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间那壶酒
当年的月还在,照着当年的花丛。当年的李白走了,忘了花间那壶酒。如今,醉倒过一群脚印的地方长出了沉稳老到的树根,酒的醇香被时间酿成一年一度的花香,依旧恋恋不舍,坐在听惯了诗人吟诵的枝头。
那些来来往往的风,偶尔会碰醒在这里居住的眼睛。,朦胧中,花辦席地,树叶吟风,酒香坐在会呼吸的花影里。这时一位隐匿于他世的大诗人会于记忆的那厢掀帘,面色酡红,从一首脍炙人口的诗句里走出来,走得仙风道骨,狂傲不羁。这是一种气质都要叹服的气质,玉树临风,冠盖京华,如横空出世的一段历史风骨,俯仰小天地,笑傲皆文章。
此刻,月亮别无选择,必须铺排大唐盛世的恢弘气度:幕天席地,纵意所如,银光泻地,一统江山。让一代诗仙故地重游,有一种醒来顿感乾坤大、壶中悟得日月长的超现实主义感受。然后把酒向天,重温“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优美幻景。到了此时,我也会“开琼宴以坐花,飞羽觞而醉月”,嘴里喊着“感情深一口闷,感情铁喝出血”的新酒令,与一代酒仙推杯换盏,把酒言欢,直喝到:一段豪肠,对酒当歌九成醉;一身风骨,玉树临风七尺白。
酒只喝到九成醉,我给自己留下一成清醒,是想在这前世未遇、今世难逢的奇异幻象中有一种新发现。我想用凡胎肉眼认真看看,顶戴了诗仙、酒仙双重桂冠的李太白,一旦喝到了酒酣“诗”胆尚开张的忘我境界,是否真能“三杯通大道”、“斗酒诗百篇”。
结果是让我大跌眼镜,满世界地找了一次碎地为银的玻璃。我真没有想到与我对酒当歌的李白并没有他在《将进酒》中标榜的那种“斗酒十千恣欢谑”、“会须一饮三百杯”的英雄海量。我们“一杯一杯复一杯”的酒盅只有五钱的量,大约腾空了27个二两装的小酒瓶。他就把自己喝成了“红颜”,用现在流行的说法是喝高了。他先举着古怪的眼神说我身后的墙在走。然后由沉默不语的状态逐步过渡到酩酊大醉。其间全不见郑谷所描绘的那种“高吟大醉三百首,留着人间伴明月”的儒雅风范。至于其间的许多细节,无论是出于对诗人隐私的保护,还是碍于诗人已在百姓心头扎根的文星和酒星形象我都不能披露。在这里只把扶他返璞归真之后,我为遇到的另一个醉酒之人所作的小诗奉上。你可以由此及彼去展开联想,用你自己的思维去思考,当一个人喝酒喝到花看半开,酒入微醺之后,究竟是才思泉涌,“飞流直下三千尺”;还是失态忘形,“醉里忘却巴陵道”。看吧,这首诗歌是我给大家用以对照的一面镜子。
又喝醉了,醉在方寸之外
脸色酡红,也算表演前的化妆
看吧,他正被一条手臂扶着走
摇摇摆摆,一个劲儿埋怨世界高低不平
果然,平坦的马路把他绊倒了
他趴在那里,仿佛是拥抱地球
吐了,把酒足饭饱和胸中的郁闷都吐出来
吐在那段和他过意不去的路面上
感觉轻了,人在飘
轿车前,他本能地掏出六神无主的钥匙
一只清醒的手伸过来,夺走了它
几个平常对他毕恭毕敬的人,现在
公然违背他的意志
把他强行塞进副驾位
微醺中,他依然有一种酒仙的霸气
双手在方向盘的部位抡了几把
嘴里蹦出一句酒精都会被惊醒的话
“搞邪了,谁这么大胆
连我的方向盘都敢偷!”
