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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效应

时间:2012/2/14 作者: O浪子O 热度: 73546
  (一)夕颜
  
  南方的冬天没有北国电影里飘渺的黯淡色调,只从分不清远近的天空之下,呼吸到似乎来自蓝天又扩散到地面的空气,变得仿佛带着“殇”的味道。
  
  豫子站在学校走廊,看着背着书包零星走向校门的背影,轻轻眨了眨眼。
  
  天空已经可以说是暮色,带着小小的黎明阴暗。只等着打扫的两个同学洗完拖把回来,就可以关上教室的门,独自回家了。她的肚子已经有少许的饿感,伴随着脑海里公车上窗外一闪而过的忽明忽暗的霓虹广告灯光,象征着虚幻世界里时间流逝的场景。也许未来的某一天,自己在下班公车的路上会想起学生时代带着饥饿回家做功课的画面。想到这里,她轻轻摇了摇头,自己还身穿着不合身的校服,站在高中教室的门口。
  
  “豫子,今天我突然想到我们小时候的事情。你还记得‘豫子’这个绰号的来源吗?儿时同伴的姓氏后,加一个‘子’字,似乎就会变成某种水果或者生活用品的名词,‘橙子(诚)’、‘鞋子(勰)’、‘蚊子(雯)’、‘亭子(婷)’…唯有你的名字里,加上‘子’什么也不是,我们便勉强给你起了‘豫子’这个名字。从儿时的人渐行渐远,想必你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人这么叫你了吧。在信的开头这样称呼,希望你能感觉到亲切。时间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平常的人感觉不到它的具体的存在,感觉到的时候也只有惋惜或者错过的心理。由我来为你解说一下它的另一种奇妙。譬如此刻,你看到信的时候请看一看教室窗外的天空,想必是已经入冬了的天空,而现在的我,在写下这样文字的此刻,看到的天却是蔚蓝色、充满阳光的天空。如今你看到的‘现在’是两个月之前的我,说不定你看信的此刻,我又正在为你写着你春天才能读到的另一种文字。同样的‘现在’,同样的‘此刻’,含义却是完全不一样的,由于距离与时差,我不建议和你‘此刻’或‘现在’看到的天的颜色的不同,只要你能读到时间碎片里组不起顺序的我的心情,就很开心。能让时间这种抽象的东西显现清晰轮廓和影子的,除了岁月年老,就只有人遗失的情感了吧。”
  
  “我已经开始工作了,希望在学校的你开心。”
  
  豫子虽然双手小心的拿着信,信纸上还是折出了一两道轻微的皱痕。她把视线停留在最后一行的几个字,心里默念了一遍。这是三个月之前写下的话,半年…的半年。
  
  打扫的同学回来了,也没有再多寒暄几句,两三个结伴的人分的很开,背着书包,推着自行车,无声的走在学校空旷无人操场,冷风里孤零零、没有茂叶的树木,以及替代了淡黄色的幽暗黄昏。
  
  豫子坐上公车的时候,随着上班族人来人往的匆匆身影上了车。她带着耳机,在拥挤的人群里小心的扶着拉手,呆呆的看着车窗外闪来又晃去的广告灯光,直到公车缓缓进站,斑驳的车窗暗了下来,映出了她带着耳机,直发垂到校服两侧的光影。
  
  豫子喜欢的歌,是王若琳那种带着小小慵懒爵士味道的曲调,她耳机里正放着《TheBestMistakeI’veEverMade》,虽然自己还挤在人流拥挤的公车上,依然忍不住陶醉在安静悠然的音符里。世界是如此狭小,自己也是带着学生面具站在巨大舞台上小小的一点,有着能让自己小小满足的喜好。阿树……很久没有叫这个名字了,他还记得我小时候的别称,是不是也还记得自己绰号的来历。因为着迷着岩井俊二《情书》里男主角藤井树,女生们便隐晦的称自己爱的人为“阿树”。阿树初中的时候收到了没有来历的情书,开头就是这样称呼他的,大家为了取笑他,便时不时以“阿树”这个名字来调侃他。什么时候,大家便开始习惯叫他阿树了,什么时候,我也开始习惯了这样叫他。
  
  这样想着,公车不知觉已经到站了。豫子踉跄地从人群中挤了下来,停在车站深深的吸了口气。
  
  天空在霓虹不知不觉更耀眼的瞬间论为了深渊般的黑暗,她独自走上贴满广告和粉笔字的陈旧楼道,打开自己的家门。
  
  “回来啦?”母亲听到开门的声音,从客厅里起身。
  
  “嗯。”
  
  “吃过饭没有?”
  
