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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我青春期的杂志

时间:2023/11/9 作者: 读者·校园版 热度: 17856
王辉城

  从小我就喜欢阅读。从著名的武侠小说家戊戟的传奇系列读起,再到金庸、古龙的小说,我常常废寝忘食。父亲在外打工,过年时,常常会带回《佛山文艺》《江门文艺》《故事会》等杂志。除此之外,我很少有书可读。

  小镇的阅读氛围,近于荒芜—街上无书店,学校里没有图书馆,文学名著更是难得一见,只有武侠小说在学生手中传阅。偶有书贩子出现,无疑是令人振奋的事情。不过,我用自己攒的钱所购买的书里面错字、缺字甚多,且文言文晦涩难懂。直到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购买的是盗版书。

  小镇缓慢地变化着,街上终于出现了书店。一家老书店的牌匾上写着毛笔字,看上去很陈旧。还有3家新的书店,分布在不同的街道上。虽然店名不一样,但所销售的书并无多大的差别。没有文学类的书,只有教辅书。这时我也从初中升入高中。我所就读的高中离家有三四里路,骑自行车需要15分钟。

  整个高中时期,可能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阅读时光。我上大学时,接触的书虽然多而且广?,但那种迫切的学习心理并未让我完全沉浸在书本中;工作之后,纯粹的阅读更是难能可贵。只有在高中时,处于封闭的小镇上,对接触到的一切都感到新奇。这种永不餍足的阅读、永远信赖文字的心理,在我此后的人生中再也没有出现过。

  书店的出现,让我的阅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虽然书店里没有文学书,但每个月都会定期进几本杂志—《读者》《青年文摘》,偶尔还会有《意林》。其中我尤为钟爱《读者》,它对我的影響,超过任何一本书。每个月的月初,去书店里买杂志,便成为我最期待、最喜欢干的事了。

  那是周日的午后,我骑着自行车来到街上。行人渐少,热闹的空气已经消散。我先到钟记肉丸店里吃了一碗肉丸粉丝汤,然后骑着车在街上闲逛。街头的新书店是我的目的地,与陈旧的老书店相比,它的店面总是敞亮的,店主是一个年轻女孩。货架上除了教辅书之外,还有一些五颜六色的儿童玩具。记得有一年,我突然想发奋读书,在她那里买过一套习题册。

  再往后便是老书店。老书店是个大房子,显得空旷?。有时候店里空无一人,只留着天花板上的吊扇在慢悠悠地转着。老书店的书的种类远比新书店要丰富。好像除了习题册之外,还有一些革命小说,但我痴迷武侠小说,对这些文字很排斥。我只是偶尔站在书架前翻一翻,却从未买过。

  《读者》杂志到了。我先在书店里翻开《漫画与幽默》栏目,把里面短小精悍的文字细细地读过,然后再翻着纸张,嗅着新墨的味道。把整本书粗略翻过之后,便喊一声:“买书。”

  从里屋慢慢地走出一个老人,个子很高,白发苍苍。我把书拿到他的跟前,问:“多少钱?”

  他拿着《读者》,翻到背面,盯了好一会儿,说:“3块钱。”

  我便从口袋里掏出3块钱。

  有时候,书架上没有出现《读者》。我便问老人:“《读者》到了吗?”

  他说:“下周就有了。”

  买到新杂志,心情总是舒畅的。在周日的晚自习,我迫不及待地翻阅着。可以说从目录一直读到最后刊登的歌曲,就连广告也不放过。我记得特别清楚的一首歌,是张雨生的《我是一颗秋天的树》。后来,读大学时,这首歌被我循环播放了整整一个月。杂志里的衬衫广告也使我印象深刻,看着图片里码得整整齐齐的衬衫,心里很喜欢,但终究没有钱买。

  当然,影响我最深的还是里面的文章。《我奋斗了18年才和你一起喝咖啡》这篇文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读的了,但我仍清晰地记得那时令人窒息的沉重。心里仿佛有一块巨石,我怎么也提不上劲来,整个人郁郁寡欢。是的,我在这篇文章中看到了自己灰暗的未来以及地域之间教育水平的差距。

  还有一篇文章,也给予我巨大的震撼,题目、作者早已忘记,只知道内容是写“马歇尔计划”的。在作者的笔下,“马歇尔计划”并非像历史教科书中所说的那么邪恶,它也有良善与人性的一面。这让我开始破除极端的思维,慢慢尝试着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理解世界。

  有一篇名叫《大路上走来了我年轻的弟兄》的文章,让我沉迷。我只记得文章是写20世纪80年代的诗人的,但这个标题在我的耳中久久回荡,仿佛眼前出现了一条尘土飞扬的大路,几个年轻人一前一后、一左一右朝我走来。2010年,我以《大地走来我年轻的弟兄》为题目写了好几篇短篇小说,其中一篇发表在《文艺风赏》杂志上。

  杂志一经我读完,便开启了其“漂流”经历。先是班上的同学前来借阅,然后不知怎么就传到了其他班。等书回到我手中时,封面不是已经脱落,就是破旧不堪,亮色的封面也已经被磨白。

  有一天,一名女同学跟我说:“这篇文章我看了好几遍,每次都哭。”

  这篇文章是《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当时,我暗恋着她。正在找机会向她表白,但终究是羞涩,将情感埋藏于心,不敢开口。多年之后,那篇文章的内容我已忘记,只记得她说的那句话。

  3年的高中生活结束了。还未到高考,同学们便已开始各奔东西。学校广播站里播放着朴树的《那些花儿》,其实并不觉得离别有多伤感。可不是吗,人生何处不相逢呢?我开始陆陆续续地把一些书搬回家。《读者》《青年文摘》等杂志,装了满满两箱。

  这些杂志在我家放了好多年。刚读大学那几年,我每年寒假回家,都要把这些杂志搬出来翻一翻。

  有一年春天,我回到家,再去翻这些杂志时,发现上面已经长满了霉斑。一碰,书页就掉落。我把它们搬到屋顶,放在阳光底下晒,可这些努力终究是徒劳。

  陪伴我整个青春期的杂志,就此结束了它们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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