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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花儿

时间:2005/11/21 作者: 飞鸟与鱼 热度: 81085
                                                                第一章
   已经很久没有人叫我“多多”了。                                                       
   听婆婆说我本来是有个双胞胎姐姐的。可怜的小东西,来到这个世上还不到2个小时就又离开了,医生说是因为缺氧。而我,顽强的活了下来,因此被叫做“多多”,意思是本应该还有一个“我”的。
 
   可怜的姐姐离开这个世上整整20年了,但我却总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她无时无刻不和我在一起,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双胞胎之间所特有的心灵感应。没有错,她是活着的,和我分享着同一个肉身。
小时候我时常梦见一个女婴,铁青的脸,小拳头握得紧紧的,痛苦地微笑着。随着我慢慢的长大,那个女婴也逐渐的成长起来,我知道那就是我的姐姐,我呼唤她,向她伸出双手,她却咯咯的笑着远去。我于是从梦中惊醒,拧开壁灯,赤着脚走到梳妆台前。镜子里的我有着惨白的脸,额头上细细密密满是汗珠。
   姐姐,就是这镜中的模样吧,很久很久以前,我们就在一起了,一起嬉戏,一起长大,一起接受着关怀。我们彼此拥抱着,憧憬外面的世界有多么美好。可是现在几乎找不到任何东西证明她曾经真实的存在过,除了我——她在这世上留下的唯一纪念品。
 
   我想她是爱我的。
 
   从半夜醒来之后我就很难再睡着了。这么大的房子里就只住着我一个人。我也不想要什么宠物,原因很简单,因为它总有一天是会死的,而且还会死在我的眼前,与其让我承受失去它的痛苦,我宁愿不去享受拥有它的快乐,当翔把一只白色的小狗捧到我面前时我就是这么老老实实地对他说的,他听了笑得差点透不过气来。
   所以我喜欢毛茸茸的玩具熊,我不会丢弃它们,它们也永远不会离开我。多好。
 
   我的房间里有许许多多的小靠垫,方的,圆的,心型的……都是我自己做的。它们的“前世”是妈妈一个生意上的伙伴寄放在这里的几匹蓝的,白的绒布,后来那人的生意砸了,公司也垮了,或许是为了讨好我妈就说把这些布都送我。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把它们剪啊,缝啊地做成了许多小靠垫,还有抱枕什么的。蓝色的底,白色的几何图案,挺漂亮的,我喜欢蓝色,它总让我想起尼罗河的水,没理由的。抱着这些小玩意儿,很舒服,我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就这么一直睡下去,永远都不要醒过来
 
   这套房子位于重庆当时最豪华的住宅区,这几年房价窜得那叫快,如果现在我把它卖了少说也有三,四十万进帐,但我并不缺钱。
   房子是我妈买给我的,作为她对我的补偿(这是她的原话,在她看来任何东西都是可以补、可以偿的)。
我对妈妈的记忆很浅,婆婆从小就告诉我她不是好人,叫我以后长大了千万别学她。小时候我和婆婆还有爸爸住在一起,每次从小院经过遇见在坝子里闲聊的街坊们,总会有人问我——
   “婆婆他们对你好不好?”
   “你想不想妈妈呀?”
  他们从来不问别的孩子这样的问题,这让我觉得他们特别的讨厌,总是不去理他们自己埋着头飞快的往前走。但我还是能够听见他们在我背后的私语:
  “这孩子,可怜啊,这么小”
  “也难怪,没有妈管她……”
                           ……
    爸爸从来不曾向我提起过妈妈,但我后来还是知道了,妈妈在我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就南下去了广州打工,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后来,爸跟妈就离婚了,由于婆婆的坚持我被判给了爸爸。爸爸是那种表面上冷漠,骨子里特倔强的人,然而我对他的记忆也是很模糊,因为他很少会和我说话,更别说带我去玩了,有时候我半夜里起来上厕所,经过他的房间,会看见他坐在床上狠命的吸烟。婆婆常数落他“没出息”,因为他每个月挣不了多少钱,而就是这不多的钱,也被他花了不少在烟酒上面。
    小时候我根本没有几个朋友。周围的小孩都不和我玩,说我是“没妈的孩子”。我很小就已经学会了不去在乎他们,但我会去打他们。
有一次,一个被我打得很惨的女孩叫来她比我大两个年级的哥哥在校门口堵住了我,说要“好好教训教训我这个没妈的野孩子”。 那女孩气势汹汹的走过来煽了我一个耳光,我咬着牙瞪着她,动也没动;估计我不敢还手,她挑挑眉毛,洋洋得意地又扬起了手,可没等那只手落下来我就一把抓住了它,然后狠狠地往后一掀,她惨叫着整个人跌到地上,我扔掉书包扑上去和她扭成一团。她哥哥根本没料到我会这么暴戾,一下子愣在那儿了,等他回过神来将我们扯开的时候,那女孩已经哭开了。
我前额的头发被她扯下好几缕,她自然是讨不着便宜,脸上,手臂上都留下了我鲜红的抓印……
    我冷冷的望了他们一眼,拧起地上的书包往回走,我不怕他们再从后面偷袭我,也不怕会有更多的人来堵我,我什么都不怕,真的。
回到家里,爸爸看见我一身的狼狈没有说什么,我都已经习惯了,即使有一天我被别人打得头破血流,只剩下半条命,我想他也不会说什么的,其实我真的很想听他说话,听他骂我,听他叫我别一天到晚的跟别人打架,我会听话的。
 