  豫子摇摇头,提着书包向自己的房间走去。父亲还在上晚班,母亲已经吃过饭,什么也没说到厨房里热剩余冷掉的饭菜。
  
  她走进房间,打开台灯和书桌上的电脑。尽管桌上和床上摆放的可爱贴纸和玩具人偶都很漂亮,却显得有些凌乱。她从衣柜扔出几件衣服,丢到床上,把校服换下。打开抽屉,把阿树的信整齐地夹在蓝色的信件夹里,双手轻盈地把头发向后轻轻一挥,走出房门。
  
  周六。尽管是寒冷萧瑟的冬天,街道的石板上透出的清心寡欲,也没让闹市的人群减少。灯红酒绿的世界依然遵循着它忙绿放纵的规则。
  
  豫子带着黑色的围巾,身上还穿着短裙,带着耳机,背着又轻又空的书包像图书馆走去。
  
  图书管里倒是空旷的了无声息,只有这么三两个人拿着书和笔记本,安静的写着什么。没有结伴而来的人,他们都坐在里同行人尽量远的地方。豫子到二楼,在靠窗的小桌上坐下。窗子外面枯干的树木上还零散地沾着几片枯黄的不完整的叶子,在忽然穿过冷风里摇摇欲坠。豫子停下笔,用左手杵着头,向路边身穿厚实衣服走过的路人望去。
  
  “阿树。听到你在信上叫我豫子,有些惊奇。你小时候的绰号…阿树,我想没有记错吧。工作很辛苦吗?我没有上过班,不过很想尝试一下自己挣钱,本来想在假期里去蛋糕店兼职的,最终因为假期短和学习忙没有去。你还记得学校的海棠吗?就是到了春末才会开的那个。我记得你走的那年就是在那个时候,我们的早自习的时候在操场早读,班主任调皮地去摇海棠树,然后满树的淡白粉色花瓣就全部飘落下来,好像是天上下下来的花雨一样。你那个时候你说,学校里的海棠很可怜,因为只会在春末的时候开上那么几天,我说可是明天的这个时候它还会在开,你微微笑了。后来走的第二年,没人再去摇海棠,风把树上的海棠全部吹了下来,整个校园都是,在教室的走廊都能看见,每次起风的时候地上的海棠花瓣又会零落在整个校园,非常壮观。我那个时候想如果你也能看见就好了,我想你一定会说,‘这下校工要辛苦了。’的话吧。阿树,你说得对,虽然你的看信的‘现在’和我写信的‘此刻’,看到的风景完全不同,但其实我们的真实的现在看到的天空是一样的,只是我知道你看见的春天时候,是在我的冬天。”
  
  豫子停下笔,心里反复念了几遍,小心地把信夹到笔记本里。
  
  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就抬头仰望天空,不管你们相隔多远,但你们仍在同一片天空下生活。这样想,距离会变的近些吗……
  
  (二)茶花女
  
  天空的颜色……是没有星辰点缀的深渊。
  
  豫子身穿黑白相间的制服,脚上穿着黑色高跟鞋,身材高挑,淡淡眼影下的眼睛能看见透着的几分稚气。她歪着头看天空的深色,视线微微有些低,是为了确认时间。
  
  二十二点三十二分二十一秒,下班了。她用手擦了一把汗,微微皱了皱眉头。今天总算是上班的最后一天,明天拿了工资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了,然后去什么地方和男朋友玩上一个星期,最后再休息几天,然后就可以离开这座城市了。她这样计划着,想着今后可能再也见不到,至少很久之内看不到这样的深夜。
  
