方的,拿出一瓶红酒,拿出两个杯子,分别在里面到了三分之一杯酒,大大方方的递给郡朗,一双媚眼妖精似得盯着郡朗。郡朗借着酒精壮胆,想说些什么,不知从何说起,想要跟她一起回忆学生时代的事情,可又觉得很愚蠢,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可不是一个嫖客和一个小姐该有的角色。
“你要直接开始,还是去洗个澡。”
“不用了,不用洗了。”
红听见以后,麻利的把郡朗脱得一丝不挂,逗弄着他的生殖器,就像一个纯真的孩子似得。可郡朗却无法勃起,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他没有勃起的欲望。
“我可告诉你,即使你不搞我,钱还是得照付,这里的消费很高呢。”
“没关系,我们说说话吧。”
“说什么?”“聊聊以前的事情吧,摁,比如我们恋爱的时候。”女人扑哧笑了,她没有想到眼前的男人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她已经忘了以前的事了,自从到了这里,她连每天躺在她身上的男人的样子都不记得了。“那都是小孩子的事情了,没什么可聊的,聊聊我吧,你看我变漂亮了吧,我的眼睛,我的胸,我的屁股都是花大价钱整的呢,你看我现在的生活,浑身上下都是名牌,我已经忘了穷日子了,有钱了才知道没钱的恼。”郡朗不知道如何说,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一种利益的关系,回忆并不足以唤回任何东西,可该死的竟然勃不起来,我是来找小姐的啊,不是来拉家常的。
红提醒他,还有半个小时,超过时间是要再加钱的,一千元半个小时,刚刚的那瓶红酒也算在郡朗的账上,五百元。郡朗看着红,只是静静地看着,想看出个所以然来,想把以前的红看出来,可是白费功夫,他掏空了钱包,像一条丧家犬一样从夜总会里出来,是屈辱,是悲哀,是痛苦,又或者是无可奈何的无助。一个人竟然能变化到自己不再认识她为止,她完完全全像个小姐跟他说话,炫耀自己的这份工作,还提醒他还剩半个小时了,的确现在离十二点还剩半个小时了。
至此之后的几天,郡朗变得失魂落魄,想到那张脸,心就会刺痛一下,良好的嫖客与小姐的关系就被他破坏了,他不能心安理得的跟她做爱,然后留下钱离开,他做不到。郡朗重新回到公司上班,没人觉得有什么异样,没人关心他的情况,他只能尴尬的与见到的所有人打招呼,然后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天天的度过,看着生命一点点的流过。这一天,他去找了音,爽快的与她做爱,他是否喜欢音,他也不知道,他觉得音是喜欢他的,因此对音就有了一份特殊的感觉,甚至想把她从那个毒窝里救出来。但总归是想想,即使把她救出来那又怎么样,他也不能给她一个像样的生活,可能她还是会去做鸡,那么就算了吧,让她一直这样好了,自己只能多光顾她,对她温柔些吧。
(三)
郡朗已经把学生时代的事情忘记了大半,可还是能记起一篇考试时曾经出现过的小说,那是美国人普莱斯。戴伊写的《四点钟》,那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克兰格的人说在四点钟时所有的坏人的身高都会缩减一半,而到了四点钟他自己的身高却缩减了一半的故事。当时,郡朗气的把笔都丢在一边,大骂这个克兰格是个神经病,什么事不想,尽想些乱七八糟的,结果那次的考试,郡朗成了垫底。因为对它怀恨之心,所以郡朗一直记得它,到现在也没忘记过,再快要死的这一刻,他愈发记起了,四点钟,现在也是四点钟,那么他会不会缩减一半,他的衣服会不会对于他变成了长裙。如果他的身高缩减一半,那么只有八十五公分,孩子的身高,妈妈抱在手里,自己可以吮吸妈妈的乳头,自己可以做一切无理的事情,可以在长辈的脖子上撒尿,得来的却还是他们的笑容,这就是八十五公分的好处。不过即使克兰格的话得到印证,郡朗也不可能再回到妈妈的怀里了,他的妈妈死了,不,是过世了,在郡朗从音那里回来的时候。
妈妈在的院子里再也没了妈妈的声音,那一条晾衣绳也没了洗干净的衣服,打开门再也不能看见妈妈在等自己,当然还有爸爸,他们坐在矮凳上,互相摇着扇子。死结束常态的一切,郡朗第一次这么真切的感受到,院子里静极了,与这座城市不相称的安静,要窒息一样,妈妈现在就躺在床上,刚从医院回来,白布盖了一次,又掀掉了,妈妈想死在家里,这是他的意愿,妈妈最大的遗憾是没能再见她的儿子一面,这是后来他听他的“爸爸“说的,那一刻,他才真正想到了死。妈妈显得平静极了,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郡朗看着这张熟悉的脸想起了很多很多事,在小时候她会接送他上学,会在他的脸上轻轻地啄一下,放学时也一样,就像是一个仪式一样,后来他长大一些,不再让妈妈这么做了,觉得很丢脸,他跟妈妈之间的争吵也越来越多了,没有一刻是能好好地说话的,除了争吵就没有其他说话的机会了,爸爸死了许多年了,妈妈又再找了一个,他为这件事一直记恨着,认为妈妈背叛了他。他觉得心安理得,觉得妈妈所有的忍让都是应该的,他也不会给他的继父任何好脸色,可今天他破例的喊了他爸爸。睡吧,睡吧,你的儿子在你死之前就像个畜生一样躺在一个女人身上,用嘴唇亲吻每一寸肌肤,可想想母亲的吻多年不曾感觉得到,自己主动放弃了这种权利,现在让他轻轻地吻下去,妈妈,不要介意我嘴里的酒气。
