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时,我哭着闹着不想让大人送我去上学,每天早上总是最累人的。老师还把我锁在教室里,不让我去见我用号淘大哭才喊来的老妈。尽管我百般抵抗,终究还是逃不脱可恨老师的魔爪。从此,那间像雷锋塔一样的教室便成了我小白的悲哀。
7岁时,我被送进了当地一所小学,过完了平平淡淡的6年,期间没有什么大事发生,与其说没事可提倒不如说都忘了或者是都不值一提
13岁时,我顺利地小学毕业,转到了一所镇级初中。一开学,老师不知是看中了我什么,让我当班长,死缠烂打以后我才把这自认为烫手的山芋扔给了别人。
14岁我喜欢上了班上一位男生,或许那就是朦朦胧胧的情感。不为什么,就是因为他写一手好字,帅气的脸庞充实了我半学期的生活。后来,因为他女生缘太好,又看起来好像对于那些男女情爱的东西很感兴趣,我开始讨厌他。当然,那只是暗恋而已。所谓的青春年少不懂爱,大抵如是吧!
15岁时,我比以往更发愤学习,一门心思扑到学习上。那个寒假,真是卧薪尝胆,不考好成绩不罢休。
16岁时,顺利考上好高中的我快乐的好像一只小鸟,扑腾着翅膀蹦蹦跳跳想学飞。高中的第一个学期,过得很凄凉,全班倒数的成绩让我抬不起头来心情越来越不好,学会了如何躲着妈妈看电视。
17岁时,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文科。因为物理不好,因为喜欢写诗。从此陷入了背的泥坑,但我无怨无悔,单是对地理的热爱与对文学的喜爱。
18岁时,终于成年了,可以毫无顾忌地穿高跟鞋了。那一年,我毕业了,与心里向往的大学失之交臂,没有了在复读一年的信心与意志力。我,离开了校园。
19岁时,读了半年大学的我写了很多文章,但很多都是没有名气的,影响最大的也就是登个区报。当作家的梦想破灭了,郁郁不得志的我无心学习。逃课,逛街,上课睡觉…只在偶尔有兴致的时候提笔,孤芳自赏一阵后就忘却了。
21岁时,我大学毕业了,由于找不到好的工作,我曾一度去帮开工厂的伯伯干活。可终究是不长久。后来辗转来到一家公司,当了一个小职员,每天也就是打打字,整理整理资料,来点调研,消磨时光而已。
25岁时,认识了一个男生,天真的以为可以托付一生。2年的恋爱,在不温不火的9月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虽然过的是白水青菜的生活,我却依然快乐,感觉幸福。
27岁时,宝贝儿子的出生让我们这个平凡的家庭增添了很多活力。我爱他,我以为,我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儿子是我的最爱,我要给她最好的。
28岁时,因为要挣钱,只好把儿子交给母亲抚养,一星期才能见一次。工作的无数个晚上,我都是拿着儿子的照片,亲着看着才睡着的。每一次离别,总是装载着无尽的不舍。一离开儿子,我就会想他,哪怕只隔一步。我很想把他接回来,就这样,一直过了3年。
31岁时,当我听到了从母亲口中转述的一番话:儿子在被抱着散步时看到两只小鸟在天空中飞着,就说了一句“两只小鸟找妈妈”时。我泪如泉涌,那时,我下定决心,我一定要让儿子在我身边,我要好好疼爱他。于是,我把他接到了身边。
32岁时,我丢了工作,只好去申请了保障金。但生活越来越不好,我的心情越来越糟糕,我认为我的一切都乱七八糟。在家闲着的这段时间里,我开始嫌丈夫的能力不够,只能在一个小厂里打打工,每月的工资不高成了我说他的最主要理由。他苟延残喘的模样让我很不爽。
33岁时,看着别的女人每天下班就去逛街,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女人是善妒的,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气愤自己没钱,但更多的则是怪他的无能,他不能给我稳稳的幸福,时光一天一天地从指缝里溜走。我不想再喝这碗无味的白水青菜了,甚至,有些厌恶了。
34岁时,我爱儿子,我不能让他以后被“单亲”这个词包围。所以,我不能离婚,为了儿子,我宁愿放弃这稳稳的幸福。因为他是我的一切,我要坚持。
37岁时,不知怎么,那年,他的脾气日益骄固。就喝得越来越多,白色的眼球布满了血丝。我们的大战爆发了,为了家里的开销,为了儿子的费用,为了种种,种种,我们频繁吵架,我对生活越来越不抱希望。可是,为了儿子,我要忍。尽管,我不开心。
40岁时,去参加同学会,他们都说我变了很多,变瘦了,变憔悴了。不变才怪,为了这个家,我每天累死累活,忙进忙出。并且,不快乐。
或许,这就是一个女人的悲哀。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孙女都已是“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的少女了。我也早已缠绵于病榻。回顾往昔走过的路痕,我沟壑纵横的脸上淌满了泪水,
(注:现在,我才17岁,之后的故事,完全是我臆想出来的。我知道,这太简单了,往后的生活,会更艰难,更复杂。我之所以写下这篇人物传记,是因为我不想这篇文章在我晚年时才被我写下,我更不想这篇文章在我晚年时被我称为----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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