  已经连续一个月,豫子每天晚上头顶着这样深邃的暮色一个人走回家,其中只有一小段路,同行的女同事会和她一起,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或是在背后说看见了谁的丑态或对谁不满,豫子也在一旁附和着,心里却不这么想。只感觉身边的言语和表情总是带着事故气味,让豫子的身体感到疲惫。
  
  一开始穿不惯的高跟鞋变得合身了,站一天也不会觉得疼的腿,豫子并没有在意这些变化,只想着明天能在街上买些漂亮的衣服,然后再到市中心的美食城大吃一顿。她有着无论吃多少也不会长胖的体制,但没有规律的饮食很不健康,有时候会饱饱的吃上很多,然后便长期不进食。
  
  “亲爱的!”
  
  路边一个身穿绿色T恤,长相很帅,骑着电动车的人对豫子说道。
  
  豫子微微一笑,但并不是那种完全自然的笑。她走到他的身边,和他接了吻。
  
  “恭喜,今天是最后一天。上车吧!”
  
  豫子坐上了他的车,这是她上班以来第一次在下班的时候坐上他的车,她多少还是有些高兴。他是那种开朗帅气的年青人,能在她高兴的时候说着甜言蜜语,然后逗她笑的男人。豫子不愿失去他,她觉得她爱他,所以也愿意为他付出所有,她认为那就是爱,爱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和死去依靠,尽管他为她带来的麻烦大于他给她的温暖。
  
  他们到闹市的酒吧,和朋友一起在烟酒弥漫的繁华都市里狂欢,他抱着她,在众人面前亲吻她,他们把自豪感误解为幸福感,认为所谓坚持着的便一定是幸福,不管自己爱与不爱,厌与不厌。夜深后,就连都市里斑驳的霓虹灯都熄灭,豫子付了钱,头因为酒精感觉沉重晕眩,只用三个指头轻轻抚着面门,他搂着她,踉跄的打了张的士。
  
  豫子再次醒来的时候,自己正赤裸着身体,从床上坐起。男朋友已经沉沉的睡着了,她捂着头,一阵沉闷的疼痛。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的一束月光从蓝色窗帘里渗在地面上,不知是因为酒精的作用还是月光本来就如此朦胧,像鬼片里幽静模糊那般阴森寒冷,也许是夜里都市繁华灯光的耀眼,盖过了月光和星辰,她从未见过这样明亮的月光。似乎有什么重要或不重要的事情被自己忘记,但怎么想也记不起来,只隐约觉得,自己忘了什么应该记住的东西。“你会永远爱我吧”豫子的话不带标点,不带疑问,也并非是陈述,缓缓对身旁昏睡的男子说,那声音连她自己也听的模糊不清。
  
  豫子换上了新的衣服,被子衣服和很多生活用品已经被父母用大大的编织袋整理完毕。明天早上,她就要离开这座城市,去省外上大学了。
  
  她没有将要离开的伤感,心里多少带着欣喜。只是期待着明天,没有看见自己将要失去的现在。豫子走进自己的房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就是我的味道,她这么想着。除了必要的生活用品,她打算简单的收拾一下自己随身所带的东西,小小的毛绒玩具,偶尔写几页的日记本,照片,还有漂亮的书夹。豫子打开最下面的小抽屉,看一看还有什么值得带去的东西。
  
  “……阿树?”
  
