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十一点四十分——时间倒是刚刚好。我站在学校的后门口,等我妈开车来接我。昨天她打电话来说是到了重庆了,让我今天过她那里去。她哪里呢?除了酒店还会是哪里?在我妈的眼里重庆只不过是她为了生意上的事而不得不去的若干个城市中甚为普通的一个,我从来都不曾天真到认为她哪一次回来是由于我的缘故。
十一点五十分,红色的奥迪稳稳地停在了我的面前。倒是挺准时的啊,生意人就是生意人,太知道“过时不候“的道理。我轻轻地笑了笑。
妈妈满面春风地从车里走了出来, “多多,妈妈好久都没有看见你了,想死我了。”
“对,很久没见了。“我淡淡地说。
妈妈老了,我记得上次见到她的时候她额头和眼角上的皱纹远没有现在这样的明显,看来时间要是发起狠来管你SKII 还是LANCôME都得靠边站。
“上车吧,妈给你买了好多东西呢,保证你喜欢。”妈妈说着接过了我手里的包。
我顺从地钻进了舒适的车里,一股类似于迷迭香的味道将我团团地围住,我不适应地捏了捏鼻子。妈妈一边开车一边腾出一只手来摇下车窗,fresh air强劲地灌了近来,我深深地吸了口气。
“你不是不开窗的吗?怕风把你的头发给吹乱了。”我记得以前做在这部车里妈妈都把车窗关得紧紧的,说重庆的空气很脏。呵,肮脏的空气!我忽然觉得想笑,离开这肮脏的空气,即使是冰山上雪莲一般圣洁高贵的人也会活不下去。
“你喜欢吹风嘛,坐公共汽车也总是爱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妈妈笑着说,放在方向盘上的右手中指上戴着的钻戒迎着光显得特别的明艳照人。钻石被切割得十分的精细,因此才如此的璀璨。它是那样的大,大得让我忍不住担心有朝一日它会从纤细的白金戒环上面神不知鬼不觉地掉下来。
戴戒指的手也是纤细的,但并不属于白皙修长的那种类型,而是带着一种说不出但也抹不去的沧桑,就像是即将干枯的树枝一样。有人说手是最容易出卖女人的,因为人们从女人的脸上或许往往看不出岁月的痕迹,然而却能从她们的手上较为轻易地看出女人讳忌莫深的年龄。可是又有多少人会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选择忽略眼前的娇媚容颜而把目光紧紧锁定在对方的双手上呢?所以啊细腻的香粉、醉人的腮红、缤纷的眼影、盈润的口红都是可以派上很大用场的,就好像妈妈时常跟我说的那样。只不过我还是认为总会有那么一个瞬间,一个不经意的瞬间,女人掩藏得很好的苍老终会显露出来——岁月,总是不饶人的。
看见我正目不转睛地望着她手指上的钻戒,妈妈自豪地笑着伸了伸五个手指,迎着光晃了晃,“好看吗?是南非的。我给你也买了一个,比我这个还漂亮呢。”
我淡淡地笑着摇了摇头,“我不习惯戴这些东西。”
清凉的风不算温柔地拍打着我的脸,我把手伸出了,用力地张开,想要抓住些什么,可即使是风也总是能够机灵地从我的指间溜走。
“多多,这段时间钱还够用吗?不够你可要跟我说啊,别什么都不吭声,知道吗?”
“还好。”我轻轻说。
我怎么会缺钱呢?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我所不缺的,那就是钱了。学费不用我缴,水电气不用我付,衣服每次妈妈回来都是十件八件地往我那儿送,虽说她并不常回来,但我衣柜里还没有穿过的新衣服少说也有十几二十件。可我知道我是用不着替她省的,事实上我从她那里拿的东西越多,冲她要的钱越多,她就越高兴。她想用这些来买我的心呢,这些我全都明白。
老实说钱并不是什么坏东西,换作是以前,我现在身上的一件内衣就可以换好多好多东西了。可以买校门口老婆婆手里魔术一样神奇的波斯糖;可以买下小贩背篓里所有的腊梅;可以买许许多多的报纸拿给婆婆去卖;可以每天早上都买豆浆油条和小笼包,吃到每个人都觉得腻为止--- ---真的,钱拿在手里的感觉是很实在的,可也是空荡的。所以每次当我拉开窗头的小抽屉,看见里面花花绿绿的钞票,总是想笑,但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我不能去买波斯糖了,当年的老婆婆早已经不知去向;我也不能去买腊梅了,与其一跟人看,一个人闻,我倒情愿期待冬日里的某一天走在路上与卖花的小贩不期而遇;我更不能去买报纸了,谁还会再一张一张地把它们叠好,送去废品收购站卖呢?我的婆婆已经离我远去了;买豆浆或是油条?不,一个人住久了我比较习惯吃泡面。
所以,我不会缺钱,但是除了钱,我还剩下些什么?一无所有。
这么想着居然感到了一丝寒意。我把衣服的领子往上拉了拉。
“冷吗?我把冷气开小一点吧。”
“好,”我一边说着一边顺手把车窗摇上去。
“多多,你身体还是很不好啊,你看你又瘦了。”
我闭上了眼睛没有说话。
“你平时一定得多吃点东西才行,你一生下来的时候底子就不好--- ---”
你还记得我刚生下来时是什么模样吗?我在心里微微笑了笑,睁开了眼睛。
“婆婆死了,你知道吗?”