不过你看完这首诗,开始在心里为李白画像前,我也要老老实实向你作个交代。我给李白喝的是山东产特制的琅玡台酒,李白只知道这是酒,不知它有71度。这可不怪我,要怪就怪历史,是历史让酒的度数与时俱进了。另外我用的壶是特制的鸳鸯壶,是名人政要的护身壶,里边有机关,给李白倒出的是酒,给我倒出的是水。特过瘾,李白喝得临趴下之前,还拍了我一把,大着舌头说:哥们儿!你,你,真英雄海量,老,老老李我服了。
我之所以坦白,是想让你于对照中思辨时心里有一杆秤,能找出一个让自己真正信服和认定的准确答案。因为历史走过的路太长。时间像一块抹布,在擦亮一些东西的同时,也擦去了许多东西。久而久之,人云亦云的以讹传讹和弄巧成拙的历史误会就成了同谋,它们既扩充了野史的编外储量,也增加了野史的编内水分,给人一种“烟笼寒水夜笼纱”的朦胧感,让人不敢不信,又不敢全信。
就以李白和酒的关系而论,从浩如烟海的史料和典籍中钩沉记忆,真说不清是李白神话了酒,还是酒神话了李白。给我的感觉是,李白与酒恰如兵器中的长矛与盾,互为因果,相得益彰。我草略归纳了一下,大约有以下几种颇有影响的说法:
酒是李白的诗胆,有诗为证:“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酒酣诗“胆”尚开张的李白此刻一身傲骨,有一种“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凜然正气。
酒是李白的灵感,有诗为证:“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酒后的李白“兴酣笔落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州”,每每有超人想象的绝世之句,如:“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这是神仙才有资格吟诵的句子,李白写出来了。就因为灵感让其才华在腹内不停地回肠荡气,他才有“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等更多的千古绝句。
酒是李白的自信,有诗为证:“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三杯热酒下肚,“举杯消愁愁更愁”就扔到了夜郎西。在他眼里“天生我材必有用,千斤散尽还复来”。这时可以把自己兀自放大,不管是谁,都敢平起平坐,“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酒是李白的知己,有诗为证:“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常照金樽里。”酒和月是李白诗歌里使用频率最多的两个字。如果说月是李白的诗魂,那么酒就是李白一生不弃不离的知己。“会须一饮三百杯”,“径须沽取对君酌”。追在一段摄人魂魄的酒香身后,我们可以看见飘飘若仙的李太白干抑扬顿挫的平平仄仄间行吟,把约会的脚步走成歪歪扭扭的诗行。
酒是李白的至爱,有诗为证:“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私下里,诗人围炉对酒,促膝夜话。聚会时,诗人公开宣布自己的爱酒宣言:“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真可谓酣畅淋漓,直言不讳。
酒是李白的傲骨,有诗为证:“黄金白璧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不管是酒壮英雄胆,还是借酒装疯。总之,有一种不受羁绊的洒脱与豁达,因此笔下的句子也就不同凡响。如:“我且为君槌碎黄鹤楼,君亦为我倒却鹦鹉洲”让人读了惊得舌头打战。再如:“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如若出自他人笔下,定会被斥责为太出格,太离经叛道。但这样的句子李白敢写,因为他的骨头不同,文化叫它傲骨。
以上种种对李白的评说我是赞同一半,反对一半。若依我个人一孔之见,我认为酒是李白身边伪装成朋友的敌人。
首先,这个敌人借诗人“将进酒,杯莫停”的豪饮,如一条大河波浪宽,淹没了本该属于李白的更多的惊世骇俗的灵感和创意。
我们知道,诗人是需要灵感的,灵感是天分的影子。有了灵感,诗人的笔就能化腐朽为神奇,就能让一块石头睁开眼睛说话,让一朵花开出九十
九种颜色。但灵感不会凭空产生,灵感一定有自己横空出世的根基和土壤。那就是厚重的生活积累和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灵感从不青睐守株待兔的人,灵感要靠你用细致的眼睛和细致的心灵挤进时间和空间的体内去酝酿,那样才会有临官受孕和其后的十月怀胎,才有那剪断脐带的嘹亮一啼。
