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是多少号了,却记得那座新建的房子坐落在偏僻的旗尾街。说是街,却没有商铺,不过城中村一陋巷而已。为什么叫旗尾街呢?现在才想起来,前面那条路叫红旗路,旗尾街就在红旗路的尽头。红旗路是那座小县城最古老也最热闹的一条中心街,旗尾街则少有人行走,倒也符合我对住处的追求。
况且,旗尾街离我所在的工作单位很近,骑电动车五六分钟就到了。还有一个原因,更加坚定我在那里居住下来,因为那里的房子第一次对外出租,之前没有人住过,非常干净。那天黄昏,经过半天的苦苦寻找,在四楼看过房子后,我果断地对女房东说,我要租房号为403的那间。
跟我一起找房子的两位女同事,也是跟我同一年毕业的大学校友,本想找有厨房的房子,一开始还有点踌躇,看见我那么坚决地要在那里租房后,也不犹豫了,一个租下402,另一个租下404,刚好在我两边。我所租的403在四楼正中间,刚好对准楼梯口。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为自己处在最中间的位置而暗自欣喜,仿佛自己是四楼的王者。其实,只不过是一位在异乡奔波的租客而已,做着一份看似光荣却内心挣扎的工作。
毫无避讳地说,我是一位高中语文老师,402的丽莉是高中英语老师,404的花告是高中化学老师,我们都在一所生源较差的中学当老师。我们三人有一个共同点,都被安排在学校当班主任,每天早上七点前到达自己所在的班级,开始一天的工作。按照惯例,每周周日、周二、周四晚修轮到班主任值班。结束漫长的晚修后,我们一般在晚上十点左右回到各自房间,要是学校安排去学生宿舍查看宿舍纪律,我们则需在晚上十一点后才能回到四楼的租房里。其他时间,我们都很少进对方的房间,除了偶尔一两次三人聚餐外。第一次在花告的房间,第二次在丽莉的房间,都是吃简单的火锅,用的是电磁炉。在没有厨房的小房间里,确实不太适合炒菜。
不知道是我太冷漠不懂规矩,还是我不相信自己的厨艺,我一直没有邀请花告和丽莉到我房间吃火锅。现在回想起来挺遗憾的,我想我应该懂规矩些热情些,吃火锅又不需要太精湛的厨艺,买好菜洗好切好等水开了放进去煮沸就可以吃了。对于吃的,我一向不太讲究,单身那几年,往往随便炒个菜吃一整天,嫌炒菜麻烦的话则弄个简单的小火锅,青菜和肉一锅熟。天气热的时候干脆煮一锅鸡蛋粥,就着从超市买回来的榨菜、橄榄菜、小鱼干一起下肚,倒也惬意。
在与人交际方面,我总是显得很被动,似乎热情不起来,确实不太适合当班主任。真是很纠结的一件事情,却无法避免,那几年学校都安排我做班主任,想逃都逃不掉。倒是教语文这件事情,我比较上心,在学校曾取得一点小小的成绩。
丽莉像大多数英语老师一样,乐观、开朗,还特别善良,总能跟学生打成一片,很受学生欢迎、喜爱。有时候,丽莉也邀请一些学生到她房间一起包饺子吃,我在自己的房间隔着门,也能听到她和学生们的欢笑声。有一年,丽莉也教我班的英语,她邀请的学生里面有两三个是我班的学生,听到他们一起包饺子的欢笑声,我躲在自己的房间里甚是尴尬,都不好意思出来跟他们见面,觉得自己跟学生距离太遥远,永远不能像丽莉那样邀请学生到自己的房间包饺子吃。
在我心里,我居住的房间是封闭的,那里居住着一个孤独的自我,除非很要好的朋友,我才会主动打开那扇只有我自己才能打开的门。花告则是典型的化学老师,谨慎、理性,跟学生的距离不远不近,处事得当,总能赢得学生的尊敬。她是我们三人当中最早离开粤西那座小县城,回到老家工作的。
丽莉则在五年后回到自己的老家陕西西安工作,在大都市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她的男朋友是华为的员工,曾在南美的一个小国工作了两三年,据说薪水挺高,但担心战乱,也就提前辞职回国,在老家西安买了一套房子,和丽莉结婚,过上了安稳甜蜜的婚姻生活。
丽莉是一位孝顺的女孩,每年春节,不管火车票多么难买,不管要转多少趟车,不管经历怎样的艰辛,她都要从广东的一座小县城回到陕西的一座小山村,看望自己的养父养母。她一生下来就被亲生父母抛弃了,是养父养母一手将她养大的,还供她读了大学。所以,她回老家工作是迟早的事情,我一点都不觉得惊讶。
离开故乡后,我们才会更加思念故乡。思乡的欲望愈强烈,回去的脚步就变得更加紧迫。干了八年后,我也从那座小县城辞职,回到广西首府南宁谋了一份新的工作,也算回乡了。
