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卮言」与『齐物论』
◎汪子轶
「卮言」作为庄子创作思想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构成了庄子一书最大特色之一。它出于庄子寓言篇,但与『齐物论』一篇有着密切关联。卮言的论述结构与齐物论前半部分基本对应,可以视为齐物论中郭象所提炼的反覆相明策略。
『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
①『庄子·寓言篇』中提炼出的『寓言』、『重言』、『卮言』三个概念及其相关问题长期以来为学界探讨争辩。其中,卮言的定义问题更是众说纷纭。
「卮言」历来被认为是「三言」中最难理解的概念。在此,本文先以吴根友的『「天籁」与「卮言」新论』为例:吴根友总结了五种对于「卮言」的理解:
1.从卮的形制出发。
①宥卮【郭、成】以儒解庄。来源是『荀子·宥坐篇』讲的「宥坐之器者,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
②漏斗,倾泻自然的声音
③如酒之言
2.有味之言,酒徒之言。相对于寓言、重言的有问有答,卮言自问自答,不见主客。
3.民俗的角度:喝酒时的祝辞
4.从训诂学的角度:训为「支离破碎」之「支」。
5.哲学义理类的解释,重从语言形式与哲学义理相结合的双重角度解释。分为三种:
①灵活之言
②触类而长的语言
③述道论道的语言
吴根友认为:「卮言」是不受形式逻辑分类的限制的、酒桌上的言语,是一种文学性的「触类而长」的言说方式。可以理解为现代的比喻之言。是庄子对老子用语方式的学习、模仿, 然后进行系统的理论总结而提出的一种言说方法。
但是,如果我们回到『寓言篇』的「卮言」部分的文本本身而仔细阅读,却会发现一个至今未受到重视的基本事实:『寓言篇』的「卮言」看似复杂难解,但其论述结构以及先后顺序,其实与内篇『齐物论』的前半部分基本对应。何以见得?为了看清楚这一点,还是先来看「卮言」的相关论述:
(A)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因以曼衍,所以穷年。(B)不言则齐,齐与言不齐,言与齐不齐也,故曰无言。言无言,终身言,未尝不言;终身不言,未尝不言。(C)有自也而可,有自也而不可;有自也而然,有自也而不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恶乎可?可于可。恶乎不可?不可于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D)非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孰得其久!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天均者天倪也。②
本文姑且将此段落划分为四个部分:(A)部分总论「卮言」为何,但无论是「日出」、「天倪」还是「蔓衍」都语焉不详。接下来的(B)部分论「言」与「齐」之间的关系,(C)部分论「物」③之「然」与「可」,而得出两个看似惊世骇俗的结论:物固然有「所然」和「所可」,但亦可说「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最后的(D)部分则认为万物生生灭灭,始终如回环一般,人只有以「无心」(此处本文以郭象的解释为准,其曰:「蔓衍,无心也。随日新之变转,合天然之倪分,故能因循万有,接物无心。」)的态度,随其变化而因循之,方能得此均齐之道,此即是「天均」或者说「天倪」。
然后来看『齐物论』的论述结构:其开篇是著名的「天籁」论,南郭子綦告诉颜成子游什么是「人籁」、「地籁」以及「天籁」
在这里,庄子使用了声音的比喻,地籁是窍穴之徒,人籁是萧管之类,而天籁则能使万千不同的风吹之声成其「自己」、「咸其自取」。在此顺便说一下,对于「天籁」的理解也是众说纷纭,但在笔者看来,郭象的「自生」、「自尔」之路数并不可取。正如池田知久等日本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依照郭象的解释理路,最终极的「天」以及「道」都会成为累赘而不需要(仅仅是一「总名」),因为万物皆是「块然而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矣。」如此的解释完全无视文本中的「使其自己」的「使」字。不过,即便我们承认「天」并非可有可无,但其作用并不是强迫万事万物从于某种外在的规范或者自己的意志,而依然是遵循其自身之「然」与「可」。由此可见,南郭子綦所称许的「天籁」与「卮言」的(A)部分具有某种对应的一致性(但如后文所述,并非等同关系)。
在「天籁」论之后的两段文字多少令人有些费解:「大知闲闲」一段指出不论是大智、小智之间,还是合于大道的言论、拘于智巧的言论之间,都各有不同各自分别;凡鄙之人的外在状态和心灵情状也日夜变化,却不明原因。接下来的一段通过对「我」的对应面的追问和对「我」的身体各个部分孰为主要孰为次要的思考,提出驱使我们呈现出自己本质的「真宰」是否存在这一问题。最终指出世人心为形役,随形衰亡的可悲。这两段事实上与『齐物论』的总体宗旨并没有紧密联系,而根据笔者之管见,虽然先行研究中似乎无人会怀疑此两段为「衍文」或者「错简」,但事实上大多数学者在论述『齐物论』之宗旨时都不会提及此两段文字,已经足够说明问题。故对此两段文字,姑且置之不论,再看下一段:
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其以为异于鷇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④
