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我从家里出来,到大街上去逛。其实那天我不应该出去,如果那天我不出去,我就不会去买《红与黑》,如果我不去买《红与黑》,我就不会死。那天天气怎么样,我不记得了。我顺着一条街走,路上行人不多。我记得那天是周末。那天我没有去学校。我走路有个习惯,就是低着头走,偶尔抬起头看看前面的路,随后又低下头。不知不觉我走到一个书摊前。我停下脚步。摊主坐在摇椅上晃着,眼睛闭着,也可能睁着。他的眼睛特别小,如果不仔细看,你就看不到他的眼睛。我突然想起了那天好像是个晴天。也许这只是我的错觉。书摊上的书都很破旧,有的没有封面,有的明显可以看出被水浸过,纸张都有皱褶了。我还有个习惯,每次出门,我的目的地都会是书店或书摊。我一般不会去书店,尤其是新华书店,因为那里的书不打折或者打的折不能使我满意。忽然有一本闪入我的眼帘:《红与黑》。我知道这本书是司汤达的。虽然这本书我已经看过了,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拿起这本书,它似乎有一种魔力,吸引着我。我看了好长一会。摊主不喜欢像我这样的人,于是他发起火来:嘿嘿,小伙子,书你买不买?不买就放下,走人,我这儿是卖书的,不是图书馆,想看的话,买回家想看多久就看多久。摊主不高兴了。有什么办法呢,我只能离开。可是我又舍不得离开书摊,不,我是离不开这本书,这本司汤达的书。这时,我不知为什么想起了于连,他为什么要选择赴死呢?当我初读这本时,这个疑问已经产生了。我记得那时我对着于连呼唤,让他做出另外一种选择。我不知道于连到底是怎么想的,但我知道司汤达觉得不能让于连活着,就这样于连死了。不能就这么离开,我要拥有它。我问摊主这本书多少钱。摊主说十块。我接着问能不能少点。摊主说九块。我又接着问能不能再少点。摊主说八块。我最后问摊主到底多少钱。摊主说最低八块,少了不卖。我说好吧。就这样这本书的主人就是我了。我当时的心情你们应该能够猜到吧。我付完钱后,没有急着离开书摊,而是在那里站了好大一会,不停的摩挲着这本书的封面。哦,这本书成为我的了。也许这种心情你们体会不了。我像小学生一样打开书的第一页,我以为第一页会是干干净净的,然而第一页上有笔迹:送给你,希望你能喜欢。署名是什么丽,可能一个女生或者女人的名字,字迹不是很清楚,我就没有仔细看。如果我仔细看的话,以后的事就不会发生了。哦,这可能是某个女生送给某个男生的,当然也不排除有其他的可能。怎么能这样呢?把别人送给你的礼物当垃圾一样卖了,不过也不赖,这本书如果没人卖,我怎么能够买到呢。我的兴奋之情难以言表。如果那时我知道以后发生的事的话,我想我不会买这本书的,就是白送,我也不可能会要。然而我不能预测未来,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我无能为力。我们能预测未来,但未来发生什么我们是无法确切得知的。何况我当时买的只是一本书,一本关于一个英雄的书。于连在我心目中是个英雄。而我呢?可怜的我呢?什么也不是,只能被人传为笑谈,人们准会拿我当作一个可笑的事情在嘴边滚来滚去。因为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我没有机会去为我生命辩解,甚至不能为自己活着寻找可靠的支撑。其实我死之前是很安逸的,我梦想着很多事。我要做很多事。然而我不知道死亡就在不远处等着我。它没有向我显露一丁点儿迹象,让我对我的死没有丝毫准备。我能怪谁呢?怪司汤达吗?谁让他写这本书的?我为什么要喜欢这本书呢?寻思起来,理由是很多的。然而这一切有什么意义呢?我已经死了,而且死的是那样不明不白。我想不通为什么是我,于连死了,我就非死不行吗?这是司汤达想要的吗?当然司汤达肯定不会知道一百多年以后一个人因为拥有这本书而死。后来我发现我不能怪罪司汤达,这事和他没有一点关系。
