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了广告中出现“某某某(国家机关)专供”、“专供某某某(国家机关)”内容均属违法,将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这消息让我想起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想想还是很有趣的。
许多年前我还抽烟,时不时会有些同事拿着白壳的“中华”显摆,说这是特供给中南海的,之后拿来显摆的是“熊猫”,之后是“苏烟”啥的……若干年后,懂得用叵测的心看待世事了,知道这些无非是我们的虚荣心罢了,但奇怪的是这传闻的源头起自哪里?
过日子时稍微注意一下,这样的事例到处都是,比如饮用水、食用油、酒类等都有“人民大会堂专用”、“国家机关特供”的宣传字样。说也奇怪,同一类产品中有这字样的往往好销,就像有些老中医在口碑相传里是给某某领导人看过病的。我家里用的食油,外包装上标注的“人民大会堂国宴用油”字样就清晰可见。
在营销学中,我想这无疑是极其生动的一课:商家用“特供”、“专供”宣传,巧妙跳过了商品质量本身,利用了消费者的从众心理,实际上是拿国家机关给自己做广告。这是生产者的小算盘,抓住的是消费者的迷信,同时抓住的还有我们的政治幻象。
无独有偶,西方一些国家和民众也有类似的情结,比如在英国,还保有“皇室御用”的货品,英文叫做Royal-Warrant,字面意思是“皇家认证”。英国的该类产品最早起源于1155年的亨利二世,是一种颁给商人和专门服务业的荣誉。你想想,女王和王子看得上的东西,那还不“乖乖隆地咚”了!
最有趣的莫过于英国有名的报刊零售递送行琼斯雅留公司了,它的头衔居然是“皇室认证报刊供货商”。我想这是欧洲人的幽默了,难道皇室看的报纸也是特印的?除了许多年前专送给要称帝的袁世凯看的报纸,别处这样的特例好像还不多见。这种认证应该更多的是给对递送品质的褒奖。
说到底,一件事物,如果它的品质是有保障的,特不特供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我们往往不明白,我们不明白我们所迷信的一些东西其实是虚无的。
摘自《联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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