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陈独秀被国民党最高法院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为名判处八年有期徒刑。1937年陈独秀被提前释放。桀骜不驯的性格,使重获自由的陈独秀难以寻到满意的合作者。
起初,蒋介石指派亲信与陈独秀晤谈,要陈独秀组织一个“新共党”,并资助10万元组织建设经费。陈独秀坚决地拒绝了。后来,秉承蒋介石之意,请陈独秀出任国民政府的劳动部部长,陈独秀也同样拒绝了。同年9月,先期到达美国的胡适邀请陈独秀到美国去写自传,陈独秀托词说自己生活很简单,不用去美国,且年事已高,也无兴趣再见生人。鉴于陈独秀在国内政界的影响,以及托洛茨基对他的推崇和信任,上海的托派组织希望他回到上海统一托派内部思想,也被陈独秀断然拒绝了。
1937年8月下旬,曾赴法勤工俭学,大革命时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政治部主任的罗汉来到南京。他见到陈独秀关于抗日的七条提纲后,认为这与中共统一战线政策相切近,可向中共提出寻求合作。陈独秀对合作主张并未鼓励,罗汉独自积极联络起来。
消息传到延安,中共中央细致研究了南京和西安发来的材料,认为在民族革命的旗帜下可以合作。于是中共党中央提出了合作抗日的三项条件,由毛泽东和张闻天共同签署。这三项条件是:一公开放弃并坚决反对托派全部理论与行动,公开声明同托派组织脱离关系,承认自己过去加入托派之错误;二公开表示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三在实际行动中表示拥护的诚意。共产党方面的几个主要负责人深知陈独秀刚烈的个性,他们也掂量出中央的这个决定对他的分量。
10月16日,董必武在罗汉的陪同下会见了定居汉口的陈独秀,陈述了事实经过和三项条件。陈独秀说:“我不知过从何来,奚有悔……”陈独秀心怀不满的关上了延安对他敞开的大门。
1939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将陈独秀劝往延安,让其亲身感受延安军民的革命氛围,从而帮助转变其革命思想。陈独秀的住处江津属于周恩来领导的南方局,因此,说服的工作自然落到了善做思想工作的周恩来身上。
从情感上,王明、康生编造的“汉奸事件”严重伤害了陈独秀。虽然两人已经被调回莫斯科,但不能排除重返延安的可能。陈独秀没有选择延安,令周恩来十分失望。
但是周恩来并未放弃对陈独秀的努力,1940年,他又托陈的好友朱蕴山前往江津劝说。陈独秀认为,自己不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陈独秀淡然拒绝了延安的最后一次邀请。
1937年出狱后,陈独秀未再参与任何政治组织。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在江津小城孤独离世。
摘自《牛城晚报》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