从这个意义上讲,灵感是风从生活和承载生活的土地上吹来的神奇种子,是诗人生活积累达到一定厚度时的一种情感和文学修养的发酵。而酒只是一种可以刺激脑丘,使人进入快速兴奋的液体,一旦喝过了量,它就成为一种麻醉剂,使人的兴奋急转直下,进入意识的空白地带,进而瘫软为一摊烂泥。这时灵感和才气是千呼万唤无知觉的。你指望他“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真个是白日做梦了。按理说文人墨客相聚,把酒官欢,吟诗诵赋,是碰撞智慧,激发灵感,生发名言、绝句的天赐良机。可关键时刻李白被他的敌人——不动声色的酒精,悄然放倒。吐出来的不是诗,是和诗毫无关联的另一种物质。
有人会说这是因为李白彻底醉了,但酒有微醺之时。似醉非醉,物我一体,“雨后飞花知底数,醉来赢得自由身”,这恰恰是进发灵感的绝佳时刻,要不何有杜甫的“李白斗酒诗百篇”一说。猛一听有理,细思量无力。理由有两点:
其一,“李白斗酒诗百篇”看来是把李白置于前,将酒置于后。但重心是酒,给人的感觉是酒比李白有才,夸大了酒的作用,好像李白只有斗酒之后才能赋诗百篇,使杜甫有了文人相轻、明褒暗贬之嫌。
其二,大凡喝过酒的人都清楚,宾朋相会,酒逢知己,你酌我饮,我饮你酌,势如长鲸吸百川,谁还容得了你把微醺铺陈为一段不许侵犯的特定场景,然后孤灯独照,端坐在那里捻几根诗歌的胡须。即便有人极有定力,一酌一笑一赋诗。但斗酒入腹之后,当酒精的作用长驱直入,诗人的肝脏会派出酶列阵迎敌,双方交锋,杀声四起,诗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亢奋状态,轻官细语被豪言壮语所取代,恐怕也要兴酣而起,扶醉而吟了。
以此推论,我就斗胆而为,在杜甫的千古绝句里塞一个字——吟。
实际上古人和现代人喝酒有许多相像,就像李白一句诗里所刻画的“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就过程看:酌酒,对饮,浅酌,痛饮,豪干。海灌,狂饮,纵酒;就结果看:微醉,浅醉,半醉,沉醉,稀醉,烂醉,醉倒,醉塌,醉瘫;就表现看:面红,官多,舌大,重复,眼直,傻笑,悲戚,不语,腿软。
只要进入了以上三种状态的初级阶段,“静如处于”就和诗人告别了,康健开朗、热烈狂放的氛围容不得你骑在时间的马上苦思冥想,搜肠刮肚。这时最需要的是发泄和释放,就像我们今天的人,酒足饭饱之后要去KTV包房吼歌、蹦迪一样。只是古人没有这个条件,于是把各自写好或背好的诗词拿出来吟诵,以抒发情怀,营造气氛。如此看杜甫的名句就应该改为——李白斗酒“吟”诗百篇。
其次,这个敌人借李白逞强好胜的心理曲意逢迎,让李白在满足虚荣的过程中用自己的失态行为不断地自己给自己进谗官。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只举一例:几碗酒把头喝大了,他就敢把自己放大,放大,再放大,让高力士给他脱靴,这种境况下其他的王公大臣怎么想,能容了你“子系中山狼”,未得志就猖狂。所以李白一辈子混到头,除了凭借真才实学获取翰林待诏之外,基本没有什么新进步,其后还不断遭贬,“随风直到夜郎西”。最终呢,“闲来垂钓碧溪上”成为现实,“直挂云帆济沧海”化作泡影。不是青莲居士无才,根本问题在于敌友不辨,恃“酒”傲物。
另外,这个敌人借了李白的偏激,让你近处有所得,长远有所失。我只从两个方面谈点儿拙见:
一是,酒在捧杀中让李白陶醉,使其诗歌的表现手法由多元化滑入了单一化。以至于今天的专家学者一尽地把李白归为豪放派的浪漫主义诗人。其实李白是一个文学素养和修养极其全面的诗人。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婉约派和豪放派的表现手法他都应用自如,游刃有余。他既有浪漫主义作品,也有现实主义作品;既可以婉约,也可以豪放。你细读他的《长干行》、《静夜思》、《丁都护歌》、《子夜吴歌》等诗,就会发现其表现手法是多元交融的。但一味地嗜酒、酗酒使诗人多了豪气,少了静气,一味地崇尚飘逸浪漫,在挖掘现实的深度上输给了杜甫和白居易。
二是,酒在给予李白某些生理和心理满足的同时暗藏了无数杀机。“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是何等的风光旖旎,酒色俱佳。有这样的情景交融来滋养性情,不需撩动石榴裙,也不消暗香盈袖,诗人怕已经兀自销魂西厢了。似这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放荡下去,结局就不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了。很可能要把醉死梦生反过来写。写成梦生醉死。我这么说不是谶语,是诗人用自己62岁的生命长度验证的一个事实。只是这位诗仙兼酒仙至死不知自己是因慢性酒精中毒而患“腐肌肋”,死于自己视为挚友的那个敌人。因为这一病症在当时还无法诊断,这一病称是今天的考古学家和医学专家共同研究出来的新成果。所以李白这一生于酒、于死都是糊涂的。以至于后人把李白与酒的关系看得比李白的死还重要。在他驾鹤西去以后,仍有许多文人骚客呕心沥血,硬是为他编出个醉酒之后,于采石矶入水捉月而死的动人传说。本想塑造一个风流倜傥、飘然而逝的谪仙人形象,却不想还是被酒这个宿敌给他画了个句号。写到这里我啼笑皆非,发自骨头地为李白而悲。
一代诗圣,一世爱酒,结果爱了一个一生没有看破的敌人。我还能说什么,我只能用他脍炙人口的《蜀道难》前三个字作结尾:
噫吁戏!