我的梦想是成为司汤达,希望自己能够写出像《红与黑》那样的作品。因为有这样的梦想,我遍览世界文学名著,看来看去,我发现我最喜欢的还是司汤达。如果有人让我向他推荐什么书看,我会说:看司汤达的书吧,你会爱上它的,他写的太好了,尤其是他写的爱情故事,多么荡气回肠啊。上大学时,我经常在校园文学刊物上发表一些作品,使得我在校园里小有名气。这些发表出来的作品带来的结果是我有女朋友了。有一天,我独自一人在操场上散步,她从后面跟上来,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喜欢看你写的东西。我们边走边聊,绕着操场走了几圈之后,我们就成了情侣了,我甚至还亲了她一下,她还同意让我抱着她。你谈过恋爱吗?当你谈恋爱的时候抱着女朋友的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如果这种感觉你还没有体验过,我建议你赶紧去找个女朋友,这样你就能体验到世界上最美妙的感受了。如果你认为我一派胡言,我不能反驳你,因为我认为你说得很对,因为这是我死了之后才发现的:这个世界有的只是荒谬。接下来的几天,除了上课外,我们天天在一起,如果你认识我的话,你经常会在操场上看到我们的身影,你不是看到我们在打羽毛球就是看到在操场的看台上她坐在我膝盖上,如果你幸运的话,你还可以看到我们接吻的那一幕,不过我觉得你没有这个福气,因为我们接吻一般是在晚上,我们会选择一个黑暗的角落,我紧紧的抱着她,刚开我只能呆板的抱着,后来我的胆子大了,我就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面,我的手里摸到了滚热的圆圆的乳房。哦,那一刻啊!可惜我再也不能拥有了,不能了。我已经死了。至于她,她在干什么,她过得怎么样?我没有机会也没有办法知道了。她可能过得并不好,因为…算了,过会再说这吧。我们的爱情越来越热烈,有时几个小时不见,我们就觉得受不了,我们彼此都想把对方装在自己的心里,放在口袋里也行啊,总之必须是时时刻刻见到对方。一有空,我们就在一起,我们手拉着手,边走边笑,我们为什么笑呢?我们高兴,这是爱情带来的,只有爱情能带来心旷神怡的笑,那种舒畅是任何恋爱过的人都想重新体会的,那时的我们是多么幸福啊!后来我们发现亲吻已经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了,我们需要更进一步的了解对方,我们渴望更深一层的拥有对方,我们需要没有阻隔的拥抱,我们需要完全完整的占有对方,总之,我们想融为一体,我们的欲望像火山一样喷发着,它将我们烤的浑身发热,将我们置于水深火热之中,我们快喘不过起来了,我们需要的就是扑灭这灼人的火焰,但同时我们又怀着希望,希望这团热辣辣的火焰永远燃烧下去,即使将我们燃成灰烧成烬也毫无怨言,甚至渴望将我们燃烧,热情的燃烧,让我们灰飞烟灭吧,只要让我们在一起。我记得很清楚,虽然我现在已经死了,但是我依然记得很清楚,那一天,那天是周五,周五的下午,是的,没错,我没有记错,也不可能记错,我们下课后就心急火燎的扑向对方,我们眼睛里喷射着火焰,仿佛要把对方烧的一干二净。