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爱情就是忘掉这一个,爱上下一个。
看着这句话,金阳笑了。
还记得自己的初恋,是的,是初恋,在小学四年级。请原谅她的早熟。那个男生有小小的眼睛,黑黑的皮肤,在金阳的隔壁班。在那个古老的年代,传纸条还是主流。一句歪歪扭扭的小小的“I LOVE YOU”,像灿烂的花一样啥事绽放开来。再加上可爱的同学相互传递“信息”,就这么莫名其妙的,金阳和那个男生走到了一起。那个时节的小爱情,或许卑微的不值一提。但金阳觉得这一切已经够美好了。每天都会受到纸条,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格子纸,边缘已破烂不堪,传到金阳手里它已是奄奄一息。不用说,肯定被无数为同学看过了。那淡淡的字迹,每天都如太阳一般暖着心,微微的有着些许的甜。
那个时节,金阳跟着他到处跑场子,一群兄弟走在一起,肆无忌惮的说着笑着抽着烟穿过无数的街道小巷。
那个时节,有着多么放肆无比的小张扬。
呵呵,金阳以为日子就这么一起过下去。她跟他考了同一个分数,升入同一所学校,差一点就在同一个班级。她还记得他骑着单车陪她回家走过的那些金色的夕阳,被拉得很长很长的淡灰的影子。
很可惜,很可惜,这个金阳深爱的第一个男人,突然毫无保留的退出了她的生活,混入了黑道。金阳后来跑到他空间去看,他变了。有了耳洞,有了刺青,长高了,变帅了。唯一貌似不变的,是他那双小小的眼睛。
后来,她才知道,他是跟一个富家女跑了,退了学,进了社会。
后来,她才知道,他是单亲家庭,爷爷奶奶为了争家产,逼着他妈滚出家门,他妈在一个傍晚,终于一刀给了自己死在家里。
多年后,关于她这个深爱的男人的点点滴滴,她才如抽丝般渐渐得以了解。
好吧,她笑笑,时间过去这么长,她不疼了。
金阳猛然记起,那年和他们一起躲在学校院墙后面一颗大树下抽烟,居然意外地没被呛到,只是回到家后,才发现右手拇指的半截指甲被烧得焦黄。自那以后,金阳就爱上了这种味道,每当打火机按动的声音响起,摇摇的火苗凑近,点燃烟草,深吸一口,看橘黄的火星霎时亮起。缓缓吐出的烟雾,一圈又一圈的在半空中翻滚,那种感觉,欲仙欲死。
就这么一年又一年走过来,如今的她站在原地看过去,多少个夜晚烂醉在这陌生城市的某个角落,那些张扬的笑脸,此起彼伏的盘旋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会熟练的点烟,也会虚伪的笑。金阳觉得自己老了,从每天早晨镜子里那浓浓的黑眼圈,眼角有细小的纹络,疲惫的笑容,仿佛一切都停留在昨天。
一个人,久了,真的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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