别让诗仙坐在轿子里
酒乃五谷之精,喝酒喝到了“墙走我没走”是一种境界。此时脑体万分激动:乱云飞渡“无”从容,万象纷呈有神思。微醺中,凭一双醉眼看李白,虽乏老到与通透,却能于失常之处凸现超常,生发许多做常人时根本无法领悟的奇思妙得,遂抄录下来,以求趣味相投者雅正。
都说李白活着,其实他死了,否则何有“千古绝唱”?
都说李白死了,其实他活着,谁见有人把他从诗的圣殿中抬出来了?
李白在中国诗坛上是一个永远不能再生,却又永远不能盖棺的诗之魂灵。晨钟暮鼓,日走云迁,去也兰舟,远也红楼,时间义无反顾,把多少往事化为云烟,李白和他的诗歌独自凭栏,无限江山。他已超凡于生死大限,进入了亦真亦幻、亦存亦灭的至高化境。说起他的名字家喻户晓,谈及他的相貌人人陌生。尽管其钢字号崇拜者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对他长相作出了极具文学和艺术概括的描绘。但“眸子炯然,哆如恶虎,或时束带,风流蕴藉”这十六个字显然太过抽象,留下了一千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想象的任意空间。这就使李白本身成为生物体玄学,很像而今随处可见的寺院庙庵,从远处一望,大同小异,一眼洞穿。可一旦潜心诵拜佛经禅理,悟其三世轮回的高深境界,才知道一切离我们既近又远,既清晰又玄乎。也许每个人穷其一生都搞不清楚。但正因为搞不清
楚,它才显得渊博高深,让人有一种“不识庐山爽面目”,想识庐山真面目的究根问底心理。这就使李白和他呕心沥血的诗作进入了中国文学宝库的巅峰。他所掘取的诗之宝藏进入了共有空间,作为一种社会意识财富。谁都可以拥有,但谁都无法独自占有。
所以有人说:“李白在中国诗坛上既是造极之顶峰,又是普普通通一基座;既是幻想中才有的神,又是生活中实有的人;既是永恒的一颗巨星,又是文学星空中千年不遇,瞬息而过的一颗替星。如果用诗人的笔为他立传,我会这样写:
多少帝王将相死了
泱泱大唐
只剩下几具陶俑和唐三彩
李白
还有那些从不弯腰叩头的诗句
活着
李白已经以他诗歌的艺术成就将自己的作品定位在一个与历史共进的动态过程中。你可以把李白视做诗之峰峦中储量丰富、贡献超群的一座老矿山,也可以把他看成方兴未艾、尚待开采的一处新矿区。它允许任何人从任何方位进行任意的采挖,却容不得任何人以定于一尊的霸气进行随意的封定或垄断。”此话说得似乎过于绝对,但细一想却绝对地对。想想吧,倏忽而过的千余年间,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文人学士、硕才鸿儒繁若星辰,在众星拱月的碰撞中,智慧的火花在历史的天际划刻出多少睿智而精辟的评断,可谓堆之成山,流可成河。可憾的是,它们大都被历史这位老人用时间的筛子轻轻抖搂掉了。有影响的幸存者微乎其微:一位是贺知章。他以友情开胸襟,用胆识饱蘸了才气,挥就灵感,让笔尖上走出了“谪仙人”,三个大宇惊得世间文人五体投地,一尽成了学舌鹦鹉。再一位是杜甫,苦吟三年,练就了“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绝妙诗句,既把李白,推上了诗之峰巔,也圆了自己“语不惊人誓不休”的苦梦!