后来我喜欢上打架了,刚换上的衣服很快就会染上血渍,我的,或是别人的,远近的孩子都怕我,再没有人敢公开说我是没妈的孩子了,可是也再没人肯和我说话了。
 
我一直都相信我的身体里有两种不同的灵魂,一种是暴躁的,受不得半点委屈,那是我的。一种是敏感的,柔软的,我知道那是姐姐的。姐姐活在我身上,流着和我同样的血。或许也是因为有她的存在,每次我看见自己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痕和衣服上面斑斑的血渍,心里先前的快感就会慢慢的变淡,淡到丝丝的凄凉。我打架的时候从来都不会觉得痛,然而看见血我会有一种近乎眩晕的感觉。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做着同一个梦,梦见自己掉进了一片血海,周围什么都没有,没有海岸,没有人影,只是铺天盖地的一片血红。我挣扎着伸出手呼喊着救命,可连自己的回音都听不见,我于是越陷越深……
 
长大后我第一次看见妈妈是在12岁那年的冬天,记得那年重庆下了罕见的雪。从小院外面开进来一辆漂亮的白色轿车,邻居们纷纷从各自的房里探出身来,小孩子们兴奋的挤到车前凑热闹,一面议论一面好奇的用手这儿摸摸,那儿碰碰。
车门开了,下来三个人,穿着打扮都很阔气。婆婆拽着我的手死命的往屋里拉,可我还是挣脱了跑了回来。我盯着那三人中那个高个子女人,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这就是妈妈了。我于是径自走了过去大着胆子叫了一声“妈妈”
 
我记得那天她穿的是一件白色的大衣,脸上画着淡淡的妆,非常的漂亮,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用颤抖的手握住我瘦小的手,“多多!你真的是我的多多?”
 
    我那漂亮而阔气的妈妈在重庆只呆了几天就又回广州去了,可是在这几天里她带我走遍了重庆市内大大小小的风景名胜,晚上还把我接到她下榻的饭店。妈妈很有钱,给我吃的、穿的都是以前我见都没有见过的好东西,临走的时候还塞开了我一张有10000块钱存款的存折和一个电话号码。
   “这个折子我以后每个月都会存钱进去的,你要用多少,自己取就是了,有事打电话给我,多多,妈欠你太多了。”
    我握着手里的存折,想象着5000块钱该是多厚的一叠。这是我第一次拥有的两块以上的零用钱,可我还是没什么感觉。妈妈就这样走了,我重新回到了婆婆那个狭窄破旧的家,爸爸仍旧没有说什么,可是我知道自己一身的名牌刺痛了他的眼睛。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甚至哭了,过去的十几年里,潜意识里我渴望见到妈妈,可不是像现在这样,那么应该是怎样的呢?我也不知道。于是我就抱着被子偷偷地哭,哭了一夜,然后不知怎么的就睡着了
我长得像妈妈,高挑的身材,圆圆的脸,光洁而饱满的额头,特别是眼睛,我们都是单眼皮,但是,笑起来没理由的漂亮。或许这也是爸爸为什么不喜欢我的原因吧。现在想想他要么是太爱妈妈,要么就是太恨她了。这种复杂的感情迁移到日渐长大的我身上,我就越发地显得讨人厌了。
 