四楼变得热闹起来,则是两个湖南妹子搬进来以后的事情。两个湖南妹子颇神秘,具体做什么工作,我们一概不知。我曾好奇地问她们是做什么工作的,她们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是在乡下养猪的。打死我都不相信,两位年轻貌美的女孩会从湖南不远万里地来到广东的乡下养猪。再说了,我很少看见她们去上班,很多时候她们都窝在出租屋里,也没见什么人到她们房间里玩,更没在她们身上闻到臭烘烘的猪粪味。因此,“在乡下养猪”不过是调皮的说法。至于她们是做什么工作的,简直就跟谜一样,我一直无法揭开谜底,只能若无其事地观望着。
住在401的湖南妹子长得小巧,嘴巴甜,善刺绣,不知道真名叫什么,姑且叫她阿妹吧。住在405的湖南妹子身高一米七左右,漂亮白嫩,性格豪爽且开放。阿妹曾跟我说过她的真名,但我忘了,只记得我们都叫她“丝瓜”,因为她的姓名中有一个“丝”字。
一开始,阿妹和丝瓜是合伙吃饭的,做菜吃饭都在丝瓜的房间里。有一天中午,四楼的五间房门都开着,大家刚好都在吃饭,丝瓜到我们房间说,大家都住在同一层楼,算是邻居了,不如都把菜端过来一起吃吧。我欣喜若狂,也不记得自己端了什么菜过去,只记得两个湖南妹子做的菜很好吃,尤其淮山排骨汤,很合我的胃口。花告和丽莉也端着自己吃剩的菜到丝瓜的房间,大家边吃边聊,十分开心,好像一家人那样。丝瓜高兴地说,要不以后我们都这样吃吧,把自己做好的菜都端过来一起吃。对于不擅长做菜的我来说,这是改善饮食的大好机会,当然不能错过,立即附和表示同意,称赞说这是一个绝好的主意。
可这件事情实行起来也不容易,那次聚餐后,我们五个人就没有像丝瓜提议的那样一起吃过饭。我记得,后来丝瓜叫我去过两次她的房间品尝她做的菜,我也是礼貌性地品尝而已,没好意思多吃。
大概三个月后的一天,我看见阿妹独自一人在她的房间独自吃饭,就问她怎么不跟丝瓜合伙了。她悲伤且无奈地说,两人因为生活琐事闹翻了,也就分开各做各的吃了。看着她落寞的身影,不得不感叹友谊也有很脆弱的时候,可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每个人都必须学会离别,学会跟孤独友好相处。
一天晚上,下了晚修后,我疲惫地回到出租屋,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将门关上,也许是为了呼吸些从门外吹进来的空气。晚上十点多了,阿妹突然走进我的房间,等我回过头,她柔柔地递给我一个已经剥好的鸡蛋。我接过那鸡蛋,感觉双手暖暖的,余热仍未褪去,估计是刚热好的。递鸡蛋给我时,她只是爱怜地说“你们上夜班真辛苦”,我没有多想,感激地说了声“谢谢”。
等她走出我的房间,我才开始咬鸡蛋吃,觉得从未吃过那么香的鸡蛋,仿佛有一股暖流从喉咙流进身体的各处血管。隔了几天,也是我上夜班回来,阿妹像上次那样走进我房间,递给我一个刚剥好的热鸡蛋,眼神多了几分爱意似的。我不清楚里面有没有爱情的成分,还是只是纯粹的友情,或许是一个异乡女孩对一个异乡男孩的小小关爱,或许她需要找一个人暂时摆脱在异乡的孤寂。
离开那座小县城后,偶尔想起阿妹递给我的两个剥好的热鸡蛋,心头总是热乎乎的,尽管那时我并没有把它们跟爱情扯在一起。
一天中午,阿妹房间传来一声声激烈的求助声,她焦急地喊“谁来帮帮我呀”“快来帮帮我呀”。我们走出去,只见她正双手提着一个着火的煤气罐从房间匆匆走出来。我们都被吓住了,十分害怕煤气罐会爆炸,一个个站在门口,不敢靠近。那一刻,我承认自己贪生怕死,没敢走上去帮阿妹的忙。其他人也是胆怯地看着,站在原地不动,大概也被吓懵了。阿妹更慌张了,在门口歇了一会,独自一人提起冒着熊熊大火的煤气罐沿着楼梯往下走。那一刻,她就像抱着一个巨大的炸弹一样,显得英勇而悲壮。
走到拐角处,不知是不是提不动了,她用毛巾死死捂住那燃起的火苗,我们都为她深深捏了一把汗,不知那煤气罐会不会爆炸。若是爆炸,阿妹可就惨了,整层楼估计都会受到影响。幸好,半分钟后,那火被阿妹扑灭了,我们才松一口气。阿妹仿佛从地狱逃了回来,眼角流下一串串泪花,不知是开心还是悲伤。在她最无助的时候,我们袖手旁观,估计她对我们也失望透顶了。
半年后,阿妹离开了。我问丝瓜,阿妹去了哪里?那时候她们也和好了,只是没有像以前那样一起做饭吃,仍旧在各自的房间解决个人的饮食问题。丝瓜说,她回老家结婚了。听到丝瓜这么说,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为阿妹感到高兴,衷心祝愿她找到自己的幸福,过上相夫教子的正常生活。
