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我從南方返回故乡。那时正逢家乡雨季,妈妈在衣橱为我找御寒衣服的时候,翻出了我高中时的那件蓝白纹校服,并兴致勃勃地拿给我看。
她把衣服拿进我房间的时候,我有些惊讶,又有些感慨时光之快。刹那间,我像是又回到学生时代,这时妈妈推了推我,指着校服后背上用油墨笔写下的“方丈,我爱你”几个大字让我看。妈妈说:“字迹这么清秀,是个女生写的吧?”我迟疑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妈妈在一旁偷笑的时候,我自己看着这几个字却入了神。林菲菲拿着油墨笔,潇洒写下这几个字的场景开始在眼前浮现,写完之后她把校服递给我,然后对我讲:“方丈,毕业在即,就当是我圆你一个梦想啦。”我看到字后,笑着对林菲菲说:“你脸皮真薄呀!”可拿着校服转身背对林菲菲的时候,鼻子却突然变得有些酸。
我在高一下学期的时候才转去那所中学,之后和林菲菲同桌,那会儿我和她的交流单一又无聊,多数与作业有关。
林菲菲常常从家里带零食来学校,作为我帮她解决作业这一难题的回报。那时我年少懵懂,其实并不清楚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对林菲菲的感受,也仅仅只是觉得她很特别而已。
高一结束时,我去校门口的礼物店买了一个水晶球。放暑假的那个傍晚,我在教室外走廊上把礼物递给林菲菲,林菲菲站在夕阳里笑着对我说了声“谢谢”,样子格外好看。暗恋林菲菲的漫长时光里,送水晶球大概是我表达心意最勇敢的一次了。
那条蓝白纹的校服被摊在床头一角,看着袖子末端画着的单车图案时,我才突然想起来,那时我对林菲菲,也有过一次不像样的表白。
那个图案是阿辰在上面画的,而那次不像样的表白,也是我和阿辰的一场约定。高二的一个周末下午,我骑着单车一路回到城东,阿辰在身后加了速度追上来,阿辰说了很多无关痛痒的话,最后问了我一句:“你喜欢林菲菲吗?”我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之后阿辰坦言自己也喜欢林菲菲,可他愿意把机会让给我,前提是我去跟林菲菲表白。
那天,我写了一封邀约信塞到了林菲菲课桌里,晚自习后,她也如约来到了操场见我。
林菲菲却一下就明白了我的心意,然后迅速绕开话题,用一句“要以学习为重”干净利落地结束了我那次不像样的表白。第二天到教室的时候,林菲菲还是和往常一样给我带了零食,继续抄我的作业,像是那场告白风波从未发生过一样。
高三班级重排座位,我和林菲菲的同桌时光宣告结束。我和林菲菲的交集日益减少,一整个高三下来,她一共来前排跟我借过十三次作业和一次校服。
借校服的时候,她对我说:“从后排看你整天埋头做题的样子,像寺里敲木鱼的方丈。”一周后,她又把校服洗得干干净净还了回来,袖口处用中性笔画着一个小和尚。
高中毕业后的班级聚会上,林菲菲唱了一首《北京东路的日子》,到那句“方丈,我爱你”时声音尤为动容,她在台上笑,样子像我当初送她水晶球时一样好看。之后我们各自上大学、参加工作,分道扬镳后,开始如过往般消失在彼此的世界。
年少以为能够承载那段学生时代回忆的高楼大厦,都在时过境迁之后,变得越发遥远和陌生。而多年过去,唯一留在身边的,只剩那件蓝白纹的宽大校服。它像驻扎在往事里的守卫,虔诚地守护着回忆,也时时提醒我,自己曾在年少懵懂时,迎面撞见过那样一位开朗大方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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