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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流年

时间:2023/11/9 作者: 北方作家 热度: 16966
冰曦 甘肃徽县

  光阴流年

  冰曦 甘肃徽县

  下雨的时候,玫子常常会想起一句诗:春天总是爱下雨,那是大地和天空在做爱。

  玫子出生于春天。第一次听到这句诗,是在玫子21岁生日的晚上。那晚下着淅淅沥沥的雨,交往了一年的男朋友小白来到她的宿舍。

  小白是玫子家邻居介绍过来的,工薪阶层,大玫子四岁,人长得温厚帅气,父亲退休,母亲做了一辈子的小生意,据说家境颇好。玫子的父母很喜欢小白,说大四岁的婚姻最完美。第一次见面,小白给了玫子邻家大哥的印象,也符合她花痴的标准。可惜有些木讷。玫子想,迟早都要进入“坟墓”,倒不如顺了父母的意,和小白先处着。至于小白的家境,玫子没有想过。不只是小白,遇上任何一个追求的男人,她都会感觉至上。

  玫子以为自己要郁郁寡欢上好一阵子——和校园初恋分手的情景还犹如昨日,却不曾想,另一段好似没有做好准备的感情开始时,她会如此坦然地接受,坦然得有些羞耻。玫子终于相信,自己并不是一个长情的女人。

  小白是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提着草莓味的生日蛋糕,带着一身溺死人的温柔过来的。这让玫子多少有点意外。他那么沉默的男人,也有着浪漫细胞啊!

  点燃生日蜡烛,小白熄灭了日光灯,他看着玫子,眼里的柔情似跃动的烛光,忽明忽暗,意悠绵长。

  玫子很紧张,脸红得像一只煮熟的虾。窗外,雨打梧桐叶的嘀嗒声渲染着室内的静谧,小白的唇慢慢地贴过来时,玫子的身体一阵温热,那个连手都没有拉过的初恋不合时宜地出现,她慌乱地把头偏向一边,很煞风景地顺手拿起下午从百荷书店里借过来的一本新书,装模作样地翻看着。她听到自己体内加速的心跳,而初恋从来没有给过她这种悸动。

  小白微笑着,帮玫子抚平了被拿倒的书,凑近烛光,薄唇一启,读道:“春天总是爱下雨,那是大地和天空在做---爱。”

  狭窄的空间炙热起来,玫子窘迫地合上书,想要远离耳边令她发痒的气息,却已被小白吻得身体和思维剥离。

  窜向心脏的疼痛惊醒了玫子,她已躺在她的单人床上,身体上方的小白双眸熠熠生辉,闪烁着甜蜜。疼痛突然被埋葬,覆盖玫子的是一种陌生的快乐。玫子伸出双手,抚摸着小白浓密的头发。他的头发很美!屋子里散发的气息也好像很美!

  百荷是玫子最好的朋友,外地来的,经营着一家书店,生意一般般,却有房有车,很有钱的样子。她的男性朋友很多,但都不是男朋友,周围的人老是用不善的目光瞧着她,说她的钱财是陪男人睡出来的。

  玫子和百荷在书店一见如故,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玫子知道百荷来自省城,有一位很有钱的土豪老爸,他在百荷的母亲去世不到百日之时,又娶回一个比玫子大三岁的女人。那女人进百荷家的第一天,在无人的角落悄悄跟百荷说,她和百荷的父亲早是老夫老妻了。要不是不要脸的老爸拼命拦着,百荷当时会杀了那女人。大学毕业后,百荷担心有朝一日她真的会因为那女人成为阶下囚,便离开省城到处去漂。走过许多地方,累了,最后选择停留在了玫子的家乡,一个山青水秀、气候温和的小县城。

  百荷不在意外面的传言,她还发狠说真想随便找个男人破处,也不枉被千夫所指。玫子知道她只是说说而已。百荷最崇拜的人是三毛,她想用三毛的方式遇到她的“荷西”,不过目前她还没有勇气去撒哈拉。

  玫子最喜欢的作家是张爱玲。《金锁记》《倾城之恋》《半生缘》,她读的时候常常会忘记吃饭,张氏文字所散发的冷傲、孤凉让她患得患失。玫子爱把思想和生活与时代挂钩,个人是渺小的,时代是气壮山河的,她认为人还是有点依靠好。所以,玫子总是在同事们认为平凡的工作中认真地寻找着背后的博大精深。通俗地说,她是一个有野心的人。