进了房间,我们迫不及待的抱在一块,我们的心砰砰砰的跳着,我们的手颤抖着,我们笨拙的抱着,我们的身体僵直了,我们内心里涌起海潮般的热浪,我们终于可以单独在一块了,这里没有人,只有我们连个人,没有人会看到我们,我们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我们想说什么就想说什么,我们不在别人的视线里,我们亲吻时不再尴尬,我们不再因为会被人看到而害羞,我们不再为了亲吻而费尽心机的寻找黑暗的角落,我们不再为了相互触摸对方而向四周巡视。我们把窗帘拉上,屋里变暗了,这正是我们想要的。我笨拙的手颤抖着一层一层的脱去她的衣服,我能闻到她身上好闻的乳香,我看到了她细腻的皮肤,我看到了她迷离的眼神,我感觉到了他的手在抚摸我,我听见她说抱着我,我是你的,我爱你,我是你的,我爱你,你爱我吗?是啊,我爱你,我也是你的,我爱你,我是你的。我急促的说。
那天以后,我们每逢周五就出去。她对我说:你只能爱我一个人,你要是敢爱上其他人,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她是躺在我的怀里说这些话的。当时我们躺在床上,我的手放在她的胸脯上。她说这句话的口气是温柔的。我抱着她,边亲边说:不会的,不会的,我只爱你。后来,也就是我死了之后我才回想起她说这句话时并不温柔,我当时根本没有注意去听,我心思全在她的身体上。她说我从喜欢你写的东西开始爱上你的,现在我爱的是你,我希望一辈子能躺在你的怀里。她说我只想让你抱着我,让你拥有我,让你进入我的体内。她说你的文章为什么写的那么好你平时看什么书你喜欢谁写的书你喜欢的作家是谁你看了多少书你会不会喜欢看书超过喜欢我你一定要爱我我只想和你在一块。她说你能给我推荐什么书看吗我想跟你一样,我想知道你喜欢看什么书。她说把你喜欢的作家告诉我让我也看看我喜欢的人的喜欢看的书,这样我们就更近了我们就能抱得更紧了你就更爱我了你就离不开我了。我说我最喜欢的是司汤达我最喜欢司汤达的《红与黑》你想看的话我明天拿给你因为我有这本书不过这本书很旧了不过这没关系它照样能看因为它是一本好书无论是旧的还是新的它仍旧是它。她说记好了啊明天把书带给我一定要带给我。她说你只能爱我一个人,如果你爱上了其他人,你会付出代价的。我说我知道我不会爱上其他人的因为我爱的人是你你就在我的怀里我的小乖乖。这话她说了好多次。每次都说。也许女人就是这样。
那本旧书《红与黑》一直在我身边。虽然有新的版本出现,我依然没有去买。我喜欢旧书,旧书能够给我新书所不能给的感觉,它能让你感觉到时间的脉动,它能让你感觉到时间的味道,它能让你感觉到时间的脚印。这本旧书比以前更显得破了,这些年我翻了不知多少遍,我把它放在床头,睡觉前翻几页看看,有些章节我甚至都能背下来。我一直认为拥有这本书是件让你兴奋的事,后来我发现事实远不是这么回事,这本书就是死神,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把死神带在身边,而我却不知道,反而把它当作宝贝,一件不可或缺的宝贝。如果我早知道的话,我就不会死了,也不会在我死了之后不停的懊悔了。而我怎么能够预先得知呢?我不是先知,也不想成为先知,先知是痛苦的。
我把这本书借给了女友。我只有一本《红与黑》。自从喜欢上司汤达后,我一直不间断的搜寻所有司汤达的书。一个下午,我正阅读《红与白》时,电话响了。我走到电话旁边,拿起听筒。
这本书这么旧了,我给你买一本吧。说的是《红与黑》
不用了,我喜欢旧书。尤其是这本。
你一直带在身边吗?
是啊,应该有六七年了。
这本书对你很重要吗?
是啊,我很喜欢这本书,虽然它有些旧,但我一直舍不得换掉。
我给你买一本,行吗?
不用了啊。这一本就够了。我挺喜欢这本。
我给你买,你也不要吗?
没必要啊。已经有一本了,再买一本就浪费了。
你这个骗子。你这个骗子。咯噔一下,耳边传来嘟嘟声。她挂了电话。生气了?为什么啊?
