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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谁:现代儿童观的反思与重构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时代 热度: 15291
吕纯卉

  摘 要:“儿童是谁”的追问引起了人们对儿童个体和儿童精神世界的探究,对“儿童是谁”的回答将为思考“如何教养儿童”和“对儿童的需要如何回应”奠定基础。“儿童”的概念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改变,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应充分认识到儿童具有特定的年龄范围,儿童属于儿童自身,儿童是具有独特生理和心理结构的、独立存在于社会文化中的个体。

  关键词:儿童;现代儿童观;童年

  一、关于“儿童是谁”的追问

  (一)从“儿童是什么”到“儿童是谁”

  人类学、心理学等学科对儿童的探讨侧重于“儿童是什么”,即探讨“儿童”共性的概念,力图找出“儿童”群体的一致属性,儿童哲学则从“儿童是谁”这一角度追问,探究儿童个体和儿童的精神世界。“儿童是什么”到“儿童是谁”这一提问方式的转变,赋予了儿童个体鲜活的生命及其独特的意义。

  (二)“儿童是谁”是儿童哲学的根本性问题

  “儿童是谁”是儿童哲学的根本性问题。马修斯认为,“我们很难理解儿童是谁、儿童应是什么样子等问题,原因可能在于童年对我们成年人来说有太多的意义。”童年之于不同时代、不同群体的人具有不同的意义。从历史的根基和社会文化背景出发,深入剖析不同时期、不同学科的儿童观,探析“儿童”的概念,追溯儿童的本源和本原,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儿童,思考“儿童需要什么”和“我们应给予儿童什么”。

  二、对“儿童是谁”的回答是儿童观的折射

  (一)成人对儿童的理解受到成人视角的局限

  儿童观是人们对儿童的看法和态度,而成人不是儿童本身,对于儿童的认识会受到自身视角的影响,不能代表儿童对于他们自身的认知,且儿童因其年龄较小,身心发展不成熟,需要成人特别的保护和教育而在其与成人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儿童”这一概念被成人界定时,将无法避免地受到成人的认知模式、所处地位、身处的社会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影响,“儿童”未必是真正意义上的“儿童”,成人对“儿童是谁”的回答折射了其所持的儿童观。

  (二)“童年”的概念在历史中的演变

  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中讲述了西方“童年”概念的变迁历程。在原始氏族社会中,儿童被视为氏族部落未来的成员,学习狩猎、采摘等生存技能,“儿童”的概念在这一时期尚未被分化出来。古希腊时代,保留下的塑像没有一尊是儿童的,国家对杀害婴儿的行为也没有任何道德或者法律上的约束等体现了“儿童”地位的低微,由此可以看出“儿童”的价值并未被人们所认可,但是,希腊人建立了“学校”,让我们看到了专属于儿童的“儿童期”的曙光。古罗马时期,人们开始把成长中的孩子同羞耻的观念相联系,关于“儿童”的观念有了显著的进步。中世纪时期,随着人们的阅读和书写能力下降,儿童开始在这个口语的世界中了解到属于成人世界的秘密,与成人生活在同样的社会范围里,在此时期,传播环境不能将儿童与成人分离,从而导致了童年的缺失。但是,随着印刷术的发明和普及,童年被“发明”了出来,印刷术创造了成年与儿童的定义——成年是有阅读能力的人,儿童则是没有阅读能力的人。因此,印刷术通过限制没有阅读能力的儿童了解社会秘密的可能性,将儿童與成人相分离。十五、十六世纪的文艺复兴时期和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中,“个性解放,平等自由”与“理性”的呼声影响人们对儿童的观念,继而涌现出一批关注儿童的教育家,新的儿童观孕育而生,如洛克的“白板说”,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承认儿童期具有其独特价值的儿童本位观敲开了现代教育的大门,福禄贝尔与蒙特梭利继承发展了卢梭的观点,提倡“以儿童中心”,杜威提出“儿童即目的”……尼尔波兹曼认为,十九世纪中期至二十世纪中期是童年的黄金时代,而到了二十世纪中后期,电子技术的发明与普及又让儿童自如地进入到成人的世界,成人与儿童的界限再次被打破,“童年”开始消逝。

  在中国,儿童曾被古代人认为是“小大人”,被视为传宗接代的工具。随着时代的发展,近现代涌现出一批杰出的教育家,他们力图打破陈旧的儿童观,推动中国教育的发展。周作人在其作品《儿童的文学》中呼吁“应把儿童看作儿童”。陶行知继承和丰富了卢梭的“儿童本位”思想,认为儿童是“活”的人。陈鹤琴也指出,儿童是独特的、发展的应受到尊重的人。

  纵观东西方历史,“童年”概念的发展漫长而曲折。随着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人们的关注逐渐从自然界、宗教信仰转向人本身的价值,成人对儿童的认识日益加深,“儿童”的地位也在曲折中不断发展。侯莉敏教授在《儿童的生活与教育》中指出,作为文化概念的“童年”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也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消失,这与每一时代的儿童观紧密相联。当一个时代的儿童有着很高地位的时候,我们不需要提童年的概念,而当一个时代的儿童没有地位的时候,我们需要提出童年的概念,捍卫童年的概念。

  如今,在生物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众多学科的综合发展下,人们拥有了全新的视角审视儿童,旧的观念受到冲击,新的儿童哲学正以恢宏的气势与强调成人本位的民间儿童哲学展开殊死搏斗。民间儿童哲学观存在这样的误区:我们不把童年期看作是一种截然不同的生命期,儿童仅仅被看作是国家的未来,或被当作工具用以传宗接代、光耀门庭,由此带来教育上的误区——揠苗助长和及早教育,而这种误区背后的根源是物质文化与适应文化失调、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冲突的结果。现代化儿童观需要被反思与重构。

