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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眼看李白(之六)

时间:2023/11/9 作者: 十月 热度: 12732
车延高

  李白心灵里的故乡

  故乡这两个字,无论从嘴里说出来,还是从笔尖上落下来,都很重,很泥土,很浑厚,很绵长,容易让人眼眶发热,思绪万千。

  故乡是非常具象的:一双小脚丫踩过泥泞,留下几窝浅浅的脚印;迎春花设下了埋伏,苦菜花打上补丁的小路;院墙边一年红透一次的柿子树,为秋天吊着灯笼;陪伴发馋的口水一同晾晒在卵石上的几尾干鱼;从村口里唧唧喳喳跑出的一群没有笼子的眼睛;在一头牛背上默默听笛的白鹭;捡蘑菇时长出了一只只眼睛的竹篮;傍晚,一道道在天空行走的炊烟;最清晰的,是母亲唤你吃饭时喊出你缺了两颗门牙的乳名……

  从小到大,故乡这两个字在我的理解中一直是狭义的。它是我的出生地。是我永远的童话,它古老,是在起伏的丘陵、平原或水边野生野长出来的一座村落,山那边或很远处过来一条路,一直走到村口。那里有父母成婚的老屋,屋里有一张床,至今能够在时间的记忆里重复我的第一声啼哭。

  在我的意识中故乡有一盘巨大的根,吃进泥土里,深几千丈,任何风霜雨雪不能撼动,是一个可以把灵魂和心拴一辈子的地方。中国现代诗人中,我认为有两位诗人最准确地用诗句表达了我对故乡的认知,一位是杨键,他这样写故乡:

  乡村啊,就像一头驴子,

  一根绳子就把它留在了树桩上。

  还有一位是高凯,他这样写故乡:

  走时我用一根小河拴住了村子

  走时我用一根山路拴住了村子

  走时我用一根炊烟拴住了村子

  走了很久以后

  在离村三千里的地方

  我这个奶名叫拴牢的天涯人

  用一根揪不断的肠子

  拴住了村子

  这样一种认知使我在写李白故里时遇到了困惑。循着史料中记载寻根问源,李白可考证的祖籍为甘肃成纪。隋末时,其族人蒙难,谪居条支,远离故土的母亲把他生在了碎叶城。五岁时,在马背上摇过了童年的李白把一双脚落定于四川江油。二十五岁时,真正自己给自己的命运当家做主的李白把第一个家安居在湖北安陆白兆山下,其后命运安排他,又以不同的形式在河南、山东、南京、安徽等地生活和寓居。于是围绕李白故里究竟在何处,这些年始终没有终止过纷争,真的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最近湖北安陆,因注册用“李白故里,银杏之乡”遭到四川江油的质疑。

  就故里之争本身看,这不是件坏事,它折射出人们对文化软实力的重视。两地都将李白这位世界级名人视为自己的地域文化资源,试图将其打造成自己响当当的城市文化名片,这说明大家都意识到了文化本身潜藏着巨大的倍增性效应,它可以直接或间接地给某地或某方面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附加值。

  然而时间如白驹过隙,倏忽千年,关于李白故里的准确属地已经模糊在岁月里,所有的研究、考证、结论都是在史料堆里出出进进,然后根据当事人的分析形成某种带有实用性的推想,结果成为后人越来越感觉不知所云,也越来越不愿意去追究的人云亦云了。

  但我天性认真,还是一头扎了进去,扎进唐诗三百首,扎进没有路径的故纸堆,在第六感觉的引领下,用目光开道,让思维的触角鞭辟入里,直抵李白的心灵最深处。我以诗人的视野,站在过去、今天、未来三个跨度的层面上去看故乡,立时,醍醐灌顶。有一种别开洞天、豁然开朗的通透感。

  其实故乡情结极其简单,就是一种回望,它具有回忆的发散性,不会集于一时、一地、一事、一景。它是一种随机可发的触景生情,由现实里的无意触发,突然对自己最难忘、最信赖、最依靠的故土、故地、故人、故情产生一种意念性的向往。它是抽象的具体,又是具涔的抽象;它可以存在于现实,也可以借助于想象。

  我翻读了《唐诗三百首》,写思乡和故里之情的佳句不少,但没有一首直接写自己听思念的具体地点和地方。这就说明诗人的心很大,就其心里居住的情感而言,故乡在其于当地生活居住时是具象的,一旦离开,成为离人游子,故乡就成为抽象情感的寄托,故乡可以是一片屋顶,一声吱呀响动的推门声,一片咬破寂静的蛙鸣,一条绕过村落的河流,一位在村口举目张望的母亲,一条卧在路边、身后倒着一架铁犁的老牛。这时的故乡,完全由诗人当时的心境和意念去联想、派生、择取。

  我们来看一些句子:

  乡心新岁切,天畔独潸然。(刘长卿)

  傍邻闻者多叹息,远客思乡皆泪垂。(李颀)

  乡泪客中尽,孤帆天际看。(孟浩然)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宋之问)

  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白居易)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好还乡。(杜甫)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李白)

  让我们有灵性的眼睛跟着这样的诗句去看故乡,故乡一定是多维的。一万只眼睛有一万种视角,不应该让它拘泥于某一板上钉钉的物象。对于灞桥折别柳,天涯游子意的离人和骚客而言,它就是思念家乡时的一个图腾,也是人生浮沉时情感存放的一处寄托。

  这大约是唐人共同的心绪吧,在诗人李白笔下,对家乡和故里的情,也大多用抽象手法去表达。

  如,“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诗人由江水的那一端联想到家乡。

  再如,“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这时的家,是另一种故里,是理想和事业的后院。这时诗人是在替命运的波折和坎坷咏叹。