  豫子的声音,是那种带着疑问和茫然的声音。
  
  小抽屉的书夹里,已经整整一摞的信纸,不整齐的放在柜子里。她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给她回信,还有的信,自己甚至都没有读过。
  
  豫子小心的拿出信封,仔细地读了起来。
  
  ……
  
  “豫子,今年学校的海棠花还是开了吧?回去看见的时候,请来信告诉我……”
  
  “豫子,我辞了工作,想要从事写作,你觉得这样好吗?虽然我已经决定,但还是想听你的意见……”
  
  “豫子,高三很忙吧,不用回信。希望在忙碌的学习里,不要太累着自己……”
  
  “豫子,想必这个时候你已经高考结束了,虽然在我写信的此刻你还在努力准备,祝你考试顺利……”
  
  ……
  
  她放下信封,仿佛发现了什么,手腕有些微微的颤动。
  
  这是一种她熟悉,却已经失去很久的感觉,好像那种心情早已不属于她自己,而是被埋在某个地方又突然间出现的过去。
  
  抽屉底下,放着阿树送来的《茶花女》,书是全新的,没有被翻开过。她一直没有时间看,也忘了他是什么时候寄来的。
  
  到了这个时候,她才忽然感觉,原来一直陪在身边,一直没有离开的人,是阿树。他从离开,没有停止过来信。
  
  “人不是因为‘爱’才喜欢,而是因为喜欢才‘爱’。”
  
  《茶花女》的第一页上,写着这么一行字。
  
  阿树早就在别的城市了,这么长时间以来,她再没见过他的脸,记忆里的他,也只剩下一张朦胧的脸,仔细想时才会变得清晰,当自己不去想时,阿树的脸又逐渐变的模糊不清了。明天,自己离开,大概会离他更远吧,她这样想。
  
  豫子合上书,连同信也放回去。
  
  (三)永远站
  
  “我不知道母校的海棠是否如往日那样悉听你的预言,而你的身影已如树下凋零的海棠花瓣那样消失得没有踪迹。”
  
  这是手上一本名为《青之文学》杂志封面,上的文字。
  
  封面是一颗没有盛开的海棠,下面站着两个小孩子的背影,抬头看着枯萎的花朵。背面是淡粉色盛开的海棠,花瓣肆意,非常美丽,下面独自站着的成年人,好像在等待什么。文字的前半句写在封面,后半句写在背面。不知不觉,看着背面色彩鲜艳的图片,心里却有种说不出的酸楚。
  
  这也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笔下的文字。
  
  那年我刚从学校毕业,暂时到一个不知名的杂志社工作,只当成是提前步入社会学习经验的预科班,却不想成了之后的稳定工作。我想这多半原因是因为他吧。
  
  长发,带着眼镜却不斯文,眼神时而空洞无色,时而有神的似乎能够穿过人的内心。他总是穿着棕色的长衣,袖口很长,打得很开,露出胸口,一副跟不上时代的浪荡样子。裤子永远都是深黑的紧身牛仔裤,只有一次,身上是纯白色没有任何花纹的长T恤,下面是天蓝色的牛仔裤。年轻的脸总是透着无神的稳重和老成,不羁的样子。那时我还只是杂志社里负责排版的小职员,也不打算满足于这样的工作度日,但还是冒着家人同学的反对去了这家名为《青之文学》的杂志社,只因那一期封面上文字的吸引和好奇。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行为冒失,这样的人,竟然是我的上司……
  
  第一次看见他的人,一定会从他的脸找到那种浪荡公子的气息,和脸上透出的无情与冰冷。直到和他相处长了,才知道,他的内心比谁都要温柔,比谁都在乎别人,是那种宁可对不起自己也不愿伤害到谁的人。表面冷若冰霜,内心却像火一样热情的人。
  
  “他那样的人,总是喜欢眺望蓝天。”这是《情书》里,描写男主人藤井树的文字。我想大概也能用在他的身上吧。我总是看见他眺望天空,因为是他唯一的下属,工作几乎形影不离,让我对他的喜好性情甚是了解。
  
  工作的那段时间,初出茅庐的我不懂得应酬,不明白怎样应付工作上的事,哪怕是工作余外的礼仪社交也不能轻松应对。那天在酒吧里,编辑部和传媒公司的人大声的聊着什么,很吵。只有我和他安静地坐在一边,几乎一言不发。虽说是我的上司,那时的他也只是杂志里的一个小角色,所以才和我一样一语不发吧,我这样想。好不容易才喝干净的酒,又被邻桌的人倒满了,头微微有些疼痛。他什么也没说,一口喝净了自己杯里的威士忌,在旁人不注意的时候,抬起手,轻轻把他的空杯子和我盛满酒的杯子换了位置。我感觉自己红了脸,轻轻说了声谢谢,不过好像只有我自己听得到。
  
