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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始到现在

时间:2005/8/19 作者: 四月的早晨 热度: 330529
          
 
 
    1}
 
    当我再次回到盛城,是在一个明媚的三月的早晨。盛城,这个属于北方的城市,还在冬天的尾巴里昏昏欲睡,阳光并没有三年前我记忆中的那样刺眼,路旁光秃秃的树的枝丫突兀地鼓起一个又一个小小的绿球,里面的树叶像发育迟缓的孩子一样才开始懂得生长。
 
    三年前的三月,我带着血淋淋的情感从这里仓惶逃离,三年后的今天,因为同样的理由,我又回到这里。我的爱和恨,像天使和魔鬼一样,来回撕扯,使我在远方的异地,一刻也无法平静,但,最终我还是要回来的,这里有我念念不忘的爱人和息息相通的朋友。
 
    这里有我的根,尽管这寂寥的北方小城如此平静,可,当我离开它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如此依恋它,我可以设法忘记那些给我疼痛的人们,也可不再缠绵别人给我的爱,可我却无法摆脱盛城带给我的思念,它包含了我人生中所有长长短短的段落,它给了我泪水,给我欢笑,给我爱一个人的能力。
 
    2}
 
    我是多么幸福啊。
 
    如果哪一天,那个满世界寻找幸福的国王走到我面前,问我,你幸福吗?我一定会很满足地回答:幸福。
是的,我的幸福可以告诉忧郁的国王,可以昭告天下,我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是个幸福的女孩,并不是因为我拥有挥霍不尽的财富,而是,我拥有了小葳——那个与我息息相通的女孩。
 
    小葳是我的师专同学,早在以前,她还是我的中学同学,小学同学,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她就已经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时时刻刻在一起,从不曾分离过。
 
    在师专的校园里,我们手拉手不知疲倦地走过校园里大大小小的角落,我们密不可分,无话不说,我们像连体的婴儿般认为缺失对方自己也无法生存。
 
    在淡淡橘色的黄昏里,校园里年轻的恋人们彼此偎依,而我和小葳,经常夹杂在他们之中,像恋人一样亲密地搂抱着对方,穿过校园里过路人注视的目光。旁边的学生经常诧异地看着我们这对奇怪的人,我们总会听到他们在背后小声说:“看,这就是中文系的那对同性恋。”
    同性恋,多么美好的词语啊,我和小葳彼此以依恋对方,甚至彼此迷恋。
 
    我们会把对方打扮得很漂亮,我们经常穿着同样款式的玫瑰红的连衣裙,走在那群深蓝色校服中间,我们是不可分离的盛开着的双生花。
 
    在我的眼中,小葳有着美丽的极致,她有一双冰水一样透亮的眼睛,有雪白纤细的手指。
 
    课间的时候,我们经常去学校的琴房里,她弹琴给我听,那时,十九岁的我们都迷恋克莱德曼,迷恋肖邦,看着她的细长的手指在黑白键上流淌出优美的旋律,我经常会觉得她像个仙女。
 
 
    十九岁的我们挥霍着刚刚来到的诗一般的青春。
 
    放学的时候,我们迟迟不肯回家,我们并肩坐在宽阔的操场的边缘,看着对面橘红色的夕阳从教学楼的顶上一点点往下坠,我们感觉那个太阳的一生就要结束了,明天的另一个太阳又是一张新的面孔。当温柔的风从白杨树中间穿过的时候,树叶哗啦啦地响,它们挂在树梢上像风铃一样地左右摇摆,有的叶子摇摇晃晃地掉下来,在空中优雅娴静的舞蹈。
 
    我们用画笔记录我们美妙的青春,像梵高一样,我们喜欢在画板上用浓艳明亮的色彩一层又一层地涂抹我们看到的世界。我们经常用明晃晃的黄创造我们肆无忌惮的青春,用油亮亮的绿创造我们枝繁叶茂的成长,在我们的眼前,世界上的一切都像是油彩,鲜艳,跳跃,活泼。
 
    小葳有时会问我:“靓靓,我真害怕我们有一天会分开呢。”
我说:“怎么可能呢?我这么喜欢你,怎么可能让你离开我呢?”
“可是,靓靓,如果以后我们各自有自己喜欢的男孩子怎么办?”
“那我们就找对双胞胎兄弟喜欢好了,一个嫁给哥哥,另一个嫁给弟弟。”我说。
    小葳听到我坚定不移的誓言,紧紧拥抱着我,像是拥抱着自己相濡以沫的爱人。
 
 
    3}
 
    和小葳在一起的日子,是我人生中最生动的段落,即便如此,我的忧伤仍是比我的快乐多,那是因为在这之后,我遇到了天一。天一的出现,让我骤然发觉,我是喜欢男孩子的,除了小葳之外,我也可以对一个男孩子付出我的爱。
 
