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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耻备忘录

时间:2023/11/9 作者: 红岩期刊杂志 热度: 17090
席星荃,出版有散文集《沧桑风景》、《记忆与游走》和《葫芦湖乡简史》。作品曾获冰心散文奖、老舍散文奖优秀奖、世界首届华人游记大赛优胜奖等奖项。

  缘起

  社会是风,风大风小,风轻风烈。风平浪静的时代大约也有吧,我想那一定珍稀而短暂。我在少年时代也许感觉不到风的力量,觉得似乎风平浪静;自成青年之后,世风渐渐恶浊,我便成了风中的一片树叶,品尝了各种辛酸炎凉;而最不能忘怀的,是那些蒙受的羞耻和屈辱,尤其是失掉自我人格的瞬间。

  古人云知耻而后勇。我不能勇,但若能铭记于心而不忘,也算一善。

  是以特为立此备忘录八卷以自警。

  [卷一?1954?长幼关系?害羞]

  这是一个瞬间。记忆里有一棵槐树,跟春天有关。

  多大呢?三岁,四岁,抑或五歲?总之,那是人生之初的混沌时期,世界或人间与梦境无异,飘忽,浮动,模糊而清朗。它不是成年之后的梦,它非常狭小,只是老屋院墙前的一方天地,准确说只是一块土场子及其外围的景物。场子之外是什么,他不知道,也不会想要知道。场子宽敞,稍稍靠左的地方长着一棵大槐树;往外是稻场,稻场边上长满了青草。稻场往外是一片稻田。场子右边是一副石碾盘。但是这些景观我们并没在意,我们玩得很疯。玩伴是连山,一个跟我同岁的男孩儿(那也是记忆中我俩第一回相识),我们在场子上追逐,围着大槐树转圈,疯打,哈哈大笑,快活极了。母亲跟连山的妈很闲暇地站在场子上闲聊,手里做着针线活儿。大槐树有淡绿色的绿荫,绿荫里垂着一束束洁白的花朵;花朵的芬芳在空气里弥漫;清风轻漾,送来凉爽,也送来温柔。春天和儿童此时相会了,这是自然界的两种生命在春天的相遇,这样的相会就是欢乐本身。赤脚踩在柔软而微凉的泥土上,痒酥酥的,快乐直透到心里。嘿,听,鸟儿在歌唱……

  另一个年轻的妇人走过来,母亲跟她打起招呼。我认得她是曹嬷嬷,母亲的朋友,住在村东梢(当时我以为很远),经常到我家来跟母亲闲聊。我喜欢她,她高高的个儿,苗条的身材,白净的瓜子脸,头发梳得光亮,脑后拘着一个漂亮髻子。她也喜欢我,总夸我聪明。我看见曹嬷嬷走过来了,但跟没看见一样,我们停不下快乐。曹嬷嬷走近了,看着两个小男孩儿,忽然哈哈大笑,喊道:

  “看呀,好亮堂的两只大灯笼啊!”

  我们立刻停止了追逐和疯打,呆呆地站住。低头来瞅自己的身体,啊呀,可不就是“两只灯笼”?瞧瞧这“灯笼”,上下赤裸、一丝不挂,啊呀,啊呀,瞧,两腿之间的小鸡鸡儿,多么丑,多么丑啊……强烈的羞耻感从内心深处突然生长,无地自容啊,无地自容啊!哪里可以躲藏呢?面前只有平坦的土场子,青草地上露珠闪闪,公鸡带领着一群母鸡在草丛中觅食,清风吹拂,世界安详……找不到躲避之处,真是百般无奈啊,只好双手紧紧捂住小鸡鸡儿,猛然扑向母亲,把滚烫的脸埋在她的双腿间……

  后来我一直奇怪:当时那么小,不知道男女之别,更不懂男女之事,为什么突然对性器官的暴露感到了羞耻呢?这只能说是一种人性的瞬间苏醒。

  更奇怪的是,后来这种羞耻感没有随着人的成长而成长,反而渐渐减少,到了新婚之夜,忽然同一个陌生女人同床而眠,却不再有羞耻感——或者有一点吧,但严格说来那是一种激动、陌生和不习惯的混合情绪。而占据人精神的是冲动和欲望,当初天真无邪的儿童成了急切而无羞的男人。后来的几十年里,经历了人间无数风霜,人更加老练、沉着;偶尔也不免疯狂或放纵,但一点羞耻的感觉也没有出现,只有欲望之火熊熊燃烧。

  这显然与身体的成长有关。身体是生命的载体,而生命不会停留,它在旅程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应的需求和向往。物质需求和社会需求是生命的两种形态、二者彼此推动,各占不同比例。人之初的羞耻感便是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初次相逢开出的花朵。至于以后的变化,就像花朵盛开之后必然凋落,变成果实,结成坚硬而光亮的籽粒一样,是完成生命轮回的使命。

  但羞耻不应该完全地消失。在某些方面,它应该深藏。

  曹嬷嬷跟我母亲要好了一辈子,到晚年我妈失明,还常常一路敲着拐棍,到村东梢去看她。母亲过世之后,比母亲年长的曹嬷嬷依然坚强地活着。那个春节我决定去看望母亲生前的朋友,我觉得这相当于依稀看望我母亲本人。我在乡下的春寒与旷寂里走进那座老屋,当年的草房变身为二层小楼。九十岁的老人果然在,但我非常惊骇:那是一座残存生命的雕像:满脸沟壑,两颊塌陷,嘴瘪成一条窄缝,整个人缩小了一倍。当年的美丽妇人竟变成这样丑陋的老妪了?生命的衰变力竟有如此的强大?

  我蓦然想起了老人的一生。她家是富农,她男人荣茂伯当过保长,自土改到文革一直抬不起头,屡遭批斗。有一回他的儿子上台当面揭发批斗老子,指着老爹的鼻子喊:“某某某,你不老实!”有人在底下吃吃地笑。都知道那不过是表演,所揭发的鸡毛蒜皮多半是编的。也许因为有荣茂伯在前面挡着,也许是曹嬷嬷人缘好,她竟然一回也没挨过斗,而且一直穿着整洁,髻子梳得端正光滑,早晚见了人都保持着温和的微笑。我每每看见曹嬷嬷的微笑,就感到了她内心的坚强。她生了一儿三女,儿媳很早就死了,丢下了个孙子给她,儿子再没娶上女人;大女儿得过天花,脸上留下几颗白麻子;二女儿弱智,说话含糊不清;只有三女儿身材颀长、皮肤白晰,没上过学却聪明能干,我最深刻的印象是冬天队里挖藕,她高高挽起裤子,露出雪白健壮的双腿,塌着腰,撅着臀,埋头努力在紫泥里挖藕,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看了叫人心动。过秤记分的时候,她挖的藕比一般男人还多。那时给棉花打药治虫的姑娘称为“棉花姑娘”,一要身体健壮,体弱者易中毒;二要家庭成分好,以防用农药搞破坏。于是“棉花姑娘”就成了一种荣誉和待遇。曹嬷嬷的三女儿没有这个资格,又被一班同龄人歧视,在一次青年会上还受到批判。想通过嫁人改变处境,可好人家谁也不会娶一个富农的女儿;而她偏偏心气高,不肯屈就,终于偷了点剧毒农药喝下,临死前在床上滚来滚去,失去血色的脸煞白如纸;但除了呻吟并没半点后悔的言语,她的决绝令人心酸。endprint

