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英社的小小漫画家们每天加班,往往画到半夜,有时会到巷口吃夜宵。在乡下时没吃过水饺、锅贴、包子、阳春面等外省食物,有一天深夜,跟大家一起到巷口路边摊吃夜宵,人生第一次吃麻酱面。
当时我赞叹说:“世上怎么有这么好吃的面?”
直到今天,还是觉得麻酱面是天下美味,一碗清粥、一盤豆腐乳就是上等美食,并没有因为有名有钱而改变了自己的口味。
由于我热衷于画漫画,并不太想家。来台北之前,在家里经常整个菠萝吃个痛快,经过工专附近水果摊,摆满了切好的菠萝,突然很想念故乡。
一个菠萝切成四片,一片五毛钱,菠萝心一毛钱,我舍不得花五毛钱,拿出一毛给小贩:“老板,买一根菠萝心。”
边走边嚼着菠萝心,满嘴都是故乡的滋味。
匆匆过了一个月,马上到了第一次领薪水的日子,大概许老板看我画得又快又认真,原本讲好一个月300元,又加薪一倍,第一次领到600元。
人生第一次领薪水,立刻到邮局汇450元给父亲。寄回家75%薪水,纯粹为了内心那股骄傲,证明自己的确能靠画漫画赚钱。我还附一封信给父亲,简单报告生活状况,最后加了这段话:
爸爸,你是全乡书法第一,但我不仅要成为全花坛乡最好、全彰化最好、全台湾最好的漫画家,有一天我要成为亚洲最好的漫画家。
只因第一次出版漫画,第一次领薪水兴奋过度,才写下这段少年轻狂的话。
直到22年后,我拍《七彩卡通老夫子》票房台湾第一,连续获得“金马奖最佳动画片”和“十大杰出青年”奖。
父亲送我一张他特地为我写的书法“名震亚洲”,才猛然发现:原来父亲一直牢记这封少年轻狂时代所写的信。
我相信只要持之以恒,死命地做一件事,一步步向前,总有一天能达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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