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写文章,喜欢积攒形容词。好像脑子里装了几个形容词,自己就可以像暴发户一样偶尔嘚瑟,最起码,出来写几段文字时心里不慌张。形容词可以帮我们撑面子、撑场子。
有几个文友,早几年,直言自己喜欢哪几个形容词,自然,在写文章时,会不时端出那几个鲜艳的形容词来待客。我从前也热爱形容词,喜欢用“薄凉”之类的词,一用再用,现在回头看,总有些羞赧。
形容词很虚妄,是飘忽无根的。它华丽,但空洞。只能用来修饰名词,修饰初写的笔。它做不了主干,成不了主角。最要命的是,它可以到处修饰,傍谁的肩,都亲昵。有青楼气。
如今偶读一些新手的文章,劈面就是成片的形容词,如堆砌万里长城一般,就会想到曾经的自己,就会莞尔。这样的文字,我一般看不完。
形容词要节制着用。
满头戴花的是傻村姑。闺秀只一朵,又孤又美。
以前交朋友,容易对形容词一样的朋友上心:他们快热,一见面就跟自己很亲似的;他们习惯赞美,让人总是以为,原来如此懂我啊!一转身,他们又蝴蝶翩翩地去别处热闹了。
现在,面对这样的形容词朋友,我会以礼相待,但也仅仅到此。谁说的,如果你给我的和你给别人的是一样的,那你就不要给我了。
玩得转动词的是江湖高人。
有一回出门旅游,一帮朋友在大巴车上,旅途无聊,于是想点子来乐。朋友小氓虽是一介女流,却奋勇站起来,提议每人说一句情话,比谁的情话最肉麻。于是说情话游戏从小氓开始,按座位顺序从前往后依次说,平时羞答答的姐姐妹妹们,这一回也大着胆子红着腮帮子说些“想念”之类的词,大家却觉得不过瘾,不够肉麻。这时,一位叫陈荣来的新朋友站出来,接过话筒,一本正经地说:“看到你,我真想cha一口。”这里我用上拼音cha,是因为字典里根本就没有这个第三声的cha。cha是我们当地的方言,一般形容畜生很凶猛地一口下去,很解馋地啃吃着食物。陈荣来说完后,车厢里哄然大笑,我当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第三声的cha用得太生动太鲜活了!
动词就是这样,一个词救活一段文字,救活一篇文章;一个词,能读得人热血沸腾、青筋暴起;一个词能读得人柔肠缠绵,三生三世不能忘。
鲁迅写小说《孔乙己》,小说里,穷困落魄的小知识分子孔乙己第一次出场时,在咸亨酒店喝酒,喝完结账,他在手掌心“排”出九文大钱,一个“排”字把一个小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给扯出来了。小说后面,孔乙己最后一次出场,已经残疾的他喝过酒付账,是“摸”出四文大钱。这个“摸”字让人想到多少内容啊,是更穷了,彻底的穷困,彻底的凄惶……
动词,玩的就是一招致命。没有太多的废话饶舌,没有虚张声势,只出手一次,便让你疯狂,或者让你灭亡。
在用得绝妙的动词面前,我们连虾兵蟹将都算不上,还妄图兴风作浪,只觉得惭愧。道行不够啊!
恋爱的状态是动词,回忆的状态是名词。恋爱时,恋人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就足以令自己万劫不复。回忆不一样,燃烧过了,生死诸劫也穿过去了,看自己,像看另一个人,像看玻璃下压着的旧照片。
名词是世外高人。有一天,脱下满身珠光宝气的形容词,也弃了闪电般的动词,都不留恋了,一身素衣,隐于市井、山林、水滨。这是名词的状态。
张岱的《湖心亭看雪》,形容词极少,也无多少动词来施展身手,但是,文章美得空灵坦荡,无与伦比。
热爱形容词和动词,或者是内心火气重,或者实在是功夫了得,但是,當正经用起名词时,内心已经是不争的状态。因为不争,所以气息平稳。
慢慢会信赖和依赖名词,朴实,可靠。即使需要修饰,也是名词出场,早年喜用“薄凉”,如今喜用“露水”和“晨霜”,就像煮茶鸡蛋时,用老莲蓬代替酱油来给鸡蛋上色。
信赖名词了。就像情话,到极致处,只是朴素。别人赞美你,思念你,我只拿你当亲人。
名词的时光,是贝壳,是草,是棉麻;是素颜,是静默,是接纳与包容。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