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作与想象力的几点想法
⊙ 文/李 唐
◎这是必经的阶段:从最开始绝对的自由,变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然后,终于从窄门中穿过,前面将是一片豁然开朗的景观。那种自由是深刻的,不再浅薄。
◎像卡尔维诺说的,小说的“轻”不是一片羽毛的轻,而是一只鸟的“轻盈”。我希望写出像鸟一样飞起来的小说。而这需要想象力作为依托。
◎我所理解的想象力并非写出一个光怪陆离的故事,或者在小说的结构上下功夫——这两种方式与想象力并无必然联系。真正的想象力属于潜意识的层面,写作者是否可以潜入不可言说的领域,并将其用哪怕最枯燥无聊、毫无乐趣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涉及小说的精神层面。或许,关于想象力我们无法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至少可以试着分辨出什么是“缺少想象力的”,至少,想象力与小说的形式和题材无必然联系。
◎小说的故事性究竟重不重要?我想,小说需要有故事,但故事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本雅明甚至把“故事”与“小说”分别定义为不同的东西,按照他的定义,“故事”需要给人以某种教诲,而“小说”则主要书写那些幽暗不明的事物——我非常认同这种说法,人性的幽微才是小说(起码是现代小说)需要关注的问题,非常好的故事固然也能呈现,但故事变为重点,则小说很容易流为浅薄。想象力也与此有关。
◎我对那些执着于描写人与人之间简单关系,那些人情世故的小说感到厌倦。它们只是现实的僵化的摹本。这样的小说在娱乐性上当然成立,却缺少存在的意义。小说应该是更为深远的东西,而不是对因作者洞察了所谓人心而引发的赞叹。
◎我几乎容忍不了小说里充满杂音。我喜欢诗意的小说。诗意并不是文辞优美,相反,它可能是单调的,冷漠的,灰暗的。但是,它必须拥有力量和稳定的节奏、空间构造以及神秘的气息,这些元素组合在一起,构成了小说语言的仪式感。这并不是说它需要有多么宏大,而是它本身即是一个小小的磁场。
◎有时,我想要将一些东西像外科手术般解释清楚,但解释过后依然是混沌——艺术的魅力或许就是混沌。就像是我喜欢的电影导演大卫·林奇,他总是产生一些诡异的想法,但他并不知道这些想法究竟从何而来,他将它们用到了电影里,并不做出解释,因为他本来也解释不了。他对头脑里的那片混沌简直着了迷。
◎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说,现代小说最大的魅力就是它的“暧昧性”。我喜欢这个词,它与我们所处的时代息息相关。我相信,最好的东西往往是最不可把握的。比如说所谓的“灵感”,它无法用科学来解释,一个优秀的科学家并不能发明出一台可以写出伟大作品的电脑,就像是石头经过数亿年的进化,也不会进化成怀表一样。
◎这也是经常困扰我的问题:意义究竟是什么?小说是否需要意义?所以我最怕别人问我“你这篇小说写的是什么?”我几乎无法回答。我当然可以为了应付而说出许多浅显或深奥的解释,来为我的小说披一层“合法化”的外衣。但我清楚地知道,这些解释并不是我写小说的初衷,我写作的真正初衷正是因为世界的不可把握性。一切皆有可能,我才能写出充满可能性的作品来。
◎我喜欢西川的一首诗,他说,人们寻找着自己,却无意中发现了好多个自己。我想,这或许正是想象力的源头与乐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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