  百荷说国外的科学家有过研究:爱一个人,一年的期限最好。春,夏,秋,冬,正好一个轮回,花开了,如果结不了果,就该结束。她还说,男女之间的相互吸引与动物觅偶是一个道理,身体的气味是第一信号。百荷是从不撒谎的,她无所畏惧,不管不顾。可这样的研究结果,玫子将信将疑。

  玫子曾坚持认为,爱和家是梦想停止的地方,是心的栖所,安全温情。最重要的是,所有的可能与渴望,都会在里面获得一种平衡和缓冲。它不仅仅是有意义的,它意味着一切。所以,和小白相处一年,她不温不火地接纳着小白的追求,仿佛在为一次马拉松长跑热着身,一旦投入便会倾尽所有。

  只是,热身还未进行完,起跑的枪声却一不留神走火了。如果是百荷,那晚的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她感性得让玫子时常无所适从,但在没有准备好的事情上却从不含糊。

  唐突而又逼真的生日夜之后,小白提出结婚。玫子也不能再热身下去,她的道德观念里传统思想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父母都是五十年代初的人,骨子里又有着知识分子的清高,未婚同居在他们眼里是伤风败俗,倘若再遇上未婚先孕,那还不气出毛病来?

  玫子不甘心,她才21岁,国家提倡晚婚晚育,她违背了不说,还得提早把美好的青春年华分享出去。可不这样,她还能怎么样?

  父母都不赞成玫子和百荷做朋友,可玫子偏偏就和她如漆似胶。与小白确定了恋爱关系后,玫子常常故意带着百荷去赴约,以为这个男人也会为了所谓的名声而阻止她和百荷交往。几次的接触,小白竟然说他终于明白玫子为何能和百荷成为朋友,因为都是修养品位皆具的女人,而这样的女人在他们的周围着实不多。

  小白在玫子心中的分值一下子飚到了云端,可这无法改变她才21岁的事实。

  玫子有时也很奇怪,她怎么就和百荷成为死党了?她们的步调格格不入,似乎又异常默契。

  看见新闻中政坛女强人的身影,玫子会叹服她们的政治能力,也会思索女人到底要不要当一个决策者。成功的女人都很强势,可玫子不愿意自己沾染上这种气质,尽管她心中总是蠢蠢欲动。而百荷会说谁的唇最性感,谁的胸最饱满,想着她们会不会和男人调情。玫子戏谑百荷为纯粹的异类,百荷说这叫真实。最后,两人达成一致,把某国曾经的女领袖的经典名言奉为共同的座右铭:只要最后能随我愿,我就会极有耐心。

  百荷有钱,很显摆,过一段日子,换一辆扎眼的车招摇过市,任那些恶毒的言辞砸向她和她的车。她又和玫子一样,对名牌没有多少概念,不合心意的东西一概拒绝,经常约玫子去地滩淘上一堆看上眼的便宜货,穿在身上一样的摇曳出“狐狸精”的妖娆。

  玫子和百荷都爱读书。放下书,玫子可以花上两个小时为自己准备一顿丰盛的午餐,或者把小窝清理得一尘不染。百荷却宁愿将就一碗泡面,让衣服、鞋子随处放置,也不会把一本没有读完的书放手。但凡上市的文学书籍,百荷都会千方百计地订到她的书店,成为第一个阅读者。

  百荷和她的那些异性朋友在一起过起嘴瘾来无拘无束,将气氛营造得活跃而多情,却又片叶不沾身。可玫子,对看不上眼的男人,多一句话都不愿意说。百荷说她不食人间烟火,又过于理性,是矛盾的综合产物,太累!玫子斟酌,还真是如此。躺在小白的身下承欢,怎么就没有想到父母的脸面,没有想过传统文化教育呢?她该庆幸小白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

  百荷用难得的理智批评着玫子的纠结,举了一大堆小白的好:形象气质具佳,满腹才学,绅士之范,温润之态……玫子开始沾沾自喜,捡了个这么大的宝贝,再不珍惜就罪孽深重了。

  玫子婚后是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的。

  小白家临街有一幢带院子的两层楼,还算宽敞,也算气派。小白作为父母众多孩子中唯一的儿子,婚房理所当然地被安置于其中一间。玫子的父母知晓亲家的经济实力,让玫子给小白提要求,在外面另置办一套房子,可玫子怎么也开不了这个口。母亲提醒玫子,婆媳关系不是闹着玩的。玫子不置可否。早有同事把婆媳关系比喻为美国和伊拉克的关系,她觉得没那么严重。孝老爱亲是中国的优良传统,何况还有爱屋及乌之说。小白说她是有修养有品位的女人,玫子自认为还应该加上两条:宽容和忍性。

