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是一个对季节不敏感的人,就像常常自嘲自己皮肤温度感受器坏掉了那样。阳春三月,广州的天气给人一种阴阳怪气的感觉,时不时下点小雨或者来场倾盆大雨之后就索性地戛然而止,搅得出行计划一塌糊涂,只能乖乖呆宿舍里好好做一回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女。于是,无聊之际,竟破天荒地就开始借电影来消磨打发无聊的闲暇时光。也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丢了作为女生的一个很重要的“特质”---泡连续剧,什么韩剧日剧青春偶像剧的,就是怎么都提不起兴致来。或许,还得感谢这鬼天气给我制造了一个侧向培养女生特质的好机会。然后,还顺带产生了现在我写这篇随笔的缘由。
2013年3月26日,周二,放学后傍晚下了好急一场雨,凝给安了一个词叫“狂风暴雨”,其实也就是雨势稍稍大了点,再加上位居五楼的好地势,风吹得呼呼叫,给人制造了些许错觉罢了。一坐下,打开电脑,自由穿梭来往于宿舍的单向风滑过皮肤,凉丝丝的,怎一个舒服了得,于是,脑袋开始向外传输各种不需要去自修室的理由,自然地就像三餐固定按时吃饭那般不带任何矫揉造作的成分。我在想,要是偶尔一时兴起也想来点文学创作的时候,思维能够如此敏捷或者说像这样行云流水般顺畅的话,我就不必苦愁于对文字的驾驭能力了。
刷刷微博,刷刷空间,写完实验报告之后,顿感百无聊赖,开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纯粹是个意外,后头却演变成了一个有目的之举。还记得有关它的第一处介绍出现在教科书上的哪个地方吗?初二外研版英语教科书的一篇正文上。这是我偶遇这个故事的地方,也是现在我叙述另一个故事的过水桥。我还记得那时我的英语任课老师,呵呵,这么多年了,我始终没有忘记她,包括她的名字,外貌,以及过往的一点一滴。不得不说,我还是一个健忘的人,有些人有些情也许还记得,可名字却未必能够牢牢捧住。她,却是一个例外。
那一年,初二,我是她的课代。我还记得新学期第一堂她的课,我迟到了。因为佳生病了,我送她回家误了点。回校的时候,上课铃早就打过了,我闷着气憋红了脸一口气狂奔到了教室门口。她示意我进去后,紧接着用英语问了我一连串的问题。我承认当时脑神经肯定是瞬间短路了,随便地就应了一句“嗯”一句“yes”简单结束了对话,坐下后却羞得要死。我从没在脑海中设想过类似的情景,事实是,我就是招架不住了。首次课堂英语对话就这样悲惨地草草收了场。而恋上英语相必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吧。
农村的教育设备很落后,讲台前除了一块大大的黑板之外一无所有。可是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之下,她还是有办法让她的课堂尽量显得生动有趣,起码让我不打瞌睡。向来,英语课堂对于熬夜党或失眠党来说本身就是一门免费的催眠课。 尽管教学设备上有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可是她还是变了法地让我们每堂课都浸泡在浓烈的英语气氛坛中。课堂上基本都是全英教学,讨论课也如此。练习听力怎么办,用个磁带播放机播,隔三差五地放。课后也乐于让你抓住问个没完没了,仿佛老师和学生打成一片就是一件值得同室老师眼红的事情。
倘若你问我,你们爱玲老师的招牌杀手锏是什么。我想,我会告诉你,recite,没错,背诵。今天教,明天背,还有一个基本事实是,越往课本后面翻那些文章就越长得不像样。我敢打包票,那会儿肯定有人在暗地里默默诅咒外研版那些个主编以及其身后那个强大的团队组。诅咒完之后还得乖乖拿起课本坐到墙角背啊背啊背。因为,很多人其实都很想挑战擂主,我知道。
擂主那会儿还年轻,记忆力处于人生的巅峰期,所以一不小心就成了擂主。一篇文章可以从头到尾不间断一口气背完,语速比大学英语老师上课时的不知道快多少倍。(这事不含夸张成分,政治课本上需要背诵的段落,合上书她可以从第一页背到最后一页。)老师第一次听到明显一脸吃惊的表情,再往后就没了,只剩下会心的微笑。这到底是一个良性循环,英语课堂气氛真的很好。有一天她突然把她家两个小孩带到课堂上,美其名曰“学习”,末了还评价她一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结果,她开心了整整一天。
她总是乐于缠着问老师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凡能想到的只要有一丁点儿的疑问,一下课就会往老师的办公室里钻。又或者说,其实她只是想见到她,想和她说话。当然,老师也乐于回答。一来一去,有些事,有些情,就在时光流淌的长河中慢慢沉淀了下来,纵使岁月模糊了当年的脸庞,有些东西却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升华。
她没有辜负老师的期望,大考小考都拿级里前三名,校级竞赛都拿一等奖,唯一一次镇性统考,她以丢失一分听力分的119分高分拿下了第一名。那天,她看到了有史以来老师最灿烂的笑容。而后来,她发现一切的努力和付出都太过于值得,五年后的一次聚会,她就只叫得出她的名字来。那天晚上回到家躺在床上,一向宣言自己没心没肺活着的她失眠了。
有人说,学语言类的人感情都是很细腻很丰富的。或许吧,有些时候我也会有这种感觉,更确切点来说是错觉。四六级过了,我没想过要放弃我的英语,因为我在想,也许有个人她还在等着,希望多年后我会给她带去更好的消息,可是偏偏地,我偏离了原来的轨道。我想,我能做的,也就是继续抱着它“苟延残喘”着。其实也没那么那么悲催,只是想到这个话题,内心总会有一种亏欠他人太多的想法。负罪感偶尔会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刻悄悄爬上心头,默然地就一阵难受打眼前飘过。每每自我疏解过后,给它贴好尘封的印记,弃落在内心边缘角落,却免不了在某个不经意的念想驱使下重见天日。这一生,大概是摆脱不了了吧。
高手说,鼠辈城是他记忆的分水岭。然后,我就在想,我记忆的分水岭又会在哪里。或许,是高考吧。一棒将所有美好的假象打回原形。于是,当下时不时就会和过去交叉重叠。我否认自己活在过去,但承认自己忘不了过去。我告诉自己,因为我还需要过去,在一定程度上,它是支撑我继续往前走的信仰和动力。
在大学里,我有足够的自信认为相当多的人会觉得我很认真地对待了自己的学业。我不知道我是该感到自豪还是该感到羞愧。好像我又成功地制造出了一起美好的假象。骗得了别人到头来却骗不了我自己。迷茫的时候,我常常会想着要寻找一些切入点,譬如爱丽丝梦游仙境那样的可以唤起曾经的某些回忆,然后强迫自己自我比较,感叹那时积极进取的自己,又为现时不免有些“自甘堕落”的自己黯然神伤。考量审问自己,试图敲醒自己,在现实中找到明确的前进方向。
三月,一个阴雨绵绵的季节里,偶遇爱丽丝梦游仙境,想起了爱玲老师,于是下意识得看完了整个电影情节,然后隐约中又看到了那时青春活力无极限的自己。我想,是该准备了。为什么乌鸦长得像写字台。疯帽子不知道答案。于是,答案由我们寻找,由我们创造。
后记:每个人身后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往历史。我是一个好奇心特重的娃。假如可以,我想窥探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高手说,跟踪一种颜色,就可以进入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可是我没那本事。和同我一样的人分享我的过往经历吧。写这篇文章,我想,缅怀过去,活在当下,展望未来。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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