真可谓前世不谋,后世而合了。二人神之相交所孕化的一种珠联璧合的默契。从此在诗的圣殿里悬起一副一劳永逸、地久天长的“绝联”和“绝批”。让丛丛翰林、莘莘学子从此熄灭了僭越之心,无意识中做了中国追星族之鼻祖。并在不练而就的炒买炒卖中,把这滚瓜烂熟的“绝批”和“绝联”演化成了“文学作坊”中必不可少的金奖“味精”,添进了所有和李白相关的名典、名著,弄得后辈人如痴如醉、如梦如呓,像得了真传的佛经、梵语一般,滔滔不绝地吟诵传唱于天地之间。
不幸之不幸,今天遇上我这“三‘瓶过后尽开颜”的朦胧后生。借着七分辞壮胆,留有三分醒看人,飘飘若仙时,高低贵贱、身份等级一并去了云水间,世间只有天空大,能在我眼珠里站住脚的人越变越小,越来越少,目空一切的我四大皆空。于是就有了下面一段我自己醒后都不忍卒读的胡言乱语,出于坦白,圖囵抄上,以求教于大方:
把“谪仙人”当成骑士勋章别在李白胸前,多别扭啊,被贬谪的人一定是让上司或某官人不爽的人,感觉他“嫩”人碍事,因此才被罚为“闲”人。闲人和仙人是不在一张桌上吃饭的陌生客!两者南辕北辙,不是一股道上跑的车。即便把他算作受了降级处分的仙人,但仙人一般采菊南山,不食人间烟火,泯灭七情六欲,哪来的底蕴滋养灵感、激扬文字呢?
把“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这样的绝句抖开,作为贴在创意之门上的封条也不妥,有舍我其谁的感觉,这等于向那些怀有鲲鹏之志的人诵读“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警句。不知杜工部想了没有?真理向前一步就是谬论。您把李白抬举到了“笔落惊风雨”的高度,就等于说他落笔即点睛。一个人只点睛,那龙由谁画?没有龙,这睛点在哪里?点了何宜?谁个能辨他是龙睛还是鼠目?所以我历来把这种过头话视为“一句顶一万句”的变种。任何人坐进了这顶轿子,要么被颠翻,要么被颠晕。至于“诗成泣鬼神”更让人不能接受,写咸一首诗就让大家享受一阵鬼哭。沐浴一头鬼泪。果真如此,评价李白的1050首诗恐怕就该用我的一句名言了:“诗成人抖,脍炙鬼口。”
说真的,其实李白没有造神者抬举的那般高,掏心窝地说:李白只是一个前“有”古人,后有“来”者的诗人。因为前“有”古人,才酿成了《诗经》、《古乐府》、《楚辞》等诗歌艺术的“陈年老窖”,也才使李白在“会须一饮三百杯”的豪饮中汲取精华,把超人的想象和奇崛的艺术夸张啸咸七分剑气,凌空出世,“横绝峨眉”,绣口一开,吐出半个盛唐;也因为后“有”来者,才在仰慕、继承和望其项背的追踪中把李白在诗坛的地位和价值充分体现出来,并在比肩樓踵的继承者和发扬者毫不留情的追超中,展示了他艺术价值之外的另一种价值——砥砺。
看罢这一大段话,一定有人斥责我酒醉出狂言,但我相信,并永记一句民谚:“酒后吐真言。”说真的。已有李白的因狂遭毁做前车之鉴,我不至于傻乎乎地去重蹈覆辙。之所以敢歪驳贺知章和杜甫两位诗坛巨匠,是因为学识浅薄的我没有领略过整里夺尊的辉煌,所以就没有尽失颜面的顾虑。因此,才试图通过这种冒“狂妄”之大不韪的打碎,去动摇一切有可能扼杀创造的至尊至圣的垄断。目的很简单,只想陈述一个看似简单其实并不简单的道理:“山外有山,楼外有楼。”