  玫子进入了已婚妇女的角色,接下来的日子,是另一个样子。

  二层楼对四口之家来说是名副其实的宽敞,可小姑大姑下班后拖家带口地都过来,就不能再说宽敞了。除了深夜必不可少的睡眠,玫子有种置身闹市的感觉。她向小白抱怨,小白说这么多年姐姐们都习惯回来,让她学着适应。玫子想说楼下以婆婆为中心的团队东家长西家短的谈论声音太大,她鄙视,最后还是没说。谁都没有错,错的是生活习惯。玫子后悔结婚那会儿没有听从母亲的话。小白的母亲其实是个很惜财的人,当初没答应的事,现在更不可能。靠两个人的工资买房,玫子暂时还没有去碰触的勇气。

  小白不只是在母亲面前是个孩子,在姐姐们那里似乎也还没有长大,她们都很疼爱他,事无巨细。看在玫子眼里,这是一种严重的娇惯,心中特别的不舒服,她喜欢男人独立强大。玫子私下里把这个作为意见正式说给小白,小白不屑地说她这是羡慕嫉妒。

  羡慕嫉妒?玫子也很不屑,心中沉甸甸的。近距离地接触,玫子意识到她起先的认知里有一些源于误会。小白不会做家务,做事没有耐,。而衣服、臭袜子在床上、沙发上到处乱扔的现象,几乎是他和他家人的共性,玫子看着心慌。她能包容百荷,容忍小白家人的懒散,却不能接受自己丈夫的恶习。

  有一次,小白又把吸完的烟头湮灭在玫子养的盆栽里,玫子忍无可忍,大声地斥责了他几句,他嫌弃她的穷讲究太多。楼下的婆婆大姑们听到争吵声,立马就上来了,玫子只能摆出笑脸敷衍了过去。小白直夸玫子聪明,玫子淡漠地看看他,把目光朝向窗外的街道,对面店铺的老板娘正双手叉腰和肥胖的老板吵得唾沫星子乱飞。真好!玫子羡慕着,伤感着。

  小白还算一个好丈夫,在家人面前很维护玫子,没人的时候,常常喜欢把玫子抱在怀里,像对待上好的青花瓷一样爱不释手,许诺会给她最幸福的生活。

  适应,是社会学家帕森斯的精髓。

  生活就这个样子了!

  玫子领悟了一个道理:婚姻是显微镜,它使一切真相大白,了解的不曾了解的毛病都明明白白地放在那里,日复一日地被放大,如果想一直走下去,那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了。

  玫子学会了打麻将,而且很入迷。为此,百荷深恶痛绝生活的可塑性,把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堕落成了麻将桌上的俗女。

  小白是玫子的师傅。

  节假日,小白常常受朋友、同学之约去麻将馆娱乐,带点小刺激,一元两元的,也不算赌博。玫子为躲避家中的噪音,跟着去过几回,输家赢家的表情勾起了她强烈的好奇心,便逼着小白教她玩,美名其曰培养夫妻间共同的爱好。

  之后的日子里,小白经常带玫子去麻将馆,同出同进的,很恩爱,公公婆婆看着也高兴,时不时提醒他们该要孩子了。

  学会了打麻将,玫子和单位同事的关系一下子拉近了。同事中就有开麻将馆的,常常会在三缺一的时候约玫子,几个人坐在一起,边玩边说着笑着,隔三岔五,还会AA制聚一聚,大家都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玫子原来也懂人情世故。玫子知道她以前自命清高,从来没有刻意接近过身边的人,甚至有些看不起,他们也把她当成另类。如今,她进入他们,虽然总是默默不语,可一群人中她就坐在那里,还是一副聆听的样子,至于心里的东西,没有人看得见。其实,玫子知道,单位上不会打麻将的人很多,不过人家会拉家常,谈话的时候会把三分之一的话题分给老公孩子,三分之一晒自己,还有三分之一发泄对家人、亲戚、朋友的不满。

  这样的日子充满了快乐。

  这么容易就找到了可以使自己快乐起来的东西,玫子有些心酸。百荷说得对,这是一种堕落。可是,这种堕落换来了她和小白的和睦,那怕是轻浅的、慵懒的,却像仲夏的一丝凉风,令人欢喜。而这样的欢喜没有选择地成为她眼前的支点。

  张爱玲远了!三毛远了!女强人的强势远了!