妈妈没有说话,从蓝色的太阳镜里看不见她的眼睛,她“唔”了一声。
“你早知道了?”
“你刚才说的啊。”
“你不问我是什么时候的事吗?”
“多多,人总是要死的,任何人都不会例外。”这是妈妈的回答。
我不说话;我重新闭上了眼。,妈妈把音乐打开了,柔柔的声音听起来特别容易对人产生催眠的效力。
似乎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我被倒车的声音惊醒,睁开眼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车已经开进了酒店的pack里。
一个服务生模样的人殷勤地替我们开了门,妈妈微微朝他点了点头,转身对我说“多多,下来吧,呆会儿到房间里睡。”
我揉了揉头发,跟着她出去了。
妈妈的高跟鞋沉稳而优雅地踏在鲜红的地毯上,走得那样地从容,那样地自信。现在她是有钱人了,是大老板,再没有人敢对她说三道四,再没有人怀疑她是否有资格进出重庆最高档的酒店——作为一个商人,无可非议,她是成功的。
我在她的后面懒懒地走着,平跟的鞋踩在地毯上,步子软软的,自然没她那样有气势。我埋着头,自顾自地往前走。
走进大厅的时候看见两旁立着几的精致的门童,脸上挂着似乎永恒不变的笑容,然后一致地朝我们鞠躬。妈妈径直地走着,目不斜视。可我却抬起了头,恰好和其中一个人的眼神对上了。
他仍是在对我微笑,顺便还打量了我一下,或者准确地说是打量了我身上的衣服一下。我下意识地低头,看见自己穿着高中时候的校服,深蓝的颜色,扣子被我一直扣到了领口,严严实实,还有一颗扣错了位——这是刚才在妈妈车上睡觉时觉得冷而闭着眼睛扣上去的,下车时也就忘了解开。我想自己当时看起来一定是十分的邋遢。我从他的眼里敏感地看出了比摆在他脸上似乎永远都不会变的笑容更深出许多的笑意。
此时我所能支配的全部力量让我挺直了腰,高高地抬起了我的头,冷冷地迎上他的眼睛,或许是我眼中流露出的像是被激怒了的猫似的眼神让他觉得浑身不自在,他很快便将目光从我身上移开了。而我索性停住了脚步,直直地站在他面前,盯着他的脸。
怎么不笑了呢?有本事你把我赶出去啊!我在心里轻轻地说。
他一脸无辜甚至还有几分不知所措地望着我。
我冷冷地笑了笑,继续走我的路。
我身上的衣服像白开水一样的平常,而就是这身普通的衣服也让我给穿得乱七八糟,再加上刚才在车里睡得乱糟糟而忘记了整理的头发,我想自己就像是举着穷人的招牌,大摇大摆地走进了重庆数一数二的五星级高级酒店。周围有人在注视着我,我想如果不是妈妈偶尔地回过头来跟我说话,酒店的保安大概都会适时地走过来礼貌地把我挡在门口的。
我就像是一只混进了宫殿里的野猫,破坏了这里的纯贵族气氛。我愉快地想。
“多多,你在笑什么?”妈妈盯着我的脸。
我们已经进了电梯,那抹浅浅的笑仍旧挂在我的嘴角。
“哎!你看你把衣服都穿成什么样子了?连扣子都没有扣好!”妈妈说着伸手过来帮我解开扣子。
我往后退了一步,“我自己来。”
说话间,“丁冬”一声,电梯的门开了。
妈妈订的是一间双人房,挺宽敞的,地上铺着柔软的红色地毯,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油画,一看就知道是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大气里边透着细腻,柔和之中又不乏力度。画里的圣母并不显得高高在上,而是充满着母性的光辉。她怀里抱着自己的孩子,眼里有不舍,更有坚定,她要把这孩子送走,把他送到人间去,因为他是救世主,可以拯救世间一切苦难的魂灵。
真是不错的画。
房间里正对着门的地方是一个阔气的大落地窗,淡蓝色的丝绒窗帘优雅地垂到地毯上面,据说从这里可以看见重庆最漂亮的夜景。
黄铜的床大而豪华,透着几分古朴的美,在大吊灯的照耀下泛着柔和的光。
为我们开门的服务生在按妈妈的要求调好了房间里的温度之后留下了一句“有什么事情请尽管吩咐”便微笑着退了出去。
房间里挺凉快的,我一屁股坐在了窗前的沙发上面。
“怎么样?这儿还行吧?”妈妈走到了我跟前,递给了我一杯纯净水。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在这儿住几天吧,陪陪我。我要后天才走。”
“我在这种地方住不惯的,”我喝了口水,“你不在重庆过五一吗?”