  写到这里我就想,诗人李白在寻求思乡之情的回望之门时,为了达到随处可见、情由境生的超然境界,其实已经把家乡和故里抽象为不同物象。

  那么我们在替李白寻找故里时,是不是也可以新潮一次?我们只管大着胆子,灌几杯酒下肚,学习诗仙的狂放,迈着醉步走进诗人的心灵之门。如果你勇敢走进去了,你会发现诗人心灵里的故乡是变化的、多样的、唯美的、抽象的。

  母亲——诗人生命的故乡

  诗人大解有一段话写得很精彩:“母爱是人类最原始的情感,也是最伟大的情感,母爱无私,母爱无疆。从生命的意义上说,母亲的身体才是我们真正的故乡。”我们来看一首诗:《终止一次生与死的拔河》。

  母腹,我从前世过来的第一个客栈

  是蜗居混沌的一世王朝

  我做过真正的孤家、寡人和朕

  宫殿里没有一点摆设,我叫它子宫

  恒温36.5摄氏度

  浮生的海看不到岸,只有羊水

  不认识天空、风和白帆

  破世那天

  另一个世界传来声嘶力竭的叫喊

  我驾行的时空隧道开始变形

  紧张绷着脸,靠在出口的左边

  痉挛撕扯自己,倚在出口的右边

  我虫子一样,唯一的意识是母亲痛苦

  疼痛和虚汗是她不愿保留的权利

  于是我用嘹亮啼哭剪断脐带

  终止了一次生和死的拔河

  那一世的门关了

  胎衣,是生者脱下的一件寿衣

  我躺在一片虚弱的微笑里

  不知道谁教我吃了第一口奶

  不知道用多大的力气睁开天真无邪的眼

  我成了自己的神

  今天,当一阵秋风白了我的须发

  我没有抖,只站在一片叶子的悲容里

  开始究根问底,苦思冥想

  相对于死,是不是一个人的生

  相对于生,是不是另一个人的死

  轮回啊,你不要开口

  我希望时间为我施舍一次守候,长一点

  让我明明白白想下去

  悟透了,我会毫不犹豫

  用一只没有仇恨的手抓住死亡

  平静一笑,把它活活掐死

  混沌之初,我们在那一岸,母亲在这一岸。母亲为我们毁弃了自己价值连城的年轻和窈窕动人的身形,决胜时刻,她咬紧牙关,在一次壮烈的分娩中给了我们生命。从这种意义上讲,母亲的身体,才是一个伟大的生命一李白最原始的故乡。

  尽管诗人自25岁仗剑出蜀远游从未回去过,他没有像常人那样踩着没膝的蒿草,在自己父母的坟上加一捧土。我们翻看诗人现存的1050首诗,从中找不出一首写给自己父母的诗。因此李白的身后,那一对耳朵没有清净过,有人说他不孝,有人说他的所有情感都给了诗歌。诗人就这么背着冷漠、冷血、冷酷的恶名在另一个世界一直徘徊到现在。但我想这是诗人承负的使命和当时条件下的交通和信息传递状态所致。如果我们苛求,尽可以怪他;如果我们宽容,则可以不怪他。他毕竟只是诗仙。而不是圣贤。

  另外作为大智慧的诗人,李白的禅悟是极深的。他清楚地懂得,这个世界上只有伟大的母爱是毫无目的的,不求回报,不用也不需任何形式的感谢。谁对自己的母亲说出“感谢”这两个字,不仅做作,而且生分、虚假。

  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就希望我们在跋涉中长大,把自己大写成一个人,不管我们走多远,不管我们是否回来,她始终在惦念中站着,一头青丝花白了,一双眼睛昏花了,一双腿挪不动了,还是那么站着,用心和目光为我们的人生遮风挡雨。所以我相信,在月光下吟唱“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这一诗句的李白,当时一定会看见月光里一头白发的母亲,在他“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的悲愤和委屈时刻,他一定会想起给他端来一碗热饭,又去灶前续火的母亲。

  马蹄——诗人记忆里的故乡

  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从碎叶城到甘肃成纪再折道四川江油,是十分漫长、艰难的跋涉过程。

  在没有驿道的沙漠、戈壁、野岭和山道间,一行嗒嗒作响的马蹄,在白天和黑夜里骑着阳光和月色行走。李白的童年就卧在马蹄声做催眠曲的颠沛流离中。

  那时天真,意识还没有长大,懵懂的眼睛在有节律的马背上晃着,左边的筐里装着包裹日子的行囊,右边的筐里挤着他和哥哥左顾右盼的小脸。他看了不长树木的沙漠,看了没有地名的戈壁,也看了不认识树木的荒野。后来回想,那时记忆最深,最熟悉的,就是走到哪里都叫相同名字的“路”。

  直到马蹄停在江油,他离开马背,两脚踩着结结实实的土地行走,然后和那里的稻谷、高粱、野草和树木一起成长。这时他才意识到那匹驮过艰辛和沉重的马已经老死了。接着圈里空了,石槽空了,那种熟悉的嘶鸣和嚼草声被死亡删去了。父母居然抹泪,为一匹从塞外把一家人驮到内地来的牲口悲悯。

  回忆中,父母谈到了碎叶城,李白像听天书,那一段记忆是空白的,但他熟记着马蹄,熟记马蹄踩踏疲劳和马喘息时那种沉重的声音,记得马蹄后面的路弯弯曲曲,也记得马蹄前面的路曲曲弯弯,停下来歇息时母亲指着身后告诉他,马蹄印的那一头是故乡!但他不同意,很天真,也很执拗地用眼神指着马头前的方向说:娘亲,你说要回家乡,那么马蹄落在哪里哪里就是故乡。

