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曲,踏着《检察官之歌》
的旋律前行
“你是正义的化身/用生命践行誓言/面对腐败,你拔剑出鞘/托起清廉的碧水蓝天//你是公平的使者/用清风铸就浩然/聆听疾苦,你仗义执言/铺展温暖的美丽人间……”一首《检察官之歌》唱出了“检魂”的博大和深远,唱出了人民检察官别样的风采。踏着荡涤心灵的旋律前行,走进昭通检察,解读“检魂”的内涵!
小时候,曾经看过一部经典老电影《看不见的战线》,那是讲述秘密战线斗智斗勇的故事,让我羡慕和崇拜机智勇敢的英雄。最近,再次收看了央视黄金时段曾经播放过的反腐题材电视剧《国家公诉》,故事讲述了不畏权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一身正气、刚正不阿的女检察官叶子菁的故事。面对那场“纵火案”背后各种利益集团的冲突、各种权钱交易惊人的腐败内幕;面对办案中的重重阻力,以及自己身家性命可能就此不保的巨大压力,是秉公执法还是明哲保身?是冲破阻力一查到底,还是随波逐流全身而退?叶子菁用自己的赤胆忠心和一腔热血衷肠,给出了铿锵有力的回答,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检察官维护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的铮铮誓言。
在昭通这片神奇的热土上,也有一支碧血丹青的检察队伍。
阳春四月,桃红柳绿好光景;踏青寻春,芳菲满园好时节。走进昭通检察,走进镇雄和盐津,走进彝良和鲁甸,走进昭通市检察院……让我们重新认识了检察行业,重新认识了检察人。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优秀团队;一个铁肩道义、无私奉献的英雄群体;一种斗志昂扬,开拓进取的拼搏精神!在这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他们高擎公平正义之剑,展开反腐败与腐败的较量、正义与邪恶的搏斗,用信仰与良知书写忠诚,用责任与担当铸就“检魂”。
我所认识的镇雄检院的朱绍东和彝良检院的吴压,便是这个群体中最普通的个体,也是这个团队中众多佼佼者的代表。于公,他们高大威严、铁面无私,常人似乎唯恐避之而不及;于私,他们亦平易近人、铁骨柔肠,是值得信赖和深交的弟兄姊妹。
一路走来,我一直被他们平凡的事迹感动着,为他们身后真实的生活思索着。
在镇雄,听朱绍东的传奇故事
巍巍乌蒙山麓,滔滔赤水河畔,有一片被称为大雄古邦之地,那就是镇雄。
顾名思义,镇雄是有故事的。虽然,我是第一次到镇雄。那天,在镇雄检院的会议室里,简单的座谈会后,我和永善检院的郝正宝,受安排结对采访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科科长朱绍东同志。
在朱绍东的办公室里,当我们说明来意后,干练、自信、健谈的朱绍东便打开了话匣子。
今年四十七岁的朱绍东,家住镇雄县塘房镇塘房村。1994年7月云南政法专科学校毕业后,便走上了检察工作岗位,一干便是二十二年。他的妻子在镇雄县住建局工作,一双女儿都很争气,大女儿上高三,二女儿上初三,都在云天化中学就读。说到这里,朱绍东特别自豪,脸上洋溢着藏不住的幸福感,似乎给他平添了无尽的工作动力。
朱绍东说,二十多年的侦查工作中,有过鲜花,也有泪水;有过欢乐,也有痛苦;有过成功,也有失败;有过理解,也有委屈。可以说是,痛并快乐着。从与他短暂的攀谈中,我看到了一个工作中有成功的喜悦,生活中有人情冷暖的“侦查专家”别样的风采。
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干警,朱绍东酷爱检察事业,尤其视侦查工作为他的“命根子”。哪怕命运不时捉弄他,他依旧能驾驭自己,把握好侦查工作的方向。也许就是这种特别的思维模式,让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在寻常的工作中,练就了干好检察工作的“特质”,那就是与时俱进的世界观、社会观、人生观、价值观、感情观;那就是先进的思想、超前的观念、创新的执法理念;那就是一颗对社会的爱心、对工作的责任心、对检察事业的赤诚之心;那就是一份干好检察事业的激情、一股积极向上的拼搏干劲。
朱绍东说,工作也是一门艺术,关键要靠自身的人格魅力和工作实绩体现人生的价值。检察事业,是他一生的理想和追求。他从小就梦想当一名优秀的执法工作者,怀揣这份信念,他在1991年考上了云南省政法专科学校,为他的人生梦想打下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也许,他天生就具备一名铁腕侦查员的潜质,体现在他的秉性和智慧、意志和灵魂之中。为了自己的侦查梦想,无论受到多大的委屈,甚至突破了常人无法接受的心理底线,他仍旧无怨无悔,为检察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他的品行和才华,注定他的成功、业绩和荣誉。