  而现在我眼前的他,烫过的短发,身穿笔直的黑色西装,优雅的坐在人群中央,同样的一语不发,只是微微露出深沉的笑容。今天晚上我打扮的很漂亮,因为今天是他升职的庆贺宴席,和平常一样,我还是习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一语不发,看着中间喧闹的人群,不同的是平常有他陪在身边,而今天的他却是这场聚会的主角。他并不是爱出风头的性格,但怎么也掩埋不了他的才华,因他独到的文字和敏锐的眼光,杂志社的销量在短短四年间大幅提高,有人建议他跳槽,以他的能力不应该在这种地方被埋没,然而不知原因,他还是留了下来。而这几年里,我根本没有得到任何锻炼,因为我一直跟着他的背影,在他的光芒下一步一步向前,只要是他的功劳,我似乎都能无理由的享有一部分。因为是工作上的搭档,他只要升职了,我也会顺理成章的升级成为他的助手,享受更好的待遇,在他身边帮助他新的工作。现在的工作,几乎是我毕业前梦寐以求的,我却恨着自己的自私和贪婪,尽管那是别人强加于我的成绩……不过明天,我就不能再同他共事了,因为他可是这所杂志社的副主编了。我已经决定辞职,这种地方果然还是不适合我,自己竟然呆了那么长时间。
  
  不像其他时候的聚会,他的庆功宴早早收场了,甚至比公司聚会还要简短。
  
  很多同事已经开车回家了。和几个同事告别后,我独自站在酒店门口,准备打的士回二环里租住的房屋,到家洗个澡,喝杯冰镇啤酒然后好好睡上一觉。想到平常这个时候,都是和他一起回去的,还真有些不习惯,微微笑了一下,抬手叫的士。
  
  就在这时,停在我面前不是出租车,而是他骑自行车的身影……
  
  他骑着自行车,停在我面前,我眨了眨眼。
  
  “…你想一个人回家吗?”
  
  反应迟钝的我,笨拙却快速的坐到他车的后面。
  
  我微微低着头,小心的扶着他。
  
  "冷吗?“
  
  我摇摇头,他肯定没有看见,只是微微回头看了看我,他似乎习惯了我这种无声的回答。车子穿过街道,在无人的小区里,能听见树叶和风擦肩而过的身影,我突然幼稚的想到,要是能这样一直坐在他后面就太好了,害怕他停下来。
  
  下车的时候,对他说了声谢谢。
  
  “……恭喜你。”我说。
  
  “你今天说第四遍了。”
  
  “啊!”我慌张,竟然说了一声对不起。
  
  我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低下头,这种样子绝不是故意的撒娇,我发誓我只在他面前才会这样冒冒失失,几乎丧失语言功能。
  
  “这种地方,你还想继续呆下去吗?”他点起一支烟,吐出的烟雾沦散在黑夜里。
  
  “……嗯。”我竟然胡乱答应了,明明早就写好了辞职信还装在皮包里的。
  
  “栏目组还需要一个副主编负责主题策划,我一起编排,我和主编商量了还是由你来胜任,因为忙没有通知,下个星期应该就会决定。恭喜了。”
  
  他简短地说完,转身骑上车,说了句早些休息,然后便草草消失在小区里。
  
  第二个月,我换了全新的办公室,只和他一壁之隔。习惯了在拥挤狭小的地方工作,忽然换了这样明亮空旷的地方一时间还不能习惯,也并没有看见其他同事不满的目光。不能总是在他的影子下顺水推舟地前进,我也应该努力才是。
  
  我双手抱起一摞文稿,走到他的办公室门口。
  
  门是开着的,他没有工作,安静地正站在窗前,透过玻璃看着天空。
  
  “……我可以进来吗?”我小声说。
  
  “嗯。”他转身,走到桌前。
  
  “这是我整理过可以用的稿子。”我把文稿放到他桌上。
  
  “好的。”
  