  我敬佩毛泽东,敬佩邓小平,不是因为他们的伟大智慧、战略胸怀和无畏气概,而是毛泽东经受住了六个亲人的牺牲,邓小平经受住了文革期间非人的折磨和家庭灾难,他们没有垮掉,没有崩溃,甚至也没有悲观,毫不动摇地活下去。曹嬷嬷不是伟人,但她经受了这些打击,依然穿着整洁,髻子梳得整齐光滑,脸上挂着平静而温和的微笑,这使我发自内心地尊敬。

  然而现在她老得如此厉害,不再是衣着整洁、髻子光滑。但她依然头脑清楚,十分热情,记忆也非常的好,竟然记得我儿子的名字,问起他的情况——我儿子在槐树畈长到五岁,那时母亲经常带他找老人聊天——老人昏暗的眼睛一如往昔地透露出善良的微光,她把矮凳挪一挪挨近我,握住我的手,审视我的脸,然后说,哦,你也见老了。然后问我:你看我,老得多丑,也不死,活着何益啊……

  说着,老人抿了一下嘴,似乎要掩盖她的老丑。我再次感到惊奇:这个九十一岁的老人,心中的羞恥感竟然没有泯灭!但我知道老人并不真的因这老丑而感到羞耻。我知道这是一位非常通达人生与生命真谛的农家老人,她一定知道她的老丑是生命的必然,不必感到羞耻。她这样对我说,不过是借了不谙世事者的嘴来说,其实是对我的试探——试探我成熟的程度,试探我对人生理解的深度,试探我的良知与德行。

  我们捏着手,谈了很久。

  此后二年曹嬷嬷就作古了,那年春节的访问成了最后的相见,此时距离大槐树下的玩笑,已经半个多世纪。可不,我也老了。连村庄也老了,不然,她为什么变得面目全非了呢?不老的,大约只是村庄站立的这块土地,以及土地之上的天空。

  [卷二?1968?乡邻关系?羞耻]

  一个孩子不会永远赤裸,世上哪有永远的“赤子”?起初,我的裤子是开裆的,后来,裤裆被缝上了。岁月悠悠,生命悠悠,诗词里,江边楼上的思妇抬眼凝望,千帆远来,尚未过尽;而男孩就成了青年。青年还不知道世上有这种诗词,而自身却正向诗词中人的生命阶段走近,向那自古有之、代代盛演不衰的情爱舞台走去。看看他的胸,饱满了不少,再看看他的嘴,周围有了浅淡的茸毛,下颏下喉结也显现了。他自己感到另外的变化发生在隐秘的地方,当初穿开裆裤时裸露于世,后来穿不开裆的裤子完全隐匿起来的地方,有物崛起,野蛮生长。他暗暗吃惊,心神不宁,心猿意马。他变得敏感,留心各种与这些变化有关的言谈,包括汉子们粗鄙的戏谑和粗鲁的玩笑,以及讲了无数遍仍然不断讲下去的荤段子。以前对姑娘们毫无感觉,现在似乎发现了她们的可爱,留心姑娘们的身段、眼眉和声音。他眼光迷离,时时飘忽,眼前蒙上拿不开的有色玻璃,毛玻璃,朦胧的人世间多出了几分美好,却也蒙一层阴郁的色调。他开始关注自己的衣着,关心头发,关心脸上的粉刺疙瘩。有好多回,他认为头发的最好式样是偏分头,一大半头发偏向右,一小半偏向左,分界缝明白整齐,整个头顶呈优雅的弧形,像初升的半圆的黑色月亮。这是他在学校形成的观念,代表着文明,如今带回村来,想在自个头上体现出来;也是用以标示他的曾经的中学生身份。但是乡村的理发匠不考虑他的想法,他是全村包干的,因此是独裁者,或是极简主义者,对每个男人的头都模式化操作,中老年人剃光头,年轻人剪平头;千篇一律,风格粗率。五分钟一个,在他手下变换的是人,不变的是同一式样的脑壳。半瓢水洗了这个洗那个,直洗到浑浊程度接近米汤才泼掉。理发匠没有剃光他的脑袋,也没剪成平头,保留了他的学生头,只管嚓嚓嚓地剪短,别的全不管。他只能暗暗不满,没有资格提出特殊要求。但理想是顽强的,也是冒失的。趁家里人不在,跑到灶前,把火钳埋进灶膛的灰烬里烫热;自个儿举着烫热的火钳在头发里别过来别过去,终于把头发弄出点模样来,却沾了不少灶灰。然而最多保持一天,一夜之后就基本恢复原样;丧气是丧气,却并不罢手,每隔一段时间就如法炮制一回。

  幸亏没人发现他这鬼鬼祟祟的举动。

  但母亲是瞒不过的。即使她没有发现这个举动,也一定发现过他同类性质的行为。天下的母亲都是最能感知儿女蛛丝马迹的人。

  又过了两三年,我发现母亲常常下意识地叹气,且这样的叹气越来越频繁,眼神也常常无端地发直。我心里是明白的。那时候乡下青年十八岁就要定下亲事,二十左右就结婚了。而我已经十八九岁了尚无着落。父母开始跟媒人们热络起来。村里有两个媒人,一个男的,是个裁缝,说话轻言细语,走路迈碎步扭屁股,绰号“假婆娘”。一个女的,吊斜眼,吸烟,一大堆孩子,却不怎么下地干活,只喜欢给人说媒,是村里最穷的人家。见了他们格外的殷勤格外亲热,父亲不用说了,他是天生的热情人,可母亲的改变叫我难堪。母亲天生一副直性子,一般情况脸上不会出现笑容。而到了这时候她竟然也学会了在脸上挂上笑容。这使我替她暗暗羞耻;似乎这也是我自己的羞耻。可是,这羞耻不能说,也不能制止。