  小学时我是暴躁的,初中时我是古怪的,上了高中就变得沉默了。高三怎么过来的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总之后来我上了这所在重庆还算不错的大学,学law。
爸爸在我上高中的那一年就表示对我没有教育的义务了,老实说我并不怪他,他在我那之前的一年就下岗了,一直都没有找到工作,靠领低保过日子,而且他们还有一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要养,可怜的小东西。于是我的学费就全由妈妈支付,她索性让我搬出了婆婆家,在靠近学校的地方给我买了这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她让我住在这儿,说以后回来看我也方便一些,虽然我知道她一年根本难得回来几次。
 
    我走的那天婆婆哭了,说多多啊,以后要乖乖的,不是婆婆不要你,是我们确实没有钱……爸爸蹲在门口默默地吸烟,我以为他会一直这么吸下去,但是最后他居然站了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孩子你也长大了。”他看着我,那种眼光十八年来我头一次感觉确确实实地是落在我的身上。
或许很多人都认为我是应该哭的,可我没有。我坐进了那辆散发着淡淡香味的德国奥迪,从此离开了小院。我想我是不会回来的了,虽然我心里舍不得婆婆,虽然我其实也并不想和妈妈在一起。
 
这就是为什么年仅二十岁的我就拥有这套四十多万的房子的来龙去脉了。从那时起,我富裕的妈妈每个月都会给我汇来三、五千块钱,十几年的贫穷就此划上了句号。可是以前的我虽然穷,钱对我来说也意味不了什么特殊的东西,因为老实说我并不怎么喜欢钱的。
 
    梳妆台前的小熊闹钟很漂亮,买它回来的时候就是因为那只小熊的眼睛会咕噜噜的转,其实我根本用不着它,因为几乎每个半夜我都会突然的从梦中惊醒,醒来之后就再也睡不着了,于是便起来煮,不,是泡方便面。
    滚烫的水“哗”地倒在黄金的面饼上,发出“滋,滋”的好听声音,冒起的水汽直冲我的眼睛,我一点一点的撕开调味包,油包,再一点一点的把它们挤到面饼上,看着深棕色的油在水里迅速的溶化,看着干枯的,好像失去生命已经很久的葱,白菜,胡萝卜……在水的滋润下慢慢的从长眠中苏醒过来,像是一朵朵的睡莲在湖中静静的绽放。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又是一天到来了。
    我读的大学离我妈给我买的房子并不是很远,但我还是申请了一个床位。那是个八人间的不大寝室,上下连体的床铺,半旧的木制桌凳和柜子,八个人共用的洗手间。这样的设备在全市来说都算较差的了,不过和我没多大关系,因为我一般都没有在寝室过夜。我的室友们都羡慕我每天可以回去享受“家庭的温暖”,我听了总是淡淡的笑。她们不知道我是一个人住,更不知道我住的地方是全市有名的豪华住宅区。
    我喜欢这所不大的大学,因为是我自己的选择。老实说要不是我的第一志愿就填了它,按当年我的高考成绩怎么也不会落到这儿来。用翔的话来说我被录到这里是“你们学校捡了块宝。”
当年我妈极力主张我学国际经贸,到广州去,或是直接报西安外事,可是我说我要学law,她也就没再多说什么了。在我的记忆里,和妈妈短暂接触的时间中一般我说yes的事她都不会说no,或许这也是她所谓补偿的方法之一。当然,她也没有问我为什么要学law。
 
