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子大学刚毕业,在城里找不到工作,就回了老家,准备在小县城里开个“肉夹馍”铺。
这天,海子正在建材市场里转悠,准备采购原料,寻找装修工人,正巧遇上本村的一个乡邻,他叫赵大东,是个瓦工好手,但因他心眼多,不肯吃亏,大家都叫他“赵大狐狸”。
赵大东听说海子要找装修师傅,便自告奋勇,海子起初有些犹豫,但想平时和赵大东也算挨门邻居,谅他也不敢太过分,于是当场决定把店里的装修交给他,并说好了价钱:一口价,4000块钱,材料由海子全包,赵大东的工钱完工后一次性结算。
赵大东接下这活后,却嫌前期拆除工作太累,就又从建材市场找了一个雇工,叫柱子,由赵大东当监工,每天支付50块工钱给柱子。
这一天,海子突然接到赵大东的电话,电话那边心急火燎的:“海子,不好了,你快来县中心医院吧。”海子顾不上细问,挂了电话就直奔医院。
到了医院,找到赵大东,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柱子在施工时,被异物击中了眼睛,现在他要求赵大东和海子承担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2万元。
赵大东气冲冲地嚷道:“这柱子真是狮子大开口!”你想呀,让赵大东出钱,等于扒了他一层皮,他还不气急败坏?他随即开门见山亮出了底牌:“海子,说到底你才是柱子的老板,我也是给你干活的,所以,这个事你得负全责。”
海子心里那个气啊,好你个赵大狐狸,一出事你的本性就全露出来了,想脚底下抹油—开溜?没门!海子压住火气低声说道:“叔,这事谁赔偿还不一定呢。”赵大东听了,一跳八丈高:“你什么意思?难不成我给你干活,还要我给你赔偿?读了几年书你成人精了!”赵大东破口大骂,头也不回地走了。
海子见赵大东走远了,赶紧拿出手机,打给在本地当律师的学弟。电话接通后,海子说了前因后果,电话那边不住地啧啧称赞道:“你们县城普法工作做得好啊!”海子一阵苦笑:“大律师,你就别挖苦我了,赶紧指点迷津吧!”
“好吧,”电话那头正经起来,“这件事情的重点是确认你们三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海子不明就里:“怎么讲?”
“简单点说就是—你和赵大东是承揽关系;而赵大东和柱子是雇佣关系。这次柱子出事,应该由赵大东承担赔偿责任。”
海子越听越忐忑:“那么……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怎么区别啊?”
学弟笑着说:“师兄,我办公室离医院不远,要不你过来一趟,我给你详细说说?”
海子一口答应了。挂了电话,海子松了一口气,但他看着病房里躺着的柱子,心情又不由沉重起来,他嘴里默念着:但愿柱子能早日康复,但愿小店能按时开张……
律师点评:
《谁来负责》故事反映了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即“承揽”和“雇工”。根据法律规定: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是承揽合同。而雇工关系则是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报酬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从本故事反映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海子与赵大东是承揽关系,而赵大东与柱子是雇佣关系。这样,海子和赵大东、柱子之间就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反之,赵大东与柱子之间却存在控制、支配、从属关系。所以,赵大东应当对柱子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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