朱绍东心系于法,情系于民。作为一名有职业道德的检察干警,这就是他自分工在反贪和反渎两侦查部门干了二十多年都没被轮岗的原因之一。他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他不畏权势,不为钱惑,不为情扰,一向秉持职业道德的底线。这些年,他先后拒收的礼金达五十余万元,拒吃请上百次,拒说情百次有余。因而,他也得罪过很多有权势的人,伤过很多朋友、亲戚、同学的感情。为此,他牺牲了许多个人利益,付出了成倍的代价,修复着那些本不该被撕破的感情。一度时期,反渎局办案期间公车紧缺,他便将自己的私车加私油办案公用,他不计较个人得失的精神,激发了全局干警的工作热情。
朱绍东融学于用,睿智侦查。他是一位具有“自己侦查哲学思想”的检察干警。这源于他潜心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水平,不断更新执法理念;源于他在“两侦”部门的百案历程,在办案中总结和学习,在总结和学习中办案,不断升华自己的侦查技能;源于他丰富的社会见识和特殊的人生阅历,使他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有着独到的见解;源于他不断“洗澡”、不断挑战自己的人生极限,使他对复杂和特殊问题的处理具备了相应的高度、深度和广度。所以,他的侦查工作独具一格,就不难理解了。
在办案过程的各个环节中,朱绍东从寻找案源、筛选线索、受理初查、确定侦查方案、制定侦查计划、审讯中的侦查计谋、汇报案情进展,到对争议性案子的思路和所提的观点等方面,他都能做到“想别人不能想、说别人不能说、办别人不能办”,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堪称完美,达到了“上下级领导放心、同事们欢心、受害人开心、犯罪嫌疑人担心、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充满信心”的效果。比如,在侦办当时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镇雄县工商局局长吴某涉嫌滥用职权案中,针对案件初查三个月仍无进展的现状,在昆明住院的朱绍东被领导召回单位主办此案。当时,上级院和县委政府都在关注此案的进展,受害人也多次到检察机关要结果。朱绍东带病返回岗位接手了此案,领导要求一个星期见成效。他倍感压力,不敢懈怠,废寝忘食审阅工商行政执法的原案,查阅《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和《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并调整侦查思路,制订了侦查方案,对主要证人、利害关系人、犯罪嫌疑人拟定问话预案,仅用了四天时间就完成了侦查取证,成功侦破了此案。工商局局长吴某被追究刑事责任,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
动之以情,晓知以法,这是朱绍东“百案”历程中最深的感悟和侦查心得。他说,作为一名优秀的侦查员,应具备“十分”气数,那就是三分正气、三分“霸气”、三分“邪气”、一分“运气”。在审讯中,什么类型和风格的犯罪嫌疑人都可能碰到,因此要视不同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因人而异,采用权利对等、综合素质对等、气数对等的攻略,这样才能收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侦查效果。对于“正能量”相对多的嫌疑人,只需要用三分正气,即可破之。比如,2013年的昭通监狱干警杨某受贿案,昭通市院反渎局指定镇雄县院反渎局办理,此案是昭通中院秦某自首的线索,几份自首书上的犯罪金额不一致,也没有明确是昭通监狱的杨某找他,也未交待是帮助昭通监狱的某犯人减刑。根据线索,虽已查清昭通监狱的杨某送过5万元人民币给秦某,但是受助减刑已获释的犯人何某不知去向,中院的秦某因被刑事拘留对其所涉嫌的犯罪事实和自首内容已全部翻供。这桩案子,不但不能认定秦某,同时也无法认定杨某涉嫌犯罪。案子就此陷入了僵局。
市院领导发话点将,朱绍东又是临危受命审讯秦某。朱绍东接受任务后,对整个案件线索作了梳理:一是秦某是云南省政法专科学校毕业的;二是其作案时间是担任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期间,发案时秦某已到刑一庭主持工作;三是秦某曾提出过取保候审的要求而未得到批准。据此,朱绍东利用秦某精通法律和案子这一点,决定“将他的矛戳他的盾”,同时抓住秦某对检察机关还会有“要求”的心理,朱绍东寻思到了突审方案的“诀窍”,并精心制订了一套针对性较强的审讯方案。