后来,丝瓜也离开了,嫁给了一个当地的男人,生了一个女儿,在我还没有离开那座县城的时候。工作的第四个年头,我也结婚了,在那座城市买了一套小房子装修好后,搬离了出租屋,过上了围城里的生活。一天晚上,我带儿子到当地的东湖广场玩,刚好遇见丝瓜带她女儿去那里玩。我们只是简单地聊了几句,没有详谈,各带各的小孩去别处玩了。在广场分别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丝瓜,也不知道她如今过得好不好。
花告因为贪恋顶楼五楼的阳光,在四楼住了一段时间后,毅然搬到504。有人搬出去,就会有人搬进来。花告刚搬走不久,一个当地的女人住进了404号房,就在我隔壁。自从当地女人住进来后,连续几个深夜,我都被楼下一个男人疯狂的叫骂声吵醒,估计整栋楼和附近楼的人都被他刺破夜空的声音而闹得无法再次进入睡眠。尽管这样,却没有人敢出声制止。
那男人用当地的方言骂骂咧咧,时而痛哭,时而摔酒瓶,整个夜空都被他搅得不得安宁。偶尔,新住进来的女人回应他几句,却不肯下去开门让那男人进来,任由他在楼下耍流氓。后来的某一天,可能两人和好了,我看见那男的穿着一套白色厨师服从404走出来。看他长相还挺斯文的,但想到他半夜在楼下的种种不良行为,我对他产生出一种深深的厌恶感。
至于当地女人,我也不知道她从事什么职业。一个周末的早上,已经十一点多了,我在房间观看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她突然敲响我房间的门。我打开门,看见她穿着睡衣颇不耐烦地站在门口。她说,你看球赛能不能不要放那么大声音啊,我还要睡觉。我来不及说什么,她转身就离开了。
一段日子后,五楼搬进了一对四十多岁的夫妻。本来以为跟他们没什么交集的,毕竟不在同一层楼,没必要套近乎。却没想到,几天后,那妇女突然跑到我房间说她家里没米了,问我有没有米,有的话借一公斤给她。我也没有多想,马上量了一公斤米借给她。只是后来,那妇女也没还米给我,不懂她忘记了,还是真心不想还给我。我也不好意思叫她还,模模糊糊就过去了。
一天傍晚,我推着助力车走出大门,准备到学校值夜班,那矮胖的妇女竟然问我能不能顺路搭她一程。顿时,我不懂如何回答她,顺路搭她吧,又担心她丈夫看见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拒绝她吧,又显得很没有风度。犹豫间,她说,没关系的,我不去很远,到路口我就下来了。我不好意思拒绝她,只好装作大方地说,那就上来吧。搭她走出一百多米的狭窄小巷后,我停下车,让她下来。她礼貌地说了声“谢谢”,我回了句“不客气”,然后像卸下千斤重担那样,开着助力车快速朝学校驶去。
我们租住的房子都是单间的小房子,里面没有阳台,洗过的衣服全拿到五楼的楼顶晒。忽然有一天,我发现我晾衣服的衣架变了,那不是我原来用的衣架,取而代之的是又旧又小一号的衣架。第二次、第三次还是那样的状况,我彻底懵了,搞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五楼那位矮胖妇女晾出来的衣服上有四五个用的正是我又新又大号的衣架,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是她用自己又旧又小一号的衣架去换我又新又大号的衣架。我真是气炸了,没料到世间还有如此贪小便宜之人。我在乎的不只是那几个又新又大号的衣架,而是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干出如此缺德的事情,让我气愤不已。
于是,我生气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在白纸上写了一段文字上去,然后贴到五楼晾衣服的屋檐下的墙壁处,以示警告,并将那几个又旧又小一号的衣架放在旁边,等那矮胖妇女拿回去。
我是这样写的:“以后请不要拿你又旧又小一号的衣架来换我又新又大号的衣架,因为我有洁癖,害怕你的手弄脏了我的衣服,我也有精神洁癖,看不惯如此贪小便宜之人。如果你那么喜欢又新又大号的衣架,我可以买几把送给你,但请你不要再碰我的衣架。另,请拿回本属于你的又旧又小一号的破衣架。”
自从贴了纸条后,换衣架这种糟心事再也没有发生过了。我内心才好受一点,也十分怀念那两位曾带给我热闹带给我暖意的湖南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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