踮起脚让路
□江泽涵
假使从火车站上空俯视,下方像极了一座黑色沙漠。这样的环境才有利。小个子已经锁定了目标—斜对角的蓝夹克男,他穿着普通,鞋尖还粘着泥块,但裤袋凸得很惹眼。
或许他也是个苦人吧,小个子想。可那又怎么样?继而转念。
“求……求你们……求你们让一下!”忽然,有人吼叫起来。
一刹那间,喧闹化作半安静。人们纷纷侧身,现出一条衣带宽的小道。挤过来一个邋遢男人、一个车站工作人员,以及他们一前一后抬着的一副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纤瘦的女人,她面色纸白,嘴唇微嚅,呼出的气比吸进的还多。
蓝夹克块头大,他踮起脚,闷哼一声,腰和臀一齐后凸,再也不动弹,仿佛一张固定在沙堆里的弓。
天赐良机!两根手指触到裤袋口了。小个子瞥见蓝夹克的灰脸狰狞起来,右脚尖不住打战,脚后跟猛一压,腿蹬直了。经验告诉他,蓝夹克抽筋了。
手指竟不听使唤了,就这么僵着,耳畔的纷扰也似乎消失了……终于,小个子的嘴角不易察觉地一笑,手缓缓放了下来。
小个子还没吁口气,快到腿边的手腕就被一只粗壮的手扼住了。这人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不怒自威。小个子奋力挣扎。铜铃眼撩起衣角,腰间挂着一副明晃晃的手铐。小个子像泄了气的皮球,乖乖跟着走了,一直到了站外的一条小弄。
铜铃眼哼了一声,说:“年纪轻轻的,学什么不好?”
小个子说:“同志,你应该也看见了,我明明有机会的,但还是放弃了,就是说我没有实际犯罪,您放过我这一次吧?”这些年来,他几时求饶过呢?换作以前,他会认为不就蹲几天嘛,还管食宿呢。
铜铃眼冷笑:“你逃不过我的眼睛。你刚才出手时的眼神、举止,还有瞬间的速度,都表明你是一个惯犯。”
“我真的不想再干了,也不想再进去!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小个子下唇咬出了血。
“呵呵,其实嘛,我也不想你进去,带来带去也麻烦。”铜铃眼变了腔调,胸前的拳头,轻轻一紧,微微一松,如此反复。
小个子暗骂了一声祖宗,一咬牙,掏出所有的东西—几张压得平整的钞票,两部七八成新的三星手机,还有一块亮漆剥落殆尽的手表。这手表可不是顺手牵羊来的,而是种了一辈子田的老爹生前送给自己的最后一件礼物。
铜铃眼很勉强地点了下头,问:“不过我确实好奇,你刚才为什么突然收手了?”
他吐了一口气,像吐尽了淤积多年的浊气,前所未有地畅快道:“让出一条路来。”
“大家不都给女人让路了吗?”
“我是给蓝夹克让路,更是给我自己让一条路。”铜铃眼一怔。小个子继续说:“那口袋里可能是蓝夹克的养家钱,而我也在那一刻明白了,我要再这样下去,一辈子都没路了。”
铜铃眼忽然发觉,自己的脸在颤,手在颤,心也在颤。小个子已走出十几米远了,他几个箭步赶上,把钱、手机和手表都塞还给他:“以后好好做人。”
小个子愣得竟说不上话来。想说些什么的时候,铜铃眼侧过了脸:“快走,赶快走!等我改变主意就晚了!”小个子的胆子真的变小了,扭头就跑。
临近黄昏,夕阳无限美。铜铃眼身后站着一个人—蓝夹克:“你……她怎么样了?”
“120及时赶到,就地抢救,现在送去医院了。”
铜铃眼轻轻一叹:“伙计,不怪我放了他吧?”
蓝夹克说:“为了能救那女人,我大腿的筋都抽得起了淤青,疼得要命,到现在还站不稳。但是也让我痛醒了,我的心还是热的。”
铜铃眼笑了,蓝夹克也笑,像孩子一样灿烂。他们一搭一唱已十年了。
蓝夹克说:“你有什么打算?”
铜铃眼解下手铐,“哗啦—”像一道光环,飞进了垃圾箱。他说:“工地不正在招人吗?先攒攒钱,然后,你开个杂货铺,我开个修车铺,以后,结婚生孩子。”
蓝夹克做了一个OK的手势。
夕阳下,他们的两道影子在身后拖得格外长。
(原载《金山》 河南李金锋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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