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芦花,快跑》的时候,恰逢我上一部作品上市,因为定位所限,主角牵个小手儿都会被念叨一年。
我忧伤地打开文档,决定写一个男女主角不仅能合法牵手,还能光明正大领证儿的故事。
这枚叫“决定”的蛋下得容易,却孵了很久。
这次是我第一次以第一人称跟自己较劲儿,在单一的视角下叙述整个故事,比之前写的那个第三人称的系列还要难一些。
虽然“非法”拖稿一年,还是好想COS一下责编夸自己。
算啦,太自恋的话,你们看到的这个小自荐,肯定被美编打了满屏的马赛克。
有人说我的芦花是“芦小花太羞耻play”,没有足够的脸皮,撑不起第一人称写《芦花》。其实我的脸皮也不是从小就厚的,在我的高中时代,站起来回答老师的问题时,我贴着哪儿,哪儿就抖。偏偏那时候还是有些凹凸不平的水泥地,我一抖,桌子就贴着地板奏交响乐了。我脸色通红地低着头,假装没有看见周围那些善意或恶意的微笑。
诸如此类情况还有很多,我习惯当着键盘侠,在虚拟的世界里和大伙儿打趣逗乐,却在面对面时,眉目冷漠地挺直腰板走过,连大方的招呼问好也无。就连打一个电话也要做足充分的准备后,面红耳赤、心跳如雷地拨过去。
青春期清晰的脆弱与芥蒂,总夹杂着莫名其妙的自尊与敏感,把生活修饰得惊涛骇浪。
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我想了很久,很难有确切的分割点,只有岁月的积累潜移默化地把我变得波澜不惊。
除了岁月把我变得优雅(责编:你确定你优雅?)之外,我自己也在暗暗地加把劲儿,给我最大帮助的,竟是不言不语的写作。
写作跟说话不一样,我有大量的时间去琢磨在特定的人设与环境之下,应该说一些什么样的话。
刚开始的时候,芦小花也不是这么“羞耻”的,我对她的刻画里,也带了些许怜悯与小心翼翼,《芦花》在我的电脑里有近十个版本,一个比一个“无耻”。
终于,这本书有了一个新的名字——《被嫌弃的芦小花的一生》……
有香港脚,怕什么,把它当成武器塞进敌人的嘴里;
被退婚,怕什么,插上鸡毛,天下好男儿多得是;
被扔猪圈,怕什么,爬起来洗洗干净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所以,你怕什么,就面对什么。
大方点儿、从容点儿,没啥大不了的。
如今的我偶有腼腆,却时常“匪”气十足。我似乎变得越来越淡然,可以心态平和地去面对各种各样的场合。
好想转身告诉当年那个躲在乌龟壳下的自己:嘿,你看,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有人在意你的丢人,正如芦小花,你会嘲笑她的失意吗?
今年初夏,《芦花,快跑》将正式向大家张开怀抱,我初过贵宝地,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最后,我希望大家看完《芦花,快跑》后,能少爱我一点儿,毕竟被那么多人喜欢,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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