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五六十万骗跑了。”他嚎啕大哭。
年初,村西头一片河滩地上建起了四间白色的彩钢房,竖起了大大的牌子“帮民现代农业发展A县有限公司”。几天后,该公司法人找到王老汉,借款50万,月息二分五。王老汉先是犹豫了一下。这钱是儿子工亡的赔偿款。这人又是外地人,万一……,他心里打着鼓。法人看出了他的心思,拍着胸脯保证:“我们是正规公司,政府扶持的产业。这钱比你存银行划算多了。利息高出银行六倍多。”几经思索,王老汉收下了法人的借条。一同坐上法人的车到银行转了款。头两个月利息按时付。第三个月开始,便拖延了。王老汉几乎每天一大早就到公司找法人要钱。法人不是不在,就是承诺下个月保证付钱。今天是第四个月的最后一天了,但公司人去楼空。室内除了烟头、酒瓶、方便面袋子之类的垃圾。桌子、电脑、沙发值钱的东西一件儿没有了。
王老汉直奔县城聘请律师写了起诉状。法院给公司送达传票。打法人电话,停机。
几天后,公司已经注销。王老汉又追加独资设立此公司的“B省帮农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被告。法院几次打电话。法人电话语音显示“你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显然是被设置了。法院邮递的开庭快递很快被退回。法院又派专车奔赴几百公里外的省城找到这家公司的住所地。门口已经换了牌子。房东说“租住此房的是江苏人,前两个月已经解除租赁合同了。”法院只好公告送达开庭通知。公告期满后作出了判决:“B省帮农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月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本金及利息”。法院公告了判决书。
两个月公告期满。王老汉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局查公司财产没有,账户没钱。王老汉向执行局申请追加了独自设立“B省帮农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江苏“邦能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执行法官说:“如果这个公司没钱、没财产,还是个麻烦事情。”
王老汉急忙问:“我的钱能追回来吗?”
执行法官回答:“难说。”
王老汉咬紧后牙:“找到骗我钱的人,我杀了他全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