  民间口头文学的流行像汪洋大海一样恣肆横流,各种隐晦或赤裸裸的黄段子远比张氏文化能调动聚会的氛围,以前那些令玫子不耻的字眼,如今比比皆是,听在耳里,她也能展开一张笑脸。

  玫子黯然,从前她是多么洁净的一个人啊!

  从前清晰存在着,可那已是从前。小白是沉默而真实的,他本分地做着自己该做的事,不会把省吃俭用了半年的工资装成红包,谄媚地投放在仕途的问路石中;不会和别的女人打情骂俏。这种干净和简单,玫子很想迁就。

  百荷用无可救药的眼神看着玫子,玫子诅咒她赶紧找到她的“荷西”。

  有舍才有得!还单着的百荷怎么会懂得?

  某国女领袖的名言,玫子始终记得:只要最后能随我愿,我就会极有耐心。

  从怀孕到儿子落地,玫子仿佛经历了一次千山万水的跋涉,疲惫的尽头,她带着甜蜜与失望交织而成的尘埃,落在小生命的啼哭声中,幸福地笑了。玫子看向替她擦着汗水的小白,那里,一片深情。她理解了“爱情结晶”这句话的内涵。

  玫子不能再那样的无所事事了。做完整的女人并不仅仅是一句漂亮的话,那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的诠释。

  楼下还是声声噪音,玫子已习惯。厨房里小白手忙脚乱地煮着面,青菜豆腐香飘进玫子的鼻腔,她从保姆手中接过儿子,掀起衣服,感动地把胀痛的乳头递进张开的小嘴里。

  小白的家务做得越来越好,这是玫子生下儿子之后的另一个收获。

  玫子了然,在这场婚姻里,改变的不止她一个人。小白非常努力地做着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儿子一年一年地茁壮成长。

  日常生活的小事常常引发玫子与婆婆、大姑们的矛盾,无数次的正面冲突之后,玫子把心中的怨气撒向小白。小白质问她的修养她的宽容都到哪里去了。玫子说他不思进取,他讽刺玫子爱慕虚荣。在相互讥讽中,地上的一根头发、沙发上的一件脏衣服都会延伸成他们之间的一场争吵。

  在时间的消磨里,玫子体会到了一种恐慌,即使对手头的工作完全失去兴趣,她还会积极认真地努力去做好,她想在平凡的人群里鹤立鸡群,想要生活得不那么茫然。

  情人节的时候,玫子想收玫瑰,小白说不如请她吃火锅。玫子说他俗气,他说玫子矫情。玫瑰没有,火锅没吃,生活又走到了第二天,第二年……

  婚姻不是家具,用旧了,看着烦了就去扔掉。

  感情淡了,亲情却在一天天地滋长。

  小县城的赌博风盛行,小白和他在公安局上班的朋友开了一间茶楼。玫子知道,茶楼只是一个招牌,麻将馆才是真的。玫子不赞成这种挣钱的方式,却也以为就像她曾经玩过的那些地方一样。有一次,玫子去了,才知道并不是她想的那么回事,巨额的赌博,参与的人很多,粉色的“老人头”像一张张废纸一样在麻将桌上飞来飞去,看得玫子胆战心惊的。她听到有人说他输了五万,有人说他赢了三万,而那表情就像喝了一杯白水一样的平静。

  玫子郑重地要求小白退出茶楼,小白却说他是场主,不会参赌,只收台费,那个很挣钱,他要让玫子和儿子住上豪华的新房。

  玫子夜夜不能寐。即使有公安局的朋友在,违法的过程会被及时掩盖,可那是损人的事情。小白是一个循规蹈矩的男人,怎么也有这个胆?玫子想哭。

  百荷终于寻觅到她的“荷西”,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温州男人。第一次见面,玫子差点以为是百荷的父亲。

  百荷和“荷西”领证、婚礼都没有通知父亲,她还是不能原谅他对母亲的背叛。“荷西”待百荷像公主,句句不离夫妻间的情话,百荷的脸上写满了甜蜜,玫子好生羡慕,小白只有在床上才会把她当作青花瓷。不过,“荷西”太能说会道了,玫子跟百荷说,若把他和小白折中,就是完美男人。

  “荷西”要投资金矿,有资金没人脉,办不来开采手续。玫子的亲戚是其中的主要人物,“荷西”备了厚礼请她帮忙,她倒没在意那些,想着能帮到百荷也是好事。便通过亲戚介绍,领着“荷西”一个关节一个关节地打通,把许多矿老板认为难办的手续都办齐了,只差最后一道,要去省城的主管部门找一位姓杜的处长办理。百荷暂时不想让“荷西”知道她的家世,也不愿意借助父亲,只有再请玫子陪“荷西”去省城,因为“荷西”很看好玫子的办事能力。玫子只好前行,她并不认为自己有公关的才能,亲戚的面子才是最重要的招牌,再说,在行政部门混得久了,自然知道些暗藏的玄机,“荷西”又是一个舍得“孩子”的主,何愁套不住“狼”!

