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以前,我是那个最乖也最受欺负的小孩。上学第一天就被吓跑了。我年龄最小,个子却最高,被安排坐在最后一排。课间,一个女生冲着我轰炸了一轮车轱辘话,声音又高又尖又细。我听不懂,但是本能地知道是脏话,我被如此直白的脏话吓傻了。在第二节课上课铃敲响之前,我贴着墙根逃走了。很快我学会了普通话和方言,学习又好,所以我的主要任务是挨着最调皮的男生坐。
南方经常下雨,父母认为带雨伞会让我夹手,所以我是班上唯一一个戴大斗笠上学的。下课时男生把我的斗笠当成杂耍的玩具,扔来扔去,大声地唱:“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我有大头。”做值日,搭配给我的当然也是最调皮的男生。我一个人扫地,他们把垃圾当足球踢。我只能等他们玩够了,闹够了,再重新扫一遍,从垃圾桶捡起我的斗笠。
有一天,我对最受欢迎的文体委员和她的朋友怯怯地说:“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回家?”文体委员说:“看你够不够胆子了。”她们带我走了一条小路,几块木板摇摇晃晃地架在一条小河上。她们笑嘻嘻一路狂奔过去。我望着震动的木板,一阵头晕,但还是鼓起勇气踏了上去。每走一步,脚下都在摇晃。我闭着眼睛,手脚并用,一步一步挪到了对岸。我松了一口气,说:“现在可以了吗?”文体委员笑得快要跌倒:“你是爬过来的,你是狗啊!”她们一路笑着跑掉了,陪伴我的只有颤抖的双腿。
三年级后,可能长大一些,平衡能力好一些了,摔破脑袋和膝盖的事情倒是没有了,但我遇到了更无法启齿的痛苦。每天我要把不交作业和迟到的名单汇报给老师,所以有些同学非常讨厌我,在背后编谣言,说我喜欢某某男生。这种说法在当时是一种巨大的羞辱,我一个人上学放学的路上,有人在我身后唱“喜欢某某某”,我猛一回头,唱歌的人一哄而散,只有一陣狂笑。
让我绝地反击的是一件突发事件。有一天,我在弟弟的铅笔盒里发现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你再告我的状,你弟弟的小命难保。当时好像心口猛地被敲了一铁锤。我第一次鼓起勇气,站在班主任面前。交字条的时候,我的手一直在发抖。放学前,老师让我站起来念了这张字条,老师用嘲讽的语气说:“还不敢留名字,能干啊,还学黑社会威胁人呢!”我注意到下面一个男生抖得像个电动筛子。我突然觉得他很可怜,就在那一瞬间,我意识到原来欺负人的才是最可怜、最胆怯的。受欺负不是我的错,而且我还可以保护比我弱小的人,我才不是胆小鬼。
在我不想去讨好那些女生后,意外地交到了朋友。燕子比我大两岁,体育成绩特别好,但考试背书总是倒数。老师要我帮助她,我会花一上午陪她背书,她不能一次背下全文,我就让她一句一句、一段一段地背。周末她特意绕到我家来,我帮她背书、辅导作业。她不喜欢看书,我就给她念故事听,她会带我去运动。期末八百米测试,燕子对我说:“你看着我的后背,跟着我跑。”她原本可以跑第一的,但特意放慢了脚步,就在我几步远的地方。我盯着她的后背竭尽全力地跑。那一次她没有得第一,我也不是最后一名。我十岁,交到了人生第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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