我愣了一下,为什么这样说我呢?我惹她了。我想了好长时间,但没有结果。也许女人就是这样吧。晚上去哄哄她。因为今天是周五。要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能在一起,我就能抱着她,就能亲吻她,就能闻到她身上的香味。温热的身体,香喷喷的气息,细腻的皮肤。也许是我哪里做错了?可能我真的错了。然而……
那天我们上床时,她表现得很冷淡,没有了往日的激情。完事后,她从包里掏出一瓶白酒,我记不清是什么牌子的,她接着从包里拿出两个纸杯子,并分别倒满了。她让我喝,我喝了一杯。一杯酒刚下肚,我的呼吸道灼热得就像有个火把炙烤着。我的眼泪出来了。她自己也喝了一杯。她给我重新倒满,让我再喝。她没有说其他的话。我说对不起是我不好。她说没什么喝吧。我又喝了一杯。我头晕起来了。我不胜酒量,我父亲也是这样,而且我无论喝多少酒,喝完后,脸红得像关公似的。她又给我倒了一杯,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喝的。我似乎记得是她把我的嘴掰开硬灌进去的。我处于迷迷糊糊的状态。我看见她在我的身边走动,我想把她拉过来,我想抱着她,我想和她那个,我想感受她身体的暖热,我想亲吻她柔软的嘴唇,我想抚摸她滚圆的乳房。然而这一切我都做不到,我手脚都不能动了。我试图站起来,把她拽过来,然而这是徒劳的。我根本动不了了。我隐约听见她说:你这个骗子,你说你只爱我一个人,你这个骗子,丽丽是谁?说啊?你一直在骗我?你一直把她送给你的书放在身边,都六七年了,你还忘不了她?你不是说你只爱我吗?你为什么心里还装着别人,你这个骗子,我恨死你了。我跟你说过什么,你还记得吧?如果你爱上了别人,心里竟敢装着别人,你会付出代价的。
她的头发散乱成一团,显得有些可怕,这还是她吗?她有些竭斯底里。我想辩解,然而我的嘴不听使唤。我想说听我解释,我想说不是这样的,我想说这只是我买的一本旧书,我压根不知道丽丽是谁?我不认识她,我从来都没见过她,她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是爱你的,我没有骗你,真的,我可以发誓。我从来都没有骗过你,我对你是真的。可是,可是,这些话我试图说出来,可是我说不出来。我感觉我躺在大地上,而大地在转动,就像小时候我转圈子,转晕了躺在地上,感觉大地转动一样。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可能她在我喝的最后一杯酒里放了什么,就是她使劲灌给我喝的那杯酒。也可能她把我大卸八块,然后一批批运送到野外,被野物吞吃掉。而结果是我死了,我却不知道我的死法,更可悲的是我不知道丽丽是谁,如果我知道了就好了完我可能就不会在死后还这么伤心了。丽丽是谁?知道吗?我却因为不认识的你而死了。而我本来是可以活得好好的。这个世界真荒谬。(完)
写于2011年九月30日
我的梦想是成为司汤达,希望自己能够写出像《红与黑》那样的作品。因为有这样的梦想,我遍览世界文学名著,看来看去,我发现我最喜欢的还是司汤达。如果有人让我向他推荐什么书看,我会说:看司汤达的书吧,你会爱上它的,他写的太好了,尤其是他写的爱情故事,多么荡气回肠啊。上大学时,我经常在校园文学刊物上发表一些作品,使得我在校园里小有名气。这些发表出来的作品带来的结果是我有女朋友了。有一天,我独自一人在操场上散步,她从后面跟上来,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喜欢看你写的东西。我们边走边聊,绕着操场走了几圈之后,我们就成了情侣了,我甚至还亲了她一下,她还同意让我抱着她。你谈过恋爱吗?当你谈恋爱的时候抱着女朋友的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如果这种感觉你还没有体验过,我建议你赶紧去找个女朋友,这样你就能体验到世界上最美妙的感受了。如果你认为我一派胡言,我不能反驳你,因为我认为你说得很对,因为这是我死了之后才发现的:这个世界有的只是荒谬。接下来的几天,除了上课外,我们天天在一起,如果你认识我的话,你经常会在操场上看到我们的身影,你不是看到我们在打羽毛球就是看到在操场的看台上她坐在我膝盖上,如果你幸运的话,你还可以看到我们接吻的那一幕,不过我觉得你没有这个福气,因为我们接吻一般是在晚上,我们会选择一个黑暗的角落,我紧紧的抱着她,刚开我只能呆板的抱着,后来我的胆子大了,我就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面,我的手里摸到了滚热的圆圆的乳房。哦,那一刻啊!可惜我再也不能拥有了,不能了。我已经死了。至于她,她在干什么,她过得怎么样?我没有机会也没有办法知道了。她可能过得并不好,因为…算了,过会再说这吧。