  后来,父母就给媒人们送瓜送菜,很快又进一步发展关系,请他们吃饭。家里鸡不多,还指望它们生蛋缴国家“统购”任务——完不成任务要扣口粮——此时却要杀一只;鸡蛋也要煎一盘;还设法弄一瓶酒。媒人们一个个喜上眉梢,知道一个男孩大了,成了青年,这都是必然的程式。青涩的我此时尚处在叛逆的末期,对媒人们没有好感,但一想到他们与姑娘们有关,憎厌就可控了,媒人们在我家大吃大喝、吹嘘包揽的时候,我装着满不在乎的样子,对父母的殷勤巴结之状听之任之,不再愤怒。他俩同心协力,很热心地给我提亲,但很不幸,尽管他们巧舌如簧,把我说得聪明能干、前途似锦;姑娘们却没有一个是傻子,个个火眼金睛、立场分明,一听说我家有兄弟三个而房子只有两间,我本人既不是大小队的干部,也没当个什么机手、赤脚医生或民办老师之类,读过中学有个屁用?好在两个媒人都是沙场老手,并不气馁,屡败屡战,坚持不懈。而我家少得可怜的肉、鸡、蛋也持续地端上桌子,摆在二位功臣的面前请享用。

  [卷三?1969?宗族关系?耻辱]

  亲戚们全体总动员。大姑奶奶的女儿、我的表姑嫁在夏岗村季家,表姑早丧,表姑父续娶了女人,姑奶奶念惜死去的女儿,两家仍在走动。季家有个女儿季三儿,身材苗条,面如满月,白净细嫩,大辫子,性格也温柔。大姑奶奶去给我提亲,把我一顿好夸:中学生,文化好,聪明,稳重,个子又高……季三儿的爹听罢了,只问一句:“他兄弟几人?”大姑奶奶答:“三人。” “家里几间房?瓦房草房?”大姑奶奶怯怯的,答:“两间……瓦房。”季三儿的爹磕磕烟袋锅,头也不抬地说:“对不起亲家您了,这门亲我家不能做。”endprint

  话说得这么直,姑奶奶却没生气,乡下姑娘嫁人,头一条就是要挑有房的。当时这样,21世纪亦然。现在房价比天高,愚以为待嫁的姑娘们功不可没,全中国的姑娘一起推,那房价又不是西西弗斯的巨石,焉有不上之理?而当年青年没有高房价之忧,那时中国根本就没有商品房一说,城里没得卖,都是公家分配,挤筒子楼,公用走道上摆满煤炉,一个水龙头四五家用。而乡下都要农民自己盖房,可土地是集体的,打下的粮食是队里的,什么“剪刀差”又把粮食、棉花等农产品价格压得低到尘土之下,农民就穷得只差卖裤子,而裤子却大多是破的,真要卖也没人要。我家底子差,吃饭的人口又多,什么时候能给我盖两间房结婚,天不知道,季家老爹知道。不仅季家老爹,待嫁的姑娘们都知道。但亲戚们前仆后继、锲而不舍,婶娘给我介绍过她娘家的远房侄女,黄嬷嬷给我介绍过她的干女儿,只可惜姑娘们都火眼金睛,并不上当。

  我家的人,父母和我,以及我的大起来的兄弟,不能把这当作耻辱。尽管这实际上就是耻辱。我知道,父母死命地要娶上一个媳妇,特别是给长子娶上媳妇,其实就是怕别人家的儿子,比我大的,比我小的,跟我同龄的,都娶上了媳妇,而我打了光棍,这是最不能接受的耻辱。家族的女性们,婶娘和黄嬷嬷,以及大姑奶奶,堂哥堂姐,都觉得有义务帮自己的家族消除耻辱、争取荣誉。

  大姑奶奶非把季三儿这个好姑娘变成娘家的媳妇不可,我这里不成,就把季三儿介绍给本家成娃。按辈分成娃是我的叔,他跟我同岁,只读了小学四年级。但季家很满意——还是房子!成娃是独子,有三间大瓦房。父母都没老,能挣工分,没有吃闲饭的。双方满意,男女高兴,当年冬天季三儿就嫁过来,住进了大瓦房,成了我的婶娘。

  我们两家中间只隔了刘家一座院子;也不知什么缘故,在季三儿新婚的那些日子,我总爱到她家串门。我觉得那一个家里有了这个漂亮聪明的年轻女人,一个穿着新嫁衣,满脸春色的新妇,连空气都充满了喜庆和温暖。相比之下,我自己的家是那么冷清,了无生气,真正是叫人寂寞无奈。这样,有新妇的那个屋子便产生了吸引力,其实就是一个魅力,使我情不自禁地向它靠拢。装着闲来无事的样子,慢慢地踱进人家的门。那往往是晚饭后,灯光照着宽敞的堂屋,成娃和他爹吃罢了晚饭,正闲着吸烟袋,成娃的妈在灶屋洗涮,新娘季三儿在一边纳鞋底,或者绣袜垫,彩色丝线映着她粉白饱满的脸庞,屋里洋溢着新婚喜气。我跟他们打一个招呼,在一边坐下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些淡话。偶尔,我也跟新娘说话,一本正经地叫她“季婶娘”。她是个和气讲礼的人,说话必先微笑,语气温柔。我觉得愉快,那新婚气息使我感觉到一丝丝幸福——虽然实际上是他人的幸福。

  在这个家里坐着,说着闲话,我装着糊涂,我只当在座的人都不知道那件事。但是,这怎么可能呢?这完全是自欺欺人。大家都在自欺欺人,谁心里都明明白白,如果我的条件好,这位新娘子“婶娘”就是我的妻子。其实我非常清楚,我应该回避一些场面,起码在新婚之初。而我竟厚着脸皮在人家的家里一呆就是一个晚上。我无法克制某种渴望,无法抗拒某种气息和颜色。我对内心的尊严采取了有意忽略的态度。

  两年之后我终于结了婚。又过了两年,国家发生了重大的事件,从此引发一连串的改革。最早的改革是恢复高考,对我而言这是天外飞来的好运,二十七岁的时候我离开农村重上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市直机关工作;又三年,我把老婆孩子转成城市户口,老婆也成了“工人”。数年之间,我的命运发生了巨大变化,村里人说我是一步登天。这时候,季三儿已经生下两个女孩儿,想再生儿子,却面临超生罚款。又遇上分田到户,公婆年龄大了不再能下田,日子一下子艰难起来。渐渐的,季三儿的精神就有了点问题,经常无端地哭泣,从来不骂人的她开始骂人,发脾气,衣衫不整。后来生下一个儿子,可她的病越来越重,疯疯傻傻的乱跑,不知道管孩子,不下田,成娃一个人管里管外,是村里最苦最累最操心的人。这期间又给两个老人办了丧事。又过了没两年,原来好端端的一个季三儿就不在了。

  这事本与我无关,可是,每每回到村里,从那个破败没落的院子前走过,看见院子里乱扔的破烂,有时碰见那几个半大不小的破衣烂衫无娘照看的孩子,我的心就难受,自然想起死去的季三儿,听村里人说,季三儿表面看起来是个柔性子人,但骨子里极好强,不愿自家有半点不如人,她的病就从这个根子上起。听人家这样一说,我忽然想到这是否也与我有关:当初她对婚姻的拒绝或选择,以及后来演变出的不同结果,对一个既聪明又好强的人是否造成刺激。我想,假如我一直在村里呆下去,始终是一个种田的人,她也许不至于有这样的结局。可是,说到底这事与我无关,也许是我多心了吧?