“五一节我会再回来的,说好了要带你去玩的嘛,”妈妈给自己也接了一杯纯净水,在正对我的床上坐了下来,“想好了去哪儿没有?”她把玩着手里的玻璃杯子,好像不是在喝水,而是在品尝一杯精心调制的鸡尾酒。
“哪儿都不想去。”我冷冷地说。
“那到时候再说吧,反正还有时间,”妈妈笑了笑,她已经习惯了我的不冷不热。
“呆会吃了饭我要去见个客户,你跟我一起去吧,也好长长见识,”妈妈说着顿了顿,“你这身衣服可不行,呆会儿换一换,我给你买了几件,你自己选。”
“为什么要换?”我不耐烦了起来,“校服已经算不错的了,我以前那些衣服你还没时间看呢。你那客户有什么了不起?我才没放在眼里呢。不去!”
“好好好,我女儿的眼光高着呢!”妈妈很聪明,总是避重就轻。“那下午你自己找节目吧。晚上童伯伯在金源请吃饭,你总不会又不给面子吧?人家还常问起你呢。”
“那种场合我不喜欢,”我说,“我和那些人又没什么共同语言,你们在那儿谈生意啊谈政治啊,我只有在一旁吃,还不能使劲吃,有什么意思?”说完我把水杯放在了地上。
妈妈笑了起来,“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可这次你的理由讲不通了。童伯伯猜到你怕闷,今晚还要把他家的公子带来,这下有同龄人了吧?”
“就是你常跟我提起的那个童放?”
“当然了,”妈妈说,“他比你才大两岁,还有几天就毕业了,听说这段时间挺闲的,你们见见面也好,同龄人好沟通,省得你一张苦瓜脸跟我去饭局就跟坐牢一样。”
“那种人有什么好见的?什么‘这段时间挺闲的',我看他从生下来就一直是游手好闲。”我想起了妈妈以前说给我的关于童放的种种,有钱人家,特别是像童伯伯这种级别的有钱人家的少爷所具有的通病在他身上一样都不少。
“看你说的!人家童放也没有你说的那样差吧?”
“说不定我还把他给美化了呢。像他那种花钱比流水还快,女朋友走马灯似的换的人,能好到哪儿去?还不是那种白白净净,什么事都不会做的公子哥儿?这种人我见得多了。”我边说边打开了电视。
“童伯伯可是一番好意,你要不去就太不给面子了。”妈妈说。
“那好吧,我去就是了,大不了少吃顿方便面。”那个胖乎乎的童伯伯倒是挺有意思的,每次见到他他都是笑呵呵很有亲和力的样子。
“这才对嘛!”妈妈满意地笑了,“这儿有张卡,我们呆会儿一起下去做头发,我箱子里有几套衣服是在香港那边帮你买的,等一下你自己挑一件晚上穿,我觉得那件绿色的最漂亮,你穿起来绝对迷倒一片人,不过白色的那套也不错,很正式,那套最贵……”
“行了行了!你要我去迷倒谁啊?”
我特别讨厌看见妈妈每次跟我提起钱或与钱有关的人或者东西时脸上飞扬的那种神采。我并不知道当初正是她对物质生活的这种强烈追求和欲望才成就了她今天的辉煌,她不再是遭人白眼的打工妹了,她是腰缠万贯的大老板。但我却知道她对这一切的追求让我被人明里暗里地叫了十一年“没妈的孩子”。妈妈对钱是爱得深切的,因为她不愿意受穷,不愿被人瞧不起,所以她选择了一个劲儿地努力淘金。我和她是不同的,虽然我同样受不得别人的委屈,但我却不会因为被人怎样看我、对我而试图改变自己。
我并不讨厌钱,但我坚信即使是再多的钱,也只能满足我,而不能取悦我,打动我,更不能改变我。我的骨子里仍然是那个穿着深色布衣服,喜欢打架的孩子,我总像护住宝贝似的极力维护着我的贫穷。华丽的衣裳、昂贵的香水、精美的首饰,可以装扮我,却不能改变我。是欠我的始终都是欠我的。钱,绝对偿还不了这一切,它所带给我最多的,也就只是它的冰凉。纸巾象征着钱的虚浮,硬币象征着钱的冷漠。我如今已不介意被妈妈用华美的衣饰来包裹,她可以把我打扮成她心中的Angel,但我却仍是我眼里的韩茜。我没有天使一般圣洁的灵魂,我没有贵族似的高雅气质。
“好了!瞧你说的!”妈妈笑了,“你现在就去挑一件换上我看看,乖啦。”
“呆会儿再说吧。”
“乖,听话,多多!换上给妈妈看看!”她一面说一面将箱子打开,拿出了好几套衣服,黄的、白的、绿的、粉的抖了一床。
“就这件吧!我觉得还是这件最配你。”还没等我仔细看清楚,妈妈便抓起其中一件绿色的往我怀里塞,“去换上试试!”
