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里一群燕子在屋檐下或树桠上搭窝安家,小燕子也在此出生成长,此处便是它飞向辽阔天空的支点。
冬天,燕子们飞向温暖的南方。次年春天,它们再回来的时候,这里却变成了高楼大厦或汪洋似海的水库。它们不知道有故乡这个词语,它们仅知道这是它们的家园,它们恋恋不舍,在低空来回飞翔。它们找不到家园,它们迷失了方向。
这是燕子或一切动物对家园不能掌控的。主宰这一切的力量,不是自然灾害便是人类。有时候人类也是无法掌控的。著名作家张炜的故地有个老屋,在林子里。多年以后他的老屋不复存在。后来,他常回故地,在树林里徘徊,思念老屋。现在连树林也没有了,他回去一次就痛苦一次,在那里走来走去,他在思考这里的鸟儿动物们都去了哪里呢!“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在王维这首《杂诗》里,连窗前的一株梅花都能让人牵肠挂肚,更何况故乡的人和事,故乡的一景一物。故乡情怀不是当下的故作娇情,是千百年来固有的情怀和品质。
一次饭局,大家谈论故乡。没想到十个人中,仅有一个朋友在城市成长,其余朋友都是乡村子弟,有的还是一个村。奇怪的是,一个村竟然互相不认识,多么尴尬的事儿。他说,我从初中就离开了故乡,在外求学。
当大家谈到春天的乡村到处都有香椿芽可吃,夏天在路边树林里捉知了,秋天在丰收的田野上呼喊,冬天又在家的炉火中烤土豆或地瓜时都激动不已。
我的童年是充满地气的,在乡野的怀抱中滚打。印象最深的是丰收的喜悦,大地金黄,大人们忙着收获庄稼。歇脚的空儿,遥望大地,我突然丢下农具,像中魔咒一样,开始奔跑起来,像打篮球一样,向一个地方扑过去,然后再起来,又是疾跑,然后再趴下去。有时候会好几个人加入奔跑的队伍。最后,如体育冠军一样开心,手拿捉到的猎物,一只超大的蝗虫。孩子们马上一拥而上,把蝗虫折了翅膀当成玩物。孩子们在田野里奔跑,摔倒了,也不打紧,不像水泥地那么硬,会摔得头破血流,田野的泥土如美女肌肤一样柔软无骨,那么亲切,摔得孩子一身泥土,那是大地的拥抱,对孩子的亲密接触。辽阔的天地,空气清新,呼吸舒畅。有时还会在地里挖坑烧地瓜和花生,我也曾经品尝那鲜美的味道。孩子们笑声传得极远,声音像光束,凝结在空气里,迅速传向广阔的天空。
当我进入成年,在外求学工作,结婚成家。我始终与故乡保持着联系。故乡不会忘记我。家族有丧事或喜事,我尽量参加这样的活动,证明我还是故乡的一员,证明我的存在。若干年后,那些我曾经熟悉的身影都不在了,一副副新的面孔让我感到陌生。我走进田野,看到凸起的坟穴,我熟悉的人都回归了土地,我对故乡的记忆也回归到了内心深处。脚下正是当年烤地瓜的地方,我掩面而泣,仿佛又看到了当年在田野里奔跑的孩子。
我们津津乐道谈论着故乡,而在城市中长大的那位朋友一言不发。和我们相比,他在冰冷的楼房里,在热闹拥挤的车水马龙里。在大人的监控里长大,这些被看成是现代文明的象征,对他来说却并不快乐。他的童年像放进了危机重重的世界里,他的生命每天都受着外界的威胁,他养成了孤僻冷漠、自我保护极强的性格。我们谈起旷野里自由奔放的童年,对他是一种折磨,他在听来是另一个世界的故事,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故事。
我不得不说,我们是故乡最忠实的奴才,一方面贪得无厌地享受着城市给我们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的盛宴,一方面不堪忍受人类大量群居后呈现出来的种种恶习和弊端。这个时候,人类开始怀念故乡,怀念乡野间奔跑的顽童时代,那是我们开始走向世界的支点,如同飞机冲向蓝天需要一个跑道。怀念故乡,是当下人类进入城市后,面临种种精神困境后的突围和寻找。
对故乡的怀念如信徒般痴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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