  当然这都是后来的事,而当时我正在困境里挣扎。

  [卷四?1970?伙伴关系?自尊]

  村里的同龄人都有了对象或结了婚。水根读小学时是有名的笨蛋,但他当了大队的赤脚兽医,很快娶上了老婆。黑狗比我小两岁,他爹是供销社职员,他也娶上了漂亮老婆。福四儿有亲戚在公社,他就被招了工;有的当了兵,这些人都有了对象。只有我仍然打光棍。只可怜我的父母为我的婚事日夜难眠。老实说,我表面冷静,其实也感到身体的问题日益迫切和不容忽视,男性的成熟像一个暗中控制人的幽灵,它顽强地显现,呼喊,跳跃,抗议,对我形成压迫;我无法服从和满足它。

  但是我知道,我不能苟且,我必须顽强,必须迎接来自自身的挑战。关于这一点,我有时做得到,有时做不到。

  先说福四儿吧。有一回我正挑着一担秧苗在村北田野上走,我要穿过大路到另一块田里去。我把裤子卷到膝盖下,小腿和赤脚上全是紫泥,箩筐下滴着水,一悠一晃地在田塍上走。我横穿大路的时候正巧福四儿骑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驶过来。他骑得太快,忽然看见走到大路当中,眼看要撞上,来个急刹,停是停住了,却把我的箩筐撞得横着飞起。我很恼火,抬头一看是福四儿,才消了火气,发现车后座上还驮着一个漂亮的年轻女人,我知道她是谁了,这是福四儿的新媳妇儿。

  福四儿跟我同岁,都属虎。从小我们就在一起钻稻草堆过家家、打弹子,大一点儿就在一起剜野菜,后来一起在东冈坡放牛,秋后一块砍荒草;夏天我们下到堰塘洗澡,戏水。我们是好朋友,我们的母亲也是好朋友。他命苦,亲爹死得早,他妈把他和他哥带到后爹家,又生了一大堆弟弟妹妹,也是家大口阔的穷家。所以福四儿没上过学,不识字。他的哥也没上过学,也不识字。我读小学的时候,放学回家,或者暑假寒假,我们仍然在一块玩,晚上捉迷藏,玩牵羊;白天一块放牛割草。但是后来我上初中,后来又上高中,自那以后,我们在一起就少了。我回到村里后我们又在一起下田干活了,虽然没有小时候那么多话说了,但仅仅是他对我的微笑已经使我感到了我俩之间的信任。也许是因为是文盲,也许是生性,福四儿的话非常少,几乎不说话。他不认识自己的名字,连阿拉伯数字也未必认得。因为他从来不看记工员贴在墙上的工分表,也不发表任何有关的议论,他只管干活,老老实实地干活,别人干活耍奸卖滑,他不。但是,跟少年时代比他变得倔强了,对谁都敢顶撞,连队长也敢顶。我知道這是进入青春期的反映,说媳妇找对象,他比我更没有希望;所以他谁也不怕得罪,反正都一样了。endprint

  然而事情出乎意料,他这样的一个人竟然时来运转,天上掉馅饼砸到他头上:半年前上级给大队分来两个铁路招工指标,大队说他后爹旧社会当雇工,是全大队最苦大仇深的人,就把这个指标给了他。可惜他不识字,只能去道班砸铁镐,可是毕竟是国家工人,城市户口,每月四十多块钱。不出半年,娶了一个漂亮媳妇。

  现在我看见了这媳妇,这是我头一回看见,我一下子被她的青春气息和漂亮震撼了,忽然为自己这赤脚泥腿的形象羞愧起来,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我也不明白,我是历来不惧人的,管你是公社干部、大队干部,我一概不在乎;可现在我怎么就有了一点恐慌?有了一点羞涩?我想赶紧走开,可是却挪不动腿,磨磨蹭蹭,好在福四儿递过我一支烟——他不会吸烟,但自从当了工人,回家时他都特地买一包上等香烟,进了村逢人一支。我点燃香烟,呛了一下。我不敢正眼看福四儿的新媳妇,但我又不能克制想看的欲望,我的眼睛为难了,它是什么样的?我仿佛看见了它们:躲躲闪闪,偷偷摸摸,简直就是一个贼的眼光——多么猥琐啊!

  福四儿穿着整齐崭新的蓝工装,脸上却依然是一副没有文化的模样,土里土气,一副傻相,跟新媳妇形成强烈的对比,我立刻想到“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句俗话。福四儿对我傻傻地微笑,可我忽然觉得这笑有些可恨,我立刻背过身去,挑起秧苗,迈开大步向大田走去。

  其实我恨的不是福四儿,他是我自幼的玩伴,朋友,我怎么会恨他呢?但我心里就是有恨,一股没来由的恨。

  几十年以后我才明白,那一刻我没有克制住自己内心的冲动。我被新媳妇的美诱惑了。

  [卷五?1971?婚恋关系?愧疚]

  那时候父母觉得我已经到了危险的关头,决定把我出赘,做人家的上门女婿。他们托人物色了张家湾弹花匠的妹妹。介绍人知道我不愿意出赘,对我夸奖对方姑娘如何如何好,家庭条件如何不错。可我坚决不答应。父母没办法了,特地跑老远把当教师的堂叔请来劝我。那是秋收之后的一个傍晚,暮色苍茫。我和堂叔在田塍上一边走一边对话,他苦苦劝我,我态度坚决,最后他提出一个要求:答不答应,我先到女方家去看看再做决定。我只好答应了。