那是一条淡绿色的裙子,虽说做成了小礼服的样子但由于设计得并不十分夸张,即使是白天逛街的时候穿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异样。它是典型的|“鱼鳞装”样式,我记得不久前在一本时尚杂志上看见过这种类似的上衣,据说是现在最流行的设计。裙子从上至下有七条同色的宽大褶皱,就像是鱼身上的鳞片一样,精致而柔美。不过要说喜欢我最喜欢它的地方呢就是它的颜色了。那种柔和的淡绿色让我找不出准确的语言来形容它带给我的感受。总之很清新也很cozy,衬得我的皮肤格外的白皙,就连褐色的眼睛也显得明亮深邃了起来,像山间里灵动的清泉。
我走到妈妈面前的时候她的眼睛都亮了。
“我说得没错吧!多多你看起来漂亮极了,像个小公主一样!”
“你有见过像我这样的公主吗!”我说。
“你穿浅色的衣服就是好看,当时我在买这裙子的时候就在想多多穿上它会是什么样子,结果效果比我想象中还要好得多!”妈妈欣喜地说着,“就这么穿着吧,我叫服务生把你刚脱下的衣服拿去洗了。”
我没有说什么,坐在沙发上又把电视给打开了。
“饿不饿?我打电话叫东西上来吃?”妈妈看了看表。
“好啊。”我点了点头。
午饭我只吃了几只水晶饺子,喝了一杯椰子汁,之后妈妈出去谈生意了,我则窝在沙发上看电,《樱桃小丸子》挺好看的,看几遍都不会觉得厌烦。那个叫小丸子的女孩真是可爱,老喜欢骗她爷爷,每次听到她嗲声嗲气的声音我总是想笑,小丸子真是个幸福的孩子!
百无聊赖地在动画片演完之后在房间里磨蹭了半个多小时,我再也坐不住了,准备趁时间还早回趟学校。
乘电梯到了楼下大厅的时候,我看见妈妈正坐在那边的沙发上和一个穿白色衬衫的男人聊得兴浓。那个男人背对着我,我看不清他的长相,但妈妈似乎和他很熟的样子,两人还不时地埋首低语,时而又呵呵地笑。有服务生为他们端上两杯饮料,妈妈那杯是“青山绿水”,我看得很清楚,只有那种茶才会在冲水的那一瞬间随着水流的涌动而极其迅速地在几秒钟之内由黑变绿,而且绿得特别翠嫩特别养眼,老远就看得见。“白衬衫”那杯应该是白水吧,我想。
跟着又来了一个穿灰色西装的男人,高高瘦瘦的,一条红色的领带格外显眼,他在妈妈和白衬衫的对面坐大咧咧地坐了下来,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模样的东西,熟练地燃起了一支烟,刚吸上几口,便有服务生走过去谦卑地对他说了句什么。只见他尴尬一笑,急促地点了点头,把烟给摁灭了。
No Smoking,我冷冷地想。
那人的到来似乎破坏了妈妈和白衬衫先前谈话的融洽气氛。妈妈停止了把玩手里的玻璃杯,白衬衫也坐直了身子,好像还从提包里拿出了些什么东西。显然他是和妈妈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灰西装”一面看着白衬衫递给他的一叠东西,一面不时地拿起水杯不住地喝,偶尔还做出几个比较夸张的手势。妈妈则扭过头对白衬衫小声地说着什么,然后两人颇为默契地一笑。
我看了看表,还不到三点,于是往门外走。
快要走到大门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什么。对,是上午那个门童。我往那边望过去,很轻易地认出了他,他还是站在原来的地方,习惯似地微笑着,对每一位进来的人说着“欢迎”。
我抿着嘴唇,下意识地挺直了腰,微微昂起头,像妈妈上午那样,不,比她更骄傲更旁若无人地走了过去,我能感觉得到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沉沉的,很不舒服。我像上次一样在他面前停了几秒钟,面无表情地瞟了他一眼。他好像是认出了我,又好像不是,他的眼光是惊奇的,甚至还有几分疑惑,我翘了翘嘴角,跟着便目不斜视地从他面前高傲地走了过去。当我一只脚跨出酒店大门的时候,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很好,我心里冷静地想,我记起妈妈告诉我这条裙子花了她2000多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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