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看,孙兆贵老师的这篇《人头》颇为精彩,类似这样的作品,在各种选刊、年度选本甚至获奖作品中比比皆是,可以供评论家没话找话,找出一大堆的好话自圆其说,比如人性的复杂、良知的救赎,或者生命的挽歌等等。然而细细品味一番,却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就语言文字而言,作者功底不俗,酣畅淋漓之余,让人心头一颤。这一颤,似乎达到了写作者追求的艺术效果。然而,这篇作品不是小说,而是故事,最多是运用了某些小说式的语言和小说式的叙述罢了,但归根结底,还是故事。
故事,故之事,以事为中心,记录某件事的经过,追求的是事件的曲折性、离奇性。故事,有头有尾,始末缘由交代得一清二楚,像竹筒子倒豆子,不藏着不掖着。而小说,小之说,发出自己细微的声音。如何发出?主要是通过故事情节来塑造人物,阐明思想,以人物代表自己发出声音,对世界的认知,对生活的发现,对命运的理解等等。所谓文以载道,即为此意。小说里面的故事,不一定有始有终,故事的延展性常因为人物塑造的完成而戛然而止。小说写的是人,即使是以动物、鬼神、机器人的面目出现,也依然是人的表现,具备人的某些性格特征。故此,故事往往可以通过口头语言来复述,而小说有时很难做到这点。反观这篇《人头》,写作者只是在讲故事:一个财主家的儿子,因为家里被土匪抢劫了一群牛而报保安团未果,头脑一热,他也抢了一户平民百姓家的牛群,并开枪欲置对方于死地,最后被保安团砍了人头。讲完即完,缺少小说文体该有的回味。至于人物形象,有吗?徐大少心地不错,但鲁莽冲动,金大牙贪婪暴戾,这些方面能算吗?甚至,他们的衣着相貌、人物特征、行为动作,我们都不甚了解,怎么可能如小说人物栩栩如生,历历在目般活生生地跃然纸上呢?
如何化腐朽为神奇,将这篇故事改成真正意义上的微型小说呢?
人性是所有小说最重要的部分,但人性在小说中往往含而不露,需要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而一步步浮现出来,而不是作者自我评判性的界定。只有当小说的人物塑造成功了,小说才会成功。写作者在下笔前一定要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塑造什么样的人物形象,提前做到心里有数,那么故事情节自然会围绕人物而展开。微型小说写作的核心,就是要时刻铭记,故事只是一个壳,一种手段,其存在是为塑造人物形象而鞍前马后服务的。从写作者本身的写作诉求来看,设置“徐大少抢劫牛群并开枪,欲置平民百姓于死地”这样的故事情节,放在无法辗转腾挪的微型小说的里面,是一种严重的削弱。这种设置,让人物命运似乎是罪有应得,连“好人恶报”的俗套思想都无法达到。
故事情节怎样重新编排,应该有多种方法。如果不打算另起炉灶的话,我个人有一个建议,大体从第19自然段开始,修改为那群牛正是“镇三江”卖给那个披羊皮袄的人,也就是说,牛群本身就是徐三少自家的。这样,故事情节更为紧凑,冲突更为激烈,小说内部的张力也自然更大。因为是自家的牛群,徐三少谈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抢劫,而是恃强将牛群赶回了家。同时,在相互争执的過程中,对方一再挑衅,徐三少本可以一枪打死对方杀人灭口,但最终心有不忍,只是装了装样子,压根没开枪。徐三少回到家,心里还在琢磨,是不是给对方送点钱弥补点损失,不料对方一路尾随跟踪后报告了金三牙……
顺便说一下,原文在结尾部分交代徐大少给过老太太二十块大洋救灾的事儿,相对于“丢失价值一百块大洋的牛群,徐老财不想活了”的细节,有些失真。参考故事时代背景的物价,二十块大洋也不太合理。同时,就小说细节来说,一个乡下老太太的求情,远不如一群老太太集体请愿更具有冲击力,更富有艺术效果。
当然,仅有故事情节的改动还是不够的。小说区别于故事,还有叙述和思想。叙述,主要指叙述基调、叙述节奏、叙述速度、叙述方式,这些都是小说写作的重要技法。我不知道“人头”冠为标题用意何在。琢磨再三,也无法体察出其意象。按照小说的审美情趣来说,“人头”犹如图腾,富有人物命运感,事关作品的主题思想,可以象征为“生命的尊严”“世间的某种道义”“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控诉”等等,就看写作者想下一盘多大的棋。遗憾的是,写作者还没有思考到这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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