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多欢喜
□淡蓝蓝蓝
十七岁时,她的心愿是找到“白龙”。
她有时会想,他为什么起“白龙”这个网名呢?是因为宫崎骏的《千与千寻》吗?她私下里琢磨过很多次,但每次聊天都没有问出口。
他们的相识很偶然。在拿到中考成绩的那一天,她兴冲冲地跑到那所高中的贴吧去发帖—请问学校附近有什么好吃的?
大多数回复者都是笑呵呵地说一句“吃货”,唯独有一个人认真地把方圆数里所有餐店的地址和电话贴了上来。她在电脑前笑了,一看那人的ID—白龙,当时就记住了。
然后,她就主动加了他为好友,有事没事就甩个问题过去,却都能得到最合适的回答。她觉得,他简直就像贴吧的客服一样。
直到那一年寒假,她看小说看得上了瘾,发了一个连载帖,号召大家一起写小说。当时应者云集,但坚持下来的人只有白龙。她和白龙,每天每人各写一段,思路契合,文风相应。一时间,她也成了贴吧里的名人。
时间是一个诡异的魔法师,说不清什么时候,她就开始在人群里猜测谁是他。她像个侦探一样在贴吧里搜索所有他发表过的言论,用若干个零散的碎片拼凑出一个模糊的他—一个高二、长得挺瘦、成绩排在年级前十、超级喜欢厄齐尔的男生。
暑假之前,有人发帖号召—聚个会吧亲们,别让人以为重点高中的男神女神们都是书呆子。贴吧里活跃的一些人纷纷报名,她看见了白龙的名字。她的手在键盘上犹豫了许久之后还是收了回来。有人喊她:你也来吧,吃货小师妹。她回:我要去南方外婆家。
她等了好一会儿,白龙对此没有任何言语。
后来,她集齐了他们聚会的所有可见照片,看见白龙的时候,她叹了一口气。真的,他和她想象中的一样,清瘦,有书生气。
她凭着照片很容易就在人群里找到了他。原来,他的真名就叫白龙;他的教室就在她的楼上;她几乎每天都能看见他,路上、楼梯拐角、窗前、足球场。
越看越明亮。
她忽然开始挑剔起自己来:长得那么矮,理科一塌糊涂,没有任何特长。
有一次,他们在网上闲聊,他说如果以后见面了会请她吃冰激凌,还问她喜欢吃什么口味的。她说草莓味的,而且最喜欢在下雪天吃。
说完,她开始拿着手机叹气。必须要很努力,才能做得更好一些吧。她想,在遇见他之前,真想把自己变成最好的样子。
十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她从英语辅导班出来,一脸惊喜地看着满天满地的白。这一年的初雪,来得这样早啊!
他突然发消息给她—这个天气最适合吃冰激凌吧?
她说—是啊!
然后,一只手伸到她面前,举着一个粉红色的蛋卷冰激凌。
她抬起头,眼睛都笑弯了。
那天的他,修改了贴吧的签名档,只有五个字—遇见多欢喜。
天真的时光会有多久呢?故事的结局会有多美呢?谁也不知道。十七岁很快就会过完,但所有的故事都需要有一个勇敢的开场。
就像那些她偷偷仰望他的时光里,他同样也在默默地看着她,看着看着,嘴角就会翘起。
他在第一场雪的时候,买了一个草莓味的冰激凌,等在辅导班旁边的树下。他只是想:这是她最可爱、最纯真的年纪,遇见多欢喜。
大雪扑簌而下,穿过泡桐树尚未黄透的叶子。有些故事,请不必追问结局。
(原载《萤火》2015年1月河北裴金超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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