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太监刘瑾第一次有记录的索贿,是明正德元年年底,御史蒋钦揭发说:“昨(刘)瑾要索天下三司官贿,人千金,甚有至五千金者。”这是刘瑾进入司礼监后的事。
正德二年(1507)正月,朝廷升吏部郎中张志淳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史云:“时刘瑾用事,凡迁官者皆有重赂以谢,内官、武臣动以千百,而文官谢礼之厚则自志淳始。”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刘瑾刚柄政,即大开贿门,宦官、武官和文官要想升官,都要向他行贿,宦官武官给得起重价,动辄数百上千,文臣穷,拿不出那么多银子,到张志淳这儿,忽然出了个高价儿。
张志淳创造的记录,马上被刘宇打破。
《明史·阉党传》说:“(刘)瑾初通贿,望不过数百金,(刘)宇首以万金贽。”刘宇一下子拿出一万两!刘瑾大喜道:“刘先生何厚我!”
刘宇时任总制宣(府)大(同)右都御史,正德二年正月内召掌都察院印,与张志淳同月而稍晚。之前,刘宇向朝廷上疏,自陈修边之功,这是摆政绩要官的意思。兵部说,不能由着他本人说,得派人阅实才行。而刘瑾就直接传旨,将刘宇召还了,他那些工程是否属实,辄令巡按御史查奏——官都升了,再让御史“从公阅实”,那就是走形式。刘宇心太急,敕书还未出京,他人已驰至京门口了。显然,他上疏称劳,是与刘瑾约好了的,所以呼吸相应,仿佛唱双簧。刘宇人已经到了北京,还装模作样,具疏请辞,算是有戏德,把戏码做足了。刘宇不仅重贿刘瑾,还让他儿子刘俸拜刘瑾为父。
刘宇这么一搞,就把刘瑾的胃口吊高了。可惜,像刘宇这样大手笔的并不多,多数人为了给刘瑾送钱,甚至不得不“称贷以贿”(借钱送礼)。刘瑾就广撒其网,如天下朝觐官进京,索贿动以千数,谓之“拜见礼”。官员公差回京,也要有所进献。心狠的,到地方就拼命勒索,大刮地皮,心不狠的也要设法找钱,总之不能空手而回。兵科给事中周钥属于心不狠的,他到淮安勘事,回京时,闷闷不乐,走到半路,忽于舟中自刎。等舟子发现时,人已经不行了,连话都说不出来。舟子拿纸给他,他勉强提笔写了几个字,多模糊不清,只认得“赵知府误我”“可怜”等十几个字。原来周钥与淮安知府赵俊约好了,贷千金,结果赵俊却食了言,周钥竟因此忧愤自戕。
然而,刘瑾后期又有“反腐”举动。正德四年初,他听从吏部尚书张彩的建议,严厉处置了“循故例”向他纳贿的欧阳云、吴仪等人。这不是一时的矫情和做戏,后来他又公开处分多人,都是向他行贿的,如刑部侍郎张鸾等三人自江西勘事还,馈银二万两,刘瑾将贿金送官,并治三人罪,该案连及江西巡抚以下见任和致仕官员31人,每人罚米300石。
这并不是说,打正德四年起,刘瑾就清廉了,只能说他不那么“急贿”了。
二
刘瑾贪贿的名气太大,有一家海外媒体,还替他盘点资产,说这位明代的大太监“拥有黄金1200万盎司,白银2.59亿盎司”,并选他为“世界千年富豪”。刘瑾曾笑称自己是“富太监”,难道他当真如此巨富,竟可以“笑傲千年”?
