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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从一句“我爱你”开始

时间:2012/10/31 作者: 念奕 热度: 66639

    我喜欢的金秋就这样从安静的文字里渐行渐远,从我指尖划过的那些无论我怎么用力都抓不住的时光突然变得苍白,死死地摊在我的手心里。曾经我熟悉的那些微笑似乎已经淡化在水墨江南,遗失下的只是凝固在泛黄照片上的微笑着的痕迹。

 

    2011年的春节过得异常的宁静,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整个寒假我都躲在家里,手上依旧是书或咖啡。跟往常不同的是这个春节的阳光格外的明媚,我开始写大量的文字,而我的文字依然是在那些抓不住的虚无梦想里挣扎,我看不到任何结果。

 

    薄薄的阳光轻轻扬扬地在我手上飘荡,我躺在床上看敞开的窗帘在风里没有束缚地来回摇摆。不自觉的,我把被角紧紧地抱在怀里,就像一个受伤的小孩护着手里的仅存的安慰与幸福。我是一个害怕受伤的小孩,对外面的世界我总是太敏感,所以更多的时候我总喜欢一个人玩,一个人在文字里寻找最单纯的慰藉。

 

    我打开手机,看黑暗的屏幕瞬间变亮,手指在银白色的按键上轻轻地滑动,我反反复复地翻动手机里的电话簿,看着那些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我只是轻声地叹息。我的朋友很少,少的只用一根手指就能数清,所以那些存在我电话簿里的名字大多已经浸满灰尘,锈迹斑斑,而我能做的,只是小心翼翼地写好我的文字,在文字里抓住我想要的感动,让自己不至于太孤单。

 

    我继续往下翻着号码,眼神依旧黯然。突然我停住了手指,目光停在一个亲切的名字上——洪姣姣。

 

    洪姣姣,一个曾经让我挂念的名字,那个微笑曾经让我感动的一塌糊涂。在这一刻,我又突然很想念,我想念她好看的眉毛,漂亮的鼻子,精致的嘴巴,纤细的背影……想念她的一切。我的嘴角上扬轻轻地微笑着,阵阵温柔像暖冬的阳光融化寒冰一样解冻了我冰封的心脏,鲜红的血液开始流动,我静静听着皮肤下血液流动的声音,就像带着耳麦听着好听的音乐。我知道我是想念她的,自从那一次意外的遇见,就注定我的想念将随着我的血液一起流动,一直流到地老天荒,流到殷红的血液里能开出冬日后的暖春。

 

    于是,我想告诉她我爱她。

 

    安静的早晨,我能听到阳光在我指尖开放的声音,我打开了短信编辑的页面仔细地揣摩着恰当的语句,无论我怎么写,我总觉得不合适。对于摆弄文字,我有足够的信心,可是现在的我却像个手足无措的小孩。最后我还是发了最通俗的那三个字——“我爱你”,然后开始忐忑的等待。我能清晰的听到心脏在胸腔里扑通扑通的跳,其实我是害怕的,我害怕被拒绝,害怕被拒绝后那个温柔的微笑会消失,害怕那点仅存的幸福会在猎猎的朔风里孤寂地坠落,最后在一望无垠的寒冬中寂静地埋葬,但是这次我没有过多地考虑,我还是说出了“我爱你”。突然间,我有一种沉甸甸的罪恶感,像一个犯错的小孩充满恐惧,然后用一个害怕的姿势抱着枕头。
   
    最后她回我短信了,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只是呵呵地笑了一声。我放开枕头,紧绷的神经松了下来。我没有因为她没有答应而失落,也没有因为她没有拒绝而窃喜,至少我没有弄丢那抹温柔的笑。我微笑地靠在床头,脸上没有冬天里应有的肃杀,寒风的朔影似乎没了踪迹,留下的是一个没有风的暖冬。

 

    我承认我是真的爱上了她,尽管我可能还不懂什么是爱,不懂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但是爱就是爱,没有什么理由。但是她仅以一句笑声回答了我生命里的第一个“我爱你”,我内心开始拼命的挣扎,混乱的思绪让我窒息。此后的每天里我都过得飘飘摇摇的,忽然的,我发现我静不下心来看书,甚至拿起笔在白色的纸上就莫名其妙地停住了,然后她的模样就会出现在我的笔下,接着我就幸福地微笑。但是满满的整个假期我再也没有提我有多想她有多爱她,对她我有一种敬畏,一种对纯洁的敬畏,如同对莲花一样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我开始疯狂地想念她,想念她让我的变得恍恍惚惚。当我一个人安静地凝视远方的山尖时,我脑子里再也没有飘过一句漂亮的句子,我开始有种空空的感觉,如同我的脑子突然被格式化,留下一大片一大片寂寞的空白,于是我慌了,我开始看大量的书,我想填补那个让我恐惧的空白,我两天看完郭敬明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让自己的眼睛在文字里尖锐的疼痛,那种无可名状的疼痛让我无法睁开眼,灰暗的疲惫让我沉沉地入睡,但是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看周围的一切,看远处的青山,看夜空的烟火,看灌进空气里的黑色的风,我的脑子里依旧是空白。我靠在房间的角落里寂寞地流泪,思念的痛苦,孤寂的辛酸,难表的言语,可怕的空白,一再一再的从眼泪中迸发出苍白的轰鸣,一如黑色的潮水在昏黄的海边呼啸长鸣。在书桌上的记事本里我工工整整地写下了“乱红飞去焚寂花间,胭脂泪痕缘深缘浅”,然后让泪水在眼眶里腾腾蒸发,寂寥,静默,若隐若现。