我们的爱情越来越热烈,有时几个小时不见,我们就觉得受不了,我们彼此都想把对方装在自己的心里,放在口袋里也行啊,总之必须是时时刻刻见到对方。一有空,我们就在一起,我们手拉着手,边走边笑,我们为什么笑呢?我们高兴,这是爱情带来的,只有爱情能带来心旷神怡的笑,那种舒畅是任何恋爱过的人都想重新体会的,那时的我们是多么幸福啊!后来我们发现亲吻已经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了,我们需要更进一步的了解对方,我们渴望更深一层的拥有对方,我们需要没有阻隔的拥抱,我们需要完全完整的占有对方,总之,我们想融为一体,我们的欲望像火山一样喷发着,它将我们烤的浑身发热,将我们置于水深火热之中,我们快喘不过起来了,我们需要的就是扑灭这灼人的火焰,但同时我们又怀着希望,希望这团热辣辣的火焰永远燃烧下去,即使将我们燃成灰烧成烬也毫无怨言,甚至渴望将我们燃烧,热情的燃烧,让我们灰飞烟灭吧,只要让我们在一起。我记得很清楚,虽然我现在已经死了,但是我依然记得很清楚,那一天,那天是周五,周五的下午,是的,没错,我没有记错,也不可能记错,我们下课后就心急火燎的扑向对方,我们眼睛里喷射着火焰,仿佛要把对方烧的一干二净。进了房间,我们迫不及待的抱在一块,我们的心砰砰砰的跳着,我们的手颤抖着,我们笨拙的抱着,我们的身体僵直了,我们内心里涌起海潮般的热浪,我们终于可以单独在一块了,这里没有人,只有我们连个人,没有人会看到我们,我们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我们想说什么就想说什么,我们不在别人的视线里,我们亲吻时不再尴尬,我们不再因为会被人看到而害羞,我们不再为了亲吻而费尽心机的寻找黑暗的角落,我们不再为了相互触摸对方而向四周巡视。我们把窗帘拉上,屋里变暗了,这正是我们想要的。我笨拙的手颤抖着一层一层的脱去她的衣服,我能闻到她身上好闻的乳香,我看到了她细腻的皮肤,我看到了她迷离的眼神,我感觉到了他的手在抚摸我,我听见她说抱着我,我是你的,我爱你,我是你的,我爱你,你爱我吗?是啊,我爱你,我也是你的,我爱你,我是你的。我急促的说。
那天以后,我们每逢周五就出去。她对我说:你只能爱我一个人,你要是敢爱上其他人,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她是躺在我的怀里说这些话的。当时我们躺在床上,我的手放在她的胸脯上。她说这句话的口气是温柔的。我抱着她,边亲边说:不会的,不会的,我只爱你。后来,也就是我死了之后我才回想起她说这句话时并不温柔,我当时根本没有注意去听,我心思全在她的身体上。她说我从喜欢你写的东西开始爱上你的,现在我爱的是你,我希望一辈子能躺在你的怀里。她说我只想让你抱着我,让你拥有我,让你进入我的体内。她说你的文章为什么写的那么好你平时看什么书你喜欢谁写的书你喜欢的作家是谁你看了多少书你会不会喜欢看书超过喜欢我你一定要爱我我只想和你在一块。她说你能给我推荐什么书看吗我想跟你一样,我想知道你喜欢看什么书。她说把你喜欢的作家告诉我让我也看看我喜欢的人的喜欢看的书,这样我们就更近了我们就能抱得更紧了你就更爱我了你就离不开我了。我说我最喜欢的是司汤达我最喜欢司汤达的《红与黑》你想看的话我明天拿给你因为我有这本书不过这本书很旧了不过这没关系它照样能看因为它是一本好书无论是旧的还是新的它仍旧是它。她说记好了啊明天把书带给我一定要带给我。她说你只能爱我一个人,如果你爱上了其他人,你会付出代价的。我说我知道我不会爱上其他人的因为我爱的人是你你就在我的怀里我的小乖乖。这话她说了好多次。每次都说。也许女人就是这样。
那本旧书《红与黑》一直在我身边。虽然有新的版本出现,我依然没有去买。我喜欢旧书,旧书能够给我新书所不能给的感觉,它能让你感觉到时间的脉动,它能让你感觉到时间的味道,它能让你感觉到时间的脚印。这本旧书比以前更显得破了,这些年我翻了不知多少遍,我把它放在床头,睡觉前翻几页看看,有些章节我甚至都能背下来。我一直认为拥有这本书是件让你兴奋的事,后来我发现事实远不是这么回事,这本书就是死神,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把死神带在身边,而我却不知道,反而把它当作宝贝,一件不可或缺的宝贝。如果我早知道的话,我就不会死了,也不会在我死了之后不停的懊悔了。而我怎么能够预先得知呢?我不是先知,也不想成为先知,先知是痛苦的。
我把这本书借给了女友。我只有一本《红与黑》。自从喜欢上司汤达后,我一直不间断的搜寻所有司汤达的书。一个下午,我正阅读《红与白》时,电话响了。我走到电话旁边,拿起听筒。
这本书这么旧了,我给你买一本吧。说的是《红与黑》
不用了,我喜欢旧书。尤其是这本。
你一直带在身边吗?