不如我们来帮他搂搂家底儿。
关于刘瑾的资产,记录并不一致,但数字都很庞大。如曾任户部尚书的王鏊,记刘瑾货财籍没之数:
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五百万锭,银八百万又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宝石二斗,金甲二,金钩三千,玉带四千一百六十二束,狮蛮带二束,金银汤五百,蠎衣四百七十袭,牙牌二匮,穿宫牌五百,金牌三,衮袍四,八爪金龙盔甲三千,玉琴一,玉珤印一颗。以上金共一千二百五万七千八百两,银共二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
合计为:金1205万两,银2.59亿两。对照那家海外媒体的材料,两组数字完全相同,不同的是计量单位:一为西洋的“盎司”,一为中国传统的“两”。一两约合1.3盎司。显然,那家媒体一点都不严谨,抄了一份中国档案,连起码的换算都没有。
王鏊和刘瑾共事约三年,遇事开诚布公,刘瑾偶然也能听纳他的意见。后因刘瑾“祸流缙绅”,王鏊遂于正德四年乞休,回到苏州老家,终身不再复出。
从王鏊的身份来看,他所记应该很权威了吧?事实是否如此,还往下看——
的确,王鏊的记载具有权威性,同样的数字多次出现在明人笔记里,如陈洪谟《继世纪闻》、郎瑛《七修类稿》、田艺蘅《留青日札》、高岱《鸿猷录》等;尤其是考史大家王世贞也引用了这一数据,《宪章录》《皇明通纪》等一些在明晚期影响很大的历史读物,也都加以引用。上述材料从内容到行文基本相似,明显是相互传抄,而王鏊的记载应是源头;略不同者,如“金龙盔甲”一项,王鏊记为“三千”,后来者可能觉得太多,将其改为“三十”。
王鏊笔记作于正德十年,在诸种史料中为最早。可是那逆天的数字真的可靠吗?且不论那些零碎金银,单那500万个银锭和24万个金锭(金银皆为每个五十两的大锭),需要多少间库房才装得下?具体的技术问題常常被人忽视,影视剧里常见这样的镜头:皇上随口一喊“赐银万两”,宦官端个盘儿出来,就算赏下了。可导演知道吗?按旧制,一万两就是620斤!不是提了就能走的。刘瑾要藏那么多金银,他家的银窖非把地底挖穿不可。这些明显的道理,那么多引用者竟无人思量!
清代考史大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里也提到刘瑾家产,云“据王鏊笔记,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万余两,他珍宝无数”。赵翼自称引自“王鏊笔记”,但他这组数字,比王鏊所记至少少了五分之四。
三
清末夏燮编《明通鉴》,已对刘家不可思议的资产产生怀疑,并有所“考异”,他列举了汉代王莽、梁孝王、董贤、梁冀等人的财产,“大概俱不能当(刘)瑾二十之一”,以此怀疑刘瑾的巨额家产“恐当时传闻如此,未必真有此数”。他认为:“证之正史,则但云‘累数百万,此得其实。”
关于刘瑾家产的权威记录只能是当时的籍没清单。我手头有一份明代的刑部题本,由人从刑部档案中抄出而传世。这份文件具有第一手史料的性质,可信度非笔记可比。其中涉及刘瑾财产原文如下:
本年(正德五年)八月十三日,太监张永班师回京,备将(刘)瑾不法事情开条具奏。蒙拿锦衣卫镇抚司监候。随于本家搜出前项假宝,违禁衣甲、牌面、弓弩等件,金银数百余万,宝货不计其数。
同卷又提到:
正德五年八月二十三日奏。奉圣旨:“是。刘瑾恃恩骄横,专权黩货,赃至数百万两。……在京并原籍家产、房屋、田土,尽数抄没入官。”
前记“金银数百余万,宝货不计其数”,后记“赃至数百万两”,都只说几百万两(金银),比王鏊提供的数字少了太多。因为题本不是籍没册子,只是刑部向朝廷报告罪犯的处理情况,故对刘瑾的财产没有开列一个精确的数字,但它提供的大致尺度应该是准确的。
《明史·宦官传》记:“帝亲籍其(刘瑾)家,得伪玺一、穿宫牌五百及衣甲、弓弩、衮衣、玉带诸违禁物。又所常持扇,内藏利匕首二。始大怒曰:‘奴果反。”没有提到刘瑾惊人的家产。而记籍没王振家产:“得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他珍玩无算。”倘若刘瑾真那么富有,《明史》岂有抓住小巫放过大巫的道理?
刘瑾真正发迹,是正德元年十月入司礼监后,一直到正德五年八月被杀,一共46个月的时间,他“权擅天下,威福任情”“廷臣党附者甚众”,开始积累巨大的财富。我们仅仅拿2.5亿两白银来除一下,他平均每个月受贿的银子将达到540万两!再平均到每天,则是18万两!这可能吗?显然不可能,而且是绝对、完全不可能!
