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在《红岩》发表作品,是一组两小短篇《村规》、《哥俩》。时间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那之前屡遭退稿,可谓流年不利。这年春天我一气写了十个短篇,发誓如全军覆没,从此金盆洗手,倘有一篇被采用,还将创作进行下去。分数家刊物寄出,或“恕不刊用,原稿奉还”,或泥牛入海,音讯杳无,惟独寄给《红岩》的三篇,有两篇同期刊出。这让我大受鼓舞,于中看到了希望,一缕行将熄灭的文学之火,又再次被点燃。
——这是《红岩》第一次助我,也是佑我!她用无声的谶言,暗示我文学这条路虽然充满了艰辛,但还可以执着地走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讲,是《红岩》延续了我的文学之梦,她及时拯救了一个文学青年。多年后回想,如果没有《红岩》的那次及时拯救,我肯定遵从誓言,从此告别文学,另择他业,不会走到现在,自然也就没有今天。
还有一重意义,《红岩》刊发的这两小短篇,在我不啻是一次破颈之旅,从此我的创作呈现出一片崭新天地,每年都有中、短篇小说相继问世。其中有些作品,还被收入各种选本。
我的第一部中篇小说《雪地》,也是发表在《红岩》。《红岩》最先给了我展示中篇的舞台,奠定了我日后创作中篇的基础。在基础逐步打牢之后,又继之若干年,我开始尝试创作长篇。
一九九一年,《红岩》第三期隆重推出了我的中篇小说《山杠爷》。所以隆重,具体体现在该期的卷首语,用了较多的文字专予推崇,其溢美之甚,谓之“不可不读!”这无疑是最大的肯定了!记得当时的主编是张老师,责编刘彦。1998年春,在《红岩》复刊100期纪念会上,我有幸见到了他俩。那时张老师已经退休,刘彦老师改行去了公安系统,殊为惋惜。
《山杠爷》后来被峨眉电影制片厂改编拍摄成电影,这就是后来很多人都熟知的《被告山杠爷》了。由著名表演艺术家李仁堂担纲主演,被誉为电影扛鼎之作,分别获得电影“金鸡”、“百花”、政府“华表”、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多项头名大奖。后又陆续被改编成川剧、戏曲电视片,也是获奖不少。“山杠爷”及其普遍现象,一时被社会广泛关注,引发各界深入思考。相关重要文章,还被收入由中央部编写的《干部群众最关心的二十三个理论问题》一书。作为个案,“山杠爷”被写进法学教材,至今仍不时被很多政法类专业学府所讲授。
那时,我只是西充县文化馆一名乡镇聘用的文化干部,户口还在农村,吃饭得自带口粮。农忙结束了,再用自行车驮上一口袋粮食,吭里哐啷地回单位。这之后我不仅很快由“聘”转“固定干部”,妻子儿女也“沾光”给办理了“农”转“非”,旋即又举家迁往南充,我被安排在南充市创作办公室,当上了梦寐以求的专业作家。命运改变,之于我不可谓不是天翻地覆。
严格地讲,这都是《红岩》的赐予!正因为有了《红岩》的老师们长期对我青眼有加,悉心呵护,刻意扶持,才有了我的峰回路转,苦尽甘来。作为回报,以后我但凡写了东西,总是首先寄给《红岩》。遗憾的是这几年只为要创作另一部长篇,和《红岩》的联系相对少了,前年欧阳斌兄约我写部中篇,因怕分心,竟没有答应,嗣后想来,实在是多有得罪,愧疚得很。
好在《红岩》我不会忘记,《红岩》的老师们我一刻也不敢忘记!在早的熊小凡、刘钊、谢宜春,晚些的赵晓铃、刘彦、周火岛,再晚些的刘阳、欧阳斌等,只要闭上眼睛,这些师长和朋友便会清晰地凸现,连声音也似可触摸。
已经有好几年没去重庆了。虽然她自中央直辖后早已不属于四川,但我所在的城市南充到重庆已通了高速,两小时左右的车程。到了重庆一定先到《红岩》,那里是我的家,那里有赐予我幸福生活的老师和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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