  李白当时的眼神是幼稚的,他感觉马蹄很亲切,马蹄的下面有花草,有骆驼刺,有野苜蓿花,是蜜蜂和蝴蝶歇息的屋顶。马蹄丢在身后的每一个蹄印都被泥土收藏了,用脚丈量叫路程,用岁月丈量叫里程,被马蹄踩过的这片土地不叫疼,也不喊累。它很负责,一丝不苟地拓下那些比路还长的马蹄。

  李白在没有成为诗人的时候就想:最后一个马蹄圆寂的地方,就是他今世的故乡。

  妻子——诗人爱情和亲情的故乡

  在这里妻与子之间要加一个顿号,妻指李白的妻子,子指李白的子女。

  1300多年前,当一双“哆如饿虎”、炯然有神的眼睛穿越古云梦泽,在湖北安陆与宰相孙女许宗璞那双望穿秋水的眼眸相撞,两颗年轻的心一颠,白兆山顶那棵刚种下的银杏的枝叶也为之一颤。接着就有了人约黄昏后,有了一种辗转反侧迢想另一种辗转反侧。

  不久,白兆山下的兰乾院,就有了李白的第一个家。其后的日子里,两人相亲相爱的身影就在那栋舍院里进进出出。

  一年之后的一个清晨,当黎明试探着用微亮的光去触摸窗棂的时候,油灯突然亮了。有一阵呻吟声传出,接着是紧张和忙乱,随后一声响亮的啼哭破窗而出。一颗太阳被惊醒,李白第一个孩子伯禽出世了。

  白兆山顶,那棵正在抽条的银杏树已经把根牢牢地扎在这片土地上,又长出一圈年轮的树干在晨风里摇曳着自己的枝叶,发出声响,如天然的梵音,像在为一个生命的降临祝福祈祷!

  三个月后,当手脚笨拙的李白抱着孩子在院子里走动,用那只捉笔的手指着一轮月亮给儿子吟诗时,诗人的心境是丰富的。他左边的一只眼睛含情脉脉,依旧住着爱情;右边的一只眼也含情脉脉,里边开始萌生一种牵肠挂肚的东西,我们叫它亲情。

  这时李白心里开始有诗意的情愫爬出枝蔓,他想,月下这栋舍院在今后的几十年里可能就这般模样了,但它会因人的心境幻化成不同的物象:

  在他和妻子眼里,这里是爱巢;

  在普普通通的日子眼里,这里叫家;

  在以后一天天长大,最终要插翅高飞的子女眼里,这里叫故里。

  月亮——诗人灵感归隐的故乡

  李阳冰的《唐李翰林草堂集序》字数不多,但记写李白的出生却用了较多的字:“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世称太白之精,得之矣。”大意是说,李自的母亲生他时,梦见太白金星,所以给他起名白,取字太白。夜空里的星宿与月本身就是神秘的默契者。

  所以李白一生爱月。月是他发酵灵感的籼子,李白一生爱月、读月、写月,留下许多吟月、歌月、颂月的千古佳句。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过去谈这流传千年的佳句,我只把它理解为诗人的一种思乡情怀,现站在诗人心灵的门槛上重新品读才明白,在诗人灵魂的最深处,明月和故乡是等量齐观、不分伯仲的,是一个物件的两个名称,就像太阳可以叫太阳,也可以叫日头。

  在诗人的精神世界里,一轮皓月是皎洁的,它高悬于漆黑的夜,不因阴暗而玷污自己,不因孤独而放弃执著的揉守。它高洁而不清高,有时是一地清辉,有时平卧于江湖之底,让居住莲花的清水磨洗一个向往干净的灵魂。静影沉璧,是诗人生命的寄托和向往。

  因此,诗人在举头和低头之间,看到和想到的都是灵魂最后要归去的地方,一个是诗人肉身的故乡,一个是诗人最魂的故乡。

  最后,当他的诗歌人生耗尽最后的灵感、才华和豪情后,开始憔悴。憔悴的身影已经引起了月光的同情和怜悯。他终于在采石矶将酒樽孤注一掷,借着酒力一跃,入水捉月去了。月没有拒绝他,随着光影一零乱,他去了自己存放灵感和才华的地方,从此他另一个名字叫李太白。

  酒——诗人赊借诗胆的故乡

  就像风不能吹来灵感的种子,其实酒也不能为诗人创造灵感。

  尽管“李白斗酒诗百篇”被传为千古佳句,但那是放大后的夸张。实际上,喝醉了酒的李白不要说写诗,就是用两条腿把自己走回去都会成为难题。所以一群“笑杀山公醉似泥”的孩子们,就在山道上看到酩酊大醉的李白“头上白接篱,倒著还骑马”的狼狈形象。

  酒的主要化学成分是乙醇,能通经活络,促进血液循环,摄入过量,会使大脑抑制功能减弱,显示出较长时间的兴奋现象,所以有了酒助英雄胆的说法。就李白的许多诗句看,诗人倘若喝得适量,酒入微醺,诗胆开张,这时真的是“口吐天上文”、“诗才比天高”。

  我这里列几例其诗胆被酒泡过之后,诗人玉树临风,从白云为帘的天边摘来的句子:

  “一风三日吹倒山,白浪高于瓦官阁。”

  “长风吹月渡海来,遥劝仙人一杯酒。”

  “待吾尽节报明主,然后相携卧白云。”

  “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

  “尧裥笑杀五湖水,至今憔悴空荷花。”

  “人游月边去,舟在空中行。”

  “黄河捧土尚可塞,北风雨雪恨难截。”

  “明月不归沉碧海,白云愁色满苍梧。”

  “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梦绕边城月,心飞故国楼。”