是啊,应该有六七年了。
这本书对你很重要吗?
是啊,我很喜欢这本书,虽然它有些旧,但我一直舍不得换掉。
我给你买一本,行吗?
不用了啊。这一本就够了。我挺喜欢这本。
我给你买,你也不要吗?
没必要啊。已经有一本了,再买一本就浪费了。
你这个骗子。你这个骗子。咯噔一下,耳边传来嘟嘟声。她挂了电话。生气了?为什么啊?
我愣了一下,为什么这样说我呢?我惹她了。我想了好长时间,但没有结果。也许女人就是这样吧。晚上去哄哄她。因为今天是周五。要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能在一起,我就能抱着她,就能亲吻她,就能闻到她身上的香味。温热的身体,香喷喷的气息,细腻的皮肤。也许是我哪里做错了?可能我真的错了。然而……
那天我们上床时,她表现得很冷淡,没有了往日的激情。完事后,她从包里掏出一瓶白酒,我记不清是什么牌子的,她接着从包里拿出两个纸杯子,并分别倒满了。她让我喝,我喝了一杯。一杯酒刚下肚,我的呼吸道灼热得就像有个火把炙烤着。我的眼泪出来了。她自己也喝了一杯。她给我重新倒满,让我再喝。她没有说其他的话。我说对不起是我不好。她说没什么喝吧。我又喝了一杯。我头晕起来了。我不胜酒量,我父亲也是这样,而且我无论喝多少酒,喝完后,脸红得像关公似的。她又给我倒了一杯,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喝的。我似乎记得是她把我的嘴掰开硬灌进去的。我处于迷迷糊糊的状态。我看见她在我的身边走动,我想把她拉过来,我想抱着她,我想和她那个,我想感受她身体的暖热,我想亲吻她柔软的嘴唇,我想抚摸她滚圆的乳房。然而这一切我都做不到,我手脚都不能动了。我试图站起来,把她拽过来,然而这是徒劳的。我根本动不了了。我隐约听见她说:你这个骗子,你说你只爱我一个人,你这个骗子,丽丽是谁?说啊?你一直在骗我?你一直把她送给你的书放在身边,都六七年了,你还忘不了她?你不是说你只爱我吗?你为什么心里还装着别人,你这个骗子,我恨死你了。我跟你说过什么,你还记得吧?如果你爱上了别人,心里竟敢装着别人,你会付出代价的。
她的头发散乱成一团,显得有些可怕,这还是她吗?她有些竭斯底里。我想辩解,然而我的嘴不听使唤。我想说听我解释,我想说不是这样的,我想说这只是我买的一本旧书,我压根不知道丽丽是谁?我不认识她,我从来都没见过她,她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是爱你的,我没有骗你,真的,我可以发誓。我从来都没有骗过你,我对你是真的。可是,可是,这些话我试图说出来,可是我说不出来。我感觉我躺在大地上,而大地在转动,就像小时候我转圈子,转晕了躺在地上,感觉大地转动一样。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可能她在我喝的最后一杯酒里放了什么,就是她使劲灌给我喝的那杯酒。也可能她把我大卸八块,然后一批批运送到野外,被野物吞吃掉。而结果是我死了,我却不知道我的死法,更可悲的是我不知道丽丽是谁,如果我知道了就好了完我可能就不会在死后还这么伤心了。丽丽是谁?知道吗?我却因为不认识的你而死了。而我本来是可以活得好好的。这个世界真荒谬。(完)
写于2011年九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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