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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史记》中的法治理念看中国法治思想的传承

时间:2023/11/9 作者: 青年时代 热度: 16147
李浩然

  摘 要:《史记》是司马迁留给后世的一笔巨大的精神文化财富。特别是司马迁在《史记》中体现出来的法治思想,更是我们如今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文化参考。司马迁的法治思想,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在经历了“百家争鸣”时期思想大爆发和大较量后的总结,更是在吸取了各个朝代兴亡的教训和文化传承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内容丰富、认识深刻的的治国理念。对司马迁法治思想的研究和阐释,不仅仅是对中国经典文化的传承,更是对当今社会的法治建设,有着巨大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法治思想;德治;经典传承;价值意义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纪传体史书,不仅仅以其丰富的史料价值而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更是因为其具有的高度的文学价值而在中国文学史上都具有着重要的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无疑是司马迁留给我们的珍贵的传统文化宝藏,而这些宝藏需要我们的深入挖掘和阐释。细细研读《史记》,我们会发现司马迁在史料实证的记载以外,同样旗帜鲜明的表达了他的法治思想。本文本文就从《史记》中的法治思想入手,在阐释司马迁的法治思想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探究他的法治思想的在中国历代法治思想理念的影响和传承,最后重点论述《史记》中的法治思想对于当今社会法治建设的重大作用。

  一、《史记》中法治思想的具体内容

  探究司马迁的法治思想的传承,首先要弄明白司马迁法治思想的核心和基本内容。那么,《史记》中的法治思想是集中体现在司马迁的法治理念的表达上的。而司马迁表达自己的法治思想的方式很简单,就是通过对先代法治思想的总结批判来间接的阐释自己的思想。司马迁通过在《史记》中对有关人物和事件的描述点评,以及直接发表的观点、议论,集中的表达了自己赞同的法治思想,这些法治思想,体现的是司马迁对道德与法律结合的巨大关注,以及对司法公正、公平的追求和向往。

  (一)“德治为主,法治为辅”的德法并用思想

  司马迁在《史记》中首先提到法治思想的是三代之治的法治思想。皋陶就是司马迁《史记》中的古代最早司法官,司马迁在《史记》中对皋陶地位的极大肯定,显示了司马迁对于法治治国的重视程度。关于皋陶的法治思想,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皋陶述其谋曰,‘信其道德,谋明辅和”。关于皋陶的刑治观,司马迁在《史记》中有着详细记载,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记载到:“皋陶於是敬禹之德,令民皆则禹。不如言,刑从之,舜德大明。”这些体现的是皋陶德治为主,法治为辅的治国思想。皋陶的法治理念是“明刑弼教”,这个是被司马迁肯定和发扬了的,也在后世的儒学家手里继续得到继承和发展,可以说是形成了中国传统法治的精神理念的基础。皋陶“明刑弼教”观点,主要的意思就是主张刑法要处于辅助地位,是对德治的补充,主要的社会治理手段需要的是内在的伦理道德教化。

  在司马迁的治国思想中,法治思想在治国方面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毕竟德治思想才是是治国的主流。在《史记·天官书》中,司马迁明确指出:“国君强大、有德者昌;弱小、饰诈者亡。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下无之”。司马迁认为,要想达到至治的理想,必须把德治作为治国的最佳方略。正是抱着这样的一种思想,司马迁在情感态度就对德行较好的君王有着好感和倾慕。诸如周文王、汉文帝等在德行方面颇有建树的君主,司马迁毫不吝啬赞美之词。司马迁对汉文帝的宽厚仁德推崇备至,在《史记》中不遗余力的颂扬汉文帝的贤明。这些体现的是司马迁对于德治理念的执着于追求,是司马迁在社会治理思想方面的呼吁。

  (二)对法家严刑峻法,轻罪重罚的批判

  司马迁强调宽刑慎法,因此对于崇尚严刑峻法的法家思想家的治国理念,司马迁是极为不赞成的。司马迁批评李斯过于“严威酷刑”,也批评秦以严刑峻法治国的政策。司马迁甚至认为秦国的灭亡就是因为秦国统治阶级以严苛的法律治国而缺少对人民的恩惠。司马迁严厉批评秦王朝严刑峻法统治人民而导致的天下愁苦的局面,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说到:“坏宗庙与民,更始作阿房宫;繁刑严诛,吏治刻深,赏罚不当,赋敛无度。天下多事,吏弗能纪,百姓困穷而主弗收恤。然后奸伪并起,而上下相遁,蒙罪者众,刑戮相望于道,而天下苦之。”最后,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的结尾,引用贾谊的过秦论来总结秦国的灭亡教训,关键点就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司马迁认为秦国一味的使用严刑峻法统治人民,最终导致国家灭亡,这是值得后世时刻警醒的。