之后,朱绍东一行五人到昭通市看守所提审秦某。刚一见面,朱绍东就对秦某说:“师兄,你好!我叫朱绍东,也是云南政法专科学校毕业的,现在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工作。说句心里话,我们都是一个山头下来的弟兄,虽然我们以前在学校没有过任何交流,但那时都是同样的年轻,都是同样的老师教育,都有着同样的法律梦,所以今天在这里见到你,我深表惋惜和遗憾。此时,我内心有种说不出的痛……”朱绍东的语速减慢了,语音带着哽咽。朱绍东接着说:“哎!一念之差,就是天堂和地狱的差别啊。尽管如此,你还得调整心态,面对现实,面对未来的人生,还得对老人妻子儿女负责。当然,要迈过这道心坎战胜自己,确实不容易,但是一旦你迈过这道坎,凭你的聪明才智,一定会在社会中找回自己,在另一个领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此时此刻,朱绍东的眼眶是湿润的。秦某说:“不好意思,我给师弟丢脸了。”朱绍东接着说:“师兄,不瞒你说,今天我们来提审你就是两个目的,一是本着弄清案件事实真相,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你做点什么。对于我来说,主要是冲着第二个目的来的。”秦某说:“谢谢师弟!”朱绍东认为出招的机会基本成熟了,便接着说:“师兄,我跟你探讨个法律问题,这个问题应该是你的强项,你可以不作回答。如果外围材料与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材料相吻合,能否认定涉嫌犯罪?如果嫌疑人对自首材料翻了供,能否认定嫌疑人的自首情节?”秦某陷入了沉思之中,朱绍东趁热打铁,提供《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卡》给秦某,并问秦某有什么要求和想法,秦某说没有,朱绍东告诉秦某:“师兄,取保候审也是你的权利,前期相关证据未到位时,尽管你提出来也是不可能对你取保候审的,现在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你的案件已基本查清,如果你现在能如实的交代,对你取保候审是完全有可能的,只要你从认罪态度上争取,我们可以向领导如实汇报并提出取保候审的处理建议。”秦某说:“师弟以及另外的几位同志,请你们务必在领导面前帮我争取,我一定从态度上如实配合你们……”就这样,棘手的案子得以成功办理。
善施谋略,智破疑案,是朱绍东侦查工作中的又一经验总结。朱绍东是一位足智多谋、颇有侦查心计的“专家”。在办案中,他敢于大胆设想,面对一些重要环节的关键证人和主要利害关系人,他事先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从不平铺直叙、一成不变,而是针对对象的身份、履历、学历、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对症下药”,让这些人不知不觉就进了自己的“包围圈”。2013年1月,朱绍东在办理镇雄县经科局局长曹某滥用职权一案时,通过收集外围材料,得知曹某可能有滥用职权的行为,但仅从曹某的签字看,还无法证实曹某违反相关规定。朱绍东凭借自己近二十年的侦查经验,用“职业病”的眼光,推测镇雄某公司与曹某可能存在不正当的经济往来。于是,他把那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请到检察机关,并开了一张“优惠”大单给对方:你们公司套取资金的问题可以视态度而定,在公司资金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少收缴部分违法所得。那位公司法人代表考虑到自身利益,主动交代了公司送过2万元给经科局,是曹某叫会计收下这笔款的,并且是收到此款后,才叫该局市贸股长常某拿公司报送的套取资金的依据给他签字的。到此,整个事实真相浮出了水面,曹某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惩处。朱绍东的这一侦查策略,不仅折服了被询问的人,而且一同办案的人员也深有感触,说跟朱绍东一起办案确实有收获,会学到很多东西。
