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行为是一种非常态的群体行为,其发生概率也不断增加。例如1998年的法国世界杯足球赛中的球迷暴动、印度尼西亚发生得迫害华人事件、2008年的拉萨打砸抢烧事件、孟连事件、瓮安事件、陇南事件等群体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这些行为对社会的正常秩序造成了巨大的干扰和破坏。下面以甘肃的陇南事件为例,来具体分析集合行为。
2008年11月17日9时30分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0多名拆迁户集体到位于武都区新市街的陇南市委上访,随后,群众越聚越多。24时许,上访人员和围观群众增加到2000多人。此时,部分闹事者开始在市委大门前向门口维持秩序的武警投掷砖块、石头、酒瓶,并点燃鞭炮扔到武警当中,砸坏了武警的盾牌、头盔,烧坏了武警的服装。也就是从当晚20时前后,事态开始升级,一批闹事者冲击了陇南市委大院,69名武警、2名民警和3名记者被打伤,其中11人住院治疗。闹事者砸烧房屋110间、车辆22辆,市委大院各单位办公设施及其他损失(不含房屋及车辆损失)500余万元,职工私人财产也损失惨重。出现这次集合行为的原因是酝酿中的行政中心搬迁问题。两年前,陇南市提出东扩西进规划,新的行政大楼将建在武都区东江镇,并拆迁完毕,居民也建起新房。之后,两度传出市政府要搬迁至成县,东江镇居民两次上访,而政府两度辟谣“不会搬迁”,但武都处于地震带同时地形狭窄不利于城市发展的现状又困扰着政府。今年地震后,专家论证后上报搬迁方案,搬迁传言再出,30多户市民上访而被少数人利用终造成群体事件。而在群众看来,搬也好不搬也好,关键要信息公开。
我们知道信息传播贯穿于集合行为的始终,这次事件的发生和信息的传播有着关键性的联系。首先陇南事件的最初苗头就是由于政府搬迁的传言引起。这个条件属于正常的传播系统功能减弱,非常态的传播机制活跃化。在政府的信息封锁严重以及公开度极低的状况下,人们与其相信报纸、电视等大众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主渠道发布的正式消息,更倾向于相信来路不明的流言等。陇南武都区政府是否会搬迁没有及时公布,以至于上访的人数越来越多,而两度搬迁的谣言传到大众耳朵里,这就关系着大众自身的切身利益,自然会更加关心这个问题,政府却只是对上访的人辟谣不会搬迁,但是仍然没有做到透明公开,这就必然引起更多人的揣测与怀疑。但是在两个月后,搬迁的传言再次风起。一知情者说,这次传言始于甘肃省发改委成立的“陇南市行政中心灾后迁建评估专家委员会”。这个由兰州大学教授王乃昂等20名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在武都进了一个月的实地调研与分析工作。当专家们穿行在武都周边考察时,就有零星传言说政府要搬迁。9月24日,《兰州晚报》发文称,经3次会议讨论,专家已形成了陇南市行政中心灾后异地迁建的评估报告,并上报到国务院审批。这篇报道在武都引起了震动,群众马上开始上访。10月中旬,一名干部和东江镇的数名村民,在武都贴了大字报,说政府要搬家。后来贴大字报的人悉数被公安抓了。理由是散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市民张先生说,当时大家想,看来搬迁之说确实是谣言,不然不会抓人啊。而11月10日左右,又一次从停工的开发商那里传出政府要搬的消息、市民再一次上访,政府却未有解释。这一过程,主要问题就是出在正常传播系统功能减弱,而非常态的传播机制活跃化。政府前两次辟谣,但是后一次却又未解释,这样不公开,不透明的政府是最容易引起民众不满的。正如市民所说:“搬也好不搬也好,关键要信息公开”。
因此这次事件发生的第一个原因便是政府没有及时公开信息而引起了非常态的传播机制的活跃化,这个也是根本原因。
其次,这次的事件发生的导火线是贯穿整个事件的“流言”。集合行为一般都是由于某些突发性事件或者突然的信息刺激引起的。拆迁对居民来说是关乎切身利益的事情,一旦政府搬迁便会影响到众多群众的利益。另外流言是在一定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流传的。事情一开始就是因为市政府即将搬迁的传言,政府两度辟谣,但是之后的调研和武都位于灾害中心的地势报告更是引起了广大民众的猜疑,并且在最后的上访时,政府未解释,这样流言就更是如汹涌波涛四起,最终酿成了数千人集合在政府前打砸抢烧的陇南事件后果。
因此这次事件的第二个原因便是由于流言的刺激引起的触发性事件,这个是主要原因。