  读这样的句子有一种感觉:“句从天上落,人从帝乡来”,看来酒还是有特定的放大作用,它本身不能给诗人创造灵感,但它却在“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的癫狂中放大了诗人的诗胆。所以,李白爱酒。“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我们看,诗人爱酒已经爱到了错把酒香当故乡的境地。一旦喝到“三杯通大道”,诗人就进入无意、忘我、小人间的状态,什么三纲五常、皇帝老子都去了九霄云外,这时的谪仙就有了“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霸气。想象和夸张伸拉出最大的张力,诗人的豪气贯天地之间,直如排山雪浪贯彩虹、藐银汉、小人间。大千世界浩荡联翩来眼底。

  被称为诗仙的李白,这时一叶轻舟,两岸桃花,他端坐于酒香里,举杯邀月,吟诗百篇。扑岸的浪花大呼小叫,带着好高骛远的眼睛,争看“几度诗狂欲上天”的李白。

  土地——诗人叶落归根的故乡

  除了天空,人间最大,莫过于土地。按照一脉相承的理念去想,在同根同宗的中国,其实远行的离人游子,无论走到哪里,脚下的土地就是故乡。

  “峨眉山月还送君,风吹西到长安陌。长安大道横九天,峨眉山月照秦川。”在诗人的意想里,峨眉山月和长安厚土、八百里秦川是跨时空的画面组合。月光普照,使我们在哪里举头都望得见故乡的月;土地博大,任我们走到哪里脚下都踩着放大了的故土。诗句里,李白借物喻意,把广义的故乡交代得多么清楚。其实不论现在落脚的土地,还是远在记忆的故乡,头顶一轮月,与脚下一片土,就是照临和被照临的关系。对于后面的每一个脚印来说,前一个脚印所站立过的地方都叫故土。当最后一个脚印把自己踩进泥土,就是生命的归宗。从这个意义上讲,土地是每个人永恒的故乡!到最后,每个人会把自己的生命返璞归真,我们那点可怜的骨灰都由土地接管,并替我们永久收藏。

  这样想,安陆和江油就无须为李白故里的所属去争了,两地都是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诗人脚下横亘绵延的泥土都叫中华大地,是诗人心灵深处既可放大也可收缩的故乡。在这一片属于人类的土地上,他学会站立,把自己的身影走成伟岸,走成中国古典诗歌的丰碑。这片土地非常负责,一丝不苟地拓下他一生的脚印。在诗人最后的一个脚印圆寂的地方,我们可以看见一片叶子落叶归根,诗人把自己的灵魂安顿在这里。这时,起点和终点会师,尘埃和灵魂对话,双方平起平坐,没有高低、尊卑,都在认识这泥土,它们的曾用名就是故乡,这时才明白土地是大一统的。不管什么人,不管你生前荣耀卑微,最终都要重归故土,它的俗名叫入土为安,它的艺名叫叶落归根。

  这样想,我们对诗人故里可以持一种大气之态。其实在诗人心灵和我们每个人心灵里,故乡都可以托付多种情态和意境,因此争赢了李白故里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能把李白文化这张牌打得出神入化,谁能以此为基石,创造出比李白诗歌文化更灿烂的民族文化。也就是说。我们不要就既定的东西属于谁去争高低,而要在谁能提升文化附加值,把文化软实力转化为硬实力上比高低。

  对了,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一句话:真正的金饭碗,不是靠一只拿到手的金碗去吃饭,而是靠一双端碗的手,用勤劳和智慧给自己碗里不断地添饭……

  哦,想起来了。就在昨天凌晨。我于梦里去看李白。临别时,他突然兴奋起来,阔袖里伸出一只手,猛地推开院门,就像一位行为艺术大师,立于自己心灵的门口,翻开一本《特别关注》,面对我的目光一字一句读出来……

  我当时还想:唐朝那会儿,好像没有这本刊物啊!

  于长处看李诗之短

  谪仙人李白以不肯折腰闻名天下。但李白的诗歌却是可以让天下人为之折腰的。

  记得在学校读书时。同学们聚到一起谈文学。每吟起李白的“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等诗句,大家就有指点江山、挥斥方道的冲动,对一代诗仙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时年轻,常有少年狂,把高山仰止这几个字当垫脚石踩,唯有对李白诚心叹服,感觉诗写到李白这个份上,就是珠穆朗玛峰峰顶。已入最高境界。海阔天高,直逼云端,再无人能够超越或者比拟,我等常人无法望其项背。只能抚胸兴叹了。

  李白头顶那种人造的光环,把我的意识笼罩了三十多年,直到写这篇连载,追于史料占有的饥渴,阅读了李白的所有诗作,才发现原来的认识实在有所褊狭。

  其实,世上的事没有尽善尽美。“甘瓜苦蒂,物无全美”是一种规律,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是许多事物无法逃脱的厘定法则oJ李白的诗歌亦如此。就李白诗歌已有的历史成就看,它是诗坛里的大唐,是诗歌高地上的高塔。他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那些直言不讳的文人和说话不拐弯的老百姓都喜欢他。有人说他是诗歌艺术长河里的西施土永远的大众情人,这话一点都不夸张。

  读李白的诗。有时感觉是天外飞来的句子,它超然物外,充满夸张幻想,文思纵横四海,有一种极具特性的雄放气象。气势雄伟,一言九鼎,豪情万丈,堪称诗中帝王。我的一位诗友就李白的诗歌风格有一句评价,我认为很是精准。他说:李白的诗歌风格,很像他自己诗句的“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一想的确如此,一些绝妙的佳句一经他绣口吟出,真的是“飞流直下三千尺”。一万头耕牛拉不住,一万道堤坝挡不住。

  我们细读李白的诗歌,就会发现他的许多名句的确不同凡响,豪迈旷达,傲睨万物,汪洋恣肆,咄咄逼人,字里行间透射出一种从天而降的霸气。给人的感觉是气盛辞放,满酒出尘,有一种舍我其谁的垄断之势,倾笔一吐,一气呵成。不等你们帆樯如林,我这里就“直挂云帆济沧海”、“轻舟已过