  司马迁不赞成法家严刑峻法,轻罪重罚的思想,在《史记》中自然也就不隐瞒对法家及“酷吏”的反感。司马迁在《史记·循吏列传》中明确表示了执法从宽的法治思想,司马迁说:“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对战国和秦代主张严刑峻法的法家及西汉时期滥施酷法的“酷吏”,《史记》持有的是大力批判的态度,甚至于有点不不顾人情。但是,细细品读,我们又会发现,《史记》中对法家思想的批判,并不完全是司马迁个人情感态度倾向,而是司马迁在秦朝严刑峻法而灭亡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血淋漓的教训。司马迁对法家一味重法而轻视道德思想的分析和批判,是值得我们后世认真加以分析和总结的,对我们当今的法治建设历程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三)对“依法治国,司法公正”法治思想的提倡

  司马迁在不提倡法家的治国思想甚至于有些反感法家的刻薄寡恩,但是并不能说明司马迁不赞成依法治国。相反,司马迁也是非常强调法律的作用。司马迁主张的是建立在德治基础上的公正严明的法律治国,这是有别于严苛刑法的合理性法治思想。建立于德治基础上的法制和谐社会,是司马迁愿意和希望看到的。因此,他在主张以德治国、反对严刑峻法的同时,对有法必依、公平执法持赞赏态度。在《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论》中,对于张释之在处理“上林观虎”“县人犯跸”等案件时表现出来的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精神,司马迁给予了极大的称赞:“张季之言长者,守法不阿意;冯公之论将率,有味哉!”:司马迁并不是一味的批判法制,而是强调法制对于现实社会的服务和促进作用,法律在司马迁的理念中不是君王统治人民的工具,而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推动力。因此,司马迁对于法律,不是一味的排斥,反而是有著理念性的重视和肯定。司马迁的这种辩证性的思想,是难能可贵的。

  二、《史记》中科学性与合理性的法治理念在后世的传承

  司马迁在《史记》中强调的核心治国理念就是德法结合,这种德治为主,法治补充的治国理念具备着高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这是在以后的法治实践中被充分证实了的。“以德治国”的方式,不仅仅能够通过道德行为规范来实现社会秩序的有效规范和整合,更是一种社会文化形态的形成与全民道德价值的实现。德治社会强调的道德精神建设对于整个社会的文化与意识建设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以德治国这种通过道德理念塑造来形成人民的思想觉悟内在规范的方式,是一种合理而具备长远功效的国家治理方式。同时,在道德基础上配合以法律的制度性保障,必然会实现国家的有效管理与长治久安。

  在法律的强制性基础上配合以道德的内化规范性作用,体现的是国家治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法治的外在原则权威性,配合以道德的内在思想调节,是国家有序治理与健康发展的保障。纵观中国古代历史,但凡实现了德法并治的社会阶段,必然是稳定和谐发展的历史时期。而德法结合的治国理念,也在实践与检验中愈加被推崇和传承。从春秋时期荀子的“礼法并治”理念到汉代司马迁“德法并治”观点、从汉代董仲舒强调“阳德,阴刑”的治国方针到唐代提出“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的治国理念,这些体现的人们对于德法结合治理国家的普遍重视。这一理念在后世的中国社会中成为了国家法治建设的指导性思想而被传承千年,因此以后历代对于法律编纂和道德教化都有着同样的重视。德法并治的理念,是实现我国古代社会长期稳定性的重要的思想和制度保障。而这样一个传承久远,历久弥新的治国理念,在今天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德法结合的思想中,会被继续的传承和发扬光大。

  总之,司马迁的《史记》主张就在道德约束的基础上实现法治的公平公正的“德法结合”的思想。正好符合了儒家以德治国、礼法并用的治国理念。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这一法治思想被历代统治者所采纳。这一思想之所以在后世被中国的主流思想家所接受和采用主要还是因为它具有的人道性、公正性与人性化。

  三、《史记》的法治思想具有的现实意义

  《史记》中强调的德法结合的治国理念,也正是我们当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强调的重点。当前的法治建设强调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到了今天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时期,司马迁的法治思想更是作为我们法治思想文化建设的重要参考资料而备受重视。司马迁的法治思想,是中国思想界百家争鸣后的思想精华结晶,是总结了前代思想缺陷形成的具有长远生命力与活力的思想,同时更是经过了后世实践和时间的双重检验而被证明是合格正确的。司马迁的法治治国思想,是中国思想与文化的经典传承,是当代法治建设的文化依据和根基,与我们当代建设法治国家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法治理念可谓是不谋而和。总结和传承司马迁的法治思想,是对文化经典的阐释和传承,是对传统文化根据的挖掘,更是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推动。作为传承久远、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国来说,发掘传统文化价值,让传统文化精华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文化根基和助力,是我们当今学术工作的重点。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刘军华.论司马迁的德治与法治思想[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S2).

  [3]岳庆平.《史记》中的法治思想[J].博览群书,2015,(11).

  [4]徐晓光.论司马迁的法律思想[J].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9,(02).

  [5]张强.司马迁德治思想的来源[A];司马迁与《史记》國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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