再者,社会是越来越危机化,人们要承受自然灾害压力,经济压力,社会不公的压力等林林种种的社会压力,社会上普遍存在着不满。不安、焦虑和紧张的情绪,这些结构性因素是集合行为发生的温床。住房对现在人来说本来就是一件很重大很紧张的事情,武都政府的搬迁必然会对群众的住房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困扰,出于种种压力和紧张,就会出现各种流言,这些流言就会引起群众的广泛关注,毕竟都是关于自己住房一类的严肃的问题,况且政府始终没有真正公开消息,这又为事件的发展埋下了祸根。
因此,在风险社会中,结构性压力又成了集合行为的又一个原因,这是主观原因。
信息传播贯穿于集合行为的全过程,但是集合行为中的信息传播与正常社会传播有很大的不同,它受到一些特殊传播机制的制约,这些传播机制具有非理性的特点。
陇南事件的传播机制首先是群体暗示与群体感染。这次事件也是大量人群聚集于狭小的物理空间即政府楼前,数千人集聚于此,人们便是保持着高密度的接触,参加者都是出于激动、亢奋的精神状态,这就使得周围的人失去理智的分析批判能力,表现为一味的盲信和盲从。在事件发展过程中截至15时,上访人数增加到200多人,围观群众超过1000人。上访户们打着写着“反对搬迁”的横幅,喊着“反对搬迁”的口号,围堵了市委大门。19时400多名上访群众陆续突破现场维持秩序民警的拦阻,强行进入市委大院。在市委中院与民警对峙一段时间后,这些上访群众进入市委后院主办公大楼前。24时许,上访人员和围观群众增加到2000多人。此时,部分闹事者开始在市委大门前向门口维持秩序的武警投掷砖块、石头、酒瓶,并点燃鞭炮扔到武警当中,砸坏了武警的盾牌、头盔,烧坏了武警的服装。从这个人数增加和情绪更加激化的过程中,可以看出,集合行为传播机制是群体的暗示和群体的感染,这种暗示并不是直接说服和强制,那些围观的人群最终也卷入了事件中,是因为上访人的态度和行为,那些横幅以及口号使得在狭小物理空间的人群产生了催眠作用,逐渐接受某种观点和某种行为。在出于激动的人群中,个人是具有很强的被暗示性,周围的人的表情话语、行为举止都成了有力的暗示刺激,从而导致周围围观人也迅速与上访人融为一体。而群体感染则是指陇南事件的闹事人群的亢奋情绪在暗示机制作用下以异常的速度在人群中蔓延开来,成员都失去自控力,以至于群体出现不断向民警砸东西,放火等极端行为。
再者,陇南事件的传播机制也存在群体模仿与“匿名性”。在众多人群中,个人完全丧失理性,自己的行为也会无意识的模仿其他人,从而导致了混乱的场面,对社会治安和秩序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而“匿名性”也是促成事件发展的原因。在这一事件还未开始时,曾有人提出选5位代表到市委与王书记对话,但是没人同意,群众说“人人是代表”,这是担心5名代表会被抓,所以才有了集合行为,众人一起上访,从而引起围观人越来越多,并且态度越来越强硬,情绪越来越亢奋,以至于最后的一发不可收拾。陇南事件的集合也是处于没有社会约束力的“匿名”状态中,这种状态使人们失去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在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支配下,做出了种种宣泄原始的本能冲动的行为。
陇南事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人员的伤亡,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的行动势在必行。
首先,从事件发生的原因角度看,应该消除它产生的温床。包括加强正常社会传播系统功能,政府信息必须公开,透明化,避免因信息不够公开而引起的民众的误解以及谣言流言的散播;要稳定社会局势,减少结构性压力,这就需要宏观调控和微观自主,提高社会的传播理性,建设和谐社会。
其次,从群众的角度出发,应该提高自身的素养,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结合,要以集体和社会国家利益为前提,遇事要理性处理,避免因为思想素质低下而盲信盲从,从而做破坏社会稳定和危害国家的事情。这就包括要加强民众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精神素养,教育制度始终需要不断完善。
再者,从政府以及相关的执法机关角度看,应该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信息要及时公开,做到公平公正,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按执法,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最后,从整个国家的角度看,应该始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与效率,统筹兼顾,让社会稳定,减少因为国家局势不稳定而引起的种种结构性压力。应把民生问题当做关键点,只有民众得到抚慰,得到切身的利益,才能团结一心继续前进。