  万重山”了。

  过去,我一直把这视为天才诗人的标志,认为这是李白诗歌无人能够与之伦比的长处。他从传统的窠臼里跳出来,不藏不掖,我行我素,不摘韬光养晦,不事藏锋留拙。从他笔下出来的句子。是不同于回肠荡气的一鼓作气,有一种“仰天大笑出门去”的豪迈气概,不见山重水复,不见云山雾罩,出则势如破竹,那些惊诧人寰的句子绝对直抒胸臆,横空而出,要么“大道通青天”,要么“洪波奔流射东海”,是无所顾忌的倾泻,是意象和灵感喷涌的瀑布,让人读完之后顿生一腔慨叹:这就是文学领域里的伊瓜苏大瀑布,是上帝的杰作,是天赋的灵感。

  我们必须弯腰。在李白诗歌的城阙中,诗仙的作品几近于金口玉言,真的是“飞步凌绝顶。极目无纤烟”,没有给别人留下发挥和延伸的空间,叫人读后净是理屈词穷,净是跪拜,净是雌伏,净是不耻下问的惶恐和唯唯诺诺。从此创意不敢抬头,突破不敢抬头。探索不敢抬头。

  自古以来,许多人把李白诗歌中这种“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宏大的气势视为诗人浪漫气质的一种超拔,为他的“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的诗风所称颂不己。

  但这恰恰应了哲人所言:真理向前迈进半步就沦入谬误。李白的诗歌之短其实就隐于李白诗歌的绝对长处之中。他在一味酣畅淋漓地倾泻才华之际,忽视了三个方面的把握。

  一、有生命的诗歌需要呼吸吐纳

  “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州”,用李白的诗句解读李白实在是有一种西望长安到日边的透彻。读李白的诗有一种喷发而出、一吐为快的酣畅感。可以把人引入“回山转海不作难,倾情倒意无所惜”的境地。

  李白的诗歌是气血喷涌的,像高浓度的伏特加烈酒,是文学艺术园地里裂帛的秦腔,出天外之音,可声震寰宇。有大秦帝国兵马俑的阵势,是从灵魂的丹田里吼出来的文化底蕴,但它太注重“长风万里送秋雁”的直抒胸臆,把每首诗写得大气磅礴,壮哉伟哉,于作品就带有几近相同的模式,一气呵成,一吐为快,一竿子插到底,一语定乾坤,丢失了诗歌极为珍贵的含蓄和朦胧。就像而今一些学术讲座,把里里外外都讲了,交代得明明白白,好像自己最周全,别人不需再思、再想、再作任何揣度。默默无语,顶礼膜拜成了读者唯一的反馈模式。

  看来只顾主观痛快地一味倾吐,忽视了别人喘息的权利,使应该有呼有吸的诗歌艺术丢失了吸入功能。不知不觉把吸收的任务全部转嫁给客观对象,扼杀了彼此的交流。

  我们只把唐初著名诗人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和李白的《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放在一起对比一下,就可以看出一呼一吸于诗歌与读者的交流有多重要。

  前不见古人,

  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

  独怆然而涕下。

  (陈子昂:登幽州台歌)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友。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李白:宣州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

  我们看陈子昂多高明,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把历史和未来拉到一个切面,然后发一声慨叹,再描绘出自己愁状情态,就此戛然收住,把一切想象和连缀权利交给了读者,成为千百年来、千百万人的共同思考和共同慨叹。

  而李白则不同,他尽显自己更高明,一副我为真圣贤,别再无圣贤的诗坛霸主气概。把自己复杂的心绪反复书写之后,就蹦上了一个绝高的台阶,着眼宏观发一番感叹,又折回来,极言现实境况之艰难,然后用两句高级牢骚煞尾,可谓前后呼应,精密周到,把该出现的句子全部写成了绝句,让你就此不再生发异想,不再构思出奇,唯一要做的。是借用诗人名句。当成品牌味精添加到自己的文章里,以求锦上添花,增光加彩。

  我们看,只呼不吸,多么残酷,剥夺了诗人和读者交流的权利,自信“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李白绝对不会想到:“太有才了”恰恰是他的诗歌长处中的短处。

  二、海潮应在一进一退间回肠荡气

  李白自诩为楚狂人,是名副其实的,这种狂放生于他的傲骨,并支撑他的人生理念,使他的品格和灵魂具有一种不容侵犯的高尚和贵重。但这种狂放如果一味地放纵开来,进入了诗歌创作本体,就可能是一种破坏力,会践踏诗歌的含蓄、婉约和唯美。

  我们看看李白几例极具代表性的句子:

  “我且为君捶碎黄鹤楼,君亦为吾倒却鹦鹉洲。”想象力和夸张力确实超人,但是太过直露,丧失了诗歌持之为灵魂的唯美。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用于彰显李白不畏权贵的傲岸人格确是恰到好处的,但作为诗句,则太过直白,完全是与人争辩时脱口而出的口语,显得剑拔弩张,少了委婉含蓄。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完全是酒后的信口言说,话的确一针见血,但三句之间毫无逻辑关系,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给人一种突兀而至、无头无脑的感觉,有点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一开头,诗人就把自己的主观认定和盘托出。不管别人是否兴奋,他已在自娱自乐。其后的描写也都是极尽直言,一气呵出了蜀道之艰难。李白很像一个杰出的解剖专家,要让我们知道的,他都借助想象和夸张将其解析得一丝不挂,你的面前是一把手术刀,一位大师,一副骨架,一堆净肉。再就是你高山仰止的惊叹!