这就是朱绍东,他从2003年开始主持渎检科工作,当年立办案件数就占昭通市11个基层院立办件数的25%,名列全市第一位,渎检科被昭通市院评为先进集体;2004年占全市立办案件数的47%,居云南省第一位,渎检科被云南省院记“集体二等功”;2005年立办案件数居全市第一位……那以后,渎检科升格为反渎职侵权局,他又被任命为下设侦查科的科长。之后的工作中,他如鱼得水,突破了一个又一个难点,拿下了一个又一个棘手的案子。2013年,他主办13件14人,全局立案数居全省第一位,反渎局再获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2014年,他主办13件15人,又居全省第一位,最高检授予镇雄县检院反渎局“先进集体”称号。
这就是朱绍东,他在检察工作中,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用不菲的业绩,赢得了组织的肯定,得到了同志们的赞誉,奏响了一曲又一曲的奉献之歌,谱写了一首又一首壮丽的检察诗篇。二十二年来,他查办了一百个多案件,其中,查处科级干部三十余人,大要案四十余件,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一千万余元。他多次被镇雄检察院党组、镇雄县委政法委、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授予“优秀侦查员”“优秀政法干警”“十佳公正执法办案能手”“侦查业务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这就是朱绍东和他的传奇故事。侦查不只是他的工作,而是他的生命。他承诺,只要生命存在,则检察事业至上;他立志,会在自己的工作余年,再写检察事业新的篇章。
吴压,和他的六人团队
吴压,是我采访中遇到的一个特殊人物。
干练、帅气,耿直、豪爽,是这个年轻检察官留给我的第一印象。
吴压是镇雄县牛场镇长河村人,今年三十七岁,1998年高中毕业后,曾在镇雄县交警大队当过一年多的交通协管员。2000年自考法律专科毕业,2005年通过国家法律司法考试,在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镇雄分所从事律师工作。2008年12月参加公务员招考进入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在已是彝良县检院公诉科科长。
走进吴压的办公室,他所在的公诉科显得忙碌,而又井井有条。
我虽然担任过县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偶尔参与检院的一些业务活动,但对公诉办案业务也是“外行”。既然推荐吴压作为采访对象,其身后必定会有很多感人的故事。
也许,每个外表看似坚强的人,内心深处都有其脆弱的一面。采访开始时,我们还没摊开笔记本,吴压倒好,反而先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书面材料。他很谦虚地说,挤时间准备了一下公诉科的情况,简要汇报汇报,接着便开始一本正经地要汇报情况。当我们说明意图,想采访他个人这些年工作中的点点滴滴,也就是先进事迹时,他却腼腆了起来,一个劲地说,个人很平凡,谈不上啥优秀的。
好在,有熟悉公诉工作,熟悉吴压的两名检院内行一起助阵,短短几分钟的攀谈,我们便和吴压很融洽地攀谈了起来。我在想,虽然检察官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是高大威严的,但其工作的背后、回到现实的生活当中,这个平凡的检察官群体里面,每个人一定都会有比常人有着过之而无不及的酸甜苦辣咸,这也是我想采访的重点。
我说,我们先不谈工作,就谈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就讲你自己的生活故事,讲你平日里和弟兄姊妹在一起的亲情,讲你最想说的知心话吧!比如,关于家庭、关于妻儿、关于父母、关于亲情友情……原先略显紧张的吴压顿时放松了下来。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与吴压短短的交谈中,这个堂堂的七尺男子汉,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竟然满含热泪,哽咽了起来。这个平时生龙活虎、正气凛然的检察官,心底原来也有柔软的内心世界,这是我采访中所始料不及的。
原来,吴压的父母都已退休,现在镇雄老家生活。六十二岁的父亲曾在卫生系统工作,六十三岁的母亲从县公安局退休。他的妻子没有固定职业,十一岁的儿子随妻子在家上小学。吴压记忆中最深刻的一件事,让他至今心里觉得愧对父母。前年,母亲六十大寿,老家的弟兄姊妹团聚在一起,为母亲祝福过一个生日,是做儿女的义不容辞的义务,也是对老人的一份敬重和安慰。那天,弟弟和家亲内戚都到齐了,唯独吴压刚好赶上单位年终考评,一时走不开,缺席了母亲的生日。吴压知道,患癌症的母亲时日不多了,让他总是觉得心存愧疚。为此,亲戚朋友责怪过,兄弟更是埋怨过。兄弟曾经责问说,你那工作就比老爹老妈还重要?为此,兄弟对吴压不理不睬,一年多没有联系。这不,就在我们采访吴压的那段时间,他的母亲仍在医院住院治疗,但是吴压依然没能侍奉在病床前。
