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爱始于三十岁
◎ 林东林
这么多年来,我真正热爱过什么呢,是烟、酒、茶、肉,还是名、利、书、妞?
我爱过很多东西,但似乎我的所爱都是有时间段的,不过一时一地一人之爱而已,能从一开始持续到现在的热爱似乎寥寥无几。不是烟替酒,就是茶代肉;不是名换利,就是书更妞。
小时候爱肉,每日无肉不欢,但过了30岁就热情大减,吃也可,不吃也可,一是吃的肉都不像肉了,二是口腹之欲没那么强烈了。没成名时爱名,有了点小名气后发现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人追着名跑太费心费力,所以,无所谓。之前那么爱妞,其实是爱自己的欲望,色欲、美欲、情欲,而欲望开始走下坡路之后,爱脑子聪明的妞,爱视野宽广、识见深刻的妞。
如果以30岁作为一个分水岭,那么在而立之后,我所迷恋的跟之前已经大不一样。所爱的都是物,物理的物,格物致知的物,信物的物,在对物的把玩和琢磨中完成对物性的体念。
爱表。我天生守时,守分际,爱标准,爱刻度。对表的热爱,源于表的隐喻和象征,仿若世间大法则疏而不漏,一分一寸、一分一秒,都刻画着青春和衰老、红颜和白发,作用于世间万物,有一种沧海桑田、亘古如初的美。其实没那么在意牌子,最大的牌子是在旺角买的一款EPOS机械表。在如恒河之沙般众多的表阵中,初见一眼就喜欢上了,极简主义的设计,黑表带,白表盘,细指针,瘦长的罗马字母,原价9300港币,打完折6000多人民币,狠狠心,咬咬牙,买了。后来才知道,并不如雷贯耳的EPOS1983年和我同时来到这个世界。这份爱看似无缘无由,谁知有渊有源。
爱皮。爱小牛皮,爱羊皮,爱貂皮,爱皮就像爱女人的肤,即之很温、很柔、很通透又很有密度,有情有义,有湘女多情的温柔,也有烈女投江的贞节。我买过很多烂钱包、烂皮带、烂挎包,粗糙,简陋,松、硬、脆,骗得了手眼一时,骗不了一世,后来真应了那句话:“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一分价钱一分货,仔细一看不如乍一看,皮囊虽好,接触久了感觉就像风干的萝卜干,糠、柴、疲、垮。
爱石。石贵温、贵润、贵透,除了人工用玉粉压的玉器,我爱各样的玉、各种的石,无论刻章弄印的青田石、寿山石、巴林石、昌化石,还是山涧河边的鹅卵石,或者烧土而成的瓷和石,都给我以静、以定、以安、以恒。行旅中我捡拾过很多石头,譬如垦丁的被海浪海风冲刷得浑圆剔透的形形色色的贝壳,纽扣状、金针状,就像和田玉的籽料,山崩石裂,散落于大河滔滔之中,在亿万年中被冲刷沉淀成为玉,物质的作用力加上时间的作用力,打磨得犹如入定老僧。
爱理性的感性。上一次,跟香港科技大学的陈波涛兄纵论感性和理性,研究水利学的他跟出身多媒体的我得出一样的结论:理性是感性的方法论,最高的境界一定是理性的感性。譬如小说,我始终认为人类最高境界的读物一定不是散文,不是杂文,不是论文,也不是历史,更不是感动得你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心灵鸡汤,而是小说。最好的小说不在过程中卖弄感性、卖弄泪水,一定是慢慢地理性、科学地求证,最后给你一个浮生若大梦般的感性。看看《红楼梦》和《追忆逝水年华》,多少世间事、世间情都密密麻麻、层层铺排,有条不紊地前进,这理性便是桥、是路,只有最后一叹才是山巅,才能一览众山小。
(摘自《替全世界去仰望》文化艺术出版社 图/朱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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