  玫子和“荷西”拿着厚重的“礼物”和要签字的文件,经人指点,走进杜处长的办公室。好多年不见的初恋骤然出现在玫子的眼前。玫子惊诧之余彻悟,原来他都混到这么重要的位置了,多年的闭塞,她压根没有想到,要拜访的杜处长就是当年的初恋。

  玫子想起,分手前夕杜同学发誓说一定要出人头地,那表情狠狠的,决绝的。看来他成功了。上学那会儿,他为人做事就八面玲珑、左右逢源,是学样里的风云人物,如今事业有成,也在情理之中。

  玫子后悔事先没有打听清楚杜处长的大名,不知怎么的,她很不想给他这个展示他成功的机会。

  杜处长可能也没想到会再见玫子,他收敛了傲慢的姿态,沉稳地接待了玫子。在他举手投足间上位者的气势中,玫子感觉出了他隐忍的激动。

  事情办得很顺利,善言的“荷西”说尽了感激的话,临走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礼物”。杜处长拒绝了,直截了当地说,玫子的事,他无论如何都会办好的。玫子很希望他收下,她不想欠他的人情,可他拒绝得真诚干脆,并当场订好饭店,要请玫子吃饭。玫子似乎没有推辞的理由,她问起在省城的另外几位同学,想叫出来一起聚聚。杜处长不满地告诉玫子,那几位同学经常为亲戚朋友的事情来求他帮忙,他看着他们烦。

  过去的时光在玫子心中散开,甜甜的,暖暖的。

  玫子带着“荷西”一块去了初恋订好的饭店。初恋已等在那里,上菜的空当儿,他很随意地提起过去的时光,句里字间充满了留恋,引得不太喜欢怀旧的玫子也慢慢地沉浸在过往的点点滴滴中。那时他们都年少,为了学业从甘肃的北头和南头不远千里地走进东部的一所学校,同读一个专业。他比同龄人要成熟得多,也很会照顾人,时常陪伴在她身边,帮她冲淡着思家的忧愁。自然而然的,他们成了校园里的“一对”,从此她也成为女同学眼中的众矢之的。他是学校里最杰出的男生。毕业前夕,她向他提出分手。校园里的恋爱,最后分手也算正常,他们都是定向生,分配便是面临的一个大障碍。再说青葱年华,谁又能真正给得了谁“海枯石烂情不变”的承诺。可这些,玫子清楚地知道,并不是她提出分手的核心所在,一直以来,心灵的最深处似乎并没有他的影子,以至于他偶尔想牵她的手,她都会不由自主地匆匆躲开。此时,跟着他的声音,玫子倒退的思绪里,竟是满满的感动。那时候,他对她真的很好。

  菜上齐时,“荷西”从外面拿进来一瓶紫轩红洒,最好的那种,打开,给杜处长敬了两杯,很抱歉地说他突然有事不能作陪了。玫子不想让“荷西”离开,在这么温馨的酒菜面前,让她独自面对今非昔比的初恋,她说不上的压抑。“荷西”却说他的事情很紧急,便离开了。初恋的目光更加温柔,语气温和地和玫子碰杯,劝玫子吃菜。玫子如坐针毡,慌乱地应对着,心顿时轻飘飘的。席间,儿子的电话打了过来,欢快地向玫子汇报着自己和老爸的动态。接完电话,玫子的心安静下来,开始淡然而从容地交谈。初恋异样地看着他,还是那样的目光,只是话渐渐地少起来,似乎还带上了些许的愠怒。吃完饭,玫子委婉谢绝了他想送她回酒店的好意,逃也似的独自回到房间。他温柔的目光像瓶中的那些上乘的紫轩红酒,一碰即醉,玫子不想这样。深夜,他又打来电话,跟玫子道了晚安。玫子原本认为没什么,可她竟然失眠了。

  “荷西”应该是一个命里带财的人,掘开矿洞子,源源不断的钞票就像树叶一样砸向了他。他三番五次地要送给玫子10%的股份,玫子没有接受。“荷西”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经营矿业,从上到下的关系需要长期疏通,他是想让她继续为他的生意服务,而她不想有求于人,尤其她的初恋。30岁的生日像21岁一样,是玫子想要永远纪念的日子。