  那天傍晚放工后,我跟着介绍人到张家湾去。走进张家的时候屋里掌了灯,摆好了酒菜,我们一到就开席。酒席是丰盛的,看来对方是满怀希望和盛情的;但我不端酒杯,很少搛菜,没有一点欢喜的表情,机械而简单、简直是吝啬地应付着对方的客气。按传统,姑娘不会上席作陪,但其间她从后面房间出来给客人斟过一回酒。我知道这是有意的安排,以便让她和我有相互看看的机会。她先给长辈敬酒,给介绍人敬酒。我木偶似的坐着,一直不看她;但是我听见了她的声音,她说话是得体的。然后她给我敬酒,我站起来,仍然不看她,双手捧杯,一饮而尽,始终未发一言,然后坐下来,表情木然。她给我敬酒的时候我只看见她端着酒杯的那只手和白色的衬衣袖子;至于她高矮胖瘦、黑白妍丑,我一概不知道。那个晚上我对女性完全失去了兴趣,我根本不想看她,不看她我已经认定她不好看、不漂亮、不美丽,心里隐隐地厌恶。我一心想早点离开,尽快摆脱这令人屈辱的环境。我这样的表现也是我早就定下的策略——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根本不想做任何人的上门女婿。果然,弹花匠和他的母亲看出来了,一顿尴尬的酒席草草结束了。

  我和介绍人踏着夜色,默默穿行在田野上,曲曲折折的,走过水沟上歪斜的小石桥和长渠上的水泥桥,在秋虫的细鸣声里回到槐树畈。我长出一口气,觉得自己取得了一次“胜利”,翻越了一道关山。但是我没有半点高兴,内心反倒充满了忧伤。这忧伤不仅为我自己而起,也是为张家姑娘:大凡作女儿的,都希望找到一个中意的夫婿嫁过去,从此开创自己的新家和新的人生,谁愿意留存娘家做一棵寄生的植物呢?她被家人闭门招婿想来也是她不得已的事情。然而她无端受到我的冷落,却并不明白个中的原因,这是一种屈辱。我心里渐渐生出内疚的情绪,觉得对不起她。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这个姑娘的感情发生了奇怪的变化,竟然想见一见她了——并不是产生了新的感情,而是想看看她到底是什么模样,好像要补回上次亏欠于她的;又仿佛觉得我和她之间有过那一回事情,便从此脱不了干系,要负什么责任似的。

  村口是生产队的大稻场。初夏,田野里鲜花盛开,村里杏儿熟了,南风有时凉爽有时炙热,是麦收的大忙季节。我和男女老少社员们在场上打麦。到了秋高气爽的八月,田野里,收割过的田地吹来凉爽的带着稻谷香气的风,没收割的田里一片金黄,白云在池塘的蓝天里悠悠飘浮。这时候我们在场上打谷。美好的季节和丰收的景象使人们暂忘了贫穷的苦恼,场上气氛欢快热闹。我的心情也轻快起来。但是,我心中常常会冷不丁蹦出一个念头,抬头向远处草色斑斓的田野张望,那里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通向张家湾,那个夜晚我和介绍人就是从这条路上走去又走回的。我向田野上的小路眺望,盼望有一个姑娘从张家湾方向走来。我努力想象她的身材,她穿的衣裳,她行走的姿态。可是无论我怎样努力,也无法在脑子里构成她的形象,我不知道她应该被想象成风姿绰约的美丽,抑或是普通乡下姑娘的模样,在我的脑子里她是个不能定型的形象。因此也始终产生不了一点点的爱意。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俩再也无缘见面。也许是因为她受到这回的打击,有意回避从我们村经过?也许她也曾经过,只是我当时不在路边?到底怎样,谁知道呢?而今,四十年时光流逝而去,我们各自走过了自己的人生道路,如果不出意外,她应该也进入了晚年,我祝福这位当年被我冷落的可怜姑娘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快乐的晚年。

  是的,我祝福,真心诚意地祝福。

  [卷六?1971?乡邻关系?羞耻]

  不久,父母的心思又转移到五队的春枝。

  乡下姑娘真有很美的。不要说乡村贫苦,不要说乡下没有脂粉和深闺,不要说在这样的粗陋天地里养不出美丽的女子。不,你这样想真是可笑的错误。五队的春枝就是铁证。你看看她吧,长得丰腴而白皙,头发浓密如乌云,正如旧小说所说的唇如丹朱,面如满月,哪里需要什么脂粉深闺?正是青春年华,行走起来风姿绰约,似有看不见的光彩映射;她从来不笑,但是只要她那双水汪汪的黑眼睛闪你一下,你就仿佛觸了电,心不由得虚了。城里又如何?城里养出的美女也未必比春枝这类女子更美吧?endprint

  春枝这么美,而我的父母打她的主意,这不是疯了吗?

  是的,疯了,真是疯了。不过这也不奇怪,大凡疯子是不会认为自己疯了的,反而说说他是疯子的人是疯子。况且,人在特别为某事焦急的情况下,发疯是最合理不过的;因为经常出现的情况是不发疯便发狂,发疯比发狂好。所以,当时我就觉得我的父母是疯了,却没送他们去看医生。更早发疯的是本家伯母黄嬷嬷,她提着旱烟袋来跟父母说话了。黄嬷嬷人缘很广,跟这姑娘的爹相熟。她一边叭叭叭地吸着烟袋,一边跟我父母说话,她夸春枝长得美,“银盘大脸”,“白得能掐出水来”。说她想去提亲。我的父母头脑早已发昏,完全忘记了自家的条件,单往好处想——我的本家姑母是春枝爹的叔伯嫂子,也就是说是春枝的伯母。父母眉开眼笑,决定由黄嬷嬷跟姑母共同做媒。姑母自然是很热心的,但比较冷静,试探着把我夸奖一番,春枝爹听了,心里明白,但村挨村、地连地,人老三代都熟知,不想答应却不想得罪人,只说娃子是个好娃子,可如今新社会,当父母的做不了主——先别急,搁搁再说吧。

  话说得漂亮,其实就是拒绝。但迷梦未醒的父母觉得既然对方没把门关死就有希望。我比他们清醒,可是春枝对我产生了魅惑力,我就听之任之。这是初冬的事。转眼过了新年。霜期未过,春耕尚早,各生产队都上东冈刨卵石垫上街去的大路。东冈起伏连绵,颇有景象。其中有条冈的黄土层里夹着各色卵石,像枣儿,像鸡蛋,像拳头,最大的像南瓜,黑、白、红、紫、青,用水一淘,色彩斑斓。大约亿万年前地壳震荡,河道变成了山冈,水中卵石就爬到冈顶与黄土为伴了。