  “你不看吗?”我问。
  
  “你选的东西没有必要再看了。”
  
  说实话我没想到他会这样信任我,竟有小小的感动。
  
  “这个是下期的封面主题,由我们两人策划。今晚要加班了。”他拿起一份档案递给我。
  
  “嗯,好的!”我认真回答。
  
  我回到办公室,打开文件,上面写着——《永远站》:
  
  “我愿化作银镜,无面,无心,阅人无数,只为等你在镜前素颜一笑,忘却斑驳世界的全部。”
  
  这就是这期杂志的封面文字吗?我总能隐约从他的文字里看到一些东西,或是某种过去,某种创伤,和自己深深的孤独。这些东西只有我能看到,无论文字的表面被装扮的如何华美,也隐藏不住。
  
  不知不觉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先前同事们一一向我们道别以后,稀疏的背影陆陆续续离开。他还在办公室编辑着稿子,没有在意天色的昏暗。后天就是发稿的日子,用了一天的时间才从新编排好了新的主线版排,现在要开始封面故事的设计了。
  
  他轻轻敲了敲门,我抬头。
  
  “休息一下,去吃饭吧。”
  
  “啊?好的。”我起身,拿起大衣。
  
  编辑部里已经没有人了,他和我并排走着,到了深夜街道的小摊边。
  
  他减去了长发,但是脸上的那种颓废感还是没有消失,那种颓废,不是身体或作风上的颓废,而是心理上的。我看着眼前冒着热气的蒸饺,想到能和他并排坐在深夜萧条的小摊上吃东西,我无比满足,尽管他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我就是这样容易被满足的人。我此刻才真正明白,也许这么些年来,我一直没有离开编辑部的原因正是因为有他一直在身边吧。
  
  “关于《永远站》的编排,有什么想法?”他没看我,突然问道。
  
  “……啊!我…我还没有具体的计划。”
  
  他继续低下头,开始吃东西。
  
  我真是个笨蛋,好不容易能和他说上话的。
  
  “……谢谢你。”我鼓起勇气,说道。
  
  “什么?”
  
  “能让我继续在你身边工作。”
  
  他面无表情。
  
  “我只是个栏目副主编,哪有什么权利给你升职?你本来就很有编排的才华啊,我只是对老大提了下,他没考虑就答应了。”
  
  我眨了眨眼,他明明是在撒谎,一定是他以和我合作习惯了的借口向主编说,因为他已经是社团的灵魂,主编害怕他跳槽,这样的小的要求当然会一口答应。他就是那种性格,即使做了好的事情也不愿承认的人。
  
  吃完东西,我们两人向着公司的方向走去。
  
  这条路不像闹市附近那样繁华,街道上除了黄昏似的街灯,没有人的公车站台,其余什么也没有。他双手处在裤包里看着星夜慢慢前行。
  
  “抱歉,害你陪我一起加班。”他突然说。
  
  “没事的…”
  
  到办公室的时候,无论我怎么仔细回想,都找不到能和《永远站》封面相配的文字。
  
  可是因为他我才被赋予重任的,绝对要做好第一次的挑战,我心情烦躁。被我揉成一团的草稿,已经记不起是第几个了,堆满了纸篓。
  
  他走进来,我惊慌失措,不能像平时一样立刻打起精神。
  
  “咖啡。”他把一杯卡布奇诺轻轻放在我的桌前。
  
  “对不起!我去下洗手间。”我慌张地跑出了办公室。
  
  我在洗手间里简单补装,等自己完全冷静,才从里面出来。
  
  等我回去的时候,他已经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工作了。
  
  怎么办,我问自己。一头倒在椅子上,刚拿起笔,看见书桌的白纸上几行清秀的字。
  
  流动的季节一成不变的是春天
  
  我却在孤独的边缘孤寂的存活
  
  明天的你将会去向何方
  
  留下谁在守候谁的过去
  
  也许你已经走过了北纬东经
  
  见过了此男彼女
  
  而我还停在原地的市中心
  
  等待循环而至的你
  
  我放下手里的白纸,抬头向他的办公室看去。他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用电脑修改着文稿。这一段文字里,我触到了类似《海棠绪》的感觉……时间仿佛静止,周围的事物却在不断的流逝,一起在枯萎海棠下等待花开的孩子,长大后在繁华飘零的海棠花瓣里等待女孩的少年。我拿起笔……
  