  那一天,她乔迁新居了。

  小白的茶楼挣钱了,不多,但房子有望了。玫子来劲了,顾不上担心这些钱来得不正当,选了一套现成的商品房,不够的办成了按揭。玫子也看到,大街小巷到处是茶楼,实则都是赌博的场子,执法部门明里禁暗里帮的,不只是小白,场主都把钱赚了。房子玫子渴望已久,虽说背上了房贷,但生活在属于三个人的家中,想起来就是一件令她开心无比的事。

  乔迁的那天,“荷西”跑去银行,把小白办的按揭一次性付清,还送了一份厚礼。百荷警告玫子,若把她当作朋友,就什么都不要说。玫子只有闭嘴的份。

  房子有了,还没有了债务,玫子的心情像大雾散去之后的田野,宁静而敞亮。

  在玫子的一次次阻止中,小白转让了茶楼。谁都知道那是暴利,而且似乎已是不合法的合理存在,可玫子不是贪婪的女人,最大的愿望实现了,生活无忧,她得积福。

  30岁,玫子的鸿运降临。

  玫子常常坐在家中柔软的沙发上,看着亲手置办的一切,满满的成就感会让她感叹:生活就这样了!

  初恋时常打电话问候玫子,玫子起初有些顾虑,后来,他淡淡的口气、同学般的问候,玫子以为是她想多了,人家不过是重同学情意而已。玫子省城有关系的消息不胫而走,有人求玫子请杜处长帮忙。玫子心善,看不得别人作难,只能自己作难向初恋开口。而只要是玫子介绍去的人,杜处长毫不推辞。人都是有心的,事情办成后,那些人想方设法地感谢玫子。落了实惠又交朋友的事,玫子不再推辞。

  西部大开发的惠农政策触及到这个小地方的结果是,玫子的单位不再清闲,可也带来了许多实惠。玫子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领导的赏识,在几项涉农工程同时实施之际,她被放到了重要的岗位上。玫子有野心,却并不是一个善于利用权力的女人,但在人们已习惯求人办事不走正常思维的年代里,她从排斥到随波逐流,也只是瞬间的事情。

  玫子曾一度认为“身不由己”是不负责的说法,是胆小怕事之人的托词和借口。经历了许多事情,她不得不承认,此言并不是无病呻吟。

  时代不停地变化,玫子家的生活也日新月异,可日子却在慢慢地变着味。

  玫子也不知道怎么了,小白不和她说话,她没事找事地说他太沉闷;小白和她说话,她又嫌他烦。玫子抱怨小白越来越自私,小白说玫子变成了一个喜怒无常、无理取闹的泼妇。他们,越来越不成样子。

  玫子也觉得她神经质的时候多,可她看着小白就是不舒服。

  坐在餐桌前,小白的胃口一向很好,即使他前一分钟才和玫子因为儿子的教育问题吵完架,玫子还在生气,后一分钟他依旧是吃嘛嘛香。他睡觉总是躺下就睡着,然后打呼声扰得玫子不能入眠,越看越觉得他那头浓密的黑发令人心烦,只能起身,坐在沙发上,看着墙上的结婚照发呆。

  这种漠然的日子开始于何时,玫子想不起。小白唯一热情的时候还是在晚上,那是他最勤快的时刻。可大多数的时间里,玫子心中有气,厌烦他暧昧的肢体语言,一次一次的循环,小白暧昧的渴望随之减少,青花瓷的感觉成了遥远的往事。

  百荷有了女儿之后,和父亲的关系缓和了,但还是不想回省城,舍不得小地方的蓝天青山绿水和悠闲自在的生活,还有开了好多年的书店。在网络风靡的快餐时代,书店不挣钱,可百荷最不缺的就是钱,她要的是快乐惬意的生活。显然,“荷西”给了他这种生活。玫子常常想,她怎么就没有遇到“荷西”这种既会混社会、又能宠爱老婆的男人呢?

  有一阵,一种独特又熟悉的男人气味弥漫在玫子的四周,常常在黑暗中,如秋夜的青雾时隐时现。玫子看不清他是谁,却沉迷其中烦躁难耐。

  感情原来是如此不可捉摸的事,玫子怕了。一份法律的证明已经把她和小白联系在一起十几年,失去兴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啊!她不是一个愿意与丈夫乱折腾的女人,只是想生活不应该就这样,应该有点波澜,有点活力。可现在,这样的日子让她茫然无措,找不着方向。如一间漂亮的房子,曾经窗明几净,眼下却徒然使它蒙上灰,而她还懒得去擦干净。

  玫子想起她相濡以沫的父母,想起小白互爱互敬的父母,他们都没有经过自由恋爱,是经人介绍结婚的,可他们怎么可以在一张床上太平地睡一辈子,而自由恋爱的她和小白为何就不能和谐快乐下去呢?

