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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虾姑奶奶(1)

时间:2011/9/1 作者: 江湖小混混 热度: 85529
  送陆尘离开的那一霎间,我明白了什么叫做永恒。
  
  当猩红的太阳升起得时候,车站离开我已经半个小时了。我背对着太阳大口大口的吸气,可阳光转过角依旧
  
  燻黄的晒了过来,竟然带着酒精浓度习习的的味道。火车窗棂里,天空旷古的高贵,舔舐着大地的伤口。我一侧身扎进了陆尘送的泰迪熊里,软软的,心仿佛是放在了陆尘温暖的手心。
  
  女人是不应该贪恋旧物的。我恶狠狠的咬了一口泰迪熊,闻着浓重的PP棉的味道,直到看到它流下鲜红的血,才方开口,下车、转身、离开、头也不回的。这种感觉真是---太浪费钱了。
  
  回到家,翻箱倒柜的将所有关于陆尘的东西一股脑的扔进了垃圾桶里,短信,通话记录,聊天记录---全部都删掉,这是一种习惯,也是80后独一无二的品质。对过去的事,全部彻头彻尾的忘掉。
  
  我,一个结结实实的社会混混,(简称人渣),寄居在这个社会里以买恐怖玄灵故事为生。我的生活是一次性用品堆积的世界,杯子,筷子,衣服,首饰提包等等除了必备的几样电器之外,几乎都是要经常换的,当然这里面也包括男人。
  
  熟话说一切绝对之中必然包含着意外,而叶风绝对就是这个意外。对,除了这个天下独“二”无一的大变态和在苗疆买的手镯没有变之外,其它的都被本小姐的魔爪扔进了永远都无法从见天日的垃圾箱里。叶风是谁,叶翔是这个世上唯一一个受得了我的一铁哥们。相貌堂堂,呈绿树凌风之势。(*^__^*)嘻嘻……人家可是砖石王老五级的人物。
  
  “你是我的----”,手机铃声响了,一手接过电话,一手打开咖啡壶,倒我的咖啡豆,“哎,老兄,有何贵干?
  
  “你煮咖啡啦"
  
  “哇,不是吧,你的狗鼻子也太灵了吧,隔着电话也闻见了”
  
  “喂,又换人了吧”
  
  “你猜猜我现在想干嘛”
  
  “你现在想给我开门,然后揍我”
  
  真是无语,这家伙,是不是学过什么道术-----,我无奈的穿着睡衣,光着脚丫子,跑出书房开门。
  
  这家伙,摆着一个杀死少女不偿命的POS,穿着一本正经的西服,姐彻头彻尾的伤了。真是让我见识到什么叫衣冠楚楚了。“怎么又来我家了,你没家啊”我没好气的开开门,他看了看我,一副很欠扁的样子乐呵呵吐了一句非常像人的话“怎么想勾引我啊”
  
  “且,我啊,还是省省吧,我就是一社会少男少女的杀手,荼毒青年男女心灵的老巫婆,浪费国家资源外带造成温室效应的现在还搞不清出品种的品种,能和你比”
  
  我涎皮赖脸的功夫,可不比他差,他(*^__^*)嘻嘻……的傻笑摊在了沙发上。
  
  “喂,给你带吃的了,”这家伙就一好处,每个礼拜都会给我带点人类的东西。用他的话说,我除了吃饭这个人类的本性之外,我基本没什么人性了。
  
  “哇,(*^__^*)嘻嘻……虾饺,大白菜----食的面子上,我原谅了他的诽谤。
  
  “筷子,筷子,哪去,我又开始我的大搜索---
  
  “鱼小雪,你是不是个女人啊----”叶翔看着我翻着衣柜找筷子的样子,很无奈的说了一句。我可怜巴巴的回了一句“国家认证产品,怎么样,怀疑我的品质”
  
  “无语,熟料带里有一次性的”
  
  他起了起身,把一切弄的好好的,端过来饺子,我一把夺过来说,“这个吃吧,我会,就不用劳烦你了”
  
  他呵呵的又笑了。姐真无语,没见过大男人婆婆妈妈的。
  
  叶风是很爱干净的,几乎每个礼拜都要拜访我这位大作家一次,而只有这时家才真正的像个家样。而我呢,天生大懒虫一个,习惯一个人,锁着门子,写小说。家里的一次性碗,七个,一次性筷子七个,一次性杯七个。每天只有两餐的我,早上十二点开饭,喝一碗麦片,外加一块面包。晚餐是一杯咖啡。对,蓝山咖啡带着薰衣草香味的。到了夜里,咖啡是必不可少的,不然就又要犯困了。就像叶想说的,走火入魔了我。
  
  叶翔习惯性的收拾屋子,而我开始了我《独魔》的编写过程
  
  “少女家的窗帘是白色的,透明的隐隐约约的透着鲜红。子夜时分巨大的风刮过。窗开了,少女朦胧的瞳孔里看到了美丽的少年,妖娆的少年,动人心魄的笑和呼唤,白皙的手指牵着少女的手,少女周身散发着蝴蝶一样的光芒,顷刻间少年的嘴张开,鲜红的血色,喷涌而出,嘴慢慢扩大将穿着白衣的少女胸以下,小腿以上紧紧咬住,发出吱吱咯咯的声音,血染红了整个屋子,少女的头颅和下肢掉在了地上和在了一起,被白色的窗帘包裹着。此时天微微亮----”
  
  “喂,”
  
  我吓了一跳,回头看了他一眼,他手里拿着刀----
  
  “血,啊---------”
  
  “血,----------你要干嘛,救命啊---------救命啊----------”我发疯一样的冲进了浴室,拿出药箱,拿绷带给他缠手,这一刻鬼知道我的思维有多混乱。我惊慌失色,打着哆嗦,脸色苍白到了极点。
  
  大约十分钟,我突然意识到,我要上厕所,便跑了过去,冲了脸,一下子清醒多了。叶翔呢,很镇静的坐着,到我出来他一边接绷带一边说,“好了?”
  
  “恩,”我挠挠头不知道说什么。这是我写作的习惯,幻觉,经常出现幻觉。最厉害的一次,大概是一年前,我把屋子涂满了红色的油漆,见到那里都是血,手上腿上都割破了还打电话到120,报警告诉警察有抢劫的到我家了,最后,叶风,还得屁颠屁颠的跟在警察后面给我做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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