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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我”到“自我”的游历——读《十年以后》的人物和叙事魅力

时间:2023/11/9 作者: 小说评论 热度: 13370
濮波

  发表在《钟山》长篇小说2013年卷的长篇小说《十年以后》用回肠荡气的叙事笔调,写了九十年代杭嘉湖平原一个平凡人的奇特身体历程,是这是一个充满粗野、肉欲、狂欢精神的故事。主人公经历了从本我到自我的游历。小说从主人公曹小民“本我”的游历开始的,他遵循欲望原则,观看世界充满了身体性和器官性。无论是少年情侣经不起侮辱的跳河自杀,还是后来对死去的甄婉长发飞扬的回忆;奶奶童养媳的身体记忆,以及在晒谷场上对着蚕豆秸秆唱歌;洛薇和他在老城河桥上谈话,绕着他柔情似水地跳舞,德城宾馆里纵情恣肆;曹小民和雪儿第一次去红房子唱卡拉OK;唐羽跟人拼酒,头浸脸盆里晕过去……这一切,都如此与身体紧密相关。

  十年前,一桩中学恋人的跳河身亡事件,让曹小民厌倦了学校和乡村的封闭粗鄙。从此,从曹家埭出来的曹小民,踏上去德城丝绸市场做托儿的活计。依靠薄利多销的小聪明,站稳了脚跟,赢得了人缘和“曹五毛”的称号。随后,过起了得过且过、声色犬马的日子,还买上了嘉陵摩托车,交往了洛薇、唐羽、雪儿等女人。在这种极度性饕餮的狂欢中,曹小民遵循的是快乐原则,他感叹:浮浪女人和我就像农民兄弟手里的丝绸被面和“五毛”一样,谁也离不开谁。但欢闹过后是空虚,无比的颓废落寞。

  在曹小民的世界里,“本我”是游魂,野鹤,又是孤单的,它未摆脱少年和天真、自私的自然状态。一般而言,身体的成熟意味着对社会程式的接受。曹小民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身体成长之后的他坚持着这种本我式的狂欢。活脱脱一个背离社会成规的成年人,这种姿势,在一般人看来,就成了不折不扣的怪胎。

  小说的叙事魅力在于,通过身体的本我游历,纠结起了人物和时代的关联。叙事时空穿梭在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商品经济大潮席卷中国的那个年代,故事发生地是江南鱼米之乡的杭嘉湖平原一个叫德城的地方。在这个特殊的时空,香港情歌、舞厅、录像厅、身体启蒙、以德城江南丝绸市场为原型的经济启蒙,一起涌现。如果从读者理论的角度入手,让我通过文字探测作者的“野心”,那么,我猜测作者是想通过身体成长而精神拒绝成熟的这种否定性姿势(可对比君·格拉斯《铁皮鼓》中拒绝成长的少年),来隐射社会的粗鄙和精神世界的荒芜。对这种荒芜图景的揭示,是通过身体的饕餮来救赎的,也是通过身体性的这种直接性(眼见为实)来达到的。社会结构和身体结构,在这篇小说里,呈现异质同构。

一、“本我”的可贵和抵抗

曹小民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可是他对女性的兴趣,仅仅是一种身体欲望的发泄。他对社会程式的漠视,到了被人称为“怪胎”的程度。这表现在他对家庭、亲情以及天伦之乐这些概念的漠视。作为江南怪胎,曹小民是类似加缪《局外人》中主角默尔索一样。被村里人误以为“小偷”之后,对世俗的社会产生了抵触,于是行为格格不入。对待别人刻薄,说话从不顾及对方面子,频频伤人。曹小民因为贪睡竟然拒绝去为奶奶送终。对村民和叔伯婶婶们态度冷漠,充满敌视。

  但是,凭心而论,他的怪,乃是遵循“本我”的游戏,对社会程式的反抗和对价值无差异(无意识)导致的身体力行。他的怪,又可以说是时代造成的,一个身体刚刚被打开、视觉刚刚被启蒙的时代,邓丽君、香港童安格、伴随着黄色路边录像厅一股脑儿涌入人们眼帘的时代,一个身体过于饥饿的时代,一下子进入了丰富,由饥饿导致饕餮,之间的辩证关系可以触摸。他有一个怪逻辑,认为爱情只有一次,既然与死去的甄婉是爱情,那么与其他女人的就不再是了。这种怪是在其与德城女人的交往中呈现出来的。比如,曹小民会在很热烈地域女朋友相处一段时期后突然之间不声不响。洛薇,是曹小民女朋友中着墨最多的一个。在与洛薇的身体游戏中,前者丝毫没有感情和责任感的召唤,乃至对方很受伤,最后嫁给了一个比她大几十岁的干部;唐羽介于卖淫女和女朋友之间,曹小民与其的关系,既纯真又原始,彼此伤害又牵挂,以至于很难用社会成见的词汇来描述。因为身体,他与她们的关系如过山车般快速。遇到基督徒、开花店的雪儿,两人开始有点像模像样朝向婚姻的恋爱。但是,曹小民拒绝做父亲,导致雪儿流产。圣诞节曹小民拉雪儿从教堂逃出来,改去舞厅,被车撞后,竟然“通灵”般顾自回家,写起了小说,而对手臂还在流血的雪儿丝毫不关心。