  百荷在亲眼见证“荷西”和他招聘的年轻女会计滚床单的场面后,默默地关掉书店,留下一纸离婚协议,带着女儿回了省城。

  玫子在家咒骂着丧尽天良的温州佬,小白嗤之以鼻,说他早就料到那男人一副花花肠子,又顺便讥笑玫子羡慕人家能挣钱的事。

  玫子无言以对。“荷西”平日里在百荷面前模范得不能再模范,谁能想得到他的表演才能这么高超?

  玫子突然变得非常的萎顿。不管时代混乱到什么地步,她还是想努力地做一名良家妇女,可内心激荡的欲念又让她力不从心。

  深秋的时候,玫子去省城参加短期培训,拿着行李迈出家门时,小白在床上睡得正香,她没有叫醒他——他就是醒了,可能也不会送她去车站。

  接到初恋电话的时候,玫子在车上睡得迷糊,她随意应了两句。出了省城车站,站在茫茫人海中,玫子正想给百荷打电话,却看到初恋满面春风地向她走来,接过行李递给司机,领着玫子拉开路旁的一辆轿车,一同坐进了后排。玫子内心的感动潮水般地涌出。

  玫子的培训不是很紧张,早上的时候听专家讲课,下午几乎都和百荷待在一起。百荷很憔悴,说“荷西”给她下跪了,但她不会再给他机会,男人是猫,吃过一次腥,能忌口那就不叫男人。

  一个晚上,初恋来看玫子,同住的舍友逛夜市去了,玫子一个人在。初恋看起来喝过酒,很健谈。从过去聊到现在,说他最近又升职了,却一点儿都感觉不到成功的喜悦,再见玫子,他才找到了原因:十几年过去,他最想要分享成功的人还是玫子。

  初恋说完这番话,静静地看着玫子。那个常常在黑夜来临包裹玫子的独特又熟悉的气味又在四周萦绕,玫子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无比清晰地意识到,那种气味并非全来自于眼前的男人,她的心却犹如狂风中的树枝般摇摆不定。

  房门是开着的,舍友匆匆推门而入。初恋站起来客气地说他该回去了。玫子送他到电梯口,他看看四周,意犹未尽地盯着玫子,压低声音说:“人需要追求更好的生活。”玫子还未消化他的意思,他已随着电梯消失。

  玫子在床上碾转反侧地想着初恋的那句话,他的短信来了,说明天邀请玫子去郊区度假,完成他此生最大的心愿——分享他成功的喜悦。

  玫子一晚上纠结在去与不去中。身后,她没有发现自已的快乐,前面也没有写着快乐。

  心是自己的主宰,它可以把天堂变成地狱,也可以把地狱变成天堂。

  玫子带着寒气坐进初恋的车内,看到他运筹帷幄的表情,她错综纷乱的心迅速地沉了沉,再一次以他短信的内容作为妥帖的理由搪塞着自己。

  初恋一路向玫子讲述着省城的发展变化和未来规划,句句不离政治术语,玫子听着枯燥,迫切希望前方的司机能参与进来,可他却像个隐形人,只管把开着暖气的车子从喧嚣的闹市驶向人烟越来越少的郊区。

  郊外的田野一片混沌,玫子突然格外地想念那烙在心中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小白这两天都没有给她打电话,儿子却每天早中晚汇报着他和他爸的生活。

  初恋轻轻地拍了拍玫子裹在风衣之下的大腿,说女人很容易成事,尤其像玫子这么漂亮的女人。

  玫子愣了片刻,觉得浑身好冷,如履薄冰。真想爆粗口!玫子在心中骂着自已贱,却妖娆地一笑说:“杜处长,请让司机在前面路边停车,漂亮女人还有更重要的事。”

  玫子再没看初恋错愕的脸。片刻,车外一股强烈的冲击震得玫子无法坐稳,本能地伸出手想找一个支撑点,车子一晃,撕心的疼袭从落空的胳膊上袭来,她忍不住尖叫了一声。

  吓呆的司机被他的领导一声冷斥,跑下车去看前方摩托车旁倒下的人。玫子托着受伤的胳膊想下车,被初恋一把拽了回来,他小心地伸出头,环顾了四周,蹙着眉头沉思几秒,果断地要求玫子赶紧下车,顺着来路走过去一段,自己打车回去。