  那是一个晴朗的好天,大清早,我跟父亲带着镢头和扁担箩筐朝冈顶爬去。父亲的旧布鞋从草丛上踢过,沾了一层白霜的粉末;而我的舊解放鞋被融化的霜湿透,脚趾感到了类似刺痛的寒冷。我们有些晚了,冈顶聚集了黑鸦鸦的人,乱纷纷的。我和父亲在人群里挤来挤去,寻找合适的地方开挖。故事就在这时候发生了。几乎同时,我跟父亲都看见前面一丈之外,春枝和她的爹正在刨卵石。我和父亲都僵在那里,仿佛中了魔法,被定住了身子。父亲似乎很吃惊,呆呆地盯着那对父女。但这也只是一瞬间的情形,父亲很快恢复了正常,向我呶一呶嘴。这个动作相当龌龊,但我心领神会。我考虑是否要执行他的指示:挖石头的人很多,我们两家素无来往,为什么单单要跟他们打招呼?再说,大家都是来挖石头的,并不是来做客的,有什么必要跟他们讲客气?我产生了抵触情绪,然而,非常奇怪,我竟然神使鬼差地向那对父女走去。

  这一刻我是世界上最自我矛盾的人。我的腿在迈动,脚在往前走,但我的心里有一百个不情愿,我感到非常难堪。从幼年到青年,我一直非常腼腆,从来不愿意跟不相干的人说话,更不会讨好献殷勤。为这点怪脾气,父亲不知骂过我多少回,可我特别固执,骂也不改。可现在我竟然忽然变成另一个人……

  “表叔,您老早啊!”

  春枝爹抬起头,望着突然出现的我,表情诧异。这也许是我的表情不够自然,甚至显得怪异引起的。

  “哦,早早,”他勉强笑了一下,立刻低下头继续挖石头。春枝一见是我,脸色“刷”一下变得冷冰冰,举起镢头,发狠似地使劲刨地。我尴尬极了,脑子里木呆呆的。本能在脑子里闪了一下,提醒我赶紧走开;可是,非常奇怪,我嘴里又冒出一句话来:

  “对不起,表叔,我没有给你拜年……”

  真是神打鬼痴啊!你这是什么话?只有新女婿或者已经订亲的准女婿春节才去给老丈人拜年,你是他的什么人?你以准女婿自居吗?可是,人家根本不想理你呀?况且正月已经过了一半,说什么拜年不拜年的?……

  “吭,吭吭……”春枝爹是非常懂得乡下规矩的,被我这句意外的混账话弄得不知所措,尴尬地吭吭着,不知说什么了。

  我感觉被人狠狠抽了两嘴巴,脸上滚烫。我失魂落魄,不知所措。如果跟前有地缝,我一定会一头扎进去;如果跟前有一个火坑,我也会果决地跳下去。然而什么也没有,我只好转身离开,再没有一句话。

  回到父亲身边,想起刚才他对我呶嘴的形象,觉得那么委琐,恨恨的,半天没理他。

  很久以后,我不再怨恨父亲。与父亲什么相干呢?那是我人格堤坝一瞬间的崩溃啊,缺口一旦出现就是历史性地存在,永远裸露苍天之下。每每想起,我就觉得无地自容。

  家乡人经常谈一个故事。二三十年前,当时大埠街有一个乡绅傅开创,开着粮行、花行和牛行,是这个小集镇最大的商号。某天,乡绅聚会,傅开创掏出一包外国洋烟请大家品尝,一人一支,到最后烟盒空了,却有一个人没有发到。这个人没有多少家产,也没有地位。傅开创抖抖空烟盒,说,没有了,没有了。只说这个没有得到烟的人叫刘大刚。刘大刚没吭一声。事情就过去了。但是刘大刚记住了这件事。后来刘大刚混出来,当了乡长,而且暗通土匪,成为一方人物。结果有一天,刘大刚叫人当街开枪把傅开创打死了。后来有人说傅开创抽屉里还有烟,但他太轻视这个人,就没拿出来。就是为了那一支烟,傅开创丢了命。是不是真的为了那一支烟呢?有人说一山不容二虎,他们之间还有别的矛盾,比如女人,势力,等等。但乡民们认定那支纸烟是惹祸的根苗,如果不是那支烟,傅开创不会丢了命。这个故事广为流传,成为本乡的经典故事,从那以后,男人们记住了一点:如果当众发烟,必须人人发到;如果烟不够,宁可不发,只你自己一人吃就行。喝酒也一样,一个席上坐,即使某个人穷得要饭也不能只敬别人不敬他。在我的故乡从来没人敢越过这个不成文的规矩。这里无关烟酒,只关乎尊严。有时候,尊严等于生命。

  而我的故事不同,不是别人轻贱我,而是我自己作践自己。

  此后不久春枝就结婚了,男人是邻村的大惠,我的小学同学。他比我大两三岁,矮墩个子,左脸颊有一块疤,吊着个米粒似的肉瘤子。他话少,常常以微笑代替开口。小学毕业后大惠当了几年社员就入伍了。这是春枝选择跟他结婚的原因。后来大惠从部队转业到一家工厂当炊事员,春枝凭着他的工资讲吃讲穿,又懒,脾气又坏,经常跟婆婆一家人胡搅蛮缠,打架把大惠的脸抓得稀烂,大惠拿她没办法。endprint

  后来我到大队小学当了民办教师。春枝的小兄弟在我的班上读书,春枝爹对这个小儿子看得很娇,请校长和老师们吃饭。那时候乡村很穷,但这顿酒席很丰盛,腊肉,鱼,蛋,粉丝,花生米,酒也备得很足。春枝爹劝酒很在行,大家有大块腊肉下酒,痛痛快快,喝了一杯又一杯,脸红的红,白的白。这位老汉似乎忘记了那个春天发生在冈上的事,反复跟我碰杯,亲热地说:“表侄儿,喝!喝!我们谁跟谁啊?喝!不喝对不起你老表叔!”离开他家的时候,我都走不稳了。只遗憾当年连正规课本都没有,许多时候带着学生下地摘棉花,这叫“开门办学”。虽然我们真想把他的小儿子教出一点名堂,却无力回天,没听说那小儿子后来有什么动静。

  现在,四十多年过去了,最近为了写这篇东西我特意打听了一下,才知道春枝后来跟大惠到了厂里,却一直没有工作,住在筒子楼里吃闲饭。她生了三个女儿,全靠大惠的工资过日子。后来国企改革,始终没能买一套自己的房子。两个大女儿有了事做,小的一直没有。这是大体情况,具体细节并不清楚。在这改革开放的年岁,任何人的生活都不是风平浪静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的酸甜苦辣,更是别人不知道的故事。

  [卷七?1977?政治关系?自尊]

  1977年冬,我过了27周岁生日,以社会青年的身份参加高考,分数上线了。一天,公社初中的张校长带着李老师到我家搞政审。我跟他俩都熟,他们说国家急需人才,今年的政审政策放宽了,家庭成分和个人政治面貌等等不再是录取主要杠杠;但政审表上大队支部要签意见“同意”,一会儿大队就来人参加。我的心紧张起来。那一年我报名参军,体检合格,也搞过政审。解放前我二爷当过乡政府的小官,按政策二爷并非我的直系亲属,不影响我前途;但大队支部老是把二爺跟我扯在一起,揪住不放,兵没当成。当年极力阻挠我参军的主要是副书记陈狗卵。得知我被卡下的那天下午,我妈在生产队的稻场打谷,看见陈狗卵走过来,拦住他,大吵了一架,陈狗卵非常恼火,从此成了公开的对头,后来他又带头把我从大队电话员的位置上赶回生产队,又阻挠我当放映员……这次政审这个死对头会来吗?如果又是他,他会让我过关吗?