  小说用自然的笔调写了本我的舞蹈,性放纵,以及对爱情和婚姻拒绝的姿态。在曹小民眼里,“正常”和“不正常”没有差异。准确地说,他是对集体性的、社会道德系统漠视,以及对价值虚无(无差异性)观点的接受而已。所以,他的怪异并不是罪恶,只是对通常行为模式的逃逸罢了。曹小民热衷与陶醉在“本我”的世界,却没有丧失道德的立场。从少年恋人被迫跳河的黑色经历中,他看到:男欢女爱,人之大欲存焉,竟然被整个的从集体无意识层面进行了阉割……在曹小民的内心里,对于阉割的体制(包括体制的代表者李老师和村会记进行批评)始终保持着拒绝的姿势。他对李老师的嘴脸和村会记的抠门、自私和残忍记忆犹新。当恋人死抱在一起,作为死者父亲拒绝合葬,于是雇来半痴“打狗小胡”挥刀斩断恋人之身体。小说写道:“霍。霍。霍霍——刀声,只听见刀声——主要是手臂和手指。很快割开。打狗小胡涎着脸,满意地环顾四周。不知是众人脸上的表情惊吓到了他还是怎么的,他顿在那里,然后竟吹起了口哨。”

  因此,“本我”在这里是一种抵抗,缘于社会对生命快乐的约束。他抵触婚姻,因为婚姻就是对“本我”狂欢精神的二律背反。“本我”的追逐,还是对社会程式的反抗。曹小民区分性堕落和道德堕落的差别。曹小民虽然饕餮性,与唐羽、洛薇们一样,但他的道德世界没有堕落,他的行为有着自己的底线;他周游在女人的身体中间,优哉游哉,却不是暴力。

  相对于我们社会经历的荒诞性上,这种身体的“本我”呈现,还是带有点反英雄味道的游历。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如《麦田里的守望者》的霍尔顿被塞林格塑造成一个反英雄,曹小民也被毕非一塑造成了反英雄。通过这种展示了身体多样性的策略,救赎了过于封闭的社会和文化。

二、“自我”的发现和救赎

《十年以后》的叙事特色,可以用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来形容,也可以说,毕非一有策略性地展示了审视了话语和价值系统的伦理。以我之见,小说叙事文本的最大特点就是通过揭示“以互不相容的语义价值和文化价值拼接起来的双重性,从而揭示了价值的无差异性”。作品中大量表示折衷立场的词语和语义对应了特定社会的深层结构组织状况和社会语言环境导致的堕落(在这个封闭的话语场里,不吉利、英雄救美、天伦之乐、海誓山盟等等,都是社会故意的摆设,充满了对人的伤害)。这种写作姿势的价值在于:以反英雄为主角批判了意识形态中心话语的贬值和社会强势话语的虚假性。

  这种批判,还与小说故事的设置——即后半部分的救赎和“自我”的发现,有了一种回肠荡气的对应。曹小民似乎最后才找到了“自我”。它也点明了主题:本我的永恒孤单和救赎,需要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才成获得,找到理性的“自我”,其他的虚假话语体系是做不到的。两个我,分裂和弥合之间,如同相隔十年的河流。因此,从“本我”到“自我”的游历,也是个人性的经历。小说叙事的弹性在于,小说的精神气场是敞开的,即背后的文化伦理是一切皆有可能的后现代逻辑。

  在故事发生到一个阶段——曹小民开始写小说之后,小说有了戏剧性的转变。主人公渐渐从“本我”的状态中,返身,做了一个漂亮的体操动作。这种跳跃,是从“本我”的大道上,到“自我”的一跃。小说渲染了一种从“本我”阶段返身之后,内心逐渐修炼乃至承接佛光,那种恍若隔世的感觉。这种回忆是审视性质的,连同曹小民几次回忆都聚焦一个“摩托车被撞的瞬间”,因为,这个瞬间完成了一次从“本我”到“自我”跳跃之后的欢愉和平静。游历还体现了一种难得的生命之光的承接过程:

  初秋天气,夜露重,昼夜嬗替之际雾水多,连头发都湿嗒嗒的。我放缓车速,在黎明前的朦胧中观赏起城郊的景色来:远处,天地相接,晨曦微露,一切都红彤彤的,好像涂了一层厚厚的油彩。一片片云霞就像那沐浴后散发着芬芳的女孩,懒洋洋的,霞光就是那些女孩的肤色,粉红,充满肉欲。我暗道惭愧,压下这些突如其来的艳想。路上少行人。只有一两个赶集的老人。他们挑着竹篰,竹篰内码放着马铃薯、冬瓜、老姜、蚕豆、黄豆一类土产品。如果土产品多,竹篰里放不下,就推辆平板车。看着这些老农的背影,我总倍感亲切,不由得想起老家农村的野地。这些年,我们德城一带的农村,除了几个老人,已没有传统意义上纯粹靠土地吃饭的农民了。

  作者写得丝丝入扣,在不动声色中完成了脱胎换骨,包括自我的忏悔和对社会价值的渐渐承认。所以,忏悔和赎罪成了后半部分的重点:对雪儿的忏悔、与李老师恩怨的化解,以及对社会的和解。这是一种自觉的获得。小说的闪光之处,在于一点点发现“自我”之路,一点点在肉欲的狂欢中赎回那些被饕餮的青春,岁月和珍贵的东西。这样,“本我”和“自我”之间的沟壑,被一点点缝合。曹小民意识到,过去他以为,真正的爱情,一生只有一次。有人说,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自己是爱情欺骗了自己。而且,很可能,他也毁掉了雪儿纯真的爱情梦。甚至,他还毁掉了一个如此甜美的姑娘。对雪儿忏悔,对甄婉之感情的发现和纠正,这些,渐渐让主人公了解到,生活似乎除了本我的欲望和自然之外,还有些重要的东西,这些东西就是相互的关系,就是约束和责任,以及善待别人。

  这种“自我”的获得,还化解了与李老师的恩怨。一开始李老师,一生未娶女人,因为他一生都在自责,曾经对别人谈恋爱都反对,怎么还能够有资格男欢女爱呢?到后来,曹小民专门请了一个美貌的妓女,对孤寡的李老师进行了一次性的补偿。这个仪式性的动作,消弭了多年的仇恨,化解了恩怨。

  因此,《十年以后》的结局是返回“自我”,社会性的“自我”。小说人物从反抗社会程式到尊重社会程式(如婚姻),找到“自我”(以约束自己和对社会成规的接受为象征)。因此,从结构上,从“本我”到“自我”的游历成立了。

三、游历的另一层意义

小说的光芒在于,作者写从本我到自我的游历,相隔十年,带有自我忏悔式的霞光。但又不局限于此。小说的可贵之处是它展现了特定时代的人物在这个大环境里的变迁。这也是一种“游历”。从本我的狂欢,到自我的约束和对生活重新感觉,让人仿佛回到了那个混沌初开的年代。曹家埭在这里有了符号的价值,在地理上,它与声色犬马的德城相对——处在东北面。德城一带轻纺产业发展迅猛,曹家埭的农业就不可避免地衰弱包括。这种二元对立还体现在经济/环境、身体/精神、文明/封闭的势不两立上。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游历”还在于工具:嘉陵摩托车。它是曹小民艳遇女朋友的手段和工具。作者还几次写道,曹小民回村庄,祭拜奶奶的坟头,或用它来承载女朋友,或用它来与父亲的自行车进行并行,或用它来看见乡村的逐渐荒芜化。

  所以,小说家的策略里,还包含着身体的放纵对应着城市的结构的变迁,小说串联起了我们国家九十年代人心浮动,英雄和小丑们集体粉墨登场的时代群像,诸多场面都写得有声有色。通过曹小民的游历,俨然呈现了一幅江南特有的九十年代时代画卷。在写身体的游历的同时,小说还写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获得和失去的并行。而这个游历,同时也是我们每个人经历过的,或者是哪怕在当今依然在困惑我们的现代性的双重性。

  吴玄曾评论毕非一的小说,有一种精神流浪汉的味道,一种较为蓬勃的叙述能力,对节奏的把控,文字里深藏“拙”趣。通过《十年以后》,我觉得,小说家也在成长,获得了一种“反写”的智慧。而我要说的是,这种反写的策略,对于话语尚处于构建之中的社会结构来讲,太重要了。

  注释:

  ①③④⑦见毕非一小说《十年以后》,《钟山》2014年第1期。

  ②⑥冯季庆:《特殊话语标记和语义无差异性——论加缪〈局外人〉与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叙事意义》,[J],《外国文学研究》,2003年第3期,第120-128页。

  ⑤罗世平:《〈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反正统文化语言》,[J],《外国文学评论》,1994年第1期,第50-56页。

  ⑧见《西湖》2008年第9期首推小说家栏目主持人吴玄语,载有毕非一的《在古镇,张村》等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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