    在那个寒冷的冬天里,我的心情及其烦躁,小葳患了严重的感冒,整日躺在寝室里,我一边照顾她,一边上课,替她抄笔记。
 
    有一次,我抱着一摞零乱的教科书去阶梯教室上课,正上楼梯的时候,有个瘦高的男生正对着我顺着楼梯向下走,他一脸明媚的神情,像玻璃窗外斜射进来的九点钟的阳光,那么又活力,我的眼前被他整个灿烂的脸孔照亮了,我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他,他微笑地看着我,从我身边静静的走开。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学校举行的英语演讲比赛的领奖仪式上,我喜滋滋地拿了个优秀奖,那个英语系叫天一的男生毫无争议地以自己的实力夺得了一等奖,领奖的时候,他站在我的旁边。
 
    他微笑着对我说:“你讲得棒极了。”我看着他的被舞台上的镁光灯照得有些苍白的脸,仍然觉得很英俊,像快乐王子精致的雕像。
“你是中文系的吧?”他问我。
    我点点头。
    “你叫靓,对吧?我在校报上看过你的文章,写的真好。”
    他说到这里就停止了,因为司仪小姐示意我们该退场了,台下响起一片掌声,我沉浸在自己的喜悦里。
 
    那时,我已经开始在校报和各种杂志上发表文章了,我经常拿着领取稿费的通知单游走在校园的每条小路上,我希望校园里每个见到我的人都认识我——我想,我终究会成为一名女作家。
 
    我经常会拿着刚刚发表的文字给天一看,给他读我排列出来的伤感或激烈的文字,待我读完,天一总是抚摸着我光滑的头发,开心地说:“我是多么喜欢你啊,我的小女作家。”
 
    一天下午,小葳在琴房里弹琴给我听,这时天一走过来。
    天一站在小葳背后,看着她坐在钢琴前袅袅婷婷的瘦小的背影。
    小葳回过头,笑着对天一说:“你真是英俊啊”
天一走过去,腼腆地笑着:“你弹钢琴的样子才美呢,像个真正的钢琴家。”
    我拉过天一的手“:走啊,我们去吃冰淇淋,小葳,你去吗?”
    小葳摇了摇头:“让我再练会儿琴,你们先走吧。”
    我无语,跟随着我的小爱人走出琴房,把我的小姐妹一个人留在空荡荡的琴房里。
 
    天一的出现离间了我和小葳的距离,也许,小葳正试图忍受并适应这种渐渐拉开的距离,她有时也会酸溜溜地对我说:“靓靓,不要总对天一那么好啊,不然我会受不了的,也许我会把他从你身边抢走噢。”
我说:“我也爱你啊,小葳,我会一直喜欢你,你是我最亲密的姐妹,我怎么舍得丢弃你呢.。”
 
    有时,我真恨自己的贪心,贪心得想要把所有的爱都聚集到自己身边,像一个贪财的富翁,想要堆积很多财富,却不曾想到自己最终会被财富淹没。
 
 
    4}
 
    2003年7月,我们一起毕业。
 
    小葳和天一在同一所中学里教音乐和英语,而我,因为受不了朝九晚五的工作的束缚,一直呆在家里,一边给自己喜欢的杂志社和网站投稿,一边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机会。
 
    小葳经常对我说:“靓靓,你知道天一在学校里干得多出色吗?领导经常夸他呢。”
    “靓靓,天一今天的公开课讲得棒极了,教导主任要把他的课推倒市里参加骨干教师优质课比赛呢。”
    “靓靓,天一他…”
 
    我总是这样,从最好的朋友嘴里听到他夸奖我男朋友的语句,看到我的好朋友脸上流露出的钦佩和兴奋,我总是怀疑,是我了解天一多一些呢还是小葳了解他更多一些。
 
 
    当北方小城刚刚进入秋天的时候,我终于盼来了我二十四岁的生日。
二十四岁,一个生命如花绽放的年龄。但,对于我,一个将要过二十四岁生日的女孩来说,只希望那一天和自己心爱的人看一场缠绵悱恻的电影,然后,挽着他的胳膊在冷丝丝的天气里散散步,足以。
 
    生日的前一天晚上,我独自去天一学校的单身宿舍,只是想告诉他,我只想看电影,不要再费心准备什么别的礼物了,别的,我什么都不需要。
 
    九月份的天气有点冷啊,我穿着有大朵红玫瑰盛开的棉布裙子,小跑着去找天一,我多么希望自己像变戏法一样,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给他一个惊喜。玫瑰在裙子的褶皱里不断地变换着它的各种姿态。
 
    还好,天一的宿舍里亮着灯,可是,当我走到他门口的时候,却发现屋里不只是他一个人,还有小葳。
 
    小葳低声对他说着些什么,然后,我听到天一大声的笑,小葳拉起天一的手,用手指在他的手心里来回比划,天一凑头去看,一副很陶醉的样子,然后,天一张开双臂面对着小葳。 
   
    他们将要拥抱了。
 
    多么尴尬的一幕。我的亲密无间的小姐妹和我相依相守的爱人正在恋爱。
 
    那么,我呢?那个站在门外阴影里的我,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转过身,一个劲儿地往外跑,顾不得长裙的羁绊,听不到冷冷的风在我耳边呼啸的声音,只是跑,试图用跑来忘却刚才看到的那令人尴尬的一幕。
 
    我该怎么办呢?
 