  不一会儿,果然是陈狗卵来了!

  他斜披着棉袄,龇着大龅牙,一歪一歪的,端着架子走来了。我,父亲,母亲,恭敬地站在院子里,心里揣着担忧,心底藏着憎恨,脸上堆着笑,客客气气地把他迎进屋。以前我和母亲见了这个人是不搭理的,我们有自尊。而现在,我们都要藏起自尊。他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正中的高背椅子上,跷起了二郎腿,威风凛凛。但他脸上似乎还算温和,不像以前,见了我总是板着脸,不拿正眼看我。我的表兄启宏是老党员,当过队长,数年前的一天晚上陈狗卵在表兄家喝酒,碰巧我去有事,表兄就留我一起喝酒。陪酒的都围着陈狗卵说笑;我小心翼翼,不敢说一句话。后来喝了点酒,插了一句话,想跟陈狗卵开一句玩笑,陈狗卵不顺耳了,瞪着我厉声道:“给我闭嘴!这儿哪有你插的话!”我没想到会遭这样的棒喝,真想站起来就走,然而我没有动,泥塑似的,再也没吭气。心底的屈辱像一团熊熊的大火。

  陈狗卵跷着二郎腿,端着架子,说过一阵闲话,开始办正经事,李老师执笔,,一项一项填表,最后该大队支部签意见了,张校长问陈狗卵支部同不同意“该同志入学深造”,陈狗卵严肃地思考了一会儿,仿佛很为难地叹了一口气,说:

  “唉,有啥说的呢?就是他二爷那点事……”

  我的心一下提到喉咙口,在这关乎我命运重大转折的时刻,陈狗卵果然揪住旧账不放。张校长笑一笑,说:“陈书记,我们都是为国家选拔人才,只要本人没啥问题,社会关系不受影响。”

  李老师赶紧说:“‘二爷不是直系亲属,不影响,不影响!”

  陈狗卵呲一呲大龅牙,很难看地笑了笑,说:“不影响那就盖个章呗,上大学是好事嘛。”

  张校长知道陈狗卵是文盲,就说:“那我就替你签了?”说着就拿起笔在表上写,一边念道:“同,意,该,同志,入学,深造——好!完成任务!”

  陈狗卵很自觉地从大棉袄的兜里掏出支部大印,李老师接过,在表上按上一个鲜红的圆圈。这时厨房里飘来浓烈的肉香,传来炒勺碰锅的响声。陈狗卵一定是受到这肉香的刺激,兴致忽然高昂起来,跟大家开起了玩笑,连笑带骂加打趣,大龅牙龇出老远收不回。让我惊讶的是,玩笑里他竟然拉扯上我,像对别人一样对我笑,笑得竟然也有点甜蜜可爱:我一时糊涂起来:难道我上大学是他一直以来的心愿?而今天他如愿以偿?但是,我还不太适应呢,使出浑身力气应付他的亲热的玩笑。不能破坏了这大好氛围,千万,千万。

  父亲换上大灯泡,屋里亮堂堂的。大家团团围坐,举杯言欢,划拳猜枚,直闹到月亮西坠、夜寒袭人才散。跟我那年在春枝爹的家里喝酒一样,离开时陈狗卵脚步都不稳了,脸红彤彤的,嘻嘻地笑。

  在这个晚上,我,我的父母,还有陈狗卵,我们一起出卖了自己。我们把本应有的自尊掖在裤带下了。

  [卷八?1979?经济关系?耻辱]

  过了春节,我到学校报到。学校给每个穷学生发伙食费,基本能吃饱,笔墨纸张和零花钱就靠家里了。老婆带着儿子在乡下种田,多不容易,能指望她吗?我几乎杜绝了一切零花开销,许多事都忍了。学校在襄阳城西三十里,我的家乡在城东三十里,合起来刚好六十里。每学期中间我回家一次,看看老婆孩子,顺便也多少拿点零用钱。有一回老婆手里一个钱没有,我只好拿点粮食到城里去换几个钱。我知道这点粮食是老婆用血汗换来的,也知道儿子缺乏营养,很瘦;但我没法子不拿这点粮食——啥都能省,牙膏、墨水之类省不了。

  我背着一袋大约20斤大米,沿着旷野上废弃的千年古道,坐渡船过了宽阔的汉江,上了岸再走八九里,进了襄阳城东大街。八月的太阳还相当有热度,我汗流浃背,腿脚也累了,就把米袋子放在东大街人行道上。这里最热闹,行人川流不息,米容易出手。我计划卖了米买点牙膏、笔记本和墨水,再买些刚出版的西方小说——这一年很多外国现代小说陆续出版,同学们争相购买,抢着阅读,然后热烈讨论,这是大家最快乐的课外生活之一。endprint

  我放下米袋,掸掸肩头的米灰,跺跺布鞋上的灰尘。做完这些,我双手叉腰,昂着脑袋,心里竟为自己自豪起来——我身为大学生,却不羞于在大街上卖米,这无论如何算得上一点勇气。卖米有什么呢?当年刘备还卖草鞋呢?一个推着自行车的中年妇女在我面前停下,但她没问米,而是用一种困惑的眼光看着我,仿佛我有什么怪异难解之处,她说话了:

  “你不要在这儿卖,一会儿有人巡逻过来,会没收的!”

  我看看她,墩实个子,粗厚的蓝工作服,自行车上挂着菜篮子,黑而略胖的脸上显出替我着急的神色。她一定很忙,说了那句话就匆匆地走了,走出几步又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眼光分明在催促我离开。

  我懂得这警告的内容,粮食是国家严禁上市交易的物资,违者视为破坏国家粮食政策。我公然在大街上叫卖,不会被处罚,但至少会没收。但我对这警告并不在意。就在前两天,中央电台的广播已经在讨论放开粮食市场的问题。听了这条广播,室友们展开了热烈讨论,对进一步改革开放持非常乐观的态度。现在我把米摆在大街上,既有挑战的意味,也有侥幸心理,觉得时至今日,改革大势所趋,基层有关部门应该不会再没收我的大米。

  忽然,我发现了一点不妙的迹象,熙熙攘攘的人流里,一个戴红袖箍的老头向我走来,他也是工人打扮,脸皮粗糙黑厚。他紧紧盯着我,眼里有一种发现了猎物的兴奋光。我心里有点慌乱,直觉告诉我麻烦来了,但我不能提起米袋子跑掉。红袖箍老头已经气呼呼地站到面前,并不说话,直拿双眼恶狠狠瞅我,仿佛我偷了他家的财宝。然后他举起了一根手指,朝米袋子一点,大吼:

  “提起来,走!”

