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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纪念

时间:2013/7/30 作者: 米虫 热度: 70578

为了纪念

                                         --致他(不能看完的请别看)

    他,十七;

    我,十七。

    他十七岁时开始动笔,

    我十七岁时开始动心。

                                                                   ——题记

  我一直坐着,看着满目的狼藉,一本本摊开的地理书,发出讥讽的笑声。我看着端坐在讲台之上的地理老师,遮遮掩掩的开始了我的纪念。

  铺平一张白纸,忧郁的蓝色笔调写下淡淡的忧伤。

  十七岁,落着太阳雨的迷茫,梦想似乎藤蔓般缠绕着我的心脏,该我以最灿烂的年华。

  这一年,经历了太多,无处倾述的感情就这样跃然纸上。这一年,我第一次拿起了所谓的青春文学,第一次看到那陌生却充满诱惑力的三个字的笔下所描绘的世界。

  我记得当时,在好友的推荐下买了他的成名作——一个虚幻而又真实的雪国。那一刻,我深深的嵌在里面,第一次彻底征服我的感情。他没有写什么烂俗的爱情悲喜剧,也没有写什么感天动地的伟大亲情,在我眼中,那是一种介于爱情也亲情之间的莫名感情。他的句子总是很美,美得让人忘记了呼吸的感觉,每一个字都像氧气一样,淡雅而清新,活跃在我的身体里。那几日,我几乎夜夜梦见一望无垠的雪国,形形色色的人影向我走来:孤独寂寞的卡索,雪花落满肩头的樱空释,散发着淡蓝色光晕的梨落,神秘而充满哀愁的星轨……他们在我的梦中存活着,支撑着我的梦想。

  那是他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中的印记,那么我的青春又留下了什么呢?

  我转过头,仰视45°的天空,透过玻璃窗户,淡蓝的色彩被渐渐吞噬,仿佛一只远古巨兽正张开散发着恶臭的血盆大口,一点一点将我与这个世界隔离。顷刻之间,我被那庞然大物吞没,在它的体内望着无尽的黑暗,没有阳光,没有欢笑,没有幸福也没有自由。他的齿缝中偶有几丝光点渗透进来,像是远方我渴望的梦想,轻碰鼻翼,却永远在够不到的地方。那若隐若现的亮光正汇聚着向黑暗深处流去,再也寻不到踪迹,仿佛我的青春被掩埋在流沙中一样。

  或许,正处于青春的我们总爱忧伤;或许,无病呻吟时我们青春中的通病;或许,我们的青春也塞满了自以为是的迷茫;或许,我们都不懂青春却在不懂装懂。

  有时候的铃声是恶魔,有时候的铃声是天使。而现在,天使正扇动着羽翼朝我而来,沉闷的如同沉睡千年的墓穴般的教室在一瞬间变成了人间天堂,充满刺激耳膜的笑声。

  我将散发着僵硬气息的身子挪了挪,走到走廊上,依靠着栏杆,来来往往的人影都变成了他瘦小而满含力量的身躯,看不清的模糊轮廓也渐渐清晰。

  我看着他缓缓而来,身后早已不是那个寂寞的王了,黑暗王爵才是他新的归宿。而我,也在这一刻清醒了。

  我不是不知道,看见有人落笔“渐渐长大,发现他其实是个商人”,看见有人谩骂,看见他有太多的作品被披上抄袭的薄纱,可纱再薄,也狠狠的刺痛了我的眼,顺着神经,告诉我有一种感觉叫心疼。而这一切,我都不在乎,可是你的王爵越过了孤独的王,深深地将剑插入了我的心脏。那一刻,我像扯线木偶般呆滞,逃不掉的枷锁深深困住了我。对于王爵,是我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曾经的美好憧憬都变成了死灰般的落寞。

  我也曾想过,或许我喜欢的不是他,而是当初他和他的文字所能带给我的感觉,可是现在,找不到了。

  他的青春早已在成人世界摸爬滚打中退去梦幻的外衣,蒙上俗世的尘埃,徒留一地的绚烂假象。那么我的青春,又成了什么呢?

  我所书写的每一个字都在空中扭动,如同水蛇一般。继而幻化成气,吸入心里,然后在岁月的长河中蒙上了灰尘,只等到某一天,俗世的洪流让我迷失了自己,指尖轻碰灵魂深处,尘封的回忆便波涛汹涌,它在告诉我,曾经的梦想。

  我也曾问过自己,是否所有怀着一颗水晶般透明的心在追梦途中握笔写下的文字才那么美丽,是否功成名就荣华富贵之后,纯白的纸张会被染上黑印,洁净的文字所散发的淡雅之气会蜕变成金钱世俗的味道,充斥鼻腔,是否青春的背后总会留下梦想与遗憾。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我一路走来,看到了更多,也明白了更多。青春其实就像毛虫所编织的茧一样,等你度过青葱岁月幻化成蝶之时,是继续着梦中的梦,还是惊醒之后面对现实,这就是你的选择,得以不同的人生。

  那一年,他十七;

  这一年,我十七。

  他选择在十七岁时写下我深爱的王;

  我选择在十七岁时写下我对他和王的纪念。

  郭四爷,当你拥有最世,手指在键盘上灵动的跳跃,书写着你的最新篇章,你是否还怀有当年遗留的梦想?

  郭四爷,你是否在繁华如梦的都市迷失了曾经?

  郭四爷,我还是谢谢你,带我走入了一个雪国,让我感觉到追梦的路途并不孤独。

  郭四爷,现在的我正以我稚嫩的文笔,用我的心,写下一篇纪念你纪念你的王的篇章。

  谨以此文,祭奠我已逝去的和未知的短暂青春。

再见。

后记  我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是很久之前了,那时的我喜欢幻城,不喜欢爵迹,觉得爵迹里有太多的黑暗让我讨厌,现在,我把四爷的书都看完了,我才觉得他是那么的顽强,用他小小的身躯里爆发出来的力量,不论是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夏至未至,悲伤逆流成河,爵迹还是小时代,以及他在更早之前的爱与痛的边缘和左手年华右手倒影,都到了我的心里,我在一个个无眠的夜晚,从我的书柜里纠结着到底要拿哪一本书的时候,有很多次都拿出了爵迹,我想他的书是要一遍又一遍的看,才会喜欢上的,至少我是这样。

    最近的他没有出书,我也在等,他宣传了一年多的爵迹风津道要什么时候才出,他说的三卷散文集之一愿风裁尘又要拖到什么时候,尽管在这期间他拍了两部小时代,出了小时代的修订本以及小时代全明星影像记录,我依旧在等。

    同学说他有点像江郎才尽,已经写不出来书了,我一直不相信。在我的记忆里,他是那个追梦成功的孩子,被流言蜚语打扰却坚信自己,写出来好书就会被认可。他或许会世俗会金钱,但他骨子里还是个孩子,只是需要坚硬的外壳来保护自己,毕竟他生活在世上,而且是纸醉金迷物欲横流的上海,害怕被伤害,所以要和世人一样。

    我想去相信,在我仅存的青春里,有梦的孩子心里都会有一个天使。

    我把这篇很久之前的文章发出来,不是控诉他,只是想把当初的错误改正过来,有很多的人不喜欢四爷,会骂他,可我依旧想说爱他。你们不爱他是你们的权利,可是请你们不要伤害一个孩子幼小的心灵,不管是他的还是我的,或是很多喜欢他的人的。我们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请公平对待。

   写到这里,我想我的文章发出去的时候会不会被骂,可是我心甘情愿了。

   我还是想说,我很喜欢很喜欢四爷,在他给过我一整个追梦的勇气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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