此段开头就提到「言非吹」,很明显与「天籁」论的「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呺」的「风吹」相联系。如郭象所说,「言者必有诠辩」,「我以为是而彼以为非,彼之所是,我又非之,故未定也。未定者,由彼我之情偏。」言语本来已经是有限之物,而人又囿于自身的立场以及感情,执此之「是」而攻彼之「非」,在庄子所生活的战国时期,就是同为天下之显学的儒家与墨家,彼此相互攻击:「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在庄子看来,这都是不见道的迷妄之想,故他提出「莫若以明」。对此「明」字,又有诸多解释,亦各有所长,本文在此也仅选取郭象之解释(理由后述):「夫有是有非者,儒墨之所是也;无是无非者,儒墨之所非也。今欲是儒墨之所非而非儒墨之所是者,乃欲明无是无非也。欲明无是无非,则莫若还以儒墨反覆相明。反覆相明,则所是者非是而所非者非非矣。非非则无非,非是则无是。」(第64页)说「反覆相明」,就意味着假设自己站在对立者的立场上看问题,然后综合而得出所谓「是」也只是相对之「是」(因为若站在对方的立场,则己方之「是」就转变为「非」),「非」也只是相对之「非」(理由同上),故可以说「无是无非」。由此可见,本部分与(B)部分(不言则齐,齐与言不齐,言与齐不齐也,故曰无言。言无言,终身言,未尝不言;终身不言,未尝不言)相对应。
再接下来,庄子论述了物之「彼」与「是」,「是」与「非」以及「可」与「不可」都是相对意义上的东西:
(1)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⑤
(2)可乎可,不可乎不可。……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中略)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⑥
在段落(1)中,庄子着重强调了物之「彼」与「此」看似不言自明,实则在究极意义上看,都是「一」,故可言「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此并非真的说天地万物都是种属观念意义上的「指」或者「马」)。段落(2)则一方面说物之「可」与「不可」没有绝对性,另一方面还从时间向度上进行宏观的把握,指出道分而成万物,但万物最终也必定毁而归于「一」。可见,这两个段落与「卮言」的(C)部分(「(前略)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是对应的关系。
那么,「卮言」的(D)部分如何?(D)部分一方面是对「卮言」(B)、(C)部分的总结,另一方面更是补充解释了(A)部分中提到的「日出」与「天倪」究竟是何意。在『齐物论』中看似没有与此直接对应的论述,但是,「始卒若环」很显然是依据『齐物论』段落(1)划线部分的「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也与段落(2)中的「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直接相关(因为都是从时间序列的「成」与「毁」向度来看问题);而「天均」的说法更是段落(2)最后部分的直接沿用。
由此可见,『寓言篇』的「卮言」论述,在行文结构乃至递进顺序上都基本参考了『齐物论』,这对于我们理解「卮言」究竟是什么意思应该提供了直接的线索。对于「卮言」,一直以来学界众说纷纭,而本文则分析了「卮言」段落与『齐物论』前半部分,指出「卮言」的「日出」以及「天倪」就对应『齐物论』开篇的「天籁」论,之后的「言」与「齐」以及对「言」的否定性看法,则与儒墨之是非部分相对应,再接下来,物之「可」与「然」是固有所可或者固有所然,然亦是无可无不可的说法,则与「物无非彼,物无非是」以及「可乎可,不可乎不可」相呼应,最后的「始卒若环」很显然与「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相应;而「天均」的说法更是直接沿用了『齐物论』。相信,从『齐物论』文本出发,我们还能发现更多关于「卮言」的秘密。
注释:
①『庄子集释』,清郭庆藩注,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 2013年,第830 页。
②『庄子集释』,清郭庆藩注,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2013年,第833页。
③此处之「物」应该理解为广义,非仅指近代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体object」,而正如郑玄解释『礼记·大学篇』的「格物」,曰「物,事也」,因为此处之「卮言」与「物」如下文所述,都对应于『齐物论』,而齐物论之「物」则包含了儒墨彼此之是非等等,显然并非指单纯的「物体」。
④『庄子集释』,清郭庆藩注,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2013年,第62页。
⑤『庄子集释』,清郭庆藩注,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2013年,第65页。
⑥『庄子集释』,清郭庆藩注,王孝鱼点校。中华书局,2013年,第68-69页。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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