因此,要防止此类集合行为的发生,需要各个群体共同努力,从完善制度,提高素质,和谐发展等方面协调改善。
2008年11月17日9时30分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0多名拆迁户集体到位于武都区新市街的陇南市委上访,随后,群众越聚越多。24时许,上访人员和围观群众增加到2000多人。此时,部分闹事者开始在市委大门前向门口维持秩序的武警投掷砖块、石头、酒瓶,并点燃鞭炮扔到武警当中,砸坏了武警的盾牌、头盔,烧坏了武警的服装。也就是从当晚20时前后,事态开始升级,一批闹事者冲击了陇南市委大院,69名武警、2名民警和3名记者被打伤,其中11人住院治疗。闹事者砸烧房屋110间、车辆22辆,市委大院各单位办公设施及其他损失(不含房屋及车辆损失)500余万元,职工私人财产也损失惨重。出现这次集合行为的原因是酝酿中的行政中心搬迁问题。两年前,陇南市提出东扩西进规划,新的行政大楼将建在武都区东江镇,并拆迁完毕,居民也建起新房。之后,两度传出市政府要搬迁至成县,东江镇居民两次上访,而政府两度辟谣“不会搬迁”,但武都处于地震带同时地形狭窄不利于城市发展的现状又困扰着政府。今年地震后,专家论证后上报搬迁方案,搬迁传言再出,30多户市民上访而被少数人利用终造成群体事件。而在群众看来,搬也好不搬也好,关键要信息公开。
我们知道信息传播贯穿于集合行为的始终,这次事件的发生和信息的传播有着关键性的联系。首先陇南事件的最初苗头就是由于政府搬迁的传言引起。这个条件属于正常的传播系统功能减弱,非常态的传播机制活跃化。在政府的信息封锁严重以及公开度极低的状况下,人们与其相信报纸、电视等大众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主渠道发布的正式消息,更倾向于相信来路不明的流言等。陇南武都区政府是否会搬迁没有及时公布,以至于上访的人数越来越多,而两度搬迁的谣言传到大众耳朵里,这就关系着大众自身的切身利益,自然会更加关心这个问题,政府却只是对上访的人辟谣不会搬迁,但是仍然没有做到透明公开,这就必然引起更多人的揣测与怀疑。但是在两个月后,搬迁的传言再次风起。一知情者说,这次传言始于甘肃省发改委成立的“陇南市行政中心灾后迁建评估专家委员会”。这个由兰州大学教授王乃昂等20名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在武都进了一个月的实地调研与分析工作。当专家们穿行在武都周边考察时,就有零星传言说政府要搬迁。9月24日,《兰州晚报》发文称,经3次会议讨论,专家已形成了陇南市行政中心灾后异地迁建的评估报告,并上报到国务院审批。这篇报道在武都引起了震动,群众马上开始上访。10月中旬,一名干部和东江镇的数名村民,在武都贴了大字报,说政府要搬家。后来贴大字报的人悉数被公安抓了。理由是散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市民张先生说,当时大家想,看来搬迁之说确实是谣言,不然不会抓人啊。而11月10日左右,又一次从停工的开发商那里传出政府要搬的消息、市民再一次上访,政府却未有解释。这一过程,主要问题就是出在正常传播系统功能减弱,而非常态的传播机制活跃化。政府前两次辟谣,但是后一次却又未解释,这样不公开,不透明的政府是最容易引起民众不满的。正如市民所说:“搬也好不搬也好,关键要信息公开”。
因此这次事件发生的第一个原因便是政府没有及时公开信息而引起了非常态的传播机制的活跃化,这个也是根本原因。
其次,这次的事件发生的导火线是贯穿整个事件的“流言”。集合行为一般都是由于某些突发性事件或者突然的信息刺激引起的。拆迁对居民来说是关乎切身利益的事情,一旦政府搬迁便会影响到众多群众的利益。另外流言是在一定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流传的。事情一开始就是因为市政府即将搬迁的传言,政府两度辟谣,但是之后的调研和武都位于灾害中心的地势报告更是引起了广大民众的猜疑,并且在最后的上访时,政府未解释,这样流言就更是如汹涌波涛四起,最终酿成了数千人集合在政府前打砸抢烧的陇南事件后果。
因此这次事件的第二个原因便是由于流言的刺激引起的触发性事件,这个是主要原因。
再者,社会是越来越危机化,人们要承受自然灾害压力,经济压力,社会不公的压力等林林种种的社会压力,社会上普遍存在着不满。不安、焦虑和紧张的情绪,这些结构性因素是集合行为发生的温床。住房对现在人来说本来就是一件很重大很紧张的事情,武都政府的搬迁必然会对群众的住房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困扰,出于种种压力和紧张,就会出现各种流言,这些流言就会引起群众的广泛关注,毕竟都是关于自己住房一类的严肃的问题,况且政府始终没有真正公开消息,这又为事件的发展埋下了祸根。