但愿某些站在泥土地上,却把自己看得比泥土厚重,功名路上只为功名,整日琢磨如何化茧为蝶,一路飙升的咄咄逼人的新霸主侯选人们能够明白:世上没有绝对的“顶峰”,无论是自己造势,耍一些伎俩把自己装扮成“顶峰”;还是把别人推上“顶峰”,又借推别人把自己带上“顶峰”。结果都是孤家寡人,“高处不胜寒”。看似得到,实为失去,从此成了被悬崖峭壁呵护的心尖子。恰如定于荷角上的一只蜻蜒标本,尽管很精美,很夺目,很诗情画意,但它终是一种丧失了活力的景致,倘若舍不得在打碎中重组或重建,留给人间的只能是一种无生命活力的僵死和单调之美。
我想谁都不希望倜傥洒脱的李白这样,更不希望那些有可能超越李白的人这样。
李白毕竟是李白
时下,名人打个喷嚏就有人究根问底,以至妙笔生花地做成文章。相比之下,李白作为“文物”级的超级名人,其家世、出身自然就和UFO、神农架野人一样惹人关注,谁都想破解这个千古之谜。“八旗子弟”寄望由此找到“将门出虎子”的佐证,平头百姓则希望得到“寒门出奇才”的慰藉……
遗憾的是,这位“日试万官,倚马可待”的诗人似乎存心与人为难,对自己的家世和出身“犹抱琵琶半掩面”,始终没作过清楚的交代,害得文史界为此不知写秃了多少人头和笔头,终无盖棺之论。按理说李冰阳是最有资格拍板的,他作为李白的族叔,在诗人弥留之际代录其口授,出了《草堂集序》。据言而记的白纸黑字写着:李白“陇西成纪人,凉武昭王暠九世孙”,“中叶非罪,谪居条支”。但范传正不买账,在《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中冒出一句“隋末多难,一房被窜于碎叶”。从此,“谪居条支”和“窜于碎叶”成了争辩的焦点。但阅完李白全诗却发现他在诗集中亲笔交代的出身地与二人所言大相径庭,可列出的有四处:《题嵩山逸人元丹丘山居》说:“本家紫云山(今四川省)”;《寄东鲁二稚子》说:“我家寄东鲁(今山
东省)”;《上张相镐,其二》说:“本家陇西人(今甘肃省)”;《上裴书》说:“本家金陵(今南京市或魏金陵)”。可见李白对自己家世和出身很不负责,完全是东一榔头西一棒。生于其死后的研究者们,在文献不足、谱牒难求的境况下,当然只能以执著为针,靠想象做线,通过猜测和推断把相关的断点和印痕尽意地联补了。陈寅恪先生算一位高手。他于本世纪初一别常论地提出:李白“其先世于隋末由中国谪居于西突厥旧疆之内”,因而“其人之本为西域胡人”。詹英先生随之唱和,摆出了数则旁证。此论倘得成立,定是一轮冲击波。因为就此之后,李白将成为中国历史上文学名人中唯一的“归国华侨”和“混血儿”了。
堂堂“诗仙”居然是“出口转内销”,这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残酷和严峻。于是首先有杨宪益先生提出疑义,然后叠列出一大堆的论据把李白定为“氐人”。其后有史学权威郭沫若先生开炮。出语几近于批判:“我们首先要问,如果李白是‘西域胡人,入蜀时年已五岁,何以这位‘胡儿能迅速而深入地便掌握了汉族文化?”“陈氏不加深思,以讹传讹,肯定为因罪窜谪,他的疏忽和武断,真是惊人。”有意思的是郭老对陈寅恪先生作了言词凿凿的否定后,自己却未就此做任何结论,这不知是权威的疏忽,还是权威的高明?