吴压感到欣慰的是,爹妈是理解他的,支持他的。因为父母都是老党员,母亲是干了一辈子公安工作的“老公安”。
在短暂的采访中,从吴压断断续续的谈话里,我们看到了一个工作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吴压,一个在生活中善解人意、诚恳待人的吴压。吴压说,最让人心生纠结的,莫过于办案中遇到“亲朋好友”说情时,执法中遇到他人利益冲突时。那种说情、求情,对人心理上的考验,也是一种“心魔”的斗争。吴压在办理彝良教育系统、人社系统窝案时,曾经遇到过不少找关系、托人情、打招呼的。吴压曾办过两个在彝良工作的“镇雄老乡”的案子,由于同是镇雄人,吴压平日与胡某关系很好,接手胡某弟弟的经济案后,胡某也找吴压说过情,吴压晓之以理,说服了当事人,并坚持出庭公诉,胡某的弟弟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第二年,好友胡某又涉嫌运政窝案,胡某的姐姐等人又找人说情,胡某的侄子曾候在庭外找到吴压,无奈地说:“去年你把我爹送上法庭,今年又把我伯伯送上法庭,还希望您高抬贵手,看在老乡的份上,放我伯伯一马吧。”面对昔日好友一家的境况,吴压心里也不是滋味,但法不容情,只能秉公办事,最终好友胡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在办理奎香两兄弟打架伤害案时,当事人多次到公诉科纠缠,吴压耐心细致,做好疏导解释,并帮助被害人得到法律救助;在办理柳溪“儿子打母亲”伤害案时,先后提讯“儿子”三次,并晓之以理,反复做工作,最终促使儿子当庭向其母亲认错,教育警示了一大批人,对社会关系修复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吴压说,如果当律师,可以有房有车;如今当公诉人,也许只能租房住。律师出身的吴压,感触颇多。他说,我虽然不是律师了,但我可以以律师的心理在公诉中与辩护律师博弈,既要维护法律尊严,又要公正维护被害人、嫌疑人的权益。
我们问,从事检察官工作,当一名公诉人,你后悔不?吴压说,不后悔,在法庭上,我们代表着国家意志,那种地位感、荣誉感和自豪感,别人是无法感受的。办案的过程,其实是一个充满快乐的过程,理清一件案子、办好一件案子,会有一种成就感。
采访归来,我和吴压有过几次联系和沟通,希望进一步了解吴压,了解他所带的公诉科这个团队。由于他的母亲病重,加之父亲也不幸摔伤,五月上旬,忙里忙外的吴压,不得不放下手中的工作,回到老家,看望、陪伴病中的老人,弥补一下做儿子的孝心。回到单位后,吴压又一头扎进工作堆里。
俗话说,千军易求,一将难得。一个生龙活虎、团结战斗、敢打善拼、业绩骄人的团队,无不与带兵领头的将才息息相关。在吴压的背后,我们看到的就是这样一支队伍。
谈起公诉工作,吴压如数家珍,娓娓道来。他说,在彝良检院,公诉工作就是窗口和门面。这些年来,院党组把公诉科作为“检察机关门面工程”来抓,突出“三个注重”:注重学习提高,提升公诉队伍的素质,多形式、多渠道,强化干警对“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运用;注重岗位练兵,提升干警的实战水平;注重跟庭考核,提高出庭指控犯罪能力。同时,还组织观摩庭、示范庭,注重人才培养,建立公诉人辩论赛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公诉人辩论赛,推荐优秀干警参加全市公诉人大赛等。基础打好了,素质提升了,干警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都得到很大的提升。
是的,有什么样的机制,就会有什么样的效果。在检察机关,案件的质量,就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彝良检院以案件质量为核心,重点从人员素质、检察文书、专业知识等入手,坚持“规范化、精细化公诉”,在案件审查、文书制作、笔录制作等方面,严格依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在公诉这块园地上精耕细作,在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份文书制作、每一条法律条文理解、每一份证据审查,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有“钻牛角尖”的精神,做到所办案件经受得住时间的检验、历史的考验。实行案件质量、文书质量月查,单位季度评查,全院综合评查,建立健全案件讨论制度,院领导和专职检委传、帮、带,提高干警对不同案件的理解分析和办理能力。