    记得当初翔也是不想我留在重庆读law的。
    翔比我大一个年级,当我还趴在理科班朝北的课桌上心满意足地睡觉的时候,他已经在广外雄心勃勃的竞选校学生会主席了,他就是这样一个标准的三好学生,除了数学他哪科的成绩都比我好。他告诉我说以前念高中的时候怎么都想不通像我这样一个弱质纤纤的女生竟会对数学如此的精通。我听了总得意地笑。我对数字有种几乎是天生的敏感,许多别人眼里的难题偏题往往都难不倒我。我喜欢数学,可惜数学老师不喜欢我,因为我上课老爱睡觉,还从来不听他的话去参加奥数比赛。
    更让翔想不到的是作为一个成绩不错的理科生到最后我报考的居然是一个文科的专业。我曾经告诉过他我很想学law,可是他总以为我是在和他开玩笑,在他看来,读文科就选文科专业,读理科就选理科专业,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既然要在大学里学文,那为什么当初分科时要选理?
   “就算你可以报文科专业,那也不一定要念法律啊!到广外来吧,你英语那么好……再说这儿还有我呢,我可以照顾你……”
    可惜他最终还是失败了,因为我很坚决的告诉他我绝对不会去广州,我要留在重庆,我要读law。
    翔知道我不喜欢广州,所以当初他填志愿的时候跟我说如果我真的那么讨厌广州他就不去了,瞒着他的爸妈把志愿悄悄改了就是,因为他怕最后我连他都跟着一并讨厌了。
   “如果不去广外,还有几所外语大学可以选的。其实川外也不错,你说呢?你要是叫我留在重庆我就不走了。“
   “别以为你留下来我就会嫁给你,要去广州你自己去就是了,我才不想管你。“
   “我看你是怕川外的MM太漂亮所以急着赶我走吧?”
   “少臭美了!”
我知道翔肯定是会上外语大学的,不然对不起他早年留美现在是某大学外语系系主任的爸和在外企的当translator的妈。老实说广外很不错,硬件软件都是国内的一流,翔去那儿一定会发展得很好的,虽然我心里舍不得他,但也没有理由让他为了我放弃大好的前程。
 
    我在机场平静地送走了翔,眼里没有丁点儿的泪花,我相信我们有一段坚贞的感情,坚贞到足以通过时间和距离的严峻考验,即使它的太过坚贞,会让我们在分别后的日子里尝尽思念的辛酸。
    他去广外是我意料中的事,大一过专四,大二过专八(如果学校允许的话),大三考GRE,大四就去英国。他的前途早被父母预定得妥妥当当,翔很崇拜他父母,没有理由会去反抗如此近乎完美的安排。这是我唯一不喜欢他的地方。
    有时候是我自己忘了,翔和我毕竟是不同的,他有儒雅的父亲和高贵的母亲,他,如同生活在无忧宫里的快乐王子,像鸽子一样温顺像天使一样善良。我和他同学五年,他五年都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据说初一时也是,只是那时我还没进校);而我呢?我从不认为自己和孤儿有什么区别,充其量是个稍稍有钱的孤儿。至于在学校的表现,倘若不是因为成绩还可以,早在小学的时候我就被勒令退学了。
然而我们却彼此深深的爱着对方。
   “我最大的梦想是变成一只鹰,自由地飞翔,想到哪儿就到哪儿,飞得远远的。所以你叫我翔吧,我喜欢这个名字。”
   “好啊,那我呢?”
   “我叫你‘小远’,这样我们俩合起来就是远远飞翔的意思。”
   “好啊,一起飞,飞得远远的。”
在翔的身上我能够感觉到阳光,四月里流风的操场上洒在发间、滑过脸颊的阳光;没有任何残渣,很干净很纯粹的阳光。我在他的世界里蜷缩着身体,感受着我的冰凉;我伸出舌头轻轻的舔着自己的伤口,血从伤口里慢慢的沁出,可是感觉不到恐惧,因为阳光温柔的照在伤口上,伤口就会好得很快。但我有时却很害怕,害怕它会刺痛我的伤口。
 
    后来我如愿的读了law。翔每天在电话那头叹息。早些时候他把他的广外吹得像朵花,可我是不爱花的,他也知道。
    本来按我妈的安排,我也会去广州,或是西安外事,然后考GRE,去瑞士,学酒店管理,两三年后回国,再到广州,进我妈联系好的一家酒店……我本可以做和翔一样的人,可是那样的人,就不是我了。我要读law,因为我相信这世上只有法律是公平的。以后或许我会出国,但那对我来说也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我不会在那方面花太多的心思,留在重庆也未尝不是件愉快的事,我对这座城市有种很特殊的感情,倒不是因为我的家人在这里,我喜欢它是因为我感觉它和我其实很相像,只是千百年的积淀让它比我多了坚强的和宽容,而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温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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