直到1984年10月16日兰州大学张书城先生在历览百家、重新考证归缀的基础上,才在《光明日报》上公布了新论,把李白归为西汉李广、李陵,北周李贤,隋朝李穆一系的后裔。但仅隔12天,10月28日台湾学者钟吉雄在《台湾时报》刊文,推认李白为唐太宗李世民的曾侄孙……
时至今日,围绕李白的家世和出身,你方认定我否定,一派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景象,真个是“云深不知处”了。对此何东平先生归之为:“一连串的家世大事,李白终身保密。”倘如何先生所言,我真不知该用聪明绝顶,还是用残酷至极去评价李白。因为他在巧埋伏笔,首创了“模糊效应”之后,便在不断的难倒和否定中枪毙了一代代注家和学者,同时又造就了一代代注家和学者。这就等于靠一种人造的非基因继承法形成了香火延续,把一个后人永远无法解开的死结设定为诗坛的论题,让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持续争辩始终围绕诗人留下的谜底打转转,实现了嗣绝而族旺。让本家一系借“疑点”而热,永远成了史学界关注的焦点。真可谓一箭双雕。但我认为这只是何先生的无可奈何之语,因为李白只是一个诗人,诗人没有那么深的城府,更何况李白一生行万里路,读万卷书,月下捻须,苦炼诗句,说到底还是有“文章千古在”的功名欲。他能在当世就被名人称为“谪仙人”,也算门庭前世有紫气,折得了一枝光宗耀祖的香花。这时的李白不会唱:“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因此没有存心保密或造谜的必要。之所以成迷,只能怪历史的磁头被时间洗磨得久了,出现了消磁,永远失去了这段记忆。可有人至今不改痴心,愿当枉为的“书鱼”,甘心情愿地要在故纸堆里终了一生,妄想着有一天能诚动天地,用自己的发现亲笔抹掉李白给后世悬下的那个巨大的问号。叫我看,这永远只是一种痴的可爱的雄心。
要知道,凡是历史用时间作锯条割去的东西,凭你用任何想象和推断的焊条去弥合,都不再是其本质。你可以这样“焊”,別人也可以那样去“焊”。既然是各取所需的随心所欲,那么人们都还是愿意按自己的认识去构想。因此一万个人对李白就该有一万种看法和结论。比如我吧,就认准了李白是唐太宗李世民的曾侄孙。我是从生存条件去联想推断的。李白从25岁(开元十三年)起“仗剑去国,辞亲远游”,直到62岁(宝应元年)去世,将近40年间没回过故乡。此间李白如闲云野鹤一般漫游,不打工,不倒买倒卖,也不是签约作家,这儿“斗酒十千恣欢谑”,那儿“吴姬压酒劝客尝”,如此商消费,没有富厚的靠山是难以支撑的。
那么靠山是谁?郭沫若先生认为是其父李客和坐庄于九江、三峡的兄弟。不错,李白的父亲和兄弟都是大富商,以其资产养上几十个闲人绝没问题。但李白不是闲人,而是“仙人”,他云游四方,一倾千觞。自从别家到别世,再没回去过,再浓的亲情也疏远了,凭李白的傲骨,是绝不肯向家人伸手的。另外,限于当时的交通、邮递和货币流通条件,“五岳归来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的李白也不可能完全依靠家乡这根脐带。于是后来的研究者又推测出李白的多种生存方式:如有的从《与贾少公书》“穷与鲍生贾,饥从漂母食”的诗句里找到了蛛丝马迹,猜测李白为了生存曾“混迹渔商”,做过买卖;有的甚至猜测李白有吃软饭之嫌,是靠两次入赘宰相家门为婿,获得了田产、房产和陪嫁,然后靠房屋租赁,或去当铺典押来维持生活的。