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参与法庭观摩和案件评议,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诉讼监督是公诉部门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彝良检院坚持“监督不对立、协调不代替”的原则,以案件审查为载体,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2004年,彝良检院办理的王某强奸幼女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针对该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不当、量刑偏轻的事实,检院依法提出抗诉,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改判,以被告人王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4年,彝良检院提起公诉的虎某某非法经营案,合议庭拟宣判无罪,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依法阐明了观点,法院最终采纳意见,依法对虎某某作出有罪判决。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重要群体。未成年人涉法涉罪,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关注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为此,彝良检院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全覆盖。同时,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2014年为5名未成年被害人实施了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8500元;2014年,在审查王某某、贾某某、蒋某等人敲诈勒索一案中,发现三人属在校学生,一贯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对3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涉案的王某某、蒋某分别考入大中专院校读书,挽救了失足未成年人,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吴压说,这些点点滴滴,只是公诉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彝良检察官队伍的集体智慧和付出的回报。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吴压所带领的六人团队,我们还看到了在公诉科背后一支朝气蓬勃的检察官队伍。采访之中,作为公诉科长、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吴压谈得更多的是他带领的六人团队,谈的是彝良检院这个团结战斗的集体。其实,默默无闻、拼命工作的吴压,就是干警们心中的标兵和楷模,受到组织的肯定,得到同事们的认可。
采访结束之际,我们问吴压:要当好一名优秀的国家公诉人,你觉得,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吴压沉思了片刻,说:“要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综合知识、职业操守……”末了,吴压腼腆一笑,说:“这个题目好大!不过,也是我们今后必须努力做到的。”
是的,如何当好检察官,这个题目真的好大。昭通检察这个优秀的团队,本身就已经给了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
“啊,人民检察官/光明是你心中不变的旋律/奉献是你肩头永恒的爱恋/岁月如歌,你无怨无悔,一往无前……”
致敬,平凡而可爱的检察官们!在昭通这片热土上,那些默默奉献的基层检察官们的故事,我会一直为之感动着。
【责任编辑 夏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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