  我准备了千言万语,而且,在学院寝室里我也是辩论的高手;可是现在一点用没有了,面对这个气势汹汹的老头,我立刻明白我不是他的对手。他不是我的同学,不是我的老师,他是戴红袖箍的人,是街道上的积极分子;这样的人哪会听我的道理?他又是强大的,看我就像俯视陷阱里的野兽。但是,我还想试试,软软地说:“怎么了?这里不能卖吗?”

  “‘怎么了?犯法了!——少废话,走!”

  這回他指了指十字街方向。命令不容违抗。红袖箍昂首挺胸地走在前头,我提着米袋子跟在他屁股后头,心中惶然,脸色愁苦。有行人注意到了我俩,目光斜瞟过来,我的头又低了些。我再次软软地说:“老师傅,我是学生,想卖点米换些零花钱……”

  “嗯?学生?”

  红袖箍立马停住,转身盯着我。我心里升起一点希望:读书人总是受人爱护和关照的,在戏台上,落难的穷书生一出现就赢得一片眼泪汪汪。

  红袖箍问:“你是大学生?”

  我正要点头,红袖箍的声调猛然提高:“你是什么大学生?大学生还搞投机倒把?国家白培养了你!”

  我被突然的斥责弄得晕头转向,不知道该说什么。真是奇怪,我素来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不会为了世俗的名利向人低头;可是今天竟然一点愤怒也没有。今天的我不再是原来的我,失去了志士之气,心思只纠缠在一袋米上:这是“我”老婆的血汗,是从“我”瘦弱儿子的嘴里省下来的。“我”不想失去这袋米,“我”无权失去这袋米……我木然而立,低头垂手,听着红袖箍的斥责。也许他骂够了就会发发善心放我走吧。毕竟他也是人,应该有一点人的同情心。可是红袖箍只骂了那两句,不再骂了,他皱起眉头,挥一挥手,要我继续跟他走。

  我像一个俘虏,红袖箍像一个将军。俘虏知道无可遁逃,将军也很放心,一路上连头也没回过一次。

  踅进十字街西侧的一条巷子,七拐八拐,再进一个老院子,再进一间办公室。一个短发中年妇女在拨着算盘,面前放着账簿册子之类。红袖箍跟她说了两句走了,短发妇女瞥了我一眼又低头打算盘,说,你走吧,大米没收了。

  尽管早有预料,听到这句话我的脑壳里仍然轰地一响,一片空白,腿颤抖起来,接着一软,竟一下子跪下了——我骇然一惊:我这是干什么?我怎么会干出这样的事?短发妇女也吃了一惊,喊:“你干什么?起来,快起来!”

  可是我忽然不想起来了。不管是不是我的意愿,既然我已经跪下了,我起来不起来不都一样?丢脸吗?是的,非常丢脸,特别丢脸,世上没有比这更丢脸的事了!但是跪下容易起来难,我丢的脸已经无法挽回,我何必慌着起来?

  “起来,快起来!”短发妇女皱起眉头,连声喊着。

  这时我反而有点无耻了,同时也冷静了。无耻而冷静,便产生了诉说的欲望,于是我告诉她我的身份、我的家庭处境、我目前对这袋米的需要……我没忘了说中央电台关于粮食市场放开的节目,以及我本人对此的观点。很明显,我企图打动她,挽救我那一袋子大米。

  短发妇女无动于衷,说他们没有接到开放粮食市场的文件,我的大米必须没收。

  这时候我自己站起来了。我揉揉僵硬的膝盖,转过身准备走了。可是,短发妇女却突然叫住我,说:

  “看你的确困难,我可以给你一半的米钱。”

  我没说话。既没表示感谢,也没表示拒绝。对这一半的归还,我不知道该怎样理解——难道这是对我可耻的下跪行为的奖赏?但我还是站住了。她算好了钱交给我,我什么话也没说,离开了这个耻辱之地。

  除了在我父母的灵前,这是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下跪。从那一刻起,我暗暗发誓:从今往后,直到我死去,我再也不会跪下双膝。后来我做到了这一点。

  做是做到了,但那一刻的耻辱是永无止境的,就像滚滚不尽的江河。

  补记:

  2010年的一天,我在樊城街头匆匆行走,这时候我已经从大学毕业三十年,成了中学高级教师,一个作家。我匆匆走着,走到铁路大桥引桥下的时候,一个穿灰色僧衣的人坐在桥下歇息,人流滚滚,他却单单向我招手,说:“来,我给你说几句话。”我知道他要给我看相,可我历来对这一套不感兴趣,摇摇手继续走路。可这和尚并不放弃,微笑着频频招手,说他不是看相收钱的,只是跟我有缘,想说几句话。看他倒也面善,我只好走过去。这位五十多岁的和尚自称是南岳衡山寺庙的,下山行走四方,并不靠看相化缘;他仔细看过我的脸相,说了我的家庭情况、婚姻和近期运气等等,倒也有些符合之处。之后,他竟然说出一句跟现实和未来都无关的闲话来:

  “可惜啊,可惜你年轻时没去当兵,你要是当兵了,就是一个将军!”

  我苦笑。当年往事涌上心头。20岁那年我报名参军,体检合格,却被大队干部卡下。那年有6个人穿上军装入伍了,其中一个后来提了干,当到副营长,其他5个后来转业当了工人。星期天这些人穿着工装回村过周末,有时会碰见仍旧是农民的我,他们都尽量回避,而我也不想见到他们,我觉得这样的邂逅对我是一种羞辱——尽管跟他们无关。

  我有自信,如果当年我入伍了,我不会只熬到一个副营长。我能吃苦,为人正直坦率,这些都是一个军人重要的禀赋,加上当时我那还算比较高的学历,虽然当将军的可能性很小,但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只是,此生已过去大半,一切已成冷硬的事实。不必遗憾,无需抱怨,也没什么可追悔的。

  我抬眼望望大街上滚滚人流,耳听着车鸣人喧,一瞬间产生了幻想,眼前似乎有庞大的队伍在向前线推进,而我是他们的指挥官,是隆美尔,是朱可夫,是乔治?巴顿……

  我立刻又笑了:当将军有什么好呢?我现在就好,我现在的样子就是我应该的样子。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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