我认为以上推断都无法让人信服。首先,李白是一个敢于以生活经历和感受入诗的诗人。况且翻遍他的诗集也没有这方面详尽的记载,至于“混迹渔商”,“穷与鲍生贾,饥从漂母食”的诗句我认为可以从多角度理解。依我个人愚见,一个深入民间釆风、游历名山大川的诗人会与各色各类人打交道,用“混迹”这两个字非常贴切。但在渔民、商贾中采访和直接经商渔利有着天壤之别,不能混淆。至于诗人游到了山无鸟行迹、村有犬吠声的穷乡僻野,口渴肚饥,为了把壮丽事业进行到底,出于求生本能。向路過之人借点用物,或向溪边浣纱的漂母讨一盘饭吃是很正常的。现今很多“驴友”们都有过此种行为。至于说李白靠“倒插门”方式巧获资产,并通过物业经营赚取流转资金的说法可能就更站不住脚了。且不说当时安陆等僻野之地有没有物业租赁和当铺等经营方式。首先“倒插门”一说就值得商榷,李白这人婚姻关系是复杂了点儿,一生和四个女人有夫妻关系。而且第一任和第四任堂客都是宰相的孙女。仔细翻查李白的诗文,他在给安州裴长吏的信中确实说过这样一段话:“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憩迹于此,至日移三霜焉”。但武断地把“见招”二字等同于“入赘”,从《说文解字》的角度看就让人无法信服。“赘”,质也。也就是“人质”,家里穷,无钱,无聘礼,就把自己当聘礼成人质归入女家,一般是先做家奴,经过实践检验,认为合格了,然后晋升为女婿。李白何等人士?其父和兄弟皆是大富商。卖身为奴的事儿是绝不会干的。再从《辞海》里查,没有“见招”一词,无法把它和“入赘”必然连接起来。就李白这段话的字面意思分析也没有“入赘”之确切含义。我个人理解是许府家人见大诗人李白到了安陆,满腹经纶,一表人才,就召见他。孙女仰慕其名,躲在帘后一眼钟情,颔首应许。许家就表示想把孙女嫁与李白为妻。李白正好到了男大当婚的年龄,一看女方知书达理,也有姿色,就应了这门婚事,只是当时交通不便。其三亲六眷无法翻越“猿猱欲渡愁攀援”的巴山楚水,所以无法大操大办,双拜高堂。只能举行了一个简单朴素的婚礼,只身一人叩拜女方父母。这就给前来参加婚礼的人留下了李白是“倒插门”的印象。又经口口相传,历时千年以后,不是事实也成
了事实,李白跳一万次黄河也洗不清了。
那就要问了,李白到底倚靠什么打发了自己的一生呢?我想就是靠太宗曾侄孙和翰林待诏这两块金字招牌。之所以有此推断,是因为现实遇到的人和事给了我产生联想的土壤:而今确有这样的人,三杯酒下肚,吐出其姑父或姨父的大名,马上让人刮目相看。从此“一片明月照姑苏”,会有很多趋炎附势的新朋相邀,“一日三餐有鱼虾”,还有顾问、名誉董事长、兼职公关主任等有职无责的头街和可观的灰色收入,倘若不赴、不吃、不受还是不给面子。您想想,封建王朝倒了已近百年,尚有遗风残存。那么在皇权至上,“相府丫环七品官”的年代里,李白游到哪里,打出太宗曾侄孙和翰林待诏的大旗,再有人从旁边添油加醋地随声附和,把“皇祖下诏,征就金马,降辇步迎,如见绮皓,以七宝床赐食于前,御手调羹以饭之,谓曰:卿是布衣,名为朕知,非素蓄道义,何以及此”的感人场景一描绘,这是何等的荣耀和威赫!另外,但凡能和诗仙李白接近的人一般也非等闲之辈,作为出类拔萃的人尖子,大都城府过人,目光长远,深谋远虑。他们知道官场有时就是赌场,政治这东西朝秦暮楚,变幻莫测,“东边日出西边兩,道是无情却有情”。你今天看他虎落平阳被犬欺,说不定睡了一觉,皇帝想转了,龙颜大悅,能“赐金放还”,也能诏令即刻进京。人家就是东山再起别样天:这样想,现在破点财,摊入些许成本养一个闲人,既可以落下乐善好施的美名,又可以在两人之间奠定患难之交的友谊基础。到了他枯木逢春之时,“苟富贵,勿相忘”,这句话是有资格说说的。这种普遍性心态蔓延开来,就为落难不落架的李太白营造了“王公大人借颜色,金章紫绶来相趋”的特定生存空间。这是李白的无形资产,是能产金子的金字招牌,是李白受用终身却未进工资档案的“声名禄”,李白生时,它比“诗仙”这顶桂冠有价值得多,作为书法和诗赋均有很高造诣的李白,既是书法名人,又是名人书法,出手一对条幅。或一篇碑颂,同样的尺幅,笔润可能就要高出别人很多倍,当中自然有隐性价值。你看“声名禄”真格能称李白的衣食父母了。
但李白毕竟是李白,他懂得借用,却从不将此视为真正的财富,他仅以此作为支撑生活和实现艺术创造的一种可用资本。一俟使命完成,他便委托历史,把真有价值的东西全部交付了后人,同时又与历史合谋,把那些毫无价值、留而无用的东西全部作了陪葬,与自己一同寿终正寝了。
让有价值的永存,让无价值的毁灭。这既是李白安排的结局,也是李白对后人最清楚的交代。
责任编辑杨靖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