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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碎的证据

时间:2023/11/9 作者: 微型小说选刊 热度: 17413
□[美]杰克·里奇 著 无机客 译

  易碎的证据

  □[美]杰克·里奇 著 无机客 译

  男子脸部线条柔和,戴着无框眼镜,显得文质彬彬的,但他拿着自动手枪的架势可是很娴熟。

  之前我听见动静准备转身时,正在书房里倒酒喝。此刻,杯子里已经斟满了酒:“我知道自己招惹了谁,但显然你是个陌生人,是不是我妻子雇你来杀我的?”

  男子笑了笑:“没错。你也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做吧。”

  “知道。”我说,“我有不少钱,显然,她想要那些钱,统统都要。”

  我的眼神转向手枪,打断他:“我猜,你以前杀过人?”

  “当然。”

  “你也很享受?”

  男子点点头:“没错,有种病态的愉悦,但杀人的滋味确实很让人享受。”

  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最终说道:“你已经来了两分多钟,可我仍然活着。”

  “威廉姆斯先生,着什么急啊。”他柔声细语地说。

  “这么说,杀人这事儿本身并不是让你最开心的,而是杀人前的时刻让你很享受。”

  “挺有洞察力的嘛。”

  “只要—我用某种方式让你开心,我就能活命?”

  “一段时间里是这样。”

  “该这样,该这样。来杯什么喝的吧,我该怎么称呼你?”

  “史密斯,你也不用记这个名字。给我来杯威士忌,不过倒酒时我得看着你。”

  史密斯看着我给他倒了酒,拿起杯子,坐到椅子上。

  我在沙发床上坐下:“我妻子现在在哪里?”

  “在参加一个聚会,到时候会有十来个人发誓作证,证明在你遇害的时候,她从未离开过他们的视线。”

  “我是被跑到我家的窃贼枪杀的吗?”

  史密斯把酒杯放在他面前的酒桌上:“是的,等我杀了你以后,我会清洗这只酒杯,再放回酒柜。到我离开时,我会擦干净所有可能沾上我指纹的地方。”

  “东面墙上的那幅画,”我突然说,“价值三万美元。”

  他的视线扫向那边,不一会儿迅速地看向我:“这很诱人,但我不想拥有任何能将你和我联系起来的物品。或者说,你是想给我这幅画,用来换你的命?很抱歉,我是个信守承诺的人,一旦我接受了委托,我是不会听从劝阻的,这是职业尊严的问题。”

  我把酒杯放到桌子上:“史密斯先生,我指给你看的那幅画后面,有只嵌入墙内的保险箱。”

  他又冲那幅画瞄了一眼:“哦?”

  “里面有五千美元。”

  “真是一大笔钱啊。”

  我拿起酒杯,走向那幅画,打开保险箱,取出一只棕色信封,接着喝光了杯中的酒,把空酒杯放进保险箱里,然后转动锁钮。

  史密斯的目标光被信封吸引住了:“拿过来。”

  我把信封放在了他面前的酒桌上,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桌上:“都是些旧收据,对你来说毫无无用处。”

  史密斯很气愤,拿枪指着我:“耍我?有意思吗?”

  “当然有意思,我能有机会走向保险箱,好把你的酒杯放进去。”

  史密斯冷哼一声:“我的杯子在这里放着呢,拿进去的是你的,不是我的。”

  我笑着说:“史密斯先生,是你的酒杯。如果事后被警方发现,他们肯定很吃惊为什么保险箱里会放了只空酒杯。再说,这将会是一起凶杀案,警方会有点头脑,想着去收集下指纹的。”

  史密斯眯起眼睛:“我可是一直看着你的,你不可能换过我俩的杯子。”

  “没有吗?我怎么记得,你至少有两次看向那幅画。”

  他自然而然地再次看向那个方向:“只看了一两秒钟。”

  “那就足够了。”

  史密斯的手指似乎扣紧了扳机:“打开保险箱,要么我这就杀了你。”

  我哈哈大笑:“我俩都知道,我打开了保险箱,你才会立刻杀了我。”

  半分钟后,他咬牙切齿地说:“你打算怎样处理那杯子?”

  “如果你不杀我的话—我觉得你现在也不会再杀我了,我会带着杯子去私家侦探社,复制下你的指纹,然后把它们跟一张记录了相关信息的纸条一起放进密封的信封里。我会留下指示,万一我遭遇不测,即使看起来像是一起事故,也要把信封转交给警方。”

  史密斯盯着我,吸了口气:“不用那么大费周折,我现在就离开,你永远不会再见到我。”

  我摇摇头:“我更喜欢自己的方案,它为我的未来提供保护。”

  史密斯的目光移向他的手枪,接着把枪缓缓放进口袋。他冒出一个想法:“你妻子可以轻而易举地雇用别人来杀你。”

  “是。她会那么做的。”

  “我会被指控为谋害你的杀手,我可能会坐电椅。”

  “是这样,除非……”

  史密斯看着我。

  “除非她没法雇用任何人。”

  “但有五六个另外的杀手……”史密斯打住了话题。

  我笑了笑:“我妻子告诉过你她现在在哪儿吗?”

  “只说在一处名叫彼得森宅子的地方,她会在晚上11点离开。”

  “11点?好时间。你知道彼得森宅子的地址吗?”我边说边递给他宅子的门牌号。

  我们的目光交汇了半分钟。

  “这是你必须要做的事,”我轻声说道,“为了保护你自己。”

  他慢慢扣上外套纽扣:“威廉姆斯先生,你晚上11点会在哪里?”

  “在我所属的俱乐部,大概会和五六个朋友打牌。”

  史密斯离开后,我还有足够的时间在去俱乐部之前将杯子带到侦探社。

  当然,不是保险箱里的杯子,那只杯子上只有我自己的指纹。

  我拿走了史密斯离去时留在酒桌上的杯子,他的指纹相当清楚地留在了杯子上面。

  (原载《青年文摘》2015年第8期 辽宁彭蕾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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