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会对谋杀不感兴趣。”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这句台词很适合用来描述悬疑故事对人的吸引力。孙未的《金腰带》就是以这样的面目出现的。小说在序章颇具镜头感地描绘了一场跑车杀人案的全过程,进入主体叙事随即层层铺设悬念,中间几经反转,迂回曲折,直至真相水落石出。整个过程以侦探小说的故事模式展开,并带有一种仿纪实的特质牵引阅读。作者一直保持清醒严密的理性,尽管情节多次分叉,逻辑链始终连贯清晰。小说的结尾部分,叙事并没有随案情结束而终结,而是安排几个主要人物从各自的身份角度对案情发言,借以作为故事中的某些人物或情节的补充或阐释。这在结构上又暗合了中国古代公案小说的结尾模式,即在故事结束后对结局续做交代或发表劝诫性的议论。作者并未设置一个半神式的福尔摩斯来洞悉一切,而是代以“我”,一个初入律所的助理律师作为线索人物,以限制性视角控制着情节节奏和真相显现的幅度,同时叙事者也被赋予特定的身份、立场、情感和个人化的关系处境,少了置身事外的轻松和全能,但便于承载更多切实的困惑和表达。而这种困惑和表达始终是在故事和叙事之间盘旋着,这又使我们尝试还原故事的时间线性重新叙述,也就是抽掉小说的悬疑框架来审视故事本身,因为我们怀疑它只是利用了侦探小说的外壳。
《金腰带》中几乎涉及了今日中国最受关注的社会群体和高频热词。富豪,二奶,网红,富二代,中产,底层,成功,吃土……这些表情跳跃的符号,既要维持悬念的变幻暧昧,又涌动着呼之欲出的内在迫切和焦虑。人们竭力追求和分享现代性、全球化的全新成果,假想着抓住机会的自己改变命运,却不知道命运究竟在谁手里、通往何处。无论作为成功人士的唐董事,还是中产阶级的宋律师,都市白领兼愤青的韩律师,抑或拼命改变命运的朱富贵、刘舒曼,这些不同阶层的人物各有各的政治身份,各怀各的惶惶不安,然而他们关于未来的想象却是同构的——对未来丧失了真正的想象力。利益、欲望划定了想象力的范围和高度,进而吞没了未来,未来仅仅是更好(富裕)的现状或更坏(贫穷)的现状而已。这也映照着后革命时代人们普遍的精神状况。事实上,无论文本还是现实,金钱的意义和罪恶都被抽象化地强调了。人的生活世界、内心世界的种种细节和纠葛,被简化为分配领域的矛盾,以致我们在文学中都只是在演绎政治经济学。
在人物设置上,作者打破“好人/穷人”“坏人/富人”的对应模式,所有的身份此时都只是围绕案情做出反应的个人,在身份与个人之间表现人的复杂性。底层出身的律师韩志宇一直标榜且真心认为自己“为底层服务”,然而他也只能在“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的逻辑上看待问题,并据此大义凛然地使用手段为当事人和自己争取超过正当赔偿的利益,而作为受害人父亲的杜威也接受了韩律师的意见,隐瞒了证据。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朱富贵。恒仁集团得知发生命案后第一时间是找到朱富贵去顶罪,朱富贵同意。不得不承认,这印证了资本的所向披靡以及为富不仁的屡试不爽,但除此之外,我们看到的是富豪和底层对于生命不对等的一致默认。最初朱富贵用这笔钱是要给家里盖房子,给家里盖房子是因为全村人都盖了新房,只有他“没混好”,家里因至今没有盖新房而被周围人看不起,后一个因素更刺心。达成协议的前提是自愿,正如“我”劝慰刘舒曼可以离开唐董事,重新开始生活,刘舒曼回答:“这么好的机会,谁放弃谁就是神经病。”我们可以劝慰情感,但很难反驳机会,我们可以批判资本,但需要肯定协议。现代文明带来许多圆满自洽的体系,我们全力以赴奋力追求,终于跻身其中;然而,偶然的反顾自身时才发现,财富和交换成了仅存的价值和通行一切领域的准则,而人与人的关系在几经历史的跌宕、重塑、实验、冲击后,并没有生成我们希望的形态。