  …
  
  走进面具的世界
  
  你选择了怎样的假面
  
  角色舞台预先注定的自白
  
  或唱或笑
  
  演着观众喜欢的情节
  
  重复着他们乐此不疲的悲喜
  
  面纱下的你我
  
  藏在精湛演技下的哪一幕?
  
  ……
  
  我睁开双眼的时候,眼前一片朦胧。
  
  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睡去的,也不记得自己上过手机的闹铃。起身才发现身上被盖上了一件大衣,桌上放着的牛奶,竟然是热的。
  
  我看他的办公室,没有人在。同事们都已经来上班了。
  
  我没有心思去想别的事情,打开电脑,打算做完最后《永远站》最后的结尾。
  
  我已忘了我在哪个站台上的车
  
  然后看见同样在等的你
  
  你说只要不到站窗外风景一致
  
  乘客也只在你身后擦肩
  
  只有我们能到永远站…
  
  如果没有终点
  
  那我也要和你失散在同一个月台
  
  如果没有永远
  
  那我也会永远爱你
  
  即便你已不在我身边
  
  我不在你心里
  
  人生就好像车站一样,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站台等待着属于自己的那班车。有刚好和你同站了却不同车的人,有和你同车了却提前下站的人。有的人在同一个站台下车,你向左走,我向右走。没有谁一开始,和你约定了永远的目的地,最后真的走到了。那些走到所谓终点的人,相遇都是在中途之后,或者离目的已经很近的地方。尽管如此,请珍惜你遇到的每一个人,即便他不能陪你走到终点,至少,你们曾在同样的窗口,阅过同样的风景,看过同样的人海。
  
  我难过地抬起头,果然……。没有他还是不行。
  
  他的办公室已经没有人影,我似乎能看见他站在窗前眺望天空的侧影,红了双眼。
  
  而我恍然间发现,眺望的地方,我始终没能触及…
  
  (四)慕情
  
  深黑色的奥迪车轮胎边缘,布满了厚厚的灰尘,在阵雨中变成了泥一般的颜色。
  
  豫子手里拿着一份杂志,在车的前座。她身上的衣服朴素却高贵,耳环也是昂贵却不起眼的那种圆环状琉璃石,唇上涂着淡淡的口红。即便是身旁的路易斯威登的皮包,也在她身上显得那么朴素。
  
  “公主,你愿意在城堡和王子享尽荣华,还是和我骑着黑马,在旷野里浪迹天涯?”
  
  豫子看着手里的一本不知何年的过期旧杂志,封面写着这段文字,心里冷冷地发出一丝笑意。这是谁写下的这句话,幼稚无比。至少我不是什么公主,不需要什么王子或骑士。
  
  她合起杂志,向右边的窗户看去。窗户早已被斑驳稠密的雨点散布,划出一道道清晰却看不清折射的水纹。这时的她,忽然想起了自己学生时,身穿不合身校服,没有化妆的脸,背着书包,挤着拥挤公车回家的画面。她并不是,或者说并没有,回忆过去的时间,工作之余也有着立刻要面对的事情,此刻竟然在这清冷凌乱的雨点里想到了自己的过去。也许是因为回家的缘故吧,她这样想,记不清自己已经多久没有回到这里了。
  
  这次回来见父母,是她婚姻的事。身旁穿着西装,带着铂金手表的男人,是她的未婚夫。他和豫子一样,三十出头,白领职业。说起来,豫子并不是那么爱他,只能说不讨厌。对方的家境很好,有房,有车,门当户对,人也不讨厌,就这样成了豫子的丈夫。她给家里打过电话,父母并没有什么异议,只要求在结婚让她回家一趟,见一见自己的女婿。
  
