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接触青春小说,是在高一那年。同桌阿春桌膛里一本厚厚的《致青春》吸引了我,原本只是想翻开解解闷,没想到就此一发而不可收,开始了我的青春小说“迷妹”之旅。为了躲避老师的突击检查,我使出了浑身解数来与他们斗智斗勇。
最开始我是把小说垫在课本底下偷偷看,但痛失几本爱书的我很快意识到,这个办法是行不通的。我开始倾向于给小说包上书皮,冒充资料书,将情感分子包装成知识分子。但这也逃不过老师作为“过来人”的火眼金睛,她眼角一扫,我内心的小九九就无处遁形,“知识分子”也因此时常被老師捕获,关进办公室抽屉那个“小黑屋收容所”。
我很郁闷,而阿春就喜欢撑着下巴欣赏我这副抓耳挠腮的郁闷样子。她从来不会有我这种烦恼,江湖人称“小说杀手”的她看小说从来不按本看,而是撕下按页看。
阿春对她的计策很是得意。也是,轻薄的小说纸混在满桌的试卷中,就算是上课直接摆在桌面上,也很难引起老师的注意。虽然阿春的撕页战略不受推崇,但她手中握有的撕页小说还是很受班里女生欢迎的。每天课间都能听到她扯着嗓子在班里发布寻文启事:“××文的后半章谁揣着呢?都快给我找找!”话音刚落,班里女生就齐刷刷地开始翻桌膛、倒书页。
后来这股青春小说的风潮慢慢地波及了全班乃至全校。在食堂和阿春边吃饭边谈论某本小说,邻桌会有女生突然加入话题。自习结束后去别的班等同学,阿春的首要之务是翻人家班的垃圾桶,那里总能翻出她因为缺页而错过的精彩章节。
小说里的情节也或多或少地会撩到我们年少不安又悸动的心,我们满校园地寻找小说中身穿白衬衫、清澈明朗的少年郎,渴望一见倾心。但蓦然回首处,往往是穿着白色汗衫、站在教室后门暗中窥察的班主任,一见糟心。即使如此,我们还是乐此不疲地讨论着,原本单薄的小说,也因此添上了青春与回忆的温热。
高一的末尾,电影《致青春》上映,班主任在教室里播放这部电影作为分班礼物。可以想象我们当时的心情,我们一边吐槽着,对剧情和人物处理吹毛求疵,一边又隐隐地兴奋着,毕竟我们对小说的所有美好想象都在银幕中找到了归宿。
此后就像是开闸放水,我们陆续听到喜欢的小说被买走版权、要翻拍成影视剧的消息。虽然知道这种为了迎合市场而流水生产的作品拍出来难免走味变样,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贡献电影票和流量,为青春买单。
与青春小说翻拍同步的,是怀旧风的盛行。我们在十来岁的年纪揣着40岁的心开始怀旧,在网上搜索各种文艺腔调的句子来装饰空间和签名档,以为这样就能把生活过成旧照片的质感,殊不知最重要的其实是把握好当下。
说起来,我们这一代流行着很多青春小说,它们对青春有着各种解读,但其中一个永恒不变的主题就是青春总会逝去。这让我们很惶恐,唯恐来不及,唯恐活得不够用力,所以我们在这些小说里寻找自己,甚至把主角当作模板,觉得青春过成这样才是无悔的。但我们都忘了,青春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它是拒绝被定义的,每个人的青春都是绝版。
而那时的我,就算整天把青春挂在嘴边,也根本不懂青春是怎样的概念。等到过了那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才惊觉青春已经快从我身边溜走了,也许这种后知后觉却又无可奈何的无力感,才是青春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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