  玫子平静地走下车,迎着瑟瑟秋风,快步走向寂静的来路,眼泪迂回几次,都被她逼进肚里,而身体的疼痛令她无比高兴。

  玫子的胳膊骨折,百荷陪她在医院里接了骨,打上石膏,需住院观察几天。百荷追问原因,玫子原原本本地说了过程。她还是哭了,不为别的,只为自己的愚蠢龌龊。

  百荷骂玫子身在福中不知福,瞎折腾,说小白那么好的男人现在不多了,是最适合过日子的人。

  初恋把玫子的电话差点打爆,玫子没接。他又发短信向玫子道歉,说当时他以为事故严重,以他的身份玫子不便出现在现场,还好对方没事。最后一句是:人在江湖,几多欢喜几多无奈,若有玫子同行,生活一定多姿多彩。

  玫子看到病房的地上落了一只不知名的虫子,她用力踩上去,狠狠地踹了几下,直到恶心得想吐才离去。

  小白接到百荷的电话,连夜赶了过来。

  百荷叮嘱玫子千万不能向小白坦白车祸的事情,只能说是一次意外。玫子看着在小小的卫生间里埋头为她洗衣服的男人,心中羞愧难当,脱口说出了真相。

  小白愤怒地看着玫子,玫子等待着他的质问,他的讥笑。可他什么都没说,转身走出病房。玫子无力地趴在床上,泪,潸然而下。

  过了好久,小白又走了进来,直直地走进卫生间,继续洗着没有洗完的衣服。

  玫子走过去,默默地看了一会,咬着唇说:“小白,离婚吧。”

  小白没有抬头,也没有停止手中的动作,用没有温度的声音说:“伤好了再谈。”

  回到家中,小白没给过玫子好脸色,却会按时陪她去医院,给她做饭,给她洗衣服,帮她洗头、洗澡。玫子心中酸酸涩涩的,以前的小白哪儿有这么勤快。

  小白上班的时候,宽敞明亮的房子安静得掉一根针都能听到。这个时候,玫子会坐在她家柔软的沙发上,久久地看着挂在墙上的结婚照。小白很帅气。他的头发很美。房间里的气味很美,小白的,儿子的,还有她自己的,凝聚在一起,独特又熟悉。

  玫子深深地谴责着自己,她是多么的贪婪自私。一直以来,她都把小白当作中心,向四周延伸着现实与理想的追逐。可现实是现实,理想是理想,永远不会合二为一成就一种完美。

  交上深冬,玫子的胳膊基本痊愈,可她养懒了,又惧怕外面的严寒,便向单位续了假,整日宅在家中。小白从未提过省城的事情,她也再没说过离婚,他们在沉静中获得从未有过的默契。

  清晨,玫子躺在被窝里翻看杂志,一张新鲜欲滴的草莓图片勾起了她的馋虫,她夸张地对着图片亲了一口。穿衣服的小白瞥了她一眼,没吭声。

  起床后,玫子打扫卫生,看到台历上的日子,恍然记起今天是她和小白结婚15周年的纪念日。不由得感叹光阴匆匆,15年,谈何容易啊!她差点走向了边缘。这样的日子,小白一般都会忽略。不过是形式罢了,玫子也不在意,哼着曲子从冰箱里拿出小白昨夜剁好的一只仔鸡,走进厨房,熟练地红烧在锅中。

  做好饭,时间还早,玫子站在阳台上,看着外面。她听到楼上楼下厨房的声音,洗菜声、淘米声、剁肉声、锅碗瓢盆声像涓涓细流,从窗缝门缝里爬出,混合汇集起来,汇成汪洋大海般的乐曲,敲击着大自然的冷暖轮回。而自家厨房里红烧鸡肉的香气从滋滋作响的锅里袅袅升腾,引得玫子好想为她的手艺高歌一曲。这样想着,便随口放肆地唱起了《牵手》。

  “又发什么疯?”小白开门进来,走进厨房喊着玫子。

  “我乐意!”玫子转身,娇嗔地还了一句,看到流理台上放着一袋红红的草莓,眼前一亮,拿了起来。小白递给她一只瓷盆,说用盐水多泡一会儿再吃。

  玫子的眼眶湿润起来。

  冰曦:女,原名杨艳辉,现供职于甘肃省徽县文联。中国散文家协会、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作家报》专栏作家、记者。在全国各级报刊、网络平台发表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各类文学作品近百万字,著有长篇小说《殇之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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