 

    整个寒假我都一直安静的在家里呆着,没有出去拜年。

 

    我们加了对方为QQ好友,开始没日没夜地聊天。早上晚晚地起床,然后就看书写字,到了晚上我便登着QQ耐心地等她的头像亮起,一聊就是凌晨1点。我知道了她有一个姐姐,知道了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知道了她学理科,知道了她的成绩名列前茅,知道了她有同龄人没有的成熟……慢慢地,我开始固执地认为我能够读懂她,就像在散发清香的纸页间读漂亮的文字。我想她也是喜欢跟我聊天的,她总说我的神情太忧伤,性格太孤单,她说她愿意改变我,愿意让她的微笑在我的脸上开出一片金灿灿的盛夏,我心里流过一阵阵莫名的感动。这个寒假是我说话说得最多的一个假期,我没有再像以前一样孤单。
   
    过完了春节,迎来了元宵,我们又开学了。

 

    刚到学校的几天学生会的工作很忙,我担任学生会副主席一职。那天中午我们在学校多媒体教室里召开各班团支书会议,我站在讲台上慢慢翻着签到本,看到了“高二(7)班:洪姣姣”几个字,我心里异常的亲切,然后我抬起头将目光扫向下面。她笔直地坐在椅子上,左手轻轻地托着下巴,右手搭在桌子上,刚刚洗过的头发自然地披在肩头,我仿佛能闻到清香的洗发水的味道,她看着我依旧在温柔地微笑着。我不敢冲着她笑,只是木然的把目光从她身上迅速地收回,手紧紧地抓着讲台的边缘直至手背上的青筋显出清晰的脉络,然后安静地低头看着签到本,装成一副严肃暗淡的样子。其实我是喜欢看她的样子的。

 

    在讲台上我洋洋洒洒地说了几十分钟的话,我的目光能过碰触到教室里的任何一个角落,就像空置的房屋里,一束烛光就能填满整个空白。每每当我的目光从她的身上划过,我就会不自在,我不知道是害羞或是紧张,只是每看她一次我的心里就会有一种罪恶感,没有任何缘由的自责。直到会议结束,我合上会议本,底下的人开始骚动,我才有意的朝着她的那个方向微笑,当我转过脸卸下满脸的严肃,然后将微笑上扬的时候,她却没有看见——她在整理着自己的会议记录。我拽着会议本脸上依然微笑着,大步大步地走出了多媒体教室。

 

    回到团委办公室,我马上发了一条短信给她:

 

    “我看见你了”。

 

    然后我捧着手机安静地等待,等待手机发出嗡嗡的震动声。中午的阳光依旧很浓烈明晃晃地扯着我的眼皮,等了许久她也没有回我信息,我只能回教室午休,接着准备下午的课程,高中总是这样的忙碌,有时甚至让人窒息,但我想我是喜欢忙碌的。

 

    大把大把的时光就这样在我们刷刷的笔尖下深深地陷进黑色的文字里,纷纷扬扬的粉笔灰弥漫整个讲台,空气里紧张的味道刺激着每个人的神经,大家都一样在密不透风的题库里看着自己的青春一点一点的流逝。我握着那只黑色的中性笔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听着老师讲解圆锥曲线,然后在空白的草稿纸上情不自禁地写上了“洪姣姣”。窗外的风依旧有些冷,只是在风的缝隙里,我能清楚地看见暖春已经开上枝头。

 

    下了晚自习,我揽着被风掀起的衣服大步大步地走出校门口,朝着我的房间走去。为了能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我在学校外面租了一个房间,每天晚上我都会走在那条路灯昏黄的巷子里,用一个足够寂寞的背影在巷子里来回穿行,然后看见一个一个神色黯然的表情从我眼前飘过,我也只能用一个近乎冷漠的姿势低着头走自己的路,沿着破碎的石板路熟练地拐弯,直走,再拐弯,再直走。

 

    当我转过最后一个拐角,走到屋外的大门时,我的手机震动了。我抱着书打开手机,银白色的荧光在黑夜里显得格外的清晰。是她发给我的短信:

 

    “当你说爱我的时候,我手足无措了;当你说想我的时候,我感动了;当你关心我的时候,我沉默了,现在我已经准备好让你走进我的世界,不知你是否还会一如既往?”

 

    我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多遍,然后靠在墙上闭起眼睛大口大口地吸着空气,享受黑夜里冰冷的空气在嘴巴里变暖的味道。我幸福的微笑着,任夜风灌进我单薄的衣服里,吹满我身上的每个角落,一如漫山遍野的花香填满整个春天。迎着薄薄的月光,我消瘦的手指迅速的在白色按键上划动,我告诉她我还会一如既往的去爱她,然后我扬起嘴角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我期待的这一天终于来临了——2011年2月20日,我的初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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