  我们应该钦佩李白浩大澎湃的浪漫主义气势,他的诗句总是豪情充沛,少有晦涩,单刀直入,咄咄逼人。有些现代诗人对此感到奇怪,那个年月没有激素,没有兴奋剂。李白哪来那么多豪情,总把诗歌写得雄赳赳,气昂昂,好像每天都要跨过鸭绿江似的。但当我们冷静下来,用理智的眼睛和大脑去李白诗歌王国里认真考察的时候,就会发现:恰如成与败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李白诗歌的软肋恰恰也藏于他诗歌的最长处,就像海潮如果只有进没有退,这叫一鼓作气,结果人们看到的只是一波接一波地覆盖和淹没,少了一轮又一轮的潮起潮落,对诗歌而言,就少了隐藏于委婉含蓄中的荡气回肠。

  诗有多种风格,但唯美是必不可少的共性。豪迈奔放可以呈现刚阳至上的唯美,但如果走极端路线,彻底丢失了委婉含蓄的阴柔之美,就是诗性唯美的自杀。就像海浪,只有涨潮的奔涌,没了退潮时的回环,就失去了一波三折的绵长和回味。

  这方面我认为一生只留下两首诗的张若虚是高手,一首《春江花月夜》写得水波摇动,月影浮沉,被闻一多先生誉为“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一千多年来,使无数读者为之倾倒,崇拜得五体投地。看这首诗折服你的不是啸咏高歌的狂放和霸气,而是婉约细腻的回肠荡气,虚实相间,刚柔并济。让人的内心世界波光浮动,潮汐连绵。

  相比之下,李白的诗就欠缺表达手法的回环

  往复,让人一眼洞穿,一望见底,缺失了退思冥想,含蕴隽永、一唱三叹和前呼后应的起伏跌宕之美,有些诗被诗人铺天盖地的豪情充斥,成了不含政治的口号、夸张过度的抒怀,读到最后总感觉,大好河山少了半边景色,一年四季少了冬雪秋韵。

  三、直抒胸臆和直奔主题应该是有区别的

  作为浪漫主义诗人,李白的思维力和想象力精婺八极,心游万仞,以特有的豪放直抒胸臆,使诗歌从楚辞的奇崛诡异和谲怪晦涩中跃离出来。李白的许多作品是以一根直肠和直言的口语入诗的,如“虽有数斗玉,不如一盘粟”,“珠玉买歌笑,糟糠养贤才”,要表达的心迹一语道破,不留情面,不考虑被责对象的心理承受能力,没有“香屏空掩,人面知何处”的悬念和包袱让你去抖。

  再如“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吟诗作赋北窗里,万言不值一杯水”,“人生漂忽百年内,且须酣畅万古情”,诗人当时的情感借助一定的夸张和比喻,明明白白地说出来,绝不搞那种“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欲言又止。

  就李白这种直抒胸臆,无所顾忌的诗歌秉性看,他堪称诗歌狂人,而且接近了诗歌“疯子”的边缘。许多常人、凡人不能说,不肯说,不敢说,天天压抑着、委屈着、埋伏着的话,他借了一樽酒培养的诗胆,一偏脖子就吐了出来。

  我们如果认真地去唐诗宋词的珠玉铺里捡抬一下,留下绝美佳句最多的诗人,非李白莫属。他可以无愧地成为中国古诗词中集佳句、绝句于大成的诗歌圣手,也可以成为中国文学史上佳句、绝句被后世文人引用、借用最多的知识产权拥有者。之所以能被广泛地借用和引用,就是因为他陈述直白,一语中的,借用到文字里,可以收到画龙点睛,借他山之石攻玉的奇效。

  但任何事物都是辩证的,这种不会拐弯的直抒胸臆,如果信马由缰,废弃门窗地直奔主题。那么就可能把诗歌的意境情态、语言技巧和字义后面的画面破坏掉了。

  如李白在《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一诗开头就是直奔主题写的。“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如果不分行,这完全是散文的开篇,这种写法太直白,太直趋而入,这种自大的口吻,对读者欣赏性来说是一种蔑视。

  其实读者在进入诗歌审美消费之后也是一头牛。他有自己强大的消化功能,他希望反刍,你的直奔主题于你来说是痛快极了,但对读者来说,他就丧失了那种读着、读着,心猛地睁开一双眼睛,有一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发现感。

  早期象征主义大师马拉美曾说过一句很绝对的话:“诗只能暗示,如直呼其名,诗的享受便减去四分之三。”李白一些诗歌的毛病就在这里,缺乏隐喻,太过直露。如果不是诗人在作品中频频有让人拍案惊奇的佳句和绝句出现,那么李白的诗歌是会被历史大打折扣的。

  为了验证我的观点,在这里举一个例子,《汉乐府集》里有一首《陌上桑》,有描写罗敷之美的句子:“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从句子来看,作者在写罗敷之美,但没有一笔直接写罗敷。一切都是隐喻和借喻,但在读者的想象中,每一笔都勾画了罗敷的美,美到什么程度,一万个人可以有一万个想象。

  实事求是地说,这首诗的作者没有李白那种冠盖天宇、气势夺人的才华。他和李白不在一个重量级,但他此诗里的这种零度情感表达和让局外人的行为举止说话的描述方武,却是李白应该学习的。当然我在这里说了也白说,李白已经作古,无缘与他相会、商榷。

  写到这里,我对李白诗歌短处的挑剔就一笼统倒出来了。挑刺者不疼,被挑者已无感觉。但很多旁观者可能会心里不舒服,认为这样评价,超越了诗人所处的特定历史时段,是不近情理的苛刻,是用今天的艺术标准给1300年前的古诗人打分。其实我就盼望有人打选样的抱不平,如此我心里才踏实。它可让我断定,我的挑刺行为不会让李白的艺术形象毫发受损。但李自如果转世再来一次,按照我的论点去修正自己的诗歌,那么李白就不是李白了,李白的诗歌也就无以成千古不朽之作,唐朝会倒塌一座丰碑。

  正因为有以上思维,我才在这里拿着显微镜检索李白诗歌的不完善之处,目的不是否定一代诗仙,也没有可能否定!我只是想通过查找大师的短处以为论据,让戴了一顶业余诗人帽子的我始终有一种清醒:诗仙李白尚且有短处,我等草根诗人何敢妄自尊大!