因此,在风险社会中,结构性压力又成了集合行为的又一个原因,这是主观原因。
信息传播贯穿于集合行为的全过程,但是集合行为中的信息传播与正常社会传播有很大的不同,它受到一些特殊传播机制的制约,这些传播机制具有非理性的特点。
陇南事件的传播机制首先是群体暗示与群体感染。这次事件也是大量人群聚集于狭小的物理空间即政府楼前,数千人集聚于此,人们便是保持着高密度的接触,参加者都是出于激动、亢奋的精神状态,这就使得周围的人失去理智的分析批判能力,表现为一味的盲信和盲从。在事件发展过程中截至15时,上访人数增加到200多人,围观群众超过1000人。上访户们打着写着“反对搬迁”的横幅,喊着“反对搬迁”的口号,围堵了市委大门。19时400多名上访群众陆续突破现场维持秩序民警的拦阻,强行进入市委大院。在市委中院与民警对峙一段时间后,这些上访群众进入市委后院主办公大楼前。24时许,上访人员和围观群众增加到2000多人。此时,部分闹事者开始在市委大门前向门口维持秩序的武警投掷砖块、石头、酒瓶,并点燃鞭炮扔到武警当中,砸坏了武警的盾牌、头盔,烧坏了武警的服装。从这个人数增加和情绪更加激化的过程中,可以看出,集合行为传播机制是群体的暗示和群体的感染,这种暗示并不是直接说服和强制,那些围观的人群最终也卷入了事件中,是因为上访人的态度和行为,那些横幅以及口号使得在狭小物理空间的人群产生了催眠作用,逐渐接受某种观点和某种行为。在出于激动的人群中,个人是具有很强的被暗示性,周围的人的表情话语、行为举止都成了有力的暗示刺激,从而导致周围围观人也迅速与上访人融为一体。而群体感染则是指陇南事件的闹事人群的亢奋情绪在暗示机制作用下以异常的速度在人群中蔓延开来,成员都失去自控力,以至于群体出现不断向民警砸东西,放火等极端行为。
再者,陇南事件的传播机制也存在群体模仿与“匿名性”。在众多人群中,个人完全丧失理性,自己的行为也会无意识的模仿其他人,从而导致了混乱的场面,对社会治安和秩序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而“匿名性”也是促成事件发展的原因。在这一事件还未开始时,曾有人提出选5位代表到市委与王书记对话,但是没人同意,群众说“人人是代表”,这是担心5名代表会被抓,所以才有了集合行为,众人一起上访,从而引起围观人越来越多,并且态度越来越强硬,情绪越来越亢奋,以至于最后的一发不可收拾。陇南事件的集合也是处于没有社会约束力的“匿名”状态中,这种状态使人们失去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在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支配下,做出了种种宣泄原始的本能冲动的行为。
陇南事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人员的伤亡,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的行动势在必行。
首先,从事件发生的原因角度看,应该消除它产生的温床。包括加强正常社会传播系统功能,政府信息必须公开,透明化,避免因信息不够公开而引起的民众的误解以及谣言流言的散播;要稳定社会局势,减少结构性压力,这就需要宏观调控和微观自主,提高社会的传播理性,建设和谐社会。
其次,从群众的角度出发,应该提高自身的素养,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结合,要以集体和社会国家利益为前提,遇事要理性处理,避免因为思想素质低下而盲信盲从,从而做破坏社会稳定和危害国家的事情。这就包括要加强民众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精神素养,教育制度始终需要不断完善。
再者,从政府以及相关的执法机关角度看,应该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信息要及时公开,做到公平公正,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按执法,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最后,从整个国家的角度看,应该始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与效率,统筹兼顾,让社会稳定,减少因为国家局势不稳定而引起的种种结构性压力。应把民生问题当做关键点,只有民众得到抚慰,得到切身的利益,才能团结一心继续前进。
因此,要防止此类集合行为的发生,需要各个群体共同努力,从完善制度,提高素质,和谐发展等方面协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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