郡朗的世界空空的,今天不能请假了,老板不会同意的,她最讨厌别人用同样的理由请第二次假,他不能对老板说他妈妈的死,这是一种亵渎。不知道为什么,眼前一片灰暗,每个人都成了灰色的人物,每个人心里的他似乎都能看出来,这个世界不是单纯的白,也不是单纯的黑,它是灰色的,每个人身上都有灰色的气质。他在上班,为了必要的生存,他看见油腻的老板,只能闭上眼睛去抗争,其他的都不能做,他没有这样的力量,只能在生活中漂流着。
穷人的葬礼简朴的很,没有音乐,也没有汽车,可人还是很多的,妈妈被烧成了灰,火葬比较便宜,他买不起墓地。死者已矣,可还是会留下些麻烦事,他们家留着一间房子(四合院),是郡朗的爸爸的,当然是亲生的,这间房子原本是留给郡朗的,可她的妈妈跟他的继父给他生下了一个弟弟,这间房就应当再分过了。俊朗把这间房留给了继父和弟弟,他没有像大多数人为自己争取合理的权益,他觉得这样更好吧,彻彻底底的做一个了断,从此就不再是什么亲人了,毕竟连维系亲情的纽带也断了,算了,算了。
郡朗搬出了四合院,在离自己公司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房子,比起之前当然逼仄的多,可俊朗却很安心。郡朗把自己原来的电视机抱了过来,继父自然没有阻止,因为毕竟一间房都给他了嘛,他还叫郡朗常回来看看,这是客气话,谁都听得出来。一天在看电视的时候,他看见了一条新闻:小姐遭嫖客杀害,身上财物被取走。俊朗看看,地点很熟悉,是音的那家店,音被杀了,被躺在自己身上的男人。郡朗颤抖的站起身,手扶着洗脸池,看着镜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看到了背后的音,音正在看着他,也在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音似乎有些怨,怨他为什么不去接她,怨他怎么没有爱上自己,她把手搭在郡朗的肩上,慢慢的把手伸向他的腰间,抱住了他,他在镜中看见,自己哭了。
第二天,他带着两个黑眼圈去了公司,走进老板的办公室,如此坦荡的。老板没有正眼看他一眼,只是用笔在纸上画着,按道理说,他这么个低微的职位,是没有必要亲自向老板辞职的,可是他还是来了。准确的说,他想要指着她的鼻子好好骂她一顿“你这头老母猪,你这个只知道要男人的老骚货,老婊子…”他想骂的话有很多,都是极其粗俗的,可他到底没有骂出口,他更想在老板面前裸露自己的阳具,让她好好看看,自己不比她养的那些小白脸差,可向她证明有什么用呢,他放弃了自己的想法,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感谢老板的照顾。”就甩门走了,在收拾东西的时候,他的手机接收到一条信息,大意是:公安部门近来捣毁了一个有卖淫服务的夜总会,这是本市治理淫秽色情的一个巨大胜利。他关上了手机,今天辞职还真对啊,什么事都撞在了一起,红,火红,火焰是不会一直燃烧的。他也该熄灭了。
现在他在楼顶,他的白衬衫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这只不过是他两个月的生活却也有着一部小说的篇幅,而这两个月所发生的事情都有着根源,没有一件事情是平白无故发生的,没有一件事情会毫无痕迹的隐去,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活着也是一样,自己有病吗?没有,那么就得活下去,因为生命的自然并没有发出你得死的信号。现在已经过了四点,自己并没有缩减一半,也没有体会到恢复正常的感觉,他退了几步,离开危险的边沿,有了活下去的希望,自己的人生还会发生什么呢,究竟是什么才能彻底击倒自己呢,不知道,他不能预测命运,所以得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见证一些事情。他搓了搓脸,并没有新生的感觉,只不过在即将走上岔路的时候回到了生活这条路上而已,他只是继续活下去,作为一个普通人,作为自己的主角,没有伟大,仅此而已。现在他迫切的想要去做一件事情:
买上几束花去看看自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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