    我是不是应该痛恨小葳,她不知不觉间竟抢走了我喜欢的男孩,她是故意的么?我还是应该更加痛恨天一,恨他对爱情的不忠,在两个要好的姐妹间来回徘徊?
 
    可,我又是如此爱他们,像依赖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一样依赖他们。无论多么心痛,我又怎能抛弃自己的眼睛和耳朵。
 
    可是,无论爱也好,恨也罢。
我只能选择逃离。
 
    第二天,我对妈妈说,我要去南方的一个小城,那里的杂志社让我过去负责一个栏目的编辑。
    早晨八点,我离开了这座已经没有位置容下我的北方城市。
 
 
 
    5}
 
    在南方陌生的城市里,我仍然没有工作,在自己租住的房间里,写些自己喜欢的文字,我没有朋友,但我从未感到过孤单,因为我的心里有爱。
 
    我仍念念不忘那个从上幼儿园起就和我手拉手,发誓永远不会分离的小姐妹,我想念她,即使在遥远的南方城市,我也无时无刻不在想念她。
我也想念他,那个我第一眼便爱上的英俊的男生。
没有眼睛,我眼前总是一片漆黑,我看不到用油彩涂抹的活泼,跳跃的世界。
    失去了耳朵,我的四周总是死一般的静寂,我听不到风呼啸的声音,听 不到小葳和天一对我的呼唤。
 
    因此,三年后的归来,是注定的。
 
 
    6}
 
    回到盛城的第二天,我见到了小葳,小葳站在学校门口,依然是透亮的眼睛,瘦小的身体,我们彼此拥抱。
    小葳眼圈发红,凶巴巴地问:“靓靓,你到底去了哪里?怎么连一句话都不留给我?你知道我有多么着急吗?我去过南方的城市,却无法找到你,我是多么想你啊,你却这么狠心,你为什么离开?为什么?”
我无语。
    小葳的脸色发白,嘴唇抖动着:“为什么?”
    “我只是希望你们幸福,小葳。”
    “你说什么呢?靓靓,我不懂你的意思。但是,你知道吗,天一找你找的多辛苦,他在你走的前一天晚上还在和我兴奋地策划着为你过生日的事情,他说他要为你订做一个大大雪白的天使,张开翅膀可以飞翔的那种,我就告诉他可以在翅膀上写上艺术变体的漂亮文字,可是,第二天,我们去找你的时候,你却突然失踪了,天一想疯子一样满世界到处找你。”
“可是,我前一天去找他的时候,我看到你们在一起很开心的样子,我还以为你们彼此喜欢呢。”
    “怎么可能呢?我只是很佩服他的出色,怎么会喜欢他呢?再说,我的靓靓喜欢的男孩子我怎么可以喜欢呢?天一从一开始到现在都那么爱你,你怎么可能这样对待他呢?”
    “可是,我以为你们是相爱的。”
    小葳紧紧地抱着我:“傻孩子,我不知我为什么会给你这样错误的信息,可,我们以后再也不要彼此误会了。你不知道吗?我们是不可分离的双生花,失去一个,另一个也不会觉得快乐。”
 
    我无法解释我当时复杂的心情,我只是抓着小葳的胳膊,无声的哭泣。
 
    小葳,我是多么愧疚啊,因为我的敏感,让你在一夜之间失去了两个朋友,可,我又是多么感激上苍,感激上苍让我知道我的朋友和我的爱人始终如一地那么爱我。
 
 
    7}
 
    从开始到现在,小葳和天一从未背离过对我的爱。
 
    从开始到现在,只有我像个反应迟钝的傻瓜,用三年的时间才慢慢懂得这爱对我是多么重要。
 
 
    8}
 
    回到盛城的第三天,我又离开了它。
 
    我要回到我的南方小城。小葳说,天一因为找不到我,所以辞去了工作,用了一年的时间准备,考取了云城g大学的英语系的研究生,他仍然在那里,希望可以找到我。
 
    我要把我的爱人找回来,我多么希望他可以原谅我——这个反应迟钝的傻孩子。
 
    当然,我还会再回来。
 
    小葳,天一和靓靓,以后永远不会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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