  三、反思与重构——儿童是谁

  (一)儿童拥有特定的年龄范围

  即使成人可以保持一颗纯真的童心,但他也不再是一名儿童,而是一位保有童心的成人。儿童有其专属的儿童期,有特定的年龄范围。国际《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界定为18岁以下的人;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0~18岁为未成年人;医学界将0~14岁的儿童为儿科的研究对象;在儿童心理学中,初生至十七、十八岁都属于儿童。可见,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对儿童年龄范围的界定也千差万别。但是,儿童都有其专属的年龄范围。人的一生中蕴含了童年期,童年期一旦错过,便不可重头再来。

  反观当今部分父母不顾儿童的意愿和身心发展规律,急于将孩子送入培训班,学习超出孩子年龄范围可接受的内容,惯于用“能背诵多少首古诗”“画得像不像”等标准衡量儿童,殊不知这些标准是成人为儿童设定的、是强行付于儿童的,未必符合儿童意愿与发展规律,这种现象背后折射的是“小大人”的儿童观,成人没有考虑到年纪尚小的孩子能否接受这些学习内容,违背孩子的意愿,期望孩子快速成长为知识渊博的大人,在他们眼里,童年是无价值的。

  在儿童期,孩子应得到该年龄段应有的游戏与自由,成人若不承认儿童期的价值,一味地揠苗助长则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了儿童本该享有的权利。

  (二)儿童是儿童本身

  无论成人如何作答“儿童是谁”这个问题,其回答都会受到成人自身视角的限制。学者龙宝新认为:“当我们说‘儿童是人时,儿童的世界从属于人的世界;当我们说‘儿童是儿童时,儿童的世界从属于‘儿童的概念;唯独我们说‘儿童是自己时,儿童成了一个‘我,成了自己身体、生活和心灵的主人,儿童世界的丰富魅力随之显现。”这一表述充分体现了儿童本位的思想。卢梭曾表示自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人”:“他既不是文官,又不是武将,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人。”这种站在儿童的角度思考“儿童是谁”的主张,无疑给教育思想变革历程上添上了浓重的一笔。

  由“儿童是谁”引出的“儿童需要什么”和“我们如何应对儿童的需要”等问题皆需要成人破除成见,在丰富、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与儿童共情,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

  (三)儿童具有独特生理和心理结构

  一方面,儿童具有独特的生理结构。儿童的发展是本性、遗传和基因等儿童内部结构与父母教养、学校教育、社会文化等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十八、十九世纪,随着儿童发展理论蓬勃发展,博尔曼、弗洛伊德、皮亚杰等心理学家开始对儿童进行系统全面地研究,皮亚杰提出“儿童的发展既是连续的,又是分阶段的”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基本实质。另一方面,儿童具有独特的心理结构。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存在着天生的“吸收性心智”,用于吸收在他周围世界中所发现的东西。

  成人应当看到年幼的儿童身上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和惊人的发展潜力,把握儿童发展的关键期,为儿童发展提供适应性支持。

  (四)儿童是独立的个体

  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的生命存在被赋予了价值和意义。卢梭在《爱弥儿》一书清晰地指出:“在万物的秩序中,人类有他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他的地位;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纵观历史上“童年”概念的演变,“童年”这一概念从无到有,儿童与成人未分化到逐渐分化,說明人们开始意识到并承认儿童期具有独特的内在价值,折射了时代的进步。但当今我国部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仍为一股功利之风所左右:父母擅自做主,用课外补习班填满孩子的假期;部分缺乏资质的民办园为迎合家长的需求,不顾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教授“小学化”的内容。这些现象背后隐射的是成人对儿童的控制与对儿童权利的剥夺,其本质是将儿童看作是成人的附属品,不承认儿童是独立的个体和童年期的价值,然而,脱离了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是没有意义的。

  因此,儿童应当被视为一个个独立的个体,有其独特的想法和选择,有其专属的童年期与童真。

  (五)儿童是存在于社会文化中的人

  除了生物学意义,儿童还具有社会学意义。儿童自出生来到世上,生活无不受到社会的影响:向监护人和教师学习所处的社会文化;遵守班级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儿童亲历的世界属于社会文化的领地,他们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受到社会文化的浸染,又在社会文化的影响下发挥主观能动性,建设自己的精神世界。

  一方面,成人不能强制地向儿童灌输成人的观念和社会规范,剥夺儿童的人生体验;另一方面,儿童必须逐渐接受社会文明的道德原则,学会道德自律。我们应在成人良性引导与发挥儿童主观能动性之间寻找一个适当的平衡点。

  参考文献:

  [1]尼尔·波兹曼.童年的消逝[M].吴燕莛,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

  [2]侯莉敏.儿童的生活与教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

  [3]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4]罗瑶.从“儿童的哲学”到“童年哲学”:马修斯的思想进路及其启示[J].学前教育研究,2019(7):21-31.

  [5]单中惠.“儿童”是谁?蒙台梭利如是说——蒙台梭利对儿童身份问题回答之初探[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9,18(1):1-5,42.

  [6]王雅楠.儿童是谁?——基于多元视角的解读[J].文教资料,2018(17):167-168.

  [7]罗兰兰.儿童是谁:儿童是独立的自然-社会人[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8,38(5):1-2

  [8]龙宝新.儿童是谁——重构我们的儿童哲学[J].少年儿童研究,2009(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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