  就诗歌的发展看,脚下的路很长。因此每每动笔先要扪心自问,作品拿出来怕不怕读者拷问的眼睛?如果怕,就用心熬血,熬到了一定的浓度再去写。千万不要游戏文字,把作品写得像车祸现场——惨不忍睹。

  被遗忘的李白遗产

  这一别,就是远行,他将成为离人游子。母亲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仿佛这样就能把他镌刻进心里。

  他感觉到母亲在尽力地让自己平静,伸出手替他扣胸前那里的扣子,又伸出一只手去理他本来整齐的头发。

  接下来千叮咛万嘱咐,朝李白的行囊里塞这塞那,恨不得把整个世界装进去。他知道母亲的心思,此去路远,山高水长,荒无人烟,经常地会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母亲怕他饿着了,渴着了。但没想他背这么多东西会累着。

  李白毅然地转身,他认为男人的心就该是海,没有岸,可以淹死软弱的眼泪。他头也不回地走,一身豪气,两袖清风。他不知道就在他转身那一刻。母亲也背过身,两只手捂着脸,泪真的成了没有岸的河流,很久,估摸他走远了,母亲才回过身,泪眼模糊地用目光追着他,一直到他转过山弯。这时,母亲才彻底失态,像丢失了什么,蹲下身,失声痛哭。

  李白更不知道,母亲蹲过的地方,那片被泪水打湿的土地和母亲的心口一起痛了好几年,尽管它在第二年就长出了几株很顽强的草,但总被站在这里张望的母亲踩在脚下,用没有表情的痛分解一个母亲的痛。

  依照传统的说法,基因传递带有交叉性,一般女儿随父,但儿子性情禀赋大都像母亲。照此,李白的性格中应该有一部分遗传自母亲的生物基因。我们不苛求其有很高的含存当量,硬要把他提升到含饴弄孙、醉享天伦的超常境界。但作为一个必须以情感滋养灵感和想象力的诗人,面对绕膝长大的至亲骨肉,总该有一份常人当有的慈心和关爱之心吧?但我们走进有记载的史料去仔细搜寻翻检,发现李白在这方面的表现实在让人难以恭维。

  “如逢渭水猎,犹可帝王师”,李白用直率的语言告诉我们,他在等机遇,渴望一举成名天下知,实现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起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的宏图大愿。为让“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的理想变为现实,李白背叛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人个信条,他先是自我拔高地自荐,转而采用吹捧的方式巴结权贵,以求举荐。求取功名过程中,李白的人格本身已成为矛盾体。用褒义性词语评价:他有高度事业心,欲求兼济天下。如用贬义性词语评价:他是典型的官迷,志在谋求出人头地。李白对这种谋求的执著是超人

  的。“赐金放还”是一个很重的跟头吧,他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雄心不死。安史之乱后,他像发现了新大陆,翻身上了永王的战船,结果犯了路线方向的错误。险些丢了性命。但屡“钻”屡败的李白没有气馁,仍有百足之虫的那份意念。公元762年,太子李豫即位。李光弼南下清剿浙东叛军。刚刚遇赦不久的李白得到消息,认为这是取得功名的最后一次机会了,当时他已62岁,可谓白发苍苍一老翁,但他毅然投笔从戎。可惜天不从愿,他病倒了。

  直到客死当涂,他在功名上一无所有,真的是“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但他留下一笔巨大的精神遗产,即诗人传世的文章和他的1050首诗。尽管这只是其著述的十分之一,但就其所存诗文的艺术成就而言,这是一笔无法以价值估算的精神财富。谁都不能否认,李白是唐代最富有的精神富翁,他给后世留下可以万世受用的精神文化遗产。

  当我面对这笔遗产去进行归纳和厘别时,忽然,在无意间有了一个新发现:相对于这笔诗人投入了毕生情感的文学遗产,另一笔诗人情感投入几乎为零的人格遗产,恰到好处地被显现出来了。我们用分析的眼光去看,可以从李白对家人和亲情的亏欠中发现一种牺牲品格。这笔精神遗产带有社会硬通属性,它不光荣,但很崇高!

  诗人在创造这笔精神财富的过程中,全身心地投入,他忘我,忘家,笔直往前走,不顾及身边和身后的人,他义无反顾,心无旁骛,为事业,为功名,为求“济苍生,安社稷”,他低过头、弯过腰、入过狱。这期间,他的人格有可怜、可悲、可鄙的一面,但我们如果想想卧薪尝胆的勾践,想想甘受胯下之辱的韩信,李白以屈求伸的进取行为是不是就不高尚呢?

  同时诗人在创造和积累这笔社会财富的过程中,虽然一再被官场和功名冷落,但特定的身世、遭际和巨大的文学成就奠定了他一定的社会影响和地位。当时的李白也可算无冕皇帝,有着极广泛的社会交际和人脉关系。这种情态下,狐假虎威,巧借李隆基的庇荫,为自家儿女谋个一官半职,或以文寻租权力,采取换手抠痒的方式给子女求个前程,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便捷之事。但李白死心眼,一点都不开窍,辜负了大好机缘。至死,没有给自己的家人谋一点私利。