明朝的财政状况,到弘治末年已是入不敷出,大臣们除了“为国惜财”“加意撙节”等议论外,别无开源良策,朝廷穷得连官军每个季度的俸银都要欠着!倘若刘宅忽然现出一座宝山,一定会引发舆论地震的,可朝堂上却反应平静,更无人提出用刘瑾家产填补国家财政亏空。这只能认为在贿赂公行、风气日下的官场环境下,“数百万”的数字离大家的估计并不太远,所以才没有引起特别的惊愕与愤怒。正德初年一个太监李兴因事下狱,为了买命,他一下拿出40万两。刘瑾在当政前曾向武宗说,抄了司礼掌印,可得银数十万两。皆类此。另外,“刘瑾跌倒”,一定是“正德吃饱”,如正德十年户部主事戴冠言:“逆瑾既败,所籍财产,不归有司,而贮之豹房,遂创新库。”可是在正德九年初,乾清宫烧毁,为了筹集重建所需一百多万两银子,不得不加派天下錢粮五年,拖到正德十六年才完工。老朱家若真有这份家底,何须如此狼狈?
我们还可以拿其他一些“腐败分子”来与刘瑾对比。
《留青日札》《天水冰山录》等书都记载了刘瑾、钱宁、江彬、严嵩、张居正等人的籍没情况。钱、江是正德后期的佞幸,呼风唤雨,生杀予夺,当权时间更长。他们两人资产相埒:金10万两,银不过500万两。而弄权长达二十年的严嵩,金银仅二人之半(这别有原因,据说行贿、顿寄之后,“所抄不及十四五”)。可见刘瑾这个高峰,是太难以仰及了。
四
最后再从经济的角度略加考察。
弘治以后,明代社会经济加速发展,至嘉靖、万历时形成“极盛昌隆之世”,银两全面进入流通领域并成为缴纳国课的主要手段(银两作为支付手段,是从英宗正统年间开始,以前白银作为贵金属,是不允许流通的,合法货币只是宝钞与铜钱),市场对白银的需求量剧增。可是中国却不是产银大国,云南土司“差发银”有限,国内“银坑”(浙、闽、云南等地)所产都不旺。银两之所以用度不乏,主要得益于海外贸易的兴盛和美洲、日本白银的大量流入。而这是明代后期的事,在刘瑾那个时代,社会上的白银总体而言是较为匮乏的,怎么可能有两亿多两被囤积在一人之家?
如果大量白银被人囤积,无法流通,必然造成银荒,出现“银贵物贱”的情形,于民生大有妨碍。刘瑾死后八十年(那时银两的地位已随着“一条鞭法”的施行而加强了),全国白银总量仍然有限:张居正改革时,国库积银才1200万两,各地银根即紧缩。假设大量的真金白银被“刘瑾们”囤积起来,社会流通靠什么?我们即使不怀疑刘瑾纳贿的能力,也要怀疑那个时代供养这位(还有其他众多)富豪的能力。
五
再说刘家的金子。
严嵩与和珅都是巨贪,严嵩被抄家,抄出纯金器3185件,总重11033两3钱1分;金锭较少,共454个,重4336两7钱,其他条金、饼金、沙金、碎金8835两。和珅家金子就更多了:金库抄出赤金58000两,又上房存赤金2500两,大金元宝100个,每个重1000两,夹墙里匿赤金26000两,合重186500两,此外还有许多金器。但这两位巨贪若和刘瑾一比,简直弱爆了,刘家藏金是和珅的64倍,严嵩的497倍!
正德三年,素称“悻直”的尚书许进致仕,临走时,向刘瑾馈送金银,为其所鄙视。刘瑾嘲讽他道:“银或取之俸禄,金则何自得之?”或许对刘家之金,也当发此一问。金主要用以制造金器和储藏,而括尽全国金物,怕也难熔炼出76万斤金锭吧,莫说藏于刘氏一家呢。
因此,说刘瑾是“千年富豪”,全然为一噱头。刘瑾确实为巨贪,他的家产应为“金银数百万”,这才是比较可靠的数字,过分夸张,毫无意义。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