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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来我的几种诗观

时间:2023/11/9 作者: 红岩期刊杂志 热度: 15031
柏 桦

1984:我的早期诗观

人生来就抱有一个单纯的抗拒死亡的愿望,也许正因为这种强烈的愿望才诞生了诗歌。

  诗的价值在于它是一种高尚的无法替换的奢侈品,它滋补了那些患有高级神经病的美丽的灵魂。

  就一般而言,我有些怀疑真正的男性是否真正读得懂诗歌,但我从不怀疑女性(或带有女性气质的男性)。她们寂寞、懒散、体弱和敏感的气质使得她们不自觉地沉湎于诗的旋律。

  诗和生命的节律一样在呼吸里自然形成。一旦它形成某种氛围,文字就变得模糊并溶入某种气息或声音。此时,诗歌企图去作一次侥幸的超越,并借此接近自然的纯粹,但连最伟大的诗歌也很难抵达这种纯粹,所以它带给我们的欢乐是有限的,遗憾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诗是不能写的,只是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动用了这种形式。

  我始终认为我们应当把注意力和兴趣从诗歌转移到诗人,因为我确信世界上最神秘的现象莫过于诗人这种现象。真正的诗人一定具有某种特殊的触须,并以此来感知世界。诗人从事的事业对于他自己来说彷佛是徒劳而无意义的事业,但它是无垠的想象的事业。李白捞月的传说,波德莱尔的人造天堂都证明了这一点。

  由此可见,诗人是无所事事的奇怪的天才,然而是不朽的天才。

我的诗学时间观

“夏天”是我个人命名的一个诗学时间观。夏天是生命灿烂的时节,也是即将凋零的时节,这个词读出来最令人(令我)颤抖,它包含了所有我对生命的细致而错综复杂的体会。如孔子通过流水对生命发出感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也通过“夏天”这个词,对生命,尤其对整个南方的生命发出感叹。夏天即我,我即夏天,犹如麦子即海子,海子即麦子。“老虎”的强悍和优雅是对我性格中某种缺失的补充,但对这个词我后来颇有不满,因为我知道,我是在西方文学概念上动用这个词的。“阴影”应该不是我的命中之词,只是偶尔乱用,分寸很有问题。“男孩”是属于我的一个词,因为我身上有一种令我自己都感到震惊和讨厌的不成熟感,一个无用的男孩那是我青春期的写照,如今我已成为一名父亲,岂能再做男孩,此词理应离我远去。我所有诗歌密码中最关键的一个词是“夏天”,此词包括了我所有的诗艺、理想、形象,甚至指纹,当然它也是启动我抒情的魔法。

我的诗歌声音观

诗歌中的声音应从两方面来讲,一是诗歌的音韵、节奏、押韵、排列等形式功能,二是写诗者的语气、语调、态度、气质。当我们说他写诗有一种独特的声音,便是对写者的赞美,尤其赞美他写诗时的姿态和语气。艾略特曾在《诗的三种声音》一文中把诗的声音分为三类:“第一种声音是对诗人自己或不对任何人讲话。第二种声音是对一个或一群听众发言。第三种声音是诗人创造一个戏剧的角色,他不以他自己的身份说话,而是按照虚构出来的角色对另一个虚构出来的角色说他能说的话。”可以说,我诗歌中的声音就是艾略特所说的第一类(这是从主要方面说的,并非我的全部),北岛的诗歌中的声音当属艾略特所说的第二类(早期北岛,后来他也用第一类声音说话),张枣应是艾略特所说的第三类声音。正是如此,我的声音是独白。早期北岛是宣言者。而张枣是典型的戏剧性交谈,一个多声部的交响乐家。

  声音在诗歌中至关重要,民族性,抑或诗性都只能在声音中突显。众所周知在诗歌翻译中,文字的意义和意象均可翻译,唯独声音无法译,因此才有弗罗斯特所说的一句名言,“诗是翻译所失掉的东西”。诗歌中的声音是最具魅力的部分,其中也具有情感、意义以及某种区别于他人的神秘禀性。然而我们的现代诗在声音上出的问题最大。或许是一种宿命,曾经是如此推崇汉诗的庞德也对汉诗的声音表示过遗憾,他说汉诗“只有一些嘶嘶的声音”。当然庞德对汉诗一直是搞创造性发明,他除对汉字的意象感兴趣外,还无法欣赏汉诗的声音。但我们也得承认汉诗的声音比英诗的确要简单得多。有关此点不必展开,刘若愚在《中国诗学》一书有更精彩的论述。古典汉诗的声音也不过如此,更何况现代汉诗了。现代汉诗如不在声音上下大功夫,只有死路一条。

2007:我的逸乐观

年轻时喜欢呐喊(即痛苦),如今爱上了逸乐。文学真是奇妙,犹如蛇要褪去它的旧皮,我也要从呐喊中脱出。逸乐作为一种价值观或文学观理应得到人的尊重。它提醒我们注意:“在明清士大夫,民众及妇女生活中,逸乐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甚至衍生出一种新的人生观和价值体系。研究者如果囿于传统学术的成见或自身的信念,不愿意在内圣外王,经世济民或感时忧国的大论述之外,正视逸乐作为一种文化,社会现象及切入史料的分析概念的重要性,那么我们对整个明清历史或传统中国文化的理解势必是残缺不全的。”“缺少了城市,园林,山水,缺少了狂乱的宗教想象和诗酒流连,我们对明清士大夫文化的建构,势必丧失了原有的血脉精髓和声音色彩。”(李孝悌)

  逸乐是对个体生命的本体论思考:人的生命从来不属于他人,不属于集体,你只是你自己。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认为小乘比大乘更直见性命,我不度人,只度自己,因此更具本质。生命应从轻逸开始,尽力纵乐,甚至颓废。为此,我乐于选择一些小世界来重新发现中国人对生命的另一类认识:那便是生命并非只有痛苦,也有优雅与逸乐,也有对于时光流逝、良辰美景以及友谊和爱情的缠绵与轻叹。

  当然,如果你不同意“美学高于伦理学”(布罗茨基),至少你应以平等之心对待二者,即你可以认为活在苦难里并呐喊着更有意义,但不应以所谓高尚的道德来仇恨逸乐之美。说到底,二者均有价值,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是不同的人对不同的人生观或艺术观的选择而已。用一句形象的话说,就是你可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另一个人也可以“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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