  写到这里,我突然感觉手里的笔钝了。落下的文字很空,很空。我们还是来看一段事实吧。

  大约在李白死后五十余年,一位由骨头里钦佩李白人格和风骨的官员范传正到当涂任职。他揣着一张旧地图,由当地人带路,到了李白的坟地。当时已近日暮,天色渐暗,有一股股风路过,把一座孤坟上的草摇得六神无主。他想起了“树犹如此,人何以堪”,心中油然生悲,眼角不由得有泪溢出。自己抹了一把,亲自动手把墓地周边打扫得干干净净。返回衙门后,下了一道令,从此不让人去山上掘采。之后他又四处寻访李白的后人。耗时三年终于找到了李白的两个孙女,范传正见到她们时,她们的衣服很村俗,而且粗糙,只是举动还有些安详。这时她们都已出阁,一个嫁给刘劝,一个嫁给陈云,都是当地老实巴交的农民。

  范传正问及她们的生活景况,她们说:“父伯禽以贞元八年不禄而卒,有兄一人,出游一十二年,不知所在,父存无官,父殁为民,有兄不相保,为天下穷人。”说罢便哭了。

  范传正听到这里,也两眼潮红。泪水潸然而下,他未想到一代诗仙,又与当朝皇上有亲缘关系,其后人竟落到如此悲凉下场。于是又详细询问,才从两女口里获知,李白因忙于功名、写作和求仙访道,一生无力顾及家事,加之妻子许宗璞早逝,结果其女平阳和诗人后来与山东一妇人同居所生的颇黎,因无人管教,一亡一失,均无子嗣。

  范传正面对诗人唯一的两个后人,看她们如此委屈地在农村生活,自己作为地方官实在是无法看下去,于是便劝她们离婚,然后想法帮她们改嫁到有些名望的仕族。她们很有礼貌地言谢,却没有答应,说出的一番话是极近李白人格和风格的:“夫妻之道,命也,亦分也。在孤穷,既失身于下俚;仗威力,乃求援于它门。生纵偷安,死何面目见大父于地下,欲败其类,所不忍闻。”范传正感其诚信,无言以对,想了良久,决定免去她们家的赋税和徭役,并问还有何要求。两个女儿异口同声地说祖父喜欢青山,因为那里是谢脁筑屋幽居之地方,他是祖父一生文学造诣上崇敬服膺的人物。范传正当即答应,元和十二年(公元817年)正月二十三日把李白葬在距旧坟六里以西的地方。

  写到这里我忽然开悟:从李白及其后人身上看到的这种精神,其实也是感天地,泣鬼神的!是没有写成诗文的诗文!是在某一时段,被某些人忽视或遗忘的重要遗产——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叫它——品格。

  其实,李白并不是没有儿女情长,替李白整理手稿的李阳冰说过:“自中原有事,公避地八年,当时著述,十丧其九。”由此可见,现李白所存的诗文稿只是其著述的十分之一。但所存诗稿中就两首诗是写给自己子女的,而且写得非常感人。一窥。可见诗人也是慈父心肠。如,“娇女字平阳,折花倚桃边。折花不见我,泪下如流泉。小儿名伯禽,与姊亦齐肩。双行桃树下,抚背复谁怜。念此失次第,肝肠日忧煎。”(《寄东鲁二稚子》)。再如,“我家寄在沙丘旁,三年不归空断肠。君行既识伯禽子,应驾小车骑白羊。”(《送萧三十一之鲁中兼问稚子伯禽》)字里行间皆是真情,可见诗人也有一副侠骨柔肠。

  但从李白的行为看,他是一个为事业功名谋,但从不为一己私利谋的人。为实现“攻略盖天地,名飞青云上”的政治幻想,他不惜屈尊求人举荐,但为自己的妻子儿女,李白从未向任何人开过口。

  难能可贵的是,李白不仅自身保持了这种品德,而且将这笔遗产传给了他的后人。伯禽在贞元八年因不禄而卒,其间,他没有借父亲的名望向县府作过任何讨要,也没向父亲的亲朋故旧伸过依赖之手。活得低调,倒下无声,这颇有点“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硬气。

  其实那时,以李白与朝廷的亲缘关系,或以他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只要李白张个口,或是伯禽像时下一些人一样打着父辈的旗号出去一招摇,那么金钱、利益、名誉和追捧就可能接踵而至,意想不到的好处和方便也定会“大珠小珠落玉盘”。但李白没有这样做,伯禽没有这样做。李白的两个孙女更是挺拔得骨骼铮铮,在范传正把方便送到眼前之后,不肯伸手去接。她们这样做真的让人击节赞赏。传承下来的这种品行就成为一种为人敬仰的高贵气质。我愿意用灵魂为之叩首!它放大了,就是民族的魂魄。

  它可以被认定为李白的另一笔精神遗产吧!这种品格我们称之为精神遗产,它和诗歌不属于一个审美范畴,但它所展示的人性美是本质的大美,它是肯于把骨头和灵魂捐出来的人才能进入的一种至高境界。它没有诗歌那种形式和艺术的美,但它的一个名字叫光荣,另一个名字叫高尚。

  由此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老子不要包养儿子的一生,儿子也不要指望老子一辈子。

  扶你的或者你扶的人,其实是拐杖,只有在割舍中放开,这时子女才能站起来,有自己特定的一行跋涉足迹。即便是在事业、官场、功名的竞争中一次次失败,一事无成,最后把自己碾成一粒灰尘,但你看看李白的后人,你定然无愧!她们做了农人,弯着腰在三亩九分地上种田,但她们的人格却顶天立地,可以永远站立。

  这让我想起那句诗: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做父母的有时要狠狠心,自己的儿女同是社会的一分子,要让他们在社会的分子群里,自生,自励,自立、自强,这样才能根深本壮,生生不息。

  这样的生命,即使历经坎坷,折戟沉沙,但它的骨头会成为化石,是另一种生命。否则,活得再好,也只是生存,是躲在另一种形式的襁褓里的生存。这样的生命懦弱可悲,它的别名叫——行尸走肉。

  责任编辑杨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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