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上初一的第一天,有位家长问我在哪个班,得知我班主任的姓名后,她羡慕地说:“你真幸运,那可是一位出了名的好老师,她经常打学生的。”
我面露惊色,她见状,连忙补充:“这是好事。打是疼骂是爱,为你们好才打你们,不骂不打的那叫不负责任!”
当时年纪小,半信半疑。这位“名师”也果然名不虚传。每天早读,她都要班干部们把记了黑名单的小本子交给她,上面记着上课说话、欠作业、迟到、卫生没做好等“罪犯”的名字。被念到名字的“罪犯”依序走到讲台上,每人领一只扫把,班主任一声令下,“罪犯”们集体用扫把抽打自己的手心。
那段时间我过得很压抑。虽然我学习不错,不在她的“惩罚”名单里,但我莫名地厌恶这个老师。我跟家里的大人说我不喜欢她。他们很诧异:“老师那么做是为你们好。”“家长会时还有家长求着老师打自己的孩子呢。”
大多数大人都觉得打骂是一种爱的表现,因为爱,所以才想“管”。而“管”,就要让你痛,他们执拗地认为只有痛了,你才会记住,才不会再犯错误。
很多年后,一个偶然机会,我在一所中学当了半年实习班主任。班上有一个让老师们头疼的小鬼,上课不是大声喧哗就是跟你抬杠。一位男老师气急了,叫他出去,他说我交学费了我就不出去你能拿我怎么样?我看在眼里,也是一肚子火,脑子里忽然跳出那位班主任的身影。如果是她,这小鬼会被叫到讲台上,全班同学排队上来打他手心—过去她就是这么“对付”这种“冥顽不灵”的学生的。
这个念头跳出来时我吓了一跳。因为我不知道如何管教这个学生,于是起心动念要打他、骂他。我想建立威信,要他怕我,我要他听话—可这和我看不起的那个班主任有什么区别?教导主任跟我说这学生父亲常年不归,母亲沉迷麻将,找她,她只会说“我把儿子交给你们了,你们随便打”。言下之意我大可动手扬威,家长还会因此感谢我。
我不解地问:“没有其他办法吗?”
教导主任看了我一眼,笑了笑,说:“呵呵,年轻人。”
后来有天中午我去吃饭,碰见这小鬼一个人在饭店,捏着一张小面额的零钞,望着菜盘子犹豫不决。我走过去拍拍他,他一见是我,拔腿就要跑,被我拎住,说老师实习快结束了,请你吃饭吧。他愣住,我便趁机点了一堆菜,按住他,开始吃饭。
也没讲什么大道理。就跟他说,校服要洗,袖子脏兮兮的会被同学笑。上不上大学没那么重要,但至少要学个谋生的本事。
“以后你就点个卤蛋、青菜,再要份白切肉,卤汁浇在肉上,好吃又不贵,你还在长身体呢,要注意营养。”我跟他这么建议。他低头啜泣,我假装没有看见。
实习结束,我走的那天,那孩子远远站着。我回头看他,他也看着我,看了一会儿,他举起袖子擦了擦眼泪,转身离开。
我无法理解,也不接受一切以爱为名的伤害。打着爱的名义骂一个人是笨蛋、体罚、羞辱—真的有用吗?明明就是伤害,为什么要冠冕堂皇称之为“爱”?这样畸形的“爱”被一些父母师长挂在嘴边,津津乐道,好像金科玉律,只要加上“为你好”的定义,打骂也成为正义—哪怕这些打骂其实不过是成年人对自己无能的愤怒而已。
不论面对谁,我都坚信,尊重比打骂更接近爱。愿你不再遇到这样畸形、残忍的“爱”。
愿你长大成人,不要像那些曾经这样伤害过你的大人一样,再用这样的“爱”去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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