作为一位擅长都市书写的作家,孙未对于现代性文明的华丽及其悖反有敏锐的观察力和个体经验,叙事中往往呈现出既依赖又试图出离的姿态。橱窗式地展示富人生活的“金钱系列”小说,是作家从物的角度对“景观社会”的描写,颇有一种写专栏的精干畅快,这条线索一直延伸到《金腰带》中。再千回百转的疑案也需要一个日常生活的基调,这种日常生活恰恰是通过物的符号提示的。于是我们看到叙事过程中不断出现玛莎拉蒂、法拉利、比利时贻贝、阿尔卑斯咖啡豆等等,这些被标注的品牌、产地、价位,以及相应的享用方式、生活方式,从而连缀出一套可供复制的中产阶级趣味,这就是被消费主义放大了的日常生活。应该讲,作家在不厌其烦的描绘中不无讽刺,也不无欣赏,而无论是这些被展览的文化符号还是作者本身的态度,都表征了流行于当下中国的符号想象和被审美化的消费追求。
对生活的观察者来说,对这些物质细节越熟悉,越能见出其中的空洞,越是感知这种空洞,越会引发追求真相的冲动。孙未显然不满足于仅从物的层面理解城市和现实。但是,作为成长于上海的七〇后作家,似乎对“中产”这样一个尚且语焉不详的阶层比对突然大批涌入城市的农民工这样一个真实的社会阶层的熟悉度更高;应当说,这也是从小生活在城市的七〇后、八〇后群体共同的认知尴尬。于是,在引入新的相对陌生化的元素后,叙事显出某种胶着感,是作者既强烈感知又隔膜隐约的问题意识带来的胶着;其实,这种胶着反而增加了小说的重量,但它没有被作为主要的叙事动力,只是盘旋在故事与叙事之间的缝隙里。小说将注意力放置在作为明场叙事的真相探寻上,几组线索并置交叉,见出设计结构之精心,这其中也包含了作者对于资料占有的兴奋和在专业知识、逻辑驾驭上的能力与自信。从这个意义上讲,这又的确是一篇悬疑类的类型小说。众所周知,在主流文学序列里,类型小说一向被归入大众文化和通俗文学范畴,位置相对边缘。但是,由于时代的知识背景已发生前所未有的改变,资本和技术不断刷新整个社会结构和价值秩序,社会的知识形态和认知方式也一再被颠覆、更新、分众和细化;于是,综合性与类型化之间的位置关系已经无法固定在以往的中心与边缘上,并且已经呈现逐渐相互靠近、借鉴和吸纳的趋势。另一方面,题材与美学风格、艺术水准并无天然的同构关系,文学最终要触碰的是人心;至于从哪里切入,有多少作者就有多少选择,相遇是不可规定的,却都可能通情愫而达幽情。因此,类型小说本身并不是一个固化的模型,而是一种动态开放的意义空间。
那么,《金腰带》以侦探、悬疑为外壳,以律师这一特定职业领域为观看视角,来呈现利益、情感、阶层、价值在当代社会的冲突纠缠。目前律师题材的创作其实并不多。一是因题材本身对专业知识和细节有要求;二是该领域难免有涉及公安、司法等公权力的部分,具有一定敏感性;三是对于一直在传统与现代之间转型过渡的中国人来说,“对簿公堂”的传统观念影响了法律作为一种处理方式的日常化、民间化。含蓄模糊的伦理态度与理性清晰的法律风格也存在互斥性。《金腰带》是借助一个案件将当代中国几个标志性的阶层纳入其中,从而使我们看到不同阶层所处的位置、可能选择的方式,以及人的因素、法的因素、偶然性的因素在推进一个案件的效果。从文本可能性的角度看,整个叙事可以将人物纳入案件,依照案情进展需要安排人物,则核心在于真相的破解;也可以将案件纳入人物,根据人物性格、处境的需要设计案情进展,则关注的是人物的刻画。《金腰带》显然采用的是前者,人物很大程度上是作为推动情节的中介,未免功能化、符号化了,显得平面。就文学性而言,类型小说的确存在因过于追求情节悬念和戏剧化效果,而牺牲了文本深度和修辞美学的情况,但是,这是根据需要主动选择的结果,而不是类型小说本身决定的。雷蒙德·钱德勒就曾针对“侦探小说家除了行动之外,别的什么都不在乎”的误会提出过反驳,表明自己关心的是“通过对话和描写把情感创造出来”。事实上,类型仅仅是一种界面,演绎怎样的故事却意味着无限的意义空间,何况,这种形式的命名很可能只是一个虚构;好比上面分析《金腰带》是一篇有逻辑的侦探小说或者它是一篇有焦虑的社会小说,都是一个虚构。有无限的空间,这是文学的意义和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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