  豫子握紧左手,手上无名指的戒指被右手不经意地遮掩。男子开着车,转头轻描淡写的看了她一眼。车上的雨刷不停的划过车窗上坠落的点点雨露,临摹成平滑的寒霜。
  
  车里放的音乐,是披头士的《毕业生》,歌声漫漫,似乎每一阵和弦都能穿透的人身体,刺进心弦。
  
  “快到了。”男子说道。
  
  “嗯。东西怎么拿上去?”
  
  “车后面有雨伞。”
  
  后备箱里,还放着很多卖给父母的礼物,有吃的穿的,昂贵的香烟,他还准备了红包。豫子明白,这是很多女性的梦想,能这样回家,能这样带着这样的男人和礼物回家,让他们放心,然后尽到自己的孝心,弥补自己十几年没有回家的缺憾。
  
  豫子带着未婚丈夫回家,他们手里提满了东西,没有打伞,快步跑进小区的楼道。父母早就等不及了,一大早就炖好了鸡,买了鱼,做了一大堆丰盛的饭菜,等着他们回来。
  
  他们回到家,母亲很快把他们请了进屋,慌慌张张的样子,高兴得不得了。他把礼物堆在客厅,然后被招呼到厕所用干毛巾擦拭湿了的头发。
  
  豫子看见母亲和父亲花白的头发,觉得好像只是一段时间没有见母亲而已,怎么会变的如此苍老?心里难过急了。她走进自己的房间,里面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尽管她已经记不清自己的房间是什么样了。里面依旧是干干净净的,一直被母亲用心打扫着。
  
  她站在房间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里面是自己过去的味道。她并没有想要挽回的从前,所以看见自己的房间没有让她想起过去的事情,唯一让她感到时间痕迹伤感的,只有父母苍老的面容,恍如隔世。
  
  豫子没有停留,从房间出来,向父母介绍自己的未婚夫,陪着父母聊天,大都说着幸福快乐能令老人安心的话语。
  
  窗外的雨是那么的冷峻,和一家人温馨吃饭的场景,像是相隔的两个世界。
  
  谈起了豫子小时候的事情,大家哈哈的笑着。
  
  “小的时候总是想成为能独当一面的大人,能做小孩子不能做的事情,装成熟,提前做了不是那个年龄该做的事,等长大了才发现,儿时的记忆,一直停在了要成为大人这件事上。”豫子说。
  
  爸爸妈妈听了,收敛了几分笑容。
  
  “对了!我这老糊涂,看见你高兴的,差点忘了,有东西要给你。”母亲对豫子说。
  
  “什么啊?妈妈。”为了使父母开心,她装得像未经世故的孩子。
  
  “等我去拿,这是别人给你的。”
  
  “别人?”豫子并不记得,在这里还有谁和她持续着联系。
  
  母亲走进她的房间。
  
  出来的时候,手里抱着一大摞,有两三部长篇小说厚的信件。
  
  豫子先有些不解的看着这些信,随后立刻张大了双眼。
  
  “从你走后,封面上写着‘树’的人就一直给你来信,直到前两年才停止的。一开始我们也没怎么注意,后来信多了,我们才想要不要通知这个人你已经不在这里了,可是上面没有来信人的地址,我们就盘算等着你来一并给你吧……”
  
  茫然了几秒后,豫子手上的筷子啪一声掉在地上。
  
  丈夫和父母惊讶,小心的看着豫子。
  
  她站起身,拿起最上面一封,快速撕开。
  
  “豫子,我已经知道你不住在那了,但还是坚持给你写信。希望有一天你回来能够看见。也许是两年,或者三年,或者五年,或者十年。豫子公主,你愿意和王子在封闭的城堡享尽荣华,还是和我骑着黑马,在旷野里穿山越岭……”
  
  浪子
  
  我所寻觅的坚强,只是寂寞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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