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生态;乡村振兴;人与自然;新农村
一、乡村振兴理解意义上的生态缺失
绿色村庄建设是指改善农村人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到2020年,全国农村绿化环境有所增加,这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又一个部署,為了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是传统意义上乡村振兴更偏重于城市化建设和工业化建设,即以城市工业化建设来进行社会新农村建设,这种发展思路必然会导致乡村振兴道路上生态的缺失,实现乡村振兴需要以马克思生态哲学思想为指导。
2017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推行乡村振兴战略。十九大指出,“三农”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国计民生,必须解决好“农村、农业、农民”存在中的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都得到快速发展,农民群众的温饱问题都得以解决,但农村和城市的发展差异化还很大,两者之间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城市的二元结构严重影响着我国农村的发展,也影响着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容易造成城乡断裂,也会影响城市本身的发展。深化改革,统筹城乡发展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通过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生态新农村,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对于乡村振兴是实现农村城镇化建设还是生态农村建设这个问题,很多人都理解错误,普遍认为乡村振兴就是要实现农村城镇化建设,在农村开办工厂、新建高楼,原有的村庄田地都被一些新工业建设所替代。大家传统思想上都认为实现农村城市化和工业化,农业生产实现机械设备化和现代化,这样就完成了新农村的建设,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乡村振兴的实施过程中,有些地方对生态环境意识薄弱,用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去换取农村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环境污染、生态资源浪费等,对农民的身心健康也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哲学思想下的乡村振兴
1、乡村振兴是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思想的实践
城镇和农村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中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功能,城镇化取代不了新农村,城镇化建设方案也不适合用于新农村的建设。新农村建设要符合农村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突出新农村建设的特色。在深化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即要统筹农村的医疗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又要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突出新农村的良好生态。
乡村振兴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思想的实践。马克思自然观中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必须面临的一个永恒问题。近年来,生态环境的污染已经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在全球都引起了广泛关注。马克思所认为的自然界是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自然界,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抽象的人与抽象的自然界的关系,而是现实的人与因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而形成的自然界的关系,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其实就是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慢慢实现人与人和人与自然的和解。人依靠自然实现生存和发展,自然为人提供生活环境和生活物料,因此,人改变自然与人保护自然是共存的。目前,乡村振兴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策略,目的是为了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化和科学化,实现人与自然的相和解,走出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新生态建设路线。
2、人民群众共享乡村振兴的成果
生态文明的发展要求人重新认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古至今经历了从最初的统一到现阶段的对立,最后再走向对立统一的过程。为了重新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必然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中国化的指导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人民群众对绿色生态环境的向往,人居环境的承载力不够,必然会要求全面实现绿色农业发展。国家需要重视大国小农的发展,重视农民群众的主观意愿,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认真执行党的乡村振兴发展理念。人民群众也要深刻认识和学习乡村振兴的基本理念,积极投身于生态新农村建设当中,实现乡村富裕,同时也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
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是社会一直以来的追求目标。早在160年前,马克思与恩格斯都认识到要实现人的解放,就必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提到,在人与自然相生相克的基础上,揭露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并提出和解的办法。一是要尊重自然并善待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并非是完全对立;二是要学会正确认识自然的规律并运用自然规律;三是加强社会改革,重视生态环境。新农村建设实现生态农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策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同时,也要提高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现自身的和解。
积极发展新生态农业,实施乡村振兴策略,是现阶段党建设的重要目的,是农民的历史责任,它涉及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不仅在农村发展建设过程中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在一些反生态工业文明建设中提出反对意见和实施制止行为,他们致力于发展新农村建设,成为一名合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者,树立较强的生态保护意识。生态意识文明,体现了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人与自然平等的一种价值取向。农民做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树立生态意识,保护生态环境,有效地进行生态农村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
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将本国产生的重污染垃圾倒向第三世界国家,转移污染物到其他国家的行为时有发生,对于这种改善了自己国家的生态环境而造成其它国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形为第三世界国家应极力制止,这种行为无异与饮鸩止渴,地球仅有一个,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力终究会延续到自己国家。生态环境的保护首先要确保生态意识的形成,这是全球人类与自然和解的条件。
四、结论
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良好的生态环境密不可分,不能为了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生态效益。国家在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时,实施乡村振兴的策略,必须以马克思生态哲学思想为指导,走生态化农村发展道路和建设道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实现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相统一,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学杰.乡村振兴战略的哲学基础[J].河南农业,2018 No.473(21):50-51.
[2]李铜山.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底蕴[J].中州学刊,2017(12):1-6.
作者简介:
丁毅,女,河南兰考人,中共郑州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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