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会写字的人,很容易得到来自陌生人的爱。
我第一次发现这件事是在高中时的某一年秋天,有期杂志刊登了我的个人资料和两篇小说,然后来自全国各地的信件像雪片一样飞到我手中。
那个时候我掌管着班级信箱的钥匙,我总是用报纸夹着那些信件带回教室,然后飞快地塞进自己的书包里,晚上回家后才在台灯下一封一封细看。
我从不向身边人提起自己写小说的事,一方面是害羞,另一方面是因为不自信。
我觉得自己写得还不够不好,好到足以让我大大方方告诉别人说:“嘿,这个故事是我写的。”
可是那些写给我的信里每一封都说很喜欢我写得故事,想和我成为朋友——我有些高兴,又有些惶恐。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原来有人因为我写的故事而默默喜欢我。
大学时我曾去长沙参加过一次小型的签售,有个叫童小爱的女生特意提前准备了礼物来看我。
我对她说,你还是学生,不要为了我花钱,我过意不去。
她望着我咧嘴直笑,回我,这算什么?喜欢一个人就要用一切行动告诉她呀!
我再一次去长沙时我们又约过一次。在漂亮的小店子里,她点了很多份甜品却不吃,托着下巴望着我说:“看你吃东西有一种好幸福的感觉。”
我心想,这真像我笔下的少女对暗恋少年的内心独白呀。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次“粉丝见面”是来自一个叫赛赛的姑娘,她号称是我的“头号粉丝”,有一天突然在我博客留言说来看我,然后便坐了几个小时的火车从岳阳赶到武汉。
老实说我不喜欢也不鼓励这样的行为,可那时想阻止时已为时已晚,因为怕她在武汉没人照应,只得留了手机号码给她。
还记得见面那天我的刘海因为没睡好而翘的乱七八糟的,随便穿了件T恤就去学校北大门见我的“头号粉丝”——原来是一个笑起来又傻又甜的女生。
“偶像,送你的!”赛赛见了我后“嘿嘿”傻笑几声,从随身的包包里掏出一支玫瑰花递给我。
我握着玫瑰花走了一路,心里又害羞又悲伤——我当然不会告诉你们,这是我在大学里收到的第一支玫瑰花,来自一个甜嫩嫩的小女生。
虽然赛赛一直叫我偶像,自称我的“头号粉丝”,但其实后来我们的关系更像是朋友。有一年夏天她在广州实习,又苦又累,忍不住坐在路边给我打了一个小时的电话,她说:“偶像,每次和你说完话好像就又充满了能量。”
我笑笑说:“这才不枉费你一直喊我‘偶像嘛。”
2013年夏天我参加了花火八周年,有个男生托编辑转交给我一张他特别定制的明信片,正面是一个穿桃红小衫的女生,旁边印着我的名字,而背面是他写满了一整页的信。
他说:“从高中开始,每个月去校门口的报刊亭买有你名字的杂志成为一种习惯。在那些枯燥无味的日子里,在晚自习上课之前的二十分钟时间里,以及高三那段暗无天日、试卷漫天飞的日子里,你是我唯一喜欢的青春小说作家。”
他喜欢我写得一个叫左佑慈的男生,喜欢他即使身处逆境仍然表现出来的坚强与乐观,希望能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这张明信片我上台前只敢匆匆瞥了几眼,因为很怕自己会矫情地掉眼泪——我真的,太容易被这些直抵心底的情谊给打动了。
一直以来我的世界都小小的,像一座小小的岛屿,只愿得一位爱人,交二三知己,多了我也应付不来。所以我对被爱这件事始终有些诚惶诚恐,因为很怕自己无法回报相等分量的爱。
但很多爱——比如来自读者,来自“飞鸟”的爱,我注定只能单方面接受而很难同等回报。
我不善表达,对着众人说话会结巴,面对镜头会容易紧张,甚至连笑容都忘记,更做不到像知心大姐姐那样热情与读者互动——但那些来自大家的爱和支持,我有看到,并一直珍惜地放在心底。
听为玉说,《樱花落海洋》卖得不错,在当当同类型新书榜上占据前五的位置,实体书店的销量也占据了很好了位次——这和所有“飞鸟”的支持分不开关系。
我无以为报,唯一能做的大约是一直一直地写下去,写更多更多更美妙的故事,让自己成为更值得被喜欢我的人骄傲的作者吧。
就算有一天你们不再看这些青春年少的故事了,也不会因为曾经喜欢我的文